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itwind (待風)
標題 Re: [新聞] 社工上銬惹議…北市警局長:戒具暴露 將
時間 Thu Mar 14 11:19:14 2024


: 張榮興說,就法律規定來說,上銬並沒有問題,但帶隊幹部應該就個案及當事人本身,在
: 上戒具時審慎考量,會對隊長懲處申誡,是因為戒具曝光在媒體面前,造成當事人壓力,
: 忽略有更好方式可以保護當事人。
: 張榮興說,在嫌疑人有逃脫、自殘、傷人的疑慮下,依規定要上銬,記者詢問社工因為被
: 拘提,情緒不穩定,是否符合上銬標準?張榮興則回應帶隊幹部要對此充分考量。

有點好奇,我看臉書的靠北警察,
大部分警察都覺得本來就應該上銬,
理由就是會有逃脫、自殘、傷人的疑慮,
但這也該有個標準吧?

1、逃脫
社工是主動到案配合檢警偵訊耶
並且那個場景女生能逃脫?又不是會變身浩克.....
2、自殘
沒有自殘舉動,只有情緒低落耶
如果是為了預防自殘,這標準會不會太寬?
只剩下被押送還能有說有笑的人才能不被上銬?
3、傷人
有個2009年通緝犯沒被搜身上銬後來拿刀殺警的新聞常被拿來舉例,
但這是沒有搜身造成身上藏刀,並且通緝犯和嫌疑犯也不一樣啊
難道是擔心這位普通身材只是嫌疑犯的女生,
在優勢警力押送下突然赤手空拳暴起傷人?

如果這案件能上銬的話,怎麼感覺九成九以上的案件都可以上銬?

刑事訴訟法§  89-1 條:「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得使用戒具。
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顯無脫逃、自殺、暴行、被劫、被擊或其他

擾亂秩序之虞者,不得使用。」

那個"得"是不是有點形同虛設,隨便現場員警解釋?
雖然在靠北警察好像也有不少人講法律條文根本不該用"得",應該通通都銬...

然後反過來講,如果沒有標準的話,懲處現場人員好像也有問題,

天曉得警界上司覺得什麼才是合理的上銬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152 (臺灣)
※ 作者: waitwind 2024-03-14 11:19:14
※ 文章代碼(AID): #1bycoqy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386356.A.F36.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社工上銬惹議…北市警局長:戒具暴露 將
03-14 11:19 waitwind
avgirl: 臉書靠北警察板就是一群腦袋被訓練成體制內的僵固腦袋 聚集的地方1F 36.230.91.23 台灣 03/14 11:20
biarg: 標準就是後台3F 111.253.28.15 台灣 03/14 11:21
avgirl: 黑道小弟,欺壓人民 現在警察就這樣啊
台灣早就沒有公平正義,比誰拳頭大了4F 36.230.91.23 台灣 03/14 11:21
maxinehou: 警察還兼任自殺防治業務喔~那我們真的作自殺防治的人可以用手銬嗎6F 118.166.26.196 台灣 03/14 11:23
pttxo: 保母被羈押當時怎沒順便去查社工的問題?
都過多久才說有有逃亡之虞 根本是看報辦案8F 114.24.226.121 台灣 03/14 11:25
nolimits: 上銬最安全啊,你又知道會不會出事喔10F 111.82.239.159 台灣 03/14 11:27
doveplus: 情緒低落防自殘 有什麼問題11F 223.137.36.239 台灣 03/14 11:28

--
作者 waitwind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