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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01 13:56:3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標題 Re: [新聞] 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
時間 Tue May  1 12:33:36 2018


徐發言人好像是法律系的~~~
要不要看一下教育部自己的網頁
https://tinyurl.com/y8rbjkxe
台哥大和管中閔聲請的兼職日期是106/6/14~109/06/13
因此台大核准的日期也是106/6/14~109/6/13
請問這道行政處分撤銷了嗎?若是沒有撤銷,管中閔在法制上就是合法兼職。
-----------------------------------------------------------------------------
法律規定只有要事前申請,沒有規定要事前拿到正式同意文件。

公務員服務法中只有規定要服務機關許可,關你教育部或是行政院甚麼事。
即便是授權考試院的「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也沒有限制要事前許可。更何況管還在被選任前就申請了。
教育部想拿「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去處理管沒有事前獲得許可。
問題是這個教育部自己訂的頂多職權命令層級,沒有法律授權,不能增加法所無之限制。

大學法和授權的許可辦法(況且人家還是授權考試院)都只有要求事前申請,

沒有要事前拿到許可書。你教育部是要拿哪個法條去撤銷人家的同意處分。
(況且人家事前就申請,105/5/3教評會許可,只是拖到10/2才函覆。)

你教育部在人家目前有一個合法有效的兼職同意處分書下,
去做一個處分認定人家違法兼職。
請問違法侵權的是教育部還是管中閔。
------------------------------------------------------------------------------

更何況教育部就算可以撤銷台大兼職的行政處分
還要能撤銷管中閔的教職,管才沒有參選資格。

這不管用公務員服務法或公懲法,請問教育部撤銷了嗎?

況且公懲法管轄還是公懲會,是司法院管的。
公務員服務法還要成立委員會與給當事人正式申辯機會。
你教育部啥程序都沒走,就認定人家違法。
一個自己程序有問題的人,去認定別人程序有問題?

而且在台大目前流程都如此的情況下,你要認定管中閔故意違法,都有問題。
至多只有過失,你要處罰到最高撤銷教職,根本就違反比例原則。
------------------------------------------------------------------------------
綜上,就算管有瑕疵,你能不能撤銷管的教職都有問題。
更何況你連撤銷同意兼職處分和管的教職都沒做,就認為管沒有資格參選。
你教育的處分自己沒有違法問題嗎?



一個行政院發言人,在處分程序都沒有做的前提下。
用發言人的身分,出來評論一個當事人違法。
你覺得沒有侵權的疑慮嗎?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灣大2職務
: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質疑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違法兼職,這不在大學自治範圍。(資料
: 照)
: 2018-05-01 08:52
: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重
: 新遴選校長。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上午接受「蔻蔻早餐」廣播節目專訪時明確表示,
: 管中閔在參選校長時,兼任台灣大哥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事先沒有簽
: 產學合作契約,台大沒有核准,管中閔就不能兼職,而且這部分的爭議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 ,因為大學自治不能違法。
: 徐國勇強調,現在反對者用大學自治來批評政府,但大學自治也不能違法,若違法就不應
: 通過,主持人周玉蔻表示,管中閔說他「問心無愧」,徐國勇說「那就出來講啊!」,周
: 玉蔻追問,所以管中閔是違法兼職?徐國勇說「對!」
: 徐國勇表示,管中閔總共兼了台灣大3個職務,首先是台灣大獨董,這部分是合法,沒有
: 問題,但另外兼了台灣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管中閔有無台大同意兼任
: 這2個職務才去兼職上班?
: 他說,最離譜的是台大的做法,因為在兼職前,需要簽署產學合作契約後,才能同意兼職
: ,沒有核准,就不能去,但兼職前並未簽署,台大的做法本身就有問題。
: 徐國勇指出,管中閔與台大都沒有把這部分的訊息在校長遴選過程揭露,後來在9月29日
: 才簽署產學合作契約,10月2日才把契約送到台灣大,但管中閔在8月就去上班開會,兼職
: 領薪水。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11760
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灣大2職務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針對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重新遴選校長。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上午接受「蔻蔻早餐」廣播節目專訪時明確表示,管中閔在參選校長時,兼任台灣大哥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事先沒有簽產學合作契約,台大沒有核准,管中閔就不能兼職,而且這部分的爭議不在大學自治範圍,因為大學自 ...

