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luke (庭輝Tuna鮪魚)
標題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時間 Thu Feb  8 01:03:38 2024




APPENDIX - 律師聲明稿

針對基隆市政府113年2月6日新聞稿回應內容:
1.行政法院將假處分之聲請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表示法院認為本件屬於私人產權爭議
,既然基隆市政府及其律師也都認為屬於所有權的爭議,那為何可以直接以行政手段奪取
私人資產?

2.基隆地方法院於113年1月26日發函要求基隆市政府7日內表示意見,但基隆市政府無視
法院之要求,直接於113年2月1日違法指揮數十名警力攻堅佔領商場,至今無法說明法令
、法院之依據為何?


https://imgur.com/a/XZW7163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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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陳義文律師的聲明稿,就轉過來評點評點。

一大早,孩子在吵,孩子的媽在吼,還有三個英文演講要聽,實在頭疼。

還是PTT比較寧靜安詳。

1. 先說重點: 我主張政府的行事要光明正大,要遵守法治。

           該取得法院強制執行令就該去做,身為政府如果不能維持制度

             那不就變成 黑衣人治國了。

             半夜偷偷摸摸叫警察過來算甚麼回事,也不知道指揮警察這件事

              是不是合法的


2. 對於這個民事案件最後的結果,誰贏誰輸,我不在意。

   我又不是基隆人,我也不怎麼買NET衣服 (胖子衣服難買)

   大家可以當猜燈謎看看誰會最後拿到賠償

3. 幾個爭議論點

   (1) 無論NET在這個複雜契約中,是二房東,還是起造人,還是建物所有權人,

       無可否認的他不是 無關的路人,在複雜的契約上法院解釋清楚前,

       請不要 魯莽的依照一個附約就判定他是無關的路人。

   (2) 本次案件的性質為何: 個人認為是單純的民事案件,


       雖然我行政程序法常常睡著,老師音調太平至少我記得,


       不是牽涉到行政機關就是 行政行為,很多是民法私權行為。


   (3) 有人說合約不都公布了,怎麼還在吵
   
    首先,我不確定是不是完整的合約,每一份都公布了,

    第二,NET目前也沒完整的提出主張,是要補償建物費用,延長合約,
       還是拆屋還地,當事人主張都不清楚,各位專家這麼快就要結案了

    第三,一份嚴謹的合約不知道有幾百頁,很懷疑版上一堆半調子的法律專家 
       能不能完整分析。 我先自首,我是一個認真的半調子,至少
       我買房子的時候,會花兩個晚上把200頁的合約書讀完。



