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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02 14:15:43
看板 car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標題 [新聞] 不能再匿名檢舉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
時間 Sun Dec  2 12:27:22 2018



原文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2/1476888
不能再匿名檢舉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改採「實名制」 | 蘋果日報
[圖]
檢舉交通違規,明年元旦起就要「實名制」了!由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增加,且許多匿名檢舉造成執法機關查證困難,自明年1月1日開始,檢舉人要提供... ...

 



原文內容:

檢舉交通違規,明年元旦起就要「實名制」了!由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增加,且許多

匿名檢舉造成執法機關查證困難,自明年1月1日開始,檢舉人要提供身分證字號,匿名檢

舉即便事實明確,警方須改以職權舉發方式開單,否則不予舉發。

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檢舉人須

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盼藉此解決浮濫檢舉,確

保檢舉事實真實性。


現行規定許多小違規經勸導後可免罰,例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

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警方可經勸導程序後

免罰車主,希望小違規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不過因民眾檢舉導致警方沒有勸

導空間,讓檢舉凌駕警方執法權之上,造成民怨不斷。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17年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高達169萬件,佔所有違規案16%,

其中以檢舉違規停車最多,佔檢舉案60%,且有不少檢舉人是針對同一輛車重複檢舉。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因警政署反映,有些檢舉人檢舉時填報的名字會寫綽號,警


方查證困難,常出現資料不足無法開單,且也會演變成被檢舉人要主動說明,有時也有不

少「檢舉達人」惡意檢舉,讓民怨連連,警方也疲於奔命;因此修法,讓檢舉者與被檢舉

者兩方關係能對等,警方也更能據實依舉報查證、開單。(甘芝萁/台北報導)




心得/說明:


  終於有法令可以對付心理病態的檢舉魔人惹~~


  不過真的有違規也是可以檢舉啦~

  警察機關不會外洩 檢舉人姓名.身分證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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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82.226
※ 文章代碼(AID): #1S0ryko5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3724846.A.C85.html
IMISSA: 不會外洩XD1F 12/02 12:28
scent15: 繼續檢舉2F 12/02 12:30
wuliou: 最後一句你敢信?3F 12/02 12:30
asdf159000: 不會外洩?!4F 12/02 12:30
issuxark: 檢舉魔人崩潰~~5F 12/02 12:31
smartjim: 這跟“我照片只是自己看,不會外流”有什麼差別…6F 12/02 12:31
PauFrank5566: 我檢舉都實名阿,警方敢外洩我一定賺一筆7F 12/02 12:35
dcoog7880: 垃圾警察8F 12/02 12:36
ROTFL: 檢舉案件太多處理方式:就地合法,實名制.把有問題的人解決9F 12/02 12:37
ROTFL: 就沒有問題了
ROTFL: 說個笑話:完全執政
fongse: 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12F 12/02 12:39
anson8901: 讚啦 德政13F 12/02 12:40
z85917131: 最後一句講給3歲小孩或許會信14F 12/02 12:40
uito2k8: 外洩有很多你想不到的方式,還是別太有自信...15F 12/02 12:40
uito2k8: 未看先猜是一些高官被檢舉到去推修法XD這麼勤勞怎不酒駕
shinkiro: 看來2020某黨還是下去吧xddd17F 12/02 12:42
uito2k8: 上修罰則?18F 12/02 12:42
Davil0130: 拿你阿公阿嬤的資料去檢舉吧19F 12/02 12:46
dc47dc: 把提出問題都人解決,就沒      問題了20F 12/02 12:49
MagicChang: 多花點錢招人專責處理檢舉很難?21F 12/02 12:49
maynard: 讚啦22F 12/02 12:51
randy061: 爛政府,垃圾執政23F 12/02 12:51
solidmiss: 哇 有錢有權愛怎麼玩都可以唷24F 12/02 12:52
wind0710: 都提供明確的照片或影片還要說明?根本是把提問的人解決25F 12/02 12:56
ainor: 我都具名Q26F 12/02 12:57
wind0710: 以後看到官員或民代因違規出車禍就是回死好!!27F 12/02 12:57
losewing: 檢舉人:黃安28F 12/02 12:57
funlombre: 惡意檢舉是? 不就是違法才被檢舉29F 12/02 12:59
Lorazin: 不是都實名檢舉 到底哪裡有匿名檢舉成功的?30F 12/02 12:59
a9509028: 檢舉一時爽31F 12/02 12:59
jgpkhgadk: 洨咧不會外洩  之前那篇海山分局?32F 12/02 13:00
gazelle74: 很快就會有違規魔人把檢舉魔人分屍的新聞了...33F 12/02 13:03
elfish123: 警察爽翻。比軍人還沒屁用34F 12/02 13:03
elfish123: 以後開放臭甲去當好了
RV: 可是很多檢舉人就是警察本人36F 12/02 13:07
HarukaLM: 實名照樣檢舉阿  都敢檢舉了 哪有在怕這個的..37F 12/02 13:09
bt011086: 會檢舉的還是會檢舉吧?38F 12/02 13:15
z14753: 一直以來都留真實資料沒在怕ㄏㄏ39F 12/02 13:22
dreaming7768: 早就要實名身分證字號了 上面很多違規達人喔40F 12/02 13:22
candy234: 不會資料外洩,哈哈,誰信41F 12/02 13:22
youkiller: 你今天檢舉8加9  你不怕8加9一直來找你的碴?42F 12/02 13:23
youkiller: 感覺這條法律通過  應該會有更多亂開的車橫行
youkiller: 被檢舉  檢舉又成立  不就真的違法?  違法還可以談喔
youkiller: ?
new2488: 維規就乖乖繳錢,不要毛一堆46F 12/02 13:32
Rocker5566: 不是本來就實名制? 還是以後會在罰單留檢舉人資料供47F 12/02 13:33
Rocker5566: 肉搜??
Ericcws: 本來就要寫名字不是49F 12/02 13:39
Maninck: 推,本來就該實名制,不然遇到亂檢舉的只會浪費社會資源50F 12/02 13:42
iglesias0416: 做錯事還要被保護哦51F 12/02 13:44
Brightheat: 支持實名制52F 12/02 13:48
linkuangkuan: 爽哦 愛檢舉就要被問候53F 12/02 13:48
DimlyLit: 新北 海山分局: 幹54F 12/02 13:52
finasoul: 實名很久了吧,無所謂,哈55F 12/02 13:52
finasoul: 違規魔人自HIGH完還是繼續收掛號
hcshin: 留假的身分證號和假名不行嗎? 違規達人崩潰57F 12/02 13:57
fan0226: 怎麼留假的…58F 12/02 14:00
fan0226: 警政系統一看就知道吧
hcshin: 留別人的證號或假的證號啊60F 12/02 14:01
Mei5566: 錄影哪會有問題61F 12/02 14:04
kick7377: 如果檢舉違規是明確事實管別人名字身分證寫啥 真奇怪62F 12/02 14:05
kick7377: 意圖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hcshin: 所以說要留別人的證號或假的證號啊64F 12/02 14:07
hcshin: 栽贓給別人 哈哈哈
whitedeath: 檢舉一時爽,違規______66F 12/02 14:09
hcshin:                     爽一時67F 12/0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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