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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18 16:52:45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spongegod (海綿神)
標題 Re: [討論] 為何北市文化局說法跟柯有出入?
時間 Tue Dec 18 13:51:12 2018



※ 引述《beanseven (beanseven)》之銘言:
: 我相信兩個的說法都是對的
: 畢竟柯英會的討論事項
: 一定是思考過後才提出的
: 一定也是下面的人反應
: 柯文哲才會知道
: 有人可以幫忙開釋
: 其中的細節嗎?

其實沒有出入

卡到的東西是文化部的整修計劃
因為國父紀念館是文化部管的,而文化部原本要提一個整修計劃
但是今年六月因為有人提報,導致北市府把國父紀念館列為暫定古蹟,所以文化部暫時按
兵不動(應該是怕提了計劃後國父紀念館被列為古蹟後又要改)

至於文化局為何會卡住文化部的整修計劃也有人解釋了
拜文資法所賜,文化局目前手上還有1000個案子要審
文化局也因為文化部來找兩次而把國父紀念館的案子插隊提前了,但11/30還是審不完要
到月底


但是上面這些東西都跟大巨蛋問題沒有關聯

柯市府提出的是文化部能否把國父紀念館在忠孝東路側的停車場移還給北市府

為啥要停車場?因為要蓋連通道
而連通道是『不受文資審議』影響的,這點文化局副局長解釋過了
如果文化局最後訂國父紀念館不是古蹟,那當然就可以蓋
如果文化局最後訂國父紀念館是古蹟,依照文資法第三十四條還是可以蓋

所以連通道的問題不是卡在文資審議,而是那個停車場
因為連通道的規劃是要以那個停車場為出口做疏散管道,如果文化部不給的話連通道就不
能蓋(或說蓋了沒屁用,因為沒有疏散出口)
所以柯市府才會去跟文化部要地,因為要不到的話就要規劃其他疏散管道


所以其實文化局說大巨蛋沒有卡到是對的
因為文化局有卡到文化部的是整修計劃的問題,而不是大巨蛋的連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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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09.8
※ 文章代碼(AID): #1S68hJk-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5112275.A.BBE.html
formatted: 推這篇1F 12/18 13:51
formatted: 市府才會去跟文化部要地,因為要不到的話就要規劃其他
formatted: 疏散管道
gibbs1286: 文化部想搞北市府直接拒絕就好,在那邊拖4F 12/18 13:53
v00001: 我覺得大巨蛋案真的需要有人整理Q&A 不然一直有人跳針5F 12/18 13:54
askey: 沒有用的~因為他們的生命意義在於黑柯6F 12/18 13:55
arbwen:7F 12/18 13:56
acln0816: 這個問題不是遠雄要自己解決的嗎?8F 12/18 13:57
kuninaka: 停車場現在文化部我記得是說耀文資審議過才決定要不要給9F 12/18 13:57

對,文化部目前的態度是等你文資審議完,我們再來討論停車場要不要給你

kuninaka: 樓上是說契約裡的必辦事項,遠雄自己想辦法就好?10F 12/18 14:01
※ 編輯: spongegod (27.52.109.8), 12/18/2018 14:02:55
fdd486: 你說的那麼清楚,但不想聽的人還是照他的意思講11F 12/18 14:02
gp6cj84: 推12F 12/18 14:03
kuninaka: 所以鄭麗君才會問大巨蛋要不要續建13F 12/18 14:03
fangio: 推這篇,但裝睡的人叫不醒,對柯黑沒用14F 12/18 14:04
littlekero: 可是為何一定要等審議結果?就算認定古蹟,難道所有權15F 12/18 14:08
littlekero: 就不能移轉給市府?

依據都發局林州民局長的說法是可以的,古蹟認定不影響停車場管理權的移交
不過文化部目前就是想等文資審議完再來處理,大概有他們自己的考量(雖然我不知道原
因是啥)

waitla: 連通道是合約裡的市府承諾應辦事項 所以你要去問簽約的阿17F 12/18 14:08
littlekero: 文化部不給停車場,不能另外挖出口嗎?18F 12/18 14:09
※ 編輯: spongegod (27.52.109.8), 12/18/2018 14:12:58
kuninaka: acln0816可能要說柯文哲可以解約19F 12/18 14:11
kuninaka: 轉移所有權都要等文資審議,我不懂這邏輯
kuninaka: 更正,邏輯應該是DPP認為大巨蛋要拆掉
kuninaka: 沒有停車場問題

其實說實在話,也不可能是你柯市府今天要地,明天文化部說好,後天停車場就自動移交

肯定還有些公文流程要跑,跑個兩週甚至一個月都不意外
所以柯也只是先問文化部願不願意而已,不可能馬上就要移交,但文化部好像不是很想理


chyou2003: 契約裡的必辦事項,跳針遠雄是?23F 12/18 14:14
chyou2003: k大,說DPP(姚姚)要拆會被告喔
kuninaka: 姚不用管他了25F 12/18 14:16
kuninaka: 除非鄭麗君贊同他的蝶翼空橋
※ 編輯: spongegod (27.52.109.8), 12/18/2018 14:23:00
markb0111: 推,一堆人在張冠李戴27F 12/18 14:46
inthenchen: 推28F 12/18 14:46
smha: 這個清楚多了,一堆人張冠李戴真的很受不了29F 12/18 14:53
beanseven: 推30F 12/18 14:56
ila9970: 好累31F 12/18 15:17
larryQ: 推, 一目了然32F 12/18 15:23
undeadmask: 推 這篇來龍去脈很清楚 如果在八卦底下一定又一片烏33F 12/18 15:46
undeadmask: 煙瘴氣
undeadmask: 而且我覺得如果有心要合作 這種程序問題根本不值得拿
undeadmask: 到檯面上吵 有沒有誠意罷了...
dormice: 你講解的清楚多了,謝謝你37F 12/1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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