   (4) 有部分不懂的鄉民表示,法院不是駁回了 怎麼還在鬧

       目前是未受理,申請或起訴主體或內容有誤,案件根本在法庭門口就被踢出去了
       還沒有進入實質審理

       目前NET申請的是 減少損害的 假處分 假執行,行政法院表示這不歸他管,
    踢給民事法院

    民事法院請市政府在七天內說明,市府真是人民的好榜樣,不僅沒有說明
    五天內 市府大哥就帶領大批的小弟衝上去。


結論,太久沒有用中文思考法律事件,一邊聽英文的稅法演講,頭好暈,

      這個世界真是亂哄哄。大家看看下面的聲明書吧

https://imgur.com/a/XZW7163

明天早上交1500字評論給老師,接下來時間自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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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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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8.180.191.199 (加拿大)
※ 作者: wuluke 2024-02-08 01:03:38
※ 文章代碼(AID): #1bmxVmO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325424.A.632.html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8/2024 01:08:49
takechance: 行政是看公文,民事是看合約,這件事是牽涉的是單純公文嗎?1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08
ghchen1978: 吵不贏人就吵程序正義,標準民進黨手3F 114.40.166.112 台灣 02/08 01:09
zxm50191: NET已提出3次民事假處分聲請被駁5F 61.64.13.32 台灣 02/08 01:09
phenom42: 所以NET有取得建物和2/1的管理營運權嗎6F 223.140.107.128 台灣 02/08 01:10
zxm50191: 才去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8F 61.64.13.32 台灣 02/08 01:10
在討論事情的時候,我們要先研究 他三次申請的假處分是什麼
駁回的理由是甚麼,現在只是假處分被駁回,案件根本就還沒開始起訴
takechance: 就怕有合約以外的合意和默許,水很深9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15
那就要看看這個合意 最後能不能被視為合約的一部分
winnabe: 聽君一席話 猶如一席話 通篇廢話10F 42.73.253.255 台灣 02/08 01:16
沒辦法,太多的人在PTT的討論 是基於 片面的資訊,不完整的套論,沒有思考
人云亦云。造成 系統處理上Garbage In Garbage Out 大家都在說廢話
pujos: 整篇都廢話,什麼叫起訴11F 39.10.32.12 台灣 02/08 01:17
zxm50191: 別急 補充一下而已12F 61.64.13.32 台灣 02/08 01:17
k44754 
k44754: 去看下合約好嗎,你以為13F 49.215.89.205 台灣 02/08 01:18
k44754: 法院都打臉net了
判決沒下來,哪來的打臉
takechance: 要是有人做出承諾,但是又背棄承諾,15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18
ImBBCALL: 欸 不是 真正的行政行為只有行政執行這塊而已吧16F 125.228.136.11 台灣 02/08 01:18
takechance: 當然就是要賠償一方啊,但前提要如何舉證承諾,然後這承諾是否是合法承諾18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18
ImBBCALL: 上面的更正 我先閉嘴 時序上有些亂20F 125.228.136.11 台灣 02/08 01:19
david6119: 我發現唸法律的都很喜歡說廢話,在那邊解釋一大堆然後一點結論都沒有21F 42.79.6.102 台灣 02/08 01:20
我發現,沒學過法律的很喜歡快速的下結論,在證據不全的時候,都判決好要執行了
gestapo: 是的,你的發現是正確的。 lol23F 114.137.87.75 台灣 02/08 01:24
謝謝大家,謝謝大家,請大家投我一票,投給正確的人。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8/2024 01:25:26
david6119: 講不出結論那有什麼好說的,根本沒人想了解,只想知道誰對誰錯24F 42.79.6.102 台灣 02/08 01:25
人要會思考,所有的科系,都該上點法律課,對於工作處事方面很有效果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8/2024 01:26:21
takechance: 我認為水很深啦,誰知道底下有無暗盤在運作26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25
有暗盤就要把它挖出來,身為活活潑潑的好學生、堂堂正正的什麼人,
現在的大人都忘記了小學老師的教導,弄一堆暗盤出來
曝光它
takechance: 地方政府和財團的勾結新聞本來就一堆所以只看合約真的只是冰山一角28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27
zxm50191: 感覺就是拖著等下次選,太早出局就沒戲30F 61.64.13.32 台灣 02/08 01:28
takechance: 合約可能只是浮在水面上的冰山,下面31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28
gestapo: 我上次看到合約時也只是一個小紅框而已,這次是封面加上幾頁內頁,然後有一堆人就說合約公佈了。我看不懂這市府這種32F 114.137.87.75 台灣 02/08 01:28
takechance: 還有90%部分哩35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28
gestapo: 擠牙膏式公佈合約的套路是為什麼?36F 114.137.87.75 台灣 02/08 01:29
silkworm046: 外行人觀點只能說半夜偷偷來造成觀感37F 111.71.41.30 台灣 02/08 01:29
atari77: 寫的模擬兩可在那帶風向 笑死 跟餵藥案手38F 61.30.176.17 台灣 02/08 01:29
silkworm046: 不佳,是做什麼虧心事嗎?正大光明白天處理很難?39F 111.71.41.30 台灣 02/08 01:29
atari77: 法還真像 照法律規則弄不過都來玩這種的41F 61.30.176.17 台灣 02/08 01:30
身為熱愛參與,政治討論的覺醒青年(不知道還算不算青年),我熱愛台灣
自由評論的政治體制,不會因言獲罪,評點政府作為不當 就變成帶風向了?

反正基隆市政府也管不到我 有啥不敢說的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8/2024 01:33:28
Number1344: 看兩篇報導和聲明就覺得能判斷對錯的要小心詐騙集團最喜歡你們這種可愛的類型42F 1.200.50.5 台灣 02/08 01:33
wuklean: 原PO回推文第一段的很好啊 趕快叫NET律師三次民事法院假處分駁回的裁定出來啊45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8 01:36
alin1028: 你用net律師的片面觀點問大家意見??請問如何證明律師有說實話,而不是故意帶風向?如果這律師還隱瞞其他關鍵資訊呢?這律師前幾天才來ptt 發文帶風向,47F 1.171.136.220 台灣 02/08 01:38
wuklean: PO給大家看阿51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8 01:39
alin1028: 影射那些持反對意見的網友是基市府的網軍,而且還直接點出那些人的帳號喔。52F 1.171.136.220 台灣 02/08 01:39

首先,我不是律師,
再來,我主張現在判斷誰對誰錯太早。
      希望在PTT的人都是相對的高知識份子,有自己的判斷能力。
第三,我自始自終主張的是 政府機關 偷雞摸狗的行為 不當。
      (為了應景,我可以尖叫一聲,耍流氓了)

wuklean: 他自己都不敢PO給大家看 結果喊說別人不回應 搞笑喔54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8 01:39
alin1028: 然後那律師發文完,就神隱躲起來了,完全不理會也不回覆鄉民對他的質疑56F 1.171.136.220 台灣 02/08 01:40
pig2014: 既然不是行政是民事,奪回又如何?這麼愛告歡迎奪回後來告,作為地主化被動為主動,先收租促進公共利益,完美58F 101.137.72.238 台灣 02/08 01:40
這種思想很危險喔,為了 政府認為的公共利益,什麼超脫法治的規定都能做


