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3co3 (呵呵)
標題 [理賠] 車禍理賠和解流程請益
時間 Wed Mar  8 11:00:31 2023


小弟上個月與人發生小擦撞 我方應該是全責 對方有受傷

想請教一般全險出險後 後續和解流程為何?


在車禍後幾天有簽過保險公司傳過來

同意保險公司查資料 代位求償 幫忙和解的授權書了


我本來以為 和解書的甲方是我本人 乙方是對方

理賠只是幫忙去跟對方約談和解 確認理賠金額沒問題 然後幫忙引導簽和解書


不過跟理賠(我方)詢問的結果 他是跟我說 因為有簽授權書

所以等於後續就是他們代替我去跟對方和解 甲方變成保險公司 (乙方是對方)


請問如果這樣 和解成功之後

保險公司這邊會給我和解書的正本嗎?(或是說我有沒有必要去索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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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o3co3 2023-03-08 11:00:31
※ 文章代碼(AID): #1a1_fH4A (Insuranc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78244433.A.10A.html
toyamaka: 要正本就跟理賠拿,通常會簽ㄧ式3-4份
不拿也沒差反正都在公司留底,不要造成理賠麻煩1F 03/08 13:04
anijain: 單純財損,沒人受傷對嗎?
如果是,保險公司會賠償給對方後,就跟簽和解,交給保險公司即可。
看到了,對方有受傷~
有些理賠會幫你跟對方簽和解書,你可以跟理賠要一份和解書。3F 03/08 19:12
zivking: 不對;基於保險契約,保險公司本來只有和解「參與權」(保93),和解契約當事人仍然為被保人與第三人(受害人);只是產險實務積非成是,被保人簽署委任書後就賠償事宜全權委由保險公司處理,因此保險公司與被保人間另成立的無償委任契約,保險公司仍必須以委託人本人(被保人)名義與第三人成立和解契約;又依民法第540、541條1項、2項,受任人(保險公司)有對委任人的報告義務、物之交付義務,及權利移轉義務,所以,和解書本來就該於和解成立後,立即向受任人報告和解內容,並交付和解書,這本來就是受任人義務9F 03/0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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