作者 jleeaboo (jleeaboo)
標題 Re: [問題] 車禍過失致死,保險跟對方金額談不攏
時間 Wed May 24 12:38:53 2023


※ 引述《AtsukoErika (敦子繪梨花)》之銘言:
: https://bit.ly/3OA47mk
: https://bit.ly/43qAk3R
: 查了一下文章
: 提到保險公司似乎無法對和解金額有意見?
: 可以理解版友提到
: 假設是小擦傷  和解金額亂扯的問題
: 所以保險公司可以拒絕
: 可是看文章給法院意見
: 好像保險公司又不能拒絕賠償
: 只有參與和解(旁聽?)的權利
: 以原文來說
: 如果原po同意800萬和解
: 保險公司能拒絕理賠嗎?
: 這部分有點不太懂



既然被告與家屬和解,案子就不會進民事法院,所以你找到的文章裡的官司,

不是被告與家屬間,而是被告和解後,保險公司不照賠,被告去告保險公司。



先說結論,原則上被告與家屬達成的和解金額,只要在保額內,保險公司是


必須照付的;但就像很多板友提到的,如果和解有絕對的拘束力,會有誘發

共謀詐領保險給付的道德風險,所以會有例外讓保險公司不用照付。



例外就是,被告與家屬達成的和解金額,明顯超出合理賠償範圍甚多。假設

法官看過車禍案的卷證後,估算被告對家屬的民事賠償金額是N,這時法官

會抓一個「合理往上區間」(因為被告和解可以換到刑事優惠、省律師費、

耗時訴訟,所以和解金額高於民事賠償金額很合理);假設這區間是20%,

那和解金額沒超過1.2N,法官就會要保險公司照付,也就是你找到的文章。



但如果和解金額超過1.2N,例如到3N、4N,那法官就會要求被告針對超出


合理區間的範圍,具體敘明當初同意和解的依據、理由;萬一被告交代不出,

或無法說服法官,法官就不會要求保險公司負擔超出合理區間的金額,所以你

文章提到少數支持保險公司的判決,就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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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23.107 (臺灣)
※ 作者: jleeaboo 2023-05-24 12:38:53
※ 文章代碼(AID): #1aRPJVN_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4903135.A.5FF.html
kakar0to: 這篇說明得很清楚 感謝1F 05/24 12:46
reallocust: 被告與家屬達成和解金額,前提是保險公司有派員參與協調並同意金額,不是兩邊隨便喊2F 05/24 12:53
TokiwaKurumi: 和解金要保險公司同意才行 不是事主兩人隨便喊4F 05/24 12:58

不全對,前提是要保險公司參與沒錯,但未必要保險公司同意。關鍵還是在法官眼裡,

被告與家屬的和解金額是否落在合理區間內;如果沒超出,保險公司不同意還是要付。

HsieHsieH: 那以原po的狀況 假設直接和解談到480-500w 是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補上這0.2N的部分嘍5F 05/24 13:00

我沒有看過原po的卷證,所以0.2N只是舉例;但如果超出400萬的部分,家屬有釋明,

或被告能提出願意多付幾十萬的理由(例如被告可能日入斗金,不想冒入獄風險;或

單是民刑事的律師費就超過幾十萬),法官就會要保險公司買單(縱使保險公司不同意)



不過除非有極為特殊情形,原po說的差距400萬,就算和解,法官不會要保險公司照吞。

TokiwaKurumi: 法官判就不是和解啦7F 05/24 13:01
pimday: 法院裁判結果 沒超出保額上限 保險公司就是得乖乖賠8F 05/24 13:01
hydra6716: 這篇講得太複雜了 簡單說 就算你事先跟對方和解
才去跟保險公司要錢 只要內容合理 保險公司就是要賠,就算保險主張未參與先不賠 去提高法院判了
一樣會賠 不用管啥幾N幾N9F 05/24 13:11
aquariuseric: 這是什麼幻想文,實務上保險公司從不是當事人。怎麼會當被告。13F 05/24 13:18

被告與家屬和解後,保險公司拒付,被告提告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是當事人是什麼?

