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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k123458 (巨魔蠻卒)
標題 Re: [新聞] 台鐵爆砍人地上全血 逃票男怒砍警
時間 2019-07-04 Thu. 01:05:54



首先以前有人探討過到底該不該配備辣椒水、電擊棒(槍)之類的防衛性武器,

其實這些東西通通都最終面臨的問題並不是有沒有經費,反而是之後的問題能否順利落幕

有一種『罪』是法院說的算,

也有一種『罪』是長官說的算,

更還有一種『罪』是家屬哭哭啼啼和立委開記者會說的算,

因此...光是隨口聊聊都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試問怎麼進入紙上談兵的階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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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急時刻警察的使用槍枝時間點,法院判決就決定了開槍的這位警察未來是彩色還是黑白,

講起來就是很諷刺,問題就是這些情況已經不是一件兩件的案例,是不是該好好立法來修改這些有爭議性的法條,

或是去進行一個專案來保護執法人員在槍枝上的使用保障,只要能夠達到一定的條件之下就可以開槍免除責任,

其實這應該並不是很困難的事情,而且這與廣大民眾息息相關,應該不會有人希望自己成為鄭捷事件的受害者,

那麼去立法保障執法人員的同時,難道不也是保障廣大民眾的生命安全嗎?

.

最後,希望這位鐵路警察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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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k123458 時間: 2019-07-04 0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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