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nderwall56 (小確幸56)
180.207.248.168 (台灣)
2014-12-12 11:37:59 → ilovefelina: 叫叔叔阿姨 是比較年輕沒錯 但不覺得叔叔阿姨為什麼 51F 12-12 11:50
→ ilovefelina: 是夫妻.... 53F 12-12 11:50
作者:
yjn (小歪)
111.253.250.212 (台灣)
2014-07-11 14:45:26 推 ilovefelina: 本來就可以告「侵占遺失物」好嗎...這並不會構成誣告 27F 07-11 15:17
→ ilovefelina: 想噓人的 先去看看實務見解
你有被害的事實 至於兇手是誰 是警察的責任
你被打、被偷 還要知道兇手是誰才可以告唷 神邏輯 29F 07-11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