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2030625 (雙重人格)
標題 Re: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時間 Thu Feb  1 18:38:54 2024



我看有人這次舉例說

美國真的有人用兒童色情 引誘兒童的犯罪

但是我在也沒有聽過台灣有這些案例

這樣每個地方不同的風俗民情

可以直接挪用案例嗎?

還是其實台灣很多案例

但是沒被報導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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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14.184 (臺灣)
※ 作者: h2030625 2024-02-01 18:38:54
※ 文章代碼(AID): #1bktJ2Bs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783938.A.2F6.html
su4vu6: 新北1F 02/01 18:39
新北是鬼父吧 還是他們都是看了鬼父
※ 編輯: h2030625 (223.138.214.184 臺灣), 02/01/2024 18:41:04
LipaCat5566: 鬼父確定不是因為ACG引起犯意嗎??2F 02/01 18:40
jupto: 台灣制定法律有個原則 就是有人禁止我們就禁止 畢竟要是沒禁出了事會被檢討啊禁了肯定沒你的事3F 02/01 18:41
HERJORDAN: 這種事情根本不能成為禁止的藉口,因為反例只會更多,跟大眾運輸撞死人,正傑在捷運殺人就反大眾運輸一樣可5F 02/01 18:42
s87879961: 照這說法 電影殺人情節都禁一禁吧8F 02/01 18:42
siro0207: 是說那案例的新聞有網址嗎?9F 02/01 18:43
Hyouri: 我跟你說 這邏輯下遊戲王卡要禁掉10F 02/01 18:43
SangoGO: 鬼父在新聞只是比喻沒有真的指嫌犯是否有涉及創作閱讀吧,不如說是新聞用起了這個字眼11F 02/01 18:43
youdar: 會不會影響、有沒有人用以犯罪和該不該禁止 是不同問題
不該混在一起談13F 02/01 18:44
jeeyi345: 本來就是 換個主詞就知道多扯 但看到兒少就眼紅的很多15F 02/01 18:47
Darnatos: 就廢話,甚麼東西不能拿來引誘兒童?要全禁嗎?16F 02/01 18:52
Amulet1: 創作要禁應該先禁殺人沒錯啊
色情比較嚴重還是殺人比較嚴重17F 02/01 18:55
jupto: 對於某些人情色是可能比殺人更重19F 02/01 19:35
Pep5iC05893: 以歷年法院的判例來看殺死個人還真的沒什麼大不了20F 02/0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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