 
: 說法又變囉
: 姑婆勇說兼獨董是合法的
: 打了無數蠢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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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35.226
※ 文章代碼(AID): #1Qv-ua2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149220.A.0A7.html
※ 編輯: violetking (111.250.235.226), 05/01/2018 12:35:05
newsyho: 跟姑婆芋認真就完了,沒看到一上位每件事都亂扯講幹話1F 05/01 12:34
hoberg: 又吃姑婆芋了2F 05/01 12:34
GaussQQ: 換腦袋 不意外啊3F 05/01 12:35
angellll: 你講再多她們都不會拿出法條  用空氣逼你自己重選4F 05/01 12:35
greenlive: 不管,我說了算,這才是台灣意識5F 05/01 12:35
angellll: 因為根本拿不出法條 不然公文早就送了6F 05/01 12:35
bearq258: 問題這是營利事業7F 05/01 12:35
bearq258: 有申請當然要同意才可去,萬一沒同意的話不就GG
id888: 完蛋!他又吃到姑婆芋了9F 05/01 12:36
tenka92417: 姑婆芋上腦,反正只要說服不做功課的鄉民就好10F 05/01 12:36
reina07: 知法玩法是法律人的遊戲11F 05/01 12:36
bearq258: 我想他是律師。應該不會犯這種低級的錯誤吧12F 05/01 12:36
[圖]
 
gamania10000: 法律人玩法又不是開天闢地頭一回14F 05/01 12:37
minlochen: 重點:台大是台灣大投資者 依法可派教授當獨董15F 05/01 12:37
homway: DPP這次真的很難看16F 05/01 12:38
freez: 就隨便說說的嘴砲發言人17F 05/01 12:38
fishophobia: 律師也未必是行政法專家18F 05/01 12:38
vmlinuz: 「不管啦...說你違法就違法!」19F 05/01 12:38
ultradev: 所以他也承認是雞蛋裡挑骨頭啊,沒辦法,上意難違20F 05/01 12:39
SaintSeven 
SaintSeven: 難得看到3樓推文@@21F 05/01 12:39
ghostforever: 姑婆勇不意外阿22F 05/01 12:39
sunnydragon7: 行政法、公司法又不一定是他的專業…只會硬凹23F 05/01 12:40
vutuv: 丟臉死了 去把台大兼職規定看完再出來挺管24F 05/01 12:40
ray2501: #1QvvVoVA (Gossiping) [ptt.cc]25F 05/01 12:41
nkfcc: 校長在他就任獨董前就已經簽名同意了。後面就公文延宕了。26F 05/01 12:41
ray2501: vutuv 特別指定 你把台大兼職規定翻出來 指出違法之處27F 05/01 12:41
vutuv: 台大的兼職規定,一定要收到書面才能開始兼職28F 05/01 12:42
ray2501: 不然又是一個自己打臉的人囉(笑)29F 05/01 12:42
bearq258: 公文還沒出來就已經擔任,那是偷跑吧30F 05/01 12:42
daniel3658: 覺醒畜生:我看不懂啦31F 05/01 12:42
vutuv: 台大提出的證據,書面在10月才發出,管違反規定32F 05/01 12:42
tym7482: 他沒先google就不知道,體諒一下吧33F 05/01 12:42
EllaElla: 去告去告 不要浪費時間&金錢34F 05/01 12:43
vutuv: 管違反台大自己的兼職規定,台大還包庇管35F 05/01 12:43
daniel3658: 覺醒處生:我說違法就違法啦!! ...相關規定你幫我找38F 05/01 12:44
spiderchang: Vu還來?跳針雙重標準臉都被打歪了繼續跳針39F 05/01 12:44
QS531: 程序正義之前不是很多覺青再喊,他們人咧?40F 05/01 12:44
vutuv: 這份是回饋金辦法吧41F 05/01 12:44
vutuv: 管違反就違反了
daniel3658: 那你拿出來啊 自己不找又不承認別人提供的43F 05/01 12:45
daniel3658: 原來是吳部長親臨八卦板 說違反就違反
LOVEMS:  Vutuv把規定的連結貼出來吧 看來這邊沒人看到你說的那一45F 05/01 12:46
LOVEMS: 份
daniel3658: 不要逼吳部長啦  他跟徐國勇報備過了48F 05/01 12:47
ray2501: 還是這份?49F 05/01 12:47
LOVEMS: 沒有"一定要收到書面才能開始兼職"的字樣 應該不是?50F 05/01 12:48
angellll: 她就來跳針的啦  今天又不是他第一次跳了51F 05/01 12:49
angellll: 去跟黨工要個新id 換個講話方式 再跳吧
kusowan: 跟黨工不用講人話53F 05/01 12:50
minlochen: 你們跟猴子討論法律問題幹嘛!54F 05/01 12:51
[圖]
 
