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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bbc12321 (留痕)
標題 Re: [閒聊] 認真基泰其實非常有誠意和解
時間 Sat Sep  9 00:39:13 2023


※ 引述 《a386036 (骷髏怪)》 之銘言:
:  
: 網路瘋傳的基泰合建意向書
: 議員講出來就說政治
:  
: 其實認真探討基泰算非常有誠意
: 如果以民國70幾年五樓蓋公寓
: 已經算是相對的法定空地 保留將近一半
: 也就是建蔽率50%
: 如果以那個年代的公寓 通常在37坪上下
: 如果是雙拼公寓 扣除樓梯間兩坪,四坪陽台
: 主建物大約在31坪
: 最好的情況下建蔽率50% 土地會落在12坪左右
: 如果以住三的容積率225
: 在沒有計算獎勵容積的情況下
: 只能蓋27坪主建物
: 如果危老獎勵25%拿到頂,也不過33.75主建物
: 要還住戶31坪,建商只多2.75
: 以合約字面建商這2.75還能談
:  
: 這還沒算一樓補貼跟頂樓有違建補貼
:  
: 除非建商容移到滿,或是獎勵到50%
: 基泰才可能有賺
:  
: -----
:  
: https://i.imgur.com/nL1RfsO.jpg
: 不空口白說94巷1弄
: 權狀49.34
: 公設5.29(地下室)
: 土地12.73
:  
: 49.34-5.29=44.05-梯2坪-5坪陽台=38坪主建物
: 12.73*2.25=28.65
: 如果拿25獎勵28.65=35.8還是不夠
: 即便獎勵容移到滿28.65*1.5=42.96
: 也不過多了還地主5坪
: 這5坪如前文還能談
:  
: 除非市政府給的是原容積+25%
: 建商才可能售屋後勉強打平
:  
: -----
: 我倒認為基泰法務該檢討
: 合建意向書
: 改成和解內容意見調查表
:  
: 寫出建商願賠償條件
: 住戶意見補充
: 簽字
:  
: 這樣是不是就不會被噴
: 不然給足一樣被噴
:  
直接說結論:住戶還是吞了吧

不吞?走到法律程序,光是鑑定費要花多少錢,凡事都要住戶舉證,有哪幾個住戶精通法律
跟建築

開庭前還有相關鑑定程序,建商還會一直提出異議,一審之後還有二審,時間要花幾年。

就算你贏了頂多你損失多少,建商賠你多少,你請的律師等,都不算在賠償內。

一審就算你贏了,進入二審法院也會暗示退讓你快和解,不要進入二審,不和解得罪法
院,二審判出來也不見的比一審好。


進到法院你會覺得,建商才是被害人,法院也會偏向建商。

看看判例你就知道對建商提告的7成都敗訴,懲罰性賠款10個對建商提告的,10個都被法院
打槍。依法沒事,台灣法律就這樣,看看其他台灣建商敢這麼囂張,在台灣還是乖乖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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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58.51 (臺灣)
※ 作者: kenbbc12321 2023-09-09 00:39:13
※ 文章代碼(AID): #1a-qupT4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4191155.A.744.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認真基泰其實非常有誠意和解
09-09 00:39 kenbbc12321
spermbox: 法院不是地方可以干預的喔
不要又迴力鏢打到自己了,ㄎㄎ1F 09/09 00:41
kingkinggod: 我要是建商,錢寧願養法官也不要給災民。可悲的是台灣司法,有錢判生,保護加害人。3F 09/09 00:44
kenbbc12321: 還要確保法官沒收賄,以公告判賠,住戶只剩下桃園買的起5F 09/09 00:49
Madridtop: 國外早賠到破產了,台灣可悲喔7F 09/09 00:54
cccict: 住戶除了補償還有原本下陷的土地8F 09/09 00:54
※ 編輯: kenbbc12321 (39.9.158.51 臺灣), 09/09/2023 01:20:45
NSYSUEE: 一坪換一坪還送一個車位,已經很有誠意了,再吵再肖貪到最後什麼都沒有9F 09/09 01:48
uysnhoj: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11F 09/09 01:57
qkla: 那只是合作條件,在蓋好前怎麼辦?已有前例取得災戶簽名後繼續開工,然後風頭過後擺爛12F 09/09 04:04
Anyotw: 會賠到破產就直接破產14F 09/09 06:00
aimlin: 舊換新,身家至少五千萬以上,別幫有錢居民擔心了
挺災民的人 一個晚上有賺3000萬嗎?
那些人早就在等度更 只是運氣不好房子已經倒了15F 09/09 07:14
jackgn: 你看那個隔六間的房東就知道好不好搞18F 09/09 08:09
sbshiu: 嗯,誰對誰錯其實還有得扯。不要看蔣好像很強硬,從一開始到居民去陳情時,難道行政單位沒有疏失?難怪有個律師建議居民一起提告建商與行政單位(但會曠日費時還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不然就是跟建商妥協。19F 09/09 08:16
kusomanfcu: 在國外這些住戶早就賠到被強制遷離了23F 09/09 08:52
Robben: 風頭上 建商市府演好演滿24F 09/09 08:53
abby2007: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有趣,應該建立法官PGY制度25F 09/09 09:38
yongyang: 哈哈哈26F 09/09 09:40
ru04hj4: 選舉到了 很多民代會關心 畢竟有選票
蔣萬安還要選下一屆甚至要選總統 處理不好被拿出來
攻擊27F 09/09 09:45
mypower: 以市價來算其實住戶是賺到,但通常住戶都會想林北又沒有要賣,住的空間變小是三小,1P換1P室內坪啦30F 09/09 09:54
doublehorn: 先把別人房子放倒~然後接建案營業~是怎麼虧?
賠償歸賠償~都更歸都更~要混在一起才有得撈~32F 09/09 10:09
KrisNYC: 賠償規賠償 那基泰就跟你一起告技師和承包商
你們一起慢慢等民事 5年後拿到一張垃圾支付命令34F 09/09 11:06
rongzi: 不演一下是要怎麼閃過這個風頭36F 09/09 11:38
karta2359950: 有黨在 建商好放心37F 09/09 11:45
jasonmoon: 台灣除了消保法有懲罰性賠償外,而且有嚴格限制,幾乎其他都沒有38F 09/09 12:07
champion0922: 推 台灣可悲 低能法律40F 09/09 12:37
jevity0320: 這種受大眾矚目的案件,如果有假扣押足夠資產,傻了才跟他和解41F 09/09 13:40
chouvincent 
chouvincent: 小英司法改革 讚43F 09/09 13:54
cutemico: 連這種都可以檢討被害人誒~房板的素質太令人驚訝了44F 09/09 19:41
APC: 夢裡的國外膩45F 09/09 20:01
mark0204: 把你家族所有財產都拿去賠給那些住戶,你就吞了吧46F 09/09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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