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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3-06 12:55:48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alice137651 (雪花喵喵)
標題 Re: [新聞] 轟三立不實求償5百萬 法院今判陳佩琪敗訴
時間 Wed Mar  6 11:49:25 2019



陳告
當事人不適格
敗訴

如果是柯告
可受公評之事
一樣敗訴


不用講什麼法院誰開的
單純法律層面討論就是這樣
除非你針對這去修法

台灣就是一個民主國家
言論自由給與非常大的保障

你我能在網路上罵政治都是言論自由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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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13.211
※ 文章代碼(AID): #1SVqD8Zs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1844168.A.8F6.html
xox5678: 我覺得陳佩琪是當事人啊......1F 03/06 11:51
cloud7515: 用媒體造謠抹黑也算言論自由 這樣掌握媒體就贏一半啦2F 03/06 11:51
kaminari22tw: 呵呵3F 03/06 11:52
cloud7515: 監察院 國稅局都查不到的東西 名嘴講得有聲有色4F 03/06 11:52
bluewild: 說柯強姦母豬,柯告!法官:無法證明你沒強姦母豬,結5F 03/06 11:52
bluewild: 案
bluewild: 以上是真的嗎?台灣法律是這樣嗎?
sally109220: 不是 質疑是可受公評之事啦 說你殺人都是可受公評的8F 03/06 11:53
msisee: 照你的說法 我X你媽 你不可以告我 我要X的是妳媽 不是你9F 03/06 11:54
msisee:  當事人不適格
want150: 當事人適格是看誰的名譽權受侮辱11F 03/06 11:55
bluewild: 對啊~「X你媽」這個會有當事人不適格嗎?12F 03/06 11:56
want150: 這個抗辯對法院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的話這三個字13F 03/06 11:56
wendy1wang: 對啦,柯就是活該,誰叫他要出來打破藍綠,趕快回去14F 03/06 11:57
wendy1wang: 當醫生啦
want150: 法院公定價大概是罰金8000吧我記得16F 03/06 11:57
bluewild: 紅姨拿道具500萬發票指證歷歷,柯告的話也告不贏嗎?紅17F 03/06 11:57
bluewild: 姨:只是道具~這樣嗎?
bluewild: 感謝want大大說明
rayterzll: 公然侮辱跟誹謗定義差很多吼 這件事就誹謗問題20F 03/06 11:58
want150: 柯就可以告,因為他的名譽權受到弘儀侵害21F 03/06 11:58
bluewild: 柯已經撩下去了,回去當醫生還是會被追殺的22F 03/06 11:58
fantasy14: 法院認證 我X你老婆 無罪,你老婆去告才有罪23F 03/06 11:58
want150: 我只是在說明針對三字經的問題,三字經是公然侮辱無誤24F 03/06 11:59
want150: 我幹你老婆,法院會認為你侮辱的對象還是那個男的啊
jonathan8032: 說個笑話。台灣有司法。你們這群賤民乖乖被我綠共虐26F 03/06 12:00
castalchen: 政治人物要告政敵的批評毀謗不是不可能 而是標準相對27F 03/06 12:01
castalchen: 嚴格
castalchen: 法律人支持柯文哲的很多的 你看驗票的時候找律師一堆
castalchen: 柯粉
castalchen: 按照法律就是這樣判 不因爲個人喜惡有太大的偏離 這
castalchen: 樣比較好吧
bluewild: 是這樣沒錯~33F 03/06 12:06
bluewild: 但總覺得柯、陳被欺負的感覺@@
tamecat: 言論自由 跟 抹黑造謠誹謗侮辱是兩回事35F 03/06 12:12
a7788783: 律師跟法官身份不一樣啊,法官終歸是在國家體制下,能36F 03/06 12:16
a7788783: 用升遷,獎懲,階級去影響的,律師只看錢
castalchen: 法官很大的 連砍年金都特別繞過法官不敢砍38F 03/06 12:24
castalchen: 作為國家一切爭端最終的裁決者 沒人敢惡搞他們啦
castalchen: 要搞最多也是不能升高等法院最高法院這種
mpacd74rsic: 講難聽的啦 這種方式也是法官保護自己的免罪符 不用41F 03/06 12:26
castalchen: 而且會被惡搞都是得罪其他法官的關係42F 03/06 12:26
mpacd74rsic: 參合政治對抗43F 03/06 12:26
castalchen: 法官工作是憲法保障的 四年選一任的時代 行政權要壓44F 03/06 12:27
castalchen: 迫法官是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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