vutuv: 管違反了 別管了56F 05/01 12:54
taiwan009 
taiwan009: vutuv,書面?校長批准的申請書,若不是書面是什麼?57F 05/01 12:54
LOVEMS: 所以我說那個連結呢?這張圖從那份 從那邊截的呀58F 05/01 12:55
vutuv: 校長的核准文10月以前沒有寄給管59F 05/01 12:55
vutuv: 找不到怪自己不會找
Mradult: 要也是台大行政的問題,校長都同意了硬要栽他違法61F 05/01 12:55
taiwan009 
taiwan009: 你剛好證明校長5月17日就書面同意了62F 05/01 12:56
violetking: 處分不是非要送達才生效,知悉也可以。63F 05/01 12:56
srxteam0935: 就違反了共產黨天條「現在沒有違法不代表以後沒有」64F 05/01 12:56
vutuv: 台大完全拿不出10月以前寄給管的證明65F 05/01 12:57
LOVEMS: 哇 沒人知道你從那邊截圖下來的 誰知道你拿誰的雞毛當令66F 05/01 12:57
MsKing: 推67F 05/01 12:57
LOVEMS: 箭呀68F 05/01 12:57
Mradult: 連簽呈公文都不會看,整天跳針時間差69F 05/01 12:57
vutuv: 找不到顯得無知,幫不了你70F 05/01 12:57
LOVEMS: 給個連結不過分吧?71F 05/01 12:57
LOVEMS: 還是給不出來呀?
linhsiuwei: 臉好腫73F 05/01 12:58
cloudyst: 你錯了,姑婆勇只是講個綠腦聽而已,正不正確綠腦不會74F 05/01 12:58
vutuv: 照規定 台大要正式書面給管  你們請管拿出來不就好了75F 05/01 12:58
ultradev: 那個截圖?自己用Word打的嗎?76F 05/01 12:58
taiwan009 
taiwan009: 你不是說書面嗎?被打臉又扯10月通知函77F 05/01 12:58
Mradult: 你簽呈出去不會回來嗎?回來的時候不就知道校長同意了78F 05/01 12:58
vutuv: 管不拿出書面證明文件 挺管的才是跳針79F 05/01 12:59
vutuv: 你拿出來管收到校長的文件再出來挺管
vutuv: 文件是台大自己的文件
taiwan009 
taiwan009: vutuv不知道申請書最後會回來,就在亂扯82F 05/01 13:00
rogergon: 更可怕的是,照著類似程序申請的教授不是只有管一人。83F 05/01 13:00
taiwan009 
taiwan009: 10月的通知函也是台大自己的文件啊84F 05/01 13:01
vutuv: 看 又有人轉移話題。又別人怎樣了85F 05/01 13:01
rogergon: 是打算把多少台大甚至其他大學的教授一起陪葬嗎?86F 05/01 13:01
vutuv: 10月台大有文件給管沒錯 之前沒有喔87F 05/01 13:01
scott33: 某V丟臉88F 05/01 13:02
vutuv: 等一下又有人自知理虧又要說別人陽明了89F 05/01 13:02
taiwan009 
taiwan009: 最好申請書沒退下來啦,行政程序都不懂就來亂90F 05/01 13:02
rogergon: 台大早回過管任獨董沒事,那些人也變共犯?91F 05/01 13:02
vutuv: 管違反台大自己的規定 等一下又有人說就算違反也無關遴選了92F 05/01 13:03
taiwan009 
taiwan009: 請再看自己貼的注意事項一,只有書面同意就可以了93F 05/01 13:04
vutuv: 有文五月回覆給管?在哪裡?94F 05/01 13:04
Mradult: 退萬步言,要說偷跑或便宜行事,那都台大的事,與管何干95F 05/01 13:04
vutuv: 書面同意在10月以前都沒寄給管96F 05/01 13:04
taiwan009 
taiwan009: 自己貼的,自己卻看不懂,厲害了97F 05/01 13:05
vutuv: 好像有人開始說是台大的錯了沒聽錯吧98F 05/01 13:05
Mradult: 簽呈跑完就回來了啦,還有限辦時間勒,根本不懂裝懂99F 05/01 13:05
vutuv: 即是台大的錯的話,管違反台大的規定也沒錯哦100F 05/01 13:06
scott33: 違法兼職是要別人不知道情形下 內心想要偷偷違法兼職101F 05/01 13:06
Mradult: 你要追究台大責任啊,管依法行事,何來違法兼職102F 05/01 13:06
scott33: 當時很多人都知道管要兼職 管也是依照程序辦理 哪裡叫違103F 05/01 13:06
vutuv: 拿出管在五月收到書面同意文我自己閃一邊去104F 05/01 13:06
taiwan009 
taiwan009: vutuv先瞭解公文簽呈程序吧,別鬧笑話了105F 05/01 13:07
vutuv: 管違反就違反了 別挺管了106F 05/01 13:07
scott33: 法? 他連違法兼職的犯意都沒有好嗎 一直吵書面 是沒梗啦?107F 05/01 13:07
katzlee: 抹黑的話術騙群眾,目的就達到了108F 05/01 13:07
Colitas: 有人吵輸放大絕了XD109F 05/01 13:08
vutuv: 書面同意就是要書面同意,不要講別的110F 05/01 13:08
LOVEMS: 其實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沒有來源的截圖跟下面這封信的可信111F 05/01 13:08
am711206: 批文:可、如擬、准112F 05/01 13:08
LOVEMS: 度差不多113F 05/01 13:08
LOVEMS: https://i.imgur.com/989rCS7.jpg
[圖]
 
