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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7 11:22: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akeon (Take On)
標題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時間 Fri Mar 17 01:22:21 2017


※ 引述《gina31126 (小六)》之銘言:
: ※ 引述《edward811022 (小龜兒)》之銘言:
: : 首先我不是黨工,只是覺得把公文看有這麼難嗎?還是現在流行看到資進黨的政策先跟
: 風
: : 噓
: : 內文就說明白了,雇主要你在休息日加班就是要事先約定好幾個基數,每一基數就是4
: 小
: : 時?
: : 但是今天的公文是在討論「特例」,特例是什麼?人總會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
: 急
: : 性
: : 一個政府訂政策就是要全盤考慮,即使只是概率很低的特例,還是要規範進去啊,這樣
: 遇
: : 到
: : 然後別扯什麼「被請假」,被請假就請搜集好證據好嗎?自己沒膽對抗資方就說白吧!
: 大家要不要回歸一例一休的修法原意啊。原意不就是希望以價制量,減少工時。如果有做
: 才能拿錢,那大家之前反對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幹嘛?也難怪台灣變形工時,兩頭班能玩
: 得那麼開心。
: 如果通勤時間一小時,加班一小,來回兩小,還有被打斷的休息日這些都要自己吞就對了
: 。
: 勞動部自己在網站上發的新聞稿。"另有鑑於勞工休息日出勤工作,將無法獲得充分休息
: ,為使雇主於指派勞工休息日出勤時更為審慎,爰明定4小時以內者、逾4小時至8小時以
: 內者或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應分別列計4小時、8小時或12小時工作時間及工資。"
: 在表姐函釋出來前,如果站在體恤勞工的出發點,完全可以解釋4小時以內皆需算四小時
: 加班費。我是不覺得接下來8小時12小時也要比照辦理,但至少該有個最低起跳價。臨時
: 請假也不是勞工願意的,奔喪,家裡有事,腸胃炎就已經很衰了。來上一小時的班,來回
: 通勤時間都已經花了下去了,卻只有一小時的錢,那這樣還符合原本政府美意嗎?
這哪有很意外