自己去看一下我回的前文裡連結,裡面哪個判決不是以保險公司為當事人?

你這裡看錯,下面就全部是廢話,我就不回了。

aquariuseric: 保險公司和解程序過程中陪同並同意和解金。
不同意的金額情況下,當事人強行要和解。保險公司僅能就承諾的部分做支付,剩餘差額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當事人堅持不付一毛錢,那就是等著被對造強制執行或是依照和解契約內容不履行繼續走民事訴訟。
兩造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從不會由保險公司代為承擔
文中講的順序也不對,都已經和解了。不賠錢還回到法院跟法官解釋求償要求合不合理。
試問哪位法官那哪個判決有這樣處理。
和解了之後,和解內容就變成債權。債權不履行去走強制執行跟民事求償。誰還跟你重新解釋該案的繁瑣細節。
你所謂的保險公司要無條件接受是民事法院的確定判決。
要保險公司掏錢除了保險公司同意的和解書與民法法院的確定判決外
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強行要保險公司賠償
鍵盤手不要出來害人好嗎15F 05/24 13:18


自己去把連結裡的判決看清楚,誰說和解一定要保險公司同意才能要求理賠?


haoamou: 謝謝 長知識35F 05/24 13:22

請別客氣。潛水很久,難得有可以分享心得的議題。

AtsukoErika: aq你沒看懂   這篇提到的判決就是提到保險公司不願賠和解金額 於是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保險公司) 提起民事訴訟36F 05/24 13:27
bgflyer: 通常條款都會寫經法律程序且在保額內都會賠39F 05/24 13:28

這篇的爭點就在「保險公司有參與但不同意的和解」算不算「經法律程序」。

AtsukoErika: 推一下回應 可是這個合理性跟例外就很複雜 有關到人命的價值  我被保險人就是認為對方父母1死1重傷很嚴重很內疚 想多給精神賠償個幾百萬 也沒有什麼單據  但保險公司就是不接受 只能跟保險公司上民事庭  但也不知道民事庭會不會接受我的看法 如果最後民事庭輸了 就只能自己掏錢賠償了40F 05/24 13:34


所以不要答應超過法院通常標準的精神慰撫金。除非被害人是什麼公眾人物,不然一人份

的精神慰撫金抓100萬很合理,150萬大概都有機會,但如果要超過200萬,就要看你的個案

有沒有特殊情況,或你能找到其他類似事實有判超過200萬的判決。

aquariuseric: 抱歉
內文沒有看清楚,我太衝動,虛心受教46F 05/24 13:51

沒事,大家溝通清楚就好;上面回文若有得罪,也請見諒:)

a8973925: 剛剛看了一下判決書解讀起來是保險公司有參與但‘
’表達‘’不同意的部分不被採納,法官又認為沒有48F 05/24 13:51
vovoson: 這個判例一定很少 不然大家都這樣 不就跟前面幾篇問的一樣 為什麼不是賠我們喬好的金額50F 05/24 13:51

是,因為能自掏腰包大幅差額的被告本就不多(通常是醫療和解,醫院醫生比較有錢),

而且法官看過、判過的案子太多,老實說,和解金的合理判準,實務見解已經相對穩定,

真有爭議,就是個案有少見的特殊情況。


a8973925: 其他證據能表示正當拒絕之理由,簡單說就是保險公司提出的說法全被否定,法官認為當初和解金額保險公司是同意的。
題外話,死亡的慰撫金印象中高院有一份統計的資料可以參考52F 05/24 13:52

