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lover ()
標題 [新聞] 藍白修工會法納消防員 內政部:應回歸
時間 Sat May 11 16:35:17 2024


藍白修工會法納消防員 內政部:應回歸公務人員協會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957594

 

2024-05-11 15:54 聯合報 記者黃婉婷/台北即時報導

屏東明揚工廠大火後,部分基層消防員訴求組工會,但政府傾向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下周排審「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藍白皆支持消防員比照教師
有組工會的權利。對此,內政部指出,警消人員為公務員,屬性與勞工不同,建議維持現
行體制,並透過修法加強公務人員協會機制,以利行使其團結權、團體協商權,爭取合理
權益與待遇。



去年九月,屏東明陽大火造成百人傷亡,四名勇消在執勤中殞命,引爆各界怒火,朝野立
委紛紛提案力挺消防員組工會,但行政院選擇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開放警消組專屬特種
協會,且擴大協會得建議、協商及參與事項,卻未能在上會期完成三讀修正,最終因屆期
不連續退回,銓敘部將於本會期重送。



本屆藍白黨團主動發起攻勢,國民黨團提案修正工會法第四條、第六條,明定消防員得比
照教師組織及加入工會,另考量消防體系特殊性,規範消防員僅得組織及加入的產業工會
及職業工會。民眾黨團提案版本則擴大到警察、消防人員皆可組織及加入公會。



內政部作為消防主管機關,其書面報告提及,警消人員為公務人員,屬性與勞工不同,但
工會法是以勞工為對象,規範其組成、任務及運作等事項;公務員與國家間為「公法上職
務關係」,而勞工與雇主間為「私法上勞雇關係」,兩者顯有不同,各自形成完整的人事
管理法制體系。



內政部續指,另考量公務員任免遷調、考績獎懲、待遇給與、退休撫卹等相關事項,都以
立法機關通過的人事法制為依據,屬全國一致規範,不宜分殊處理。


內政部強調,公務人員結社組織應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規定,中央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
消人員得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規範組織及加入其所屬行政區域內的公務人員協會,截至
目前計有15個地方公務人員協會成立。



內政部指出,為回應基層警消訴求,銓敘部已著手修正協會法,朝增加協會組織模式(增
加三級機關協會及專業協會)、放寬協會協商事項、擴大協會參與範圍等修法方向,修正
通過後,警消人員可成立三級機關協會,並得以針對職場環境等事項,與所屬或主管機關
進行協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45.91 (臺灣)
※ 作者: golover 2024-05-11 16:35:17
※ 文章代碼(AID): #1cFot77K (Examinatio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15416519.A.1D4.html
papapapapapa: 那教師為什麼可以組工會?1F 05/11 23:24
EEERRIICC: 綠真噁2F 05/12 02:29
Zhang274: 回歸邪會 = 不會改阿,而且勞資協商只會得到共體時艱
因為政府財政困難、因為現階段人力不足檢討後補足
但事實上都沒辦法達到基層公務員的需求3F 05/12 08:55
SaluteYou: 邪會有個屁用6F 05/12 09:00
fcz973: 每次講到組工會永遠就是加強協會功能,連法條都快20年沒動,請問加強過什麼了?http://i.imgur.com/8MtHM82.jpg7F 05/12 10:04
[圖]
j6ru04jo3: 臭塔綠班又在放什麼臭屁9F 05/12 11:04
umaga1: 所以dpp永遠拿不到公務員的票10F 05/12 11:54

--
作者 golover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