星期一出差星期日就叫你去搭飛機了

但勞工局說前往的時間不算加班 因為你沒有在工作

這跟手沒握方向盤不算工時有87%像

我還特別打去勞工局詢問

這樣不就沒讓勞工休息到嗎 不就違反例假日原則嗎

勞工局說可是你也沒工作到啊

哇塞!勞工局跟勞動部也沒有為勞工做到事 這樣算工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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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0.155.142
※ 文章代碼(AID): #1OoidFA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684943.A.29F.html
Smile: 最後一句給推1F 03/17 01:23
如果他們正式改名叫資動部我繳稅給他們當薪水就心甘情願啊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25:52
GSHARP: #最後一句滿好笑的2F 03/17 01:25
vincent5240: 推最後一句,推完睡覺!3F 03/17 01:25
birdy590: 其實又是另一個問題... 這的確不算加班 但是要算出差4F 03/17 01:25
FlashMan: 噗 最後一句5F 03/17 01:26
birdy590: 出差期間也不會是一天 24 小時都在算加班費吧?6F 03/17 01:26
是不是 老闆快把錢吐出來啊
Headstrong: XD7F 03/17 01:26
kiki2125: 那個地方勞工局?台北的照幹8F 03/17 01:27
我在台北市打1999應該是對到台北市的勞工局 如果沒ey的話 但也bu-e-y
palindromes: 例假利用勞工教育訓練名義 辦活動  不用給錢喔^^9F 03/17 01:27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29:22
palindromes: 好多家公司這樣玩10F 03/17 01:28
dreamnook: 最後一行好好笑XDDDD11F 03/17 01:29
birdy590: 出差規定本來就比較鬆啊 不然跨週的國外出差又要怎麼算?12F 03/17 01:30
照算啊 假日也是要給出差費 跨週的國外出差我週末有休息到我可以拿當天出差費就好
但我移動日沒休息到啊 是不是該吐錢出來 一個耳光就完成!給錢!給錢!給錢!
kiki2125: 全台唯一勞工局也要被攻陷了13F 03/17 01:32
kiki2125: 照樣算阿 很難懂?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35:12
LOVEMS: 星期日飛機還算好 有時候星期六的機票比較便宜就是星期六15F 03/17 01:34
LOVEMS: 出發了
沒有最差只有更差 六跟日一樣本來就該我休息的時間 要我為了公司移動
請給錢! 我去跟老闆講了啊也沒用! 那個公親不出來講句話嗎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37:00
birdy590: 假日當然有出差費 但理論上可以也叫你在當地休假17F 03/17 01:36
你覺得去機場 然後搭飛機 然後再搭車到出差地
這樣有休息到嗎?? 沒有就該給錢啊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37:51
birdy590: 移動就沒辦法了 出差怎麼算過去也是有案例的18F 03/17 01:37
birdy590: 就我以前公司的作法 是把出差費調高到可以忽略有這件事
如果調到一天5000台幣我可以忽略啊 可惜沒有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38:58
kiki2125: 公雞變飼主20F 03/17 01:39
birdy590: 如果是按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計算 其實比加班費還多21F 03/17 01:39
事實上沒有 移動日公司大概就給個1000不到吧
從我出門到搭飛機再到工廠宿舍大概也超過八小時了 基本上加班費就超過4000了(休假
算法) 要是例假算法起碼也要給我 2000跑不掉 還要多送我一天假 個案啦 我懂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42:53
birdy590: 那就堅持上班日再移動啊~22F 03/17 01:44
勞工就是最軟的一塊啊 看公司怎麼凹你而已啊 例如只訂的到週末飛機
再例如 星期一早上沒出現在工廠算曠職 公雞叫我去跟飼主說 但飼主不同意啊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46:18
birdy590: 這種作法碰上勞檢的確可能會有問題 人資應該會比你還怕23F 03/17 01:45
大公司又不怕 一例一罰也是罰 百例一罰也是罰 反正都馬低銷 當做保護費繳給政府而已
啊 洛哥那個年代保護費還收更多呢
sam682097: 推XD24F 03/17 01:45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49:29
birdy590: 罰完規定得改 不然就還會繼續罰... 說不會怕其實是假的25F 03/17 01:51
罰完之後就知道怎樣防了啊 下次要求下面的人做乾淨點 不要留下證據
繳了學費當然就學到新技能了 台灣的老闆真的都很棒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52:26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53:15
birdy590: 現在還有誰敢要求假打卡下班真加班的? 應該沒有了吧26F 03/17 01:56
你現在發一篇問問看 應該會爆吧 或者被噓爆 一塊招牌掉下來起碼砸死10個
被要求假打卡下班真加班的勞苦勞工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58:07
birdy590: 老闆要求你們做假資料 就乖乖配合做假資料 那怪政府幹嘛27F 03/17 01:57
mandyat: 推最後一句 怎麼不改名資動部28F 03/17 01:58
birdy590: 連自己都不當一回事 就更別指望有別人來救了29F 03/17 01:58
這兩句話跟公雞變事主真的有87%像 政府就是要修法當勞工的靠山啊
不然拿什麼當籌碼跟公司談 拿橡皮筋彈還比較快 射得老闆不要不要的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59:36
birdy590: 你不知道前陣子抓了一堆? 自己配合是罰錢了事30F 03/17 01:59
birdy590: 如果是有主管偽造出勤紀錄... 那是刑事責任 要上法院的
這不就是法令不完善嗎 回歸本篇正題 去機場搭飛機再從另一個機場到目的地
到底算不算工時嘛 不然政府也明文講一下啊 不要一天到晚函釋 政府不如去含四叉貓如何
coolda: 推32F 03/17 02:00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02:21
birdy590: 自己選擇要變成共犯結構的一部份 那還怪別人幹嘛?33F 03/17 02:01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03:02
birdy590: 這部份法令並沒有什麼問題吧 公司不照法律做 員工還配合34F 03/17 02:02
birdy590: 滅證 這還算是法律的問題嗎?
嗯? 你沒看文章嗎  勞工局就說沒明文規定移動算不算工時了
喔 對不起 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真的沒寫到"勞工局說沒明文規定移動算不算工時"
但反正就說你那天沒錢啦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03:45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05:54
Roger1123: 最後一句 留傳千古36F 03/17 02:06
birdy590: 一開始就講了不是嗎? 出差的規定本來就比較鬆37F 03/17 02:09
所以才要規定啊 不然怎麼不乾脆不要有法律 全部都鬆鬆的不是更好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10:53
birdy590: 也不是今天才變成這樣的 一定要誘因大到某種程度38F 03/17 02:10
那本質上就是有問題的 不管哪天變成這樣的
所謂的誘因就兩種 錢 跟 選票 還沒到選舉誘因只有錢
所以呢? 我就說這樣是錯的不是嗎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12:39
birdy590: https://goo.gl/tCw4Bv39F 03/17 02:13
【法律問蘋果】出差加班有無加班費 關鍵是這個 | 即時新聞 | 20160908 | 蘋果日報
[圖]
不具名讀者問:員工出差時加班,是否要與在台灣一樣的制度,要發薪資的1.33與1.66,公司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補助平時伙食費,給予的加班費比例都低於《勞基法》,然後若是遇到假日或是特殊國定假日時出差,也 ...

 
birdy590: 如上所述 這個問題其實比一例一休要老非常非常多40F 03/17 02:13
SeijyaKijin: 推最後一句41F 03/17 02:14
birdy590: 這篇引的是 1986 年的函釋(記得還有看過更老的)42F 03/17 02:14
birdy590: 所以規定和函釋都是要多給錢 只是實行狀況似乎不怎麼樣
birdy590: 勞工局的狀況不清楚 可能是問題不對或是問到的人不對
引用那種寫得不清不楚的東西完全沒回答到問題 根本問A答B
http://imgur.com/a/fBQUN
[圖]
 