woodyj: 台大法律系?115F 05/01 13:09
katzlee: 走電子簽核不行哦116F 05/01 13:09
vutuv: 挺管的打算不講理 不面對台大規定117F 05/01 13:09
LOVEMS: 你的規定來源先拿出來118F 05/01 13:10
vutuv: 電子簽核?拿出來看書面同意在哪?119F 05/01 13:10
taiwan009 
taiwan009: 你貼的不就要書面,517批准的申請書就書面啊120F 05/01 13:10
vutuv: 我拿出來不就幫你的無知解套121F 05/01 13:11
vutuv: 517批准書面在哪?
LOVEMS: 比起我的無知 大家只會認為你不可信123F 05/01 13:11
scott33: 他是來亂的 跳針模糊焦點 別跟著他起鬨124F 05/01 13:12
taiwan009 
taiwan009: 有姑婆勇口條125F 05/01 13:12
scott33: 這種不用回應 大家看內文就好126F 05/01 13:12
LOVEMS: 沒有來源 就是無信127F 05/01 13:12
vutuv: 不拿出管收到的書面同意,才是跳針吧128F 05/01 13:12
qweasd951: vutue這種很明顯的黨工來亂的可不可以水桶啊129F 05/01 13:13
taiwan009 
taiwan009: 難不成校長517以空氣為桌面,批個准字130F 05/01 13:13
vutuv: 挺管的怎麼都沒看台大兼職規定 不看教育部調查報告131F 05/01 13:14
Colitas: 真的別鬧了 在正常世界的行政程序裡 哪有人會因為書面晚132F 05/01 13:14
minlochen: vutu也吃了姑婆芋?133F 05/01 13:14
Colitas: 一點到被懲處的= = 之前彭文正貨真價實的違法兼職 教育134F 05/01 13:14
vutuv: 台大沒有五月寄給管書面同意是因為還有東西沒談完所以不能135F 05/01 13:15
vutuv: 寄給管同意書
scott33: 彭文正違法兼職 正確137F 05/01 13:16
Colitas: 部自己都說可以補申請了138F 05/01 13:16
btman007: 上台不講話 就不像做官了139F 05/01 13:16
vutuv: 對了 反正挺管的沒知識邏輯,也不知道什麼沒談完140F 05/01 13:16
LOVEMS: 他拿空白規定當依據在討論 真的也沒什麼好說的 待會生出141F 05/01 13:17
vutuv: 又有人自知挺管理虧在提別人了142F 05/01 13:17
LOVEMS: 新規定怎麼辦?143F 05/01 13:17
hide0325: 其實某v可以直接回一篇打臉 我願聞其詳 最好什麼證據都144F 05/01 13:17
hide0325: 拿出來
scott33: 就沒讀書又亂凹啊 就說別跟這種認真146F 05/01 13:17
vutuv: 怎麼挺管的盡是無知出來放炮的147F 05/01 13:18
scott33: 違法要有犯意 以為任何違法都只要作就是違規148F 05/01 13:18
vutuv: 越問越顯得挺管無知149F 05/01 13:18
Colitas: 教育部自己做的解釋是別人?150F 05/01 13:18
scott33: 偷偷兼職的請看彭文正案例 那個才是真的違法兼職151F 05/01 13:19
vutuv: 承認違反台大規定,要開始說無犯意了嗎152F 05/01 13:19
Colitas: 還是在v的法治國家裡 政府因人設事是常態阿153F 05/01 13:19
vutuv: 還在扯別人154F 05/01 13:19
LOVEMS: 又在提空白規定155F 05/01 13:19
scott33: 廢話 沒有違法兼職的犯意 叫作違法兼職?156F 05/01 13:20
TokyoOly2020: 考律師當博士後研究的還是回去專心唸書吧157F 05/01 13:20
vutuv: 有違反的行為,討論犯意是罪犯找拖辭嗎158F 05/01 13:20
Colitas: 法律要件 法律效果混淆不清 只就算了 連基本法邏輯都沒159F 05/01 13:21
Colitas: 有可就糟糕了
scott33: 廢話 客觀事實就看的出來他沒有違法兼職的故意161F 05/01 13:21