沒錯,如果我記得的是同一份,統計金額應該是一人份88萬多;不過這是法院判賠金額,

所以和解金額的合理區間會高一點,我才說一人份100萬為基礎。

alittleghost: 所以加1百萬對方仍不和解,法官還是會判6個月嗎57F 05/24 14:07

這就要看個案卷證。無法和解的理由會是刑庭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因素。

XXPLUS: 無知保戶告保險公司,有告贏嗎?58F 05/24 14:08

有,我所回的引文裡有連結,連結點開提到的判決,就是保險公司輸掉。

reallocust: 所以重點在法官,不是兩方談多少就是多少,是要之後到法律流程由法官認可才對保險賠償有實際約束力59F 05/24 14:11
a8973925: 88.5萬是不考慮其他因素,但實際判會考慮
統計顯示105年平均是一人155.9萬
不過表內地域、請求權人人數也是考量61F 05/24 14:15

謝謝,這個統計資料我第一次聽到,那我文中數字就至少要往上調50萬。這是好事,過去

的慰撫金太少了。


※ 編輯: jleeaboo (61.219.23.107 臺灣), 05/24/2023 14:24:17
a8973925: https://i.imgur.com/nP6TAcF.jpg
按標題餵狗應該就找的到,理論上要越來越高64F 05/24 14:26
[圖]
potter1529: 一堆看不懂中文的人搞不清楚車禍官司跟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是另外一個官司 看不懂的人自己多看兩遍成嗎66F 05/24 14:37
tyantmf: 和解書可以有個但書,我可以收到錢之後再撤告68F 05/24 15:33
Aixtron: 除了道德風險,保險不是個人,更多時候是危險共同團體的考量!
這些案子都有一個脈絡,就是保險公司參與且和解條件適當!如果條件不適當下,不是保險公司損失,而是危險共同團體買單!
所以很多人都認為訟爭性的雙方就是要戰到死,但刑法都強調修補式了!我昨天就有推文,除了律師減少給付外,更成年人的做法,是幫對方找事由,讓保險公司多出一點,對方能多拿一點!畢竟撞死人了,幫對方多要一點保險,自己沒錢可以分期,早點解決!這事件可怕的不是往生的那一位,沒往生的那一位照顧的費用,看護等一個月十萬跑不掉!
我以前處理過一個非交通事件的案子,兩條人命三百萬都談好了,回家老婆反對翻盤,結果就進去關一年,工作也沒了,老實說我還是不知他在想什麽?69F 05/24 17:31
MK47: 推有料文 終於有一篇不是感覺流了84F 05/24 18:23
sazabijiang: 感謝分享。不過還蠻驚訝撞死人的精神撫慰金只有100萬。這樣花一百萬去撞死討厭的法官,好像蠻划算的不過就幾個月的薪水而已
原本大家保險的用意就是轉嫁風險,不要什麼都上
法院,結果搞成一條人命值多少錢,要法官說了算...85F 05/24 22:30
Orisinal: 北部人尊貴 東部人命不值錢90F 05/24 22:52
CYJ1020: 故意撞死討厭的法官就是殺人罪了^_^ 實務有穩定共識的金額 判幾億給你 上訴也是被撤銷 就算真的判給你幾億 你真的能拿到嗎 整天說那些有意思嗎?91F 05/25 02:08
ejrq5785: 「被告願意賠1000萬,但因家屬要1300萬,沒和解 」大大可以提供一下這個判決字號嗎?94F 05/25 03:23
Aixtron: 之前民視異言堂,母親照顧被撞成植物人的兒子,判千萬但半毛都沒拿到,看完我和我內人一直哭,判沒有用,真的有拿到才是真金白銀,要張債權憑証幹嗎?
話說上訴叫上級審撤他的違法判決,比撞他來的有快感吧了?撞他能幹嗎?
法官您說她討厭,她還覺得您很煩,她認為都事實非常明確,共犯的律師都沒意見,您還在那亂XD96F 05/25 11:56
abyssa1: 樓上 老婆可能不爽老公很久了 進去關比較爽啊103F 05/25 15:24
polypress: 腦補邏輯結果一堆推文還說有料?笑死
你要不要想一想自己打了什麼104F 05/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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