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g0391 (lug0391)
標題 Re: [問題] GP125車禍估價費用
時間 Fri May 24 00:54:47 2024


原PO好

1.依民法第196條: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2.依行政院頒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
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機器腳踏車之耐用年數為3年
,依定率遞減法遞減。


3.依財政部頒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採計算方法」,
大型重機亦屬機器腳踏車類,每年應折舊千分之536。
不足一年,則按月份比例折算。

實務上一般折舊後最低還會有10%。
維修工資則全額給付
------------------------------------------------

很遺憾你車子折舊後,只能獲賠零件金額最高10%
外加全額的維修工資。不過也別想從工資上多賺太多
因為機車工會有明列各項零件的維修工資,一般人
很少知道,因為這工資會比實務稍稍偏高一點。

另外一旦對方理賠你的零件折舊後費用,
車上現有的該零件所有權就歸屬於對方,
對方可以無條件拿走,這點你也要注意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39.50 (臺灣)
※ 作者: lug0391 2024-05-24 00:54:47
※ 文章代碼(AID): #1cJtJPCr (bik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716483289.A.335.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GP125車禍估價費用
05-24 00:54 lug0391
ddoll288: 如果是要求恢復原狀呢?1F 1.34.69.21 台灣 05/24 02:36
mame0707: 沒有什麼恢復原狀,該折舊就是要折舊2F 39.10.42.214 台灣 05/24 04:41
kevin28: 沒有恢復原狀一說 法律就是 修車&殘值選其中一個 但不能比殘值高3F 59.126.4.82 台灣 05/24 04:51
scatliu: 先讓保險公司確認後再修
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5F 122.118.212.115 台灣 05/24 08:35
wulalas: 保險不出的對方本人要出,不然就是原po會提  傷害不是嗎?7F 61.230.74.37 台灣 05/24 09:27
romanmin: 殘值賠不到位,有受傷就用精神慰撫金去補XD9F 110.28.90.25 台灣 05/24 10:59
xhung: 每年應折舊千分之536  機車是紙糊的?11F 49.216.54.205 台灣 05/24 11:06
ikariamman: 恢復原狀依然要折舊12F 39.15.8.43 台灣 05/24 12:16
YIHE: 那先訴毀損再告傷害,附民遞上,還會跟被告算折舊嗎?13F 111.71.212.144 台灣 05/24 12:25
liban: 換下的零件對方可以無條件拿走這段有問題如果對方是付換新全額,舊零件當然歸對方只付折舊價就想把換下的零件拿走?想太多15F 220.138.50.110 台灣 05/24 13:03
jimmyfk: > 殘值 → 恢復原狀, < 殘值 → 賠殘值.
以刑逼民,小傷對方只會繳罰金給國家而已18F 39.15.0.170 台灣 05/24 13:35
wulalas: https://i.imgur.com/lUKEESG.jpeg20F 39.10.8.178 台灣 05/24 14:00
[圖]
FFSUPERTB: 15樓好,原先的零件只剩依估算後的殘值,對方既然賠付完殘值,該零件自然歸賠者所有。這一點問題都沒有。21F 1.171.239.50 台灣 05/24 14:00
RonanXidi: 恢復原狀的意思是,
舊零件就找舊零件恢復,
用了五年的殼,就找五年的殼恢復,
可是舊零件買不到,只能拿新的,
這時車主就要還對方差價,
新零件和舊零件的差價,
上法院就是這樣。
也等於只賠殘值。24F 180.217.23.108 台灣 05/24 15:21
nakayamayyt: 回復原狀就是回復舊車的狀態啊 除非你車子是全新停在店面還沒賣出去被撞32F 111.251.9.36 台灣 05/24 15:50

--
作者 lug0391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