這邊就寫得很清楚了 去跟你老闆講 我們公雞不該變飼主
我在講出差交通日算不算加班 你在回我出差期間加班費
現實就是老闆不肯給就結案啦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20:14
skizard: XD45F 03/17 02:18
birdy590: 你忘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下機下車以後就不是交通時間了46F 03/17 02:22
你下班也不算上班時間啊 我在講搭機搭車時間你在回說下機下車時間
我不如去問夏老師夏夕夏景的問題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24:19
birdy590: 講到這裡 好像搞懂為什麼以前常搭早上八點落地的飛機了47F 03/17 02:23
birdy590: 搭機搭車時間如果法無明文規定, 那的確是很難爭啊
阿所以我就說是不是該規定一下 你搞懂重點了嗎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26:21
babyMclaren: 因公出門就算,前日商如此做49F 03/17 02:27
birdy590: 那還是問錯單位啊 法律裡裡根本沒有 你問勞工局有何用?50F 03/17 02:27
勞工法令我不問勞動局勞動部難道要問法務部嗎 然後我就死掉了
就是勞動局勞動部跟我講沒有這條法律
所以我說是不是該修正一下相關法令 這樣還有什麼疑問?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29:35
birdy590: 而且我上面已經預告下機下車後算加班可能發生的狀況了51F 03/17 02:27
babyMclaren: 管你幾日去搭飛機,也有出差費52F 03/17 02:28
birdy590: 就是安排清晨到達的班機 這樣假日一樣在交通(可不算錢)53F 03/17 02:28
birdy590: 然後一到達就開始上工(怎麼覺得比你現在的狀況還慘?)
比較慘就去爭取啊 自己不爭取出來比慘幹嘛
我沒有要跟你討論下機下車加班狀況 下機下車有加班公司會給錢還算有良心
重點在搭機搭車時 是不是該有條法令來規定該不該算工時
還是我搭機搭車時可以下機下車關門做個伸展操 這樣也不算工時啊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31:54
birdy590: 你的原文完全不是這樣講吧?55F 03/17 02:30
birdy590: "勞工局說前往的時間不算加班" 這句話本身沒錯吧
對啊 但這違反了例假日要休息的原則啊 不是嗎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32:43
birdy590: "下機下車有加班公司會給錢" 這是應該的 如果法律沒有的57F 03/17 02:32
birdy590: 爭取的方式不會一樣 因為行政機關根本無法幫你做什麼
我想你從頭到尾都沒搞懂
祝順心健康希望你有個好夢
晚安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34:03
birdy590: 勞工局是執行單位 法律沒有的難道希望它執行到有嗎?59F 03/17 02:33
birdy590: 跟加班比起來 出差這塊一直不是那麼受重視 這個是事實
birdy590: 原文的意思不就是怪勞工局沒給你第二種答案嗎 /_\
birdy590: 結果問的人自己根本就知道答案 那還有啥好問的
睡前刷牙時再回答你最後一次
我沒有在問問題 我在闡述一個狀況
上一篇的原PO說未滿四小時 來來回回的交通都是成本
我跟他說這樣其實不意外 因為連前往出差地(我想跟上班通勤是一樣意思的)
要花上大半天公司也是沒額外給你錢 甚至連法律都沒規定到
你自己在那邊以為別人想問第二種答案 這樣我有給你第二種答案了嗎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37:35
birdy590: 還是建議"先把法律有的東西爭取到再說吧" @@63F 03/17 02:35
devilsaber:64F 03/17 03:32
devilsaber:
devilsaber:
homerunball: 鬼島67F 03/17 06:11
p1227426: 我是出差受訓 南或北部 給一天的差假 看距離給火車票費68F 03/17 06:33
p1227426: 和捷運公車費 加旅館一夜
sharkimage: 最後一句GJ 勞檢到底要不要加強啦70F 03/17 07:45
nckukath: 感覺有受到影響的話,投票時請兩黨都不要71F 03/17 08:49
wowowsakura: 最後一句QQ72F 03/17 09:19
Despairile: 590的回應真的好好笑wwww73F 03/17 09:20
lbowlbow: 中華民國有勞動部嗎?74F 03/17 09:54
蛤 原來中華民國真的存在啊
trashpoking: 很多人都這樣子星期日移動不算錢喔75F 03/17 09:57
所以很多人都被凹啊 應該立專法
※ 編輯: takeon (36.226.131.49), 03/17/2017 10:10:36
kw003266: 這篇中肯 不然一堆像本肥有時候都會被凹去支那凹假的哦76F 03/17 10:26
kw003266: 又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去支那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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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3-17 11:35:55 (台灣)
  03-17 11:35 TW
記得歐盟之前才通過不固定辦公地點的,只要通勤都算在辦公時間內
出差就符合這個條件,看台灣要不要修法跟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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