scott33: 算了 共產黨本來是說你有罪就有罪
vutuv: 挺管的自己愛老共愛的要命還說別人共產黨163F 05/01 13:28
TarikBlack: 姑婆芋都認不得,還提法律164F 05/01 13:28
vutuv: 挺管的連找一下台大兼職規定都找不到還出來放炮165F 05/01 13:29
alfread: 姑婆勇說話如果會用腦袋的話,就不會是現在這個幹話王了166F 05/01 13:29
vutuv: 挺管的不拿出管517收到書面同意的證據,更像幹話王167F 05/01 13:30
Cecicly: 挺管的就是闖紅燈被警察抓,然後該說大家都這樣。168F 05/01 13:31
ccekw807: 挺管何時=挺共?這智力測驗到底幾分?169F 05/01 13:32
daniel3658: 蔡母豬拿不出我同意她當總統的證據 請下台170F 05/01 13:32
vutuv: 罵管的等於共產黨,這個智力測驗幾分?171F 05/01 13:32
DSNT: 第一次看到給截圖不敢給連結的,倒底是因為什麼原因呢?..XD172F 05/01 13:33
vutuv: 又一個無知的來挺管173F 05/01 13:34
DSNT: 哈,我是專門來瞧你這咖用這種伎倆在跳針的,實在覺得好笑呀174F 05/01 13:35
LOVEMS: 不敢給(X) 給不出來(O)175F 05/01 13:36
luxaky: 兼職處理原則中規定有產學合作或學校持有該公司股票就可以176F 05/01 13:36
DSNT: 不過還真的第一次遇過這種給截圖卻不敢給連結的咖,真有趣..177F 05/01 13:36
vutuv: 拿出管收到同意文件來你才不是跳針178F 05/01 13:36
luxaky:  台大持有台哥大股票 當獨董某方面也算保障自己學校的投資179F 05/01 13:36
vutuv: 台灣大學專任教師兼職規定,有這麼難找?180F 05/01 13:37
DSNT: 憑你這種截圖的程度就要符合你所說的才不是跳針?..(笑..181F 05/01 13:38
asdf159000: 裝睡的叫不醒,講這麼多也只是182F 05/01 13:39
LOVEMS: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06/06-022.pdf183F 05/01 13:40
LOVEMS: 人家正式名稱長這樣 文件長這樣 連結長這樣
joeyyy: 推185F 05/01 13:41
teasy: 教育部的調查可沒說違法喔,是用道德規範的186F 05/01 13:51
UROLOGY: 就是髒手伸進來了187F 05/0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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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05-01 13:46:3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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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委員能公布黨籍嗎?以及遴選委員如何產生? 為何遴選委員選校長叫校園自治,他們是校園自治的主體嗎? 如果遴選委員產生及推選校長程序有問題,那是校園自治,還是校長自製?
2樓 時間: 2018-05-01 14:04:51 (台灣)
  05-01 14:04 TW
姑婆芋上腦 沒救了
3樓 時間: 2018-05-01 14:10:41 (台灣)
  05-01 14:10 TW
現在是要崩潰到什麼時候啦?
4樓 時間: 2018-05-01 14:20:20 (台灣)
  05-01 14:20 TW
吃姑婆芋真的會讓腦子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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