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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1-02 09:34: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ruka0924 (Aruka)
標題 Re: [新聞] 小吃店噪音未超標 法官親耳來聽 判賠!
時間 Mon Jan  2 08:02:55 2017


說真的喇  我覺der這法官真的有點恐龍

今天法條都明文規定多少分貝了

環保局也去量了

結果法官靠自己人耳推翻?

然後鄉民還一片叫好???  鄉民的法學素養真的很令人堪憂

這種自由心證的判法是最不應該的判法

還好店老闆有上訴 鄉民9成9會被二審法官打臉  等著看吧


 引述《colset (摳機主教)》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小吃店噪音未超標 法官親耳來聽 判賠!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 罕見!法官不靠噪音監測數據,親自到場「體驗」,靠耳朵聽到的真實感受來審判,
: 判擾人清夢的小吃店要賠償被害人12萬元,讓被害人感動不已:
: 「這個法官真難得,能苦民所苦!」
: 65歲鄒姓男子住處與基隆市東信路旺仔小吃店相隔僅2公尺巷道。鄒主張,到旺仔消費的
: 酒客乾杯與聊天,吵到他無法成眠。
: 他因不堪長期失眠,精神長期恍惚、緊繃,向店家要求2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 鄰居兩年不成眠法院審理時,鄒提出環保局到場監測的噪音數據,
: 多僅測得47至52分貝,未超52分貝的管制噪音標準值。
: 法官徐世禎為了解到底有多吵,在未通知兩造情形下,7月某日晚上10點,親自前往感受
: 。
: 鄒受訪指出,他看到法官來也嚇一跳,法官到他家後,叫他把電視、冷氣關掉,然後坐在
: 他床上親自體驗。
: 鄒說,法官只坐了10分鐘,聽到店內客人聊天、酒瓶碰撞聲後,講了一句:「這不行,根
: 本沒辦法睡!」法官隨後到旺仔附近繞了一下就離開了。
: 法院審理時,法官勸雙方和解,告知旺仔小吃店張姓老闆,他曾到過鄒先生家,挑明講:
: 「連我都覺得太吵了,根本沒辦法睡。」
: 法官進一步指出,小吃店客人所發出的聲響,已經接近52分貝,一般人在深夜長期接受時
: 有時無、不規律聲響的噪音轟炸,精神確易受影響,且環保局測量時間僅2小時,如果隨
: 著客人增加,或酒後越來越嗨,很可能超過標準值,
: 法官希望張能展現誠意與對方和解,但張卻稱:「我沒錢!」一口拒絕。基隆地院已於日
: 前審結,判旺仔敗訴,要賠償鄒1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 鄒得知勝訴後無奈指出,每晚都要聽不同酒客談心事,聽了2年,最晚曾折騰到凌晨3點30
: 分還沒辦法入睡,因此罹患憂鬱症、高血壓等疾病,感謝法官親自來家裡「體驗」,讓他
: 2年來的苦得以伸張。
: 張則稱,為了鄒先生,他生意只做到晚上9點,若客人還未盡興,他會請客人講話小聲一
: 點;生意不好,實在拿不出那麼多錢,會再上訴。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67242
小吃店噪音未超標 法官親耳來聽 判賠!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罕見!法官不靠噪音監測數據,親自到場「體驗」,靠耳朵聽到的真實感受來審判,判擾人清夢的小吃店要賠償被害人12萬元,讓被害人感動不已:「這個法官真難得,能苦民所苦!」65歲鄒姓男子住處與基隆市東信路旺仔小吃店相隔僅2公尺巷道。鄒主張,到旺仔消費的酒客乾杯與聊天,吵到他無法成眠。 ...

 
: 5.備註:
: 鬼島再多幾個這種法官就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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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QPYnDm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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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hcc: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1F 01/02 08:06
KGB10409: 為什麼要有法制規定?,如果連法制規定都不具有效力,2F 01/02 08:06
GSHARP: 優質法官3F 01/02 08:06
joe12334667: 真的,原本地下根本像瘋子一樣4F 01/02 08:07
CavendishJr: 你的法學素養才遭5F 01/02 08:07
babyMclaren: 重點是環保局去量時是不是有什麼操作空間6F 01/02 08:09
t0kyohot: 嗨 法匠7F 01/02 08:10
sendicmimic: 法規漏洞可多了。8F 01/02 08:10
yomiah: 倫家可是法官9F 01/02 08:11
butmyass: 有體感溫度當然也有體感音量啊10F 01/02 08:12
light20735: 有些喝酒醉的人真的很吵11F 01/02 08:13
smallplug: 法官你敢嘴12F 01/02 08:16
iPadProPlus: 環保局應該要駐點一個月去錄才準13F 01/02 08:20
iPadProPlus: 只要有一秒是超過標準就罰
senior: 本案不是噪音開罰 請問請求權基礎法條的構成要件有分貝嗎15F 01/02 08:25
Justinqqqq: 你知道什麼是低噪音嗎?機器測的出來嗎?16F 01/02 08:28
onstar: 民法哪裡規定有幾分貝?  這案是依民法,不是依行政法規17F 01/02 08:30
andy02: 看數據是沒有問題 只是數據也是要長期看18F 01/02 08:31
soulism: 優質法官+119F 01/02 08:31
mitshy: 酒客和小孩噪音要找警察,冷氣機.壓縮機找環保局20F 01/02 08:31
onstar: 以台灣愛罵法官的風氣,美國、德國法官來判也一樣被罵21F 01/02 08:33
chichiliou77: 法官有銅鋰鋅臭了嗎22F 01/02 08:33
kaka7788: 民法可以類推適用到行政法規好嗎?23F 01/02 08:33
onstar: 根本不用司法改革,整個美國、德國司法搬來台灣也是照罵的24F 01/02 08:34
b00668880: 住商混雜才是問題所在25F 01/02 08:35
citcal: "覺得"..哪天你隔壁住一點聲音都會報警的是要怎麼覺得26F 01/02 08:37
onstar: 講難聽一點,拿環保局數據,判一判還比較輕鬆。27F 01/02 08:37
cue: 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罰的是行政罰,不是民法損害賠償28F 01/02 08:39
onstar: 去現場履勘,了解噪音有沒有影響生活。 這是正確的。29F 01/02 08:39
citcal: 標準在哪??大家說了算嗎?30F 01/02 08:41
widec: 法官肯走下神壇就該推31F 01/02 08:48
FlashGet: 這是民法 關行政法規屁事32F 01/02 08:51
palmprints: 優質33F 01/02 08:52
Reichenau: 環保局量都馬先告知被量的然後剛好低於標準一丁點34F 01/0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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