dosoleil: 沒辦法啊對手是官 要你吞10萬泡麵錢的那61F 36.237.4.111 台灣 02/08 01:41
winnabe: 請NET拿出跟市府的合約不就完事了?63F 42.73.253.255 台灣 02/08 01:41
dosoleil: 程序不備可以補 反正公權力先行64F 36.237.4.111 台灣 02/08 01:42
winnabe: 假如只有跟大日的合約 那就找大日去啊65F 42.73.253.255 台灣 02/08 01:42
o134p12: 看這篇只有一個感想 這個律師事務所跟律師都不敢委任案子給他們 律師不是口才都很強嗎? 怎麼變成情勒高手QQ66F 114.25.64.214 台灣 02/08 01:43
wuklean: O大這裡我為陳大律師講句公道話69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8 01:45
dosoleil: 為何要搞BOT OT等等 就是必要時可以公益當藉口 用公權力干涉民事契約 不然要貫徹民事精神簽租約就好啊70F 36.237.4.111 台灣 02/08 01:45
zxm50191: 說你偷雞就偷雞 大人快o他73F 61.64.13.32 台灣 02/08 01:45
wuklean: 有些時候律師就是收人家錢口軟手軟阿74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8 01:45
poboq0002: 政府簽約的對象是大日 主富聲請假處分75F 203.204.8.31 台灣 02/08 01:46
wuklean: 當事人某些行為在法律上就很難辯護 或很76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8 01:47
poboq0002: 被駁回 聲稱有所有權卻沒登記 那他當下究竟是以什麼身分主張政府不能換鎖?不77F 203.204.8.31 台灣 02/08 01:47
wuklean: 不好提出來啊 只好提另外一方面的事情79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8 01:47
poboq0002: 能魯莽的認為是無關者 要法院釐清 那是不是任一個路過的人都能聲稱自己有所有權 通通都要等法院釐清判決了才能點交?80F 203.204.8.31 台灣 02/08 01:47
我是路過的無關者,你是路過的無關者,但是很顯然 我們沒有辦法立刻正確判斷
NET是不是有關者,你這個說法純粹是滑坡理論


wuklean: 這叫顧左右而言他 沒辦法啊律師費收了阿83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8 01:48
dreamdds: 如果商場所有權是net的,那幹嘛多此一舉跟大日簽合作同意書?自己的房子自己招商不就好了,要合作也是跟大日合作停車場,怎麼會是合作商場營運管理?84F 125.230.225.252 台灣 02/08 01:48
takechance: 就怕某方和某方之間有暗盤,但是又無88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50
zxm50191: 問就是 天黑 警察 好可怕89F 61.64.13.32 台灣 02/08 01:50
takechance: 法見光,一邊打官司還要一邊遮光90F 111.243.101.225 台灣 02/08 01:51
zxm50191: 肯定有不能見光的部分 不然大日怎麼沒事乙方沒出來哭 一個不知道甚麼咖出來講91F 61.64.13.32 台灣 02/08 01:51
打吧 打吧,我們需要廉潔的政府,都攤開在陽光下 對民眾都好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8/2024 01:53:22
poboq0002: 如果無法立刻正確判斷NET是不是有關者93F 203.204.8.31 台灣 02/08 01:52
SX70: 推邏輯正確94F 111.253.237.131 台灣 02/08 01:52
poboq0002: 那怎麼風向已經講到政府在偷雞摸狗了?95F 203.204.8.31 台灣 02/08 01:53
alin1028: 法律有規定政府一定要白天才能出門換鎖嗎?還是有規定公務員晚上下班後不能加96F 1.171.136.220 台灣 02/08 01:53

你說這話就沒意思了,什麼叫做光明正大,我想我女兒都能分辨

United Daily News
微風接管東岸商場掀波!大批警力點交換鎖…NET告基隆市長強盜

三立新聞網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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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stapo: 其實你們要知道律師的想法,可以到律師98F 114.137.87.75 台灣 02/08 01:53
alin1028: 班?如果都沒有規定,為什麼不可以?還99F 1.171.136.220 台灣 02/08 01:53
o134p12: 某黨要護航的如果沒實質證據就會用這種似是而非的論點來發文 想吵又不敢重點上攻防 只敢說大概啦 可能啦 因為知道真的討論根本邏輯不會過 黨都低調再低調了
雲基隆人麻煩注意一下好嗎 你們已經一個小三次長燒了 是要再燒一個部長嗎247F 114.25.64.214 台灣 02/08 07:33
xbearboy: net是無關的路人沒錯,因為跟他簽約的是大日,有問題跟求償都該找大日才對,大日才有權跟市府主張253F 60.250.254.178 台灣 02/08 07:42
k798976869: 現在不能提到大日 因為他有背景256F 123.110.50.249 台灣 02/08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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