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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6-10 02:43:3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i3368 (人間失格待宰彘)
標題 Re: [新聞] 無意撤回《逃犯條例》修法 香港政府:61
時間 Mon Jun 10 00:54:29 2019


《條例草案》是因應在台灣發生的一宗謀殺香港人的殺人案而提出的,
事件凸顯現時在處理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和移交逃犯制度方面的缺陷。
如果不盡快處理這些缺陷,香港將繼續成為罪犯的匿藏之地,令香港市
民的安全受到威脅,亦漠視我們在打擊跨境和跨國犯罪方面的國際責任。

應該是在說下面這件事吧
***

20歲潘姓女子於2018年2月、與19歲男友陳同佳往台灣度情人節,其間遭人殺害及棄屍,
台灣驗屍報告揭發女死者是被人從後勒死、並在其身上發現胎兒軟骨、證實她生前已懷孕
,案件成「一屍兩命」;懷疑涉案的男友事後乘飛機逃返香港,台灣士林地檢多次向港警
尋求司法互助。保安局今日(2月12日)指出,擬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
律協助條例》,容許香港與未有訂立移交逃犯長期安排的地方,以一次性個案方式移交逃
犯,令涉事疑犯可在望在台灣繩之以法。


殺人案嫌疑犯陳同佳因為是在台灣殺害女友,因此就他在香港盜領、盜刷部分進行調查;
如今,他承認了4項洗黑錢罪,昨日被判入獄2年5個月。而陪同林鄭月娥會見傳媒的保安
局局長李家超指出,如果在囚人地行為良好的話,可扣除三分之一的刑期;他也估算,陳
同佳最快會在10月獲釋。


原文網址: 港男殺女友裝箱棄屍案延燒! 林鄭月娥:盡快審議逃犯條例法案 | ETtoday
大陸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430/1433941.htm#ixzz5qN0IwYac

***
《條例草案》只涵蓋可判處七年或以上監禁的最嚴重罪行
(即通常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的案件),而在處理移交請求前,
這些罪行必須同時是香港和提出請求的司法管轄區法例內訂明的罪行。

這些嚴重的刑事罪行都不涉及集會、新聞、言論、學術自由或出版自由。
此外,政治罪行不移交﹔或因種族、宗教、國籍或政治意見而被檢控也不移交。

在制度內訂立的行政和司法把關,保障所有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訂明的人權,以及確保任何協助及移交請求均符合法例,並可被提出覆核及最高上
訴至終審法院。


在《基本法》保障下,香港特區的法庭可在免受任何干預的情況下獨立行使司法權
力。

看完有兩個疑問
1. 如果這個條例通過了 台灣是不是就可以要求香港把陳同佳移交給我方
讓他獲得應有的法律制裁

2. 所以現在港人在中國犯罪,只要跑回香港就不受中國法律管轄了嗎??

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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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234.15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S_Jd7E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0099271.A.3AB.html
dbdudsorj: 當然不是 故事只說一半而已 後面那半被選擇性刪除了呵1F 06/10 00:56
ims531: 這只是藉口 你不認識中共嗎 腿們要的是政治犯2F 06/10 00:56
NCTUEE800808: 台灣一堆經濟犯在支那或美國 抓一抓台灣呷三代3F 06/10 00:57
ims531: 思想犯也可以抓4F 06/10 00:57
f78507851: 其實是要合理化抓人不給人自由言論5F 06/10 00:58
reticentcrow: 這個法就是你香港要聽我的,要吃我屌的意思6F 06/10 00:58
yaritai: 通過的話 你各位在台灣違反中他媽共的反分裂法 同理能抓7F 06/10 00:59
yaritai: 回中他媽的國啊!
香港的法律跟我們有何關係?
boss6833: 當然不是,有沒有罪大陸說的算,只會引渡給他9F 06/10 00:59
既然本來就可以引渡送中了 那他們抗議這條幹嘛??
f78507851: 只說罪犯沒說明是犯什麼 這也算是鑽漏洞10F 06/10 01:00
clkdtm32: 現在是中國可以先把你抓走再說11F 06/10 01:03
luismars: 行政效率吧..."中央"直接去抓想抓的人就少蓋一個章12F 06/10 01:03
yaritai: 沒有關係 我只是想罵中共而已13F 06/10 01:03
了解
lovetroy: 1有喔。台灣有要求 但香港檢方不甩14F 06/10 01:04
OpenGoodHate: 那男的是香港永久合法公民吧,修法後最好香港會移交15F 06/10 01:26
OpenGoodHate: 不如修法承認台灣的證據跟判決在香港法院再判一次
修法後不移交給我們 是修爽的喔?
gn00295120: 台灣盡快獨立也可以達成目的啊17F 06/10 01:47
真的嗎?
※ 編輯: kai3368 (114.26.234.152 臺灣), 06/10/2019 01: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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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rDisk, JCB88, hahagod23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6-10 03:22:26 (台灣)
  06-10 03:22 TW
···
現有的香港法律就有處理這種情況的條文 這次的「修法」只是把以前中共抓政治犯用其它理由(酒駕、非法經營書店)送往中國「法院」受審的人治行為 改得更讓香港司法被架空 以方便中共隨意抓非中國籍政治犯 隨意入人於罪
香港強推逃犯條例 民主自由潰不成軍?(公共電視 - 有話好說) - YouTube #香港 #逃犯條例 #引渡 #政治犯 #一國兩制 #中國 ?來賓: 成大政治系教授 梁文韜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 董立文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賴中強 台師大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 楊聰榮 電話連線:香港立法會議員 朱凱迪 ? 歡迎網友、鄉民們,週一到週四到臉書收看直播,參與線上討論,有閒來坐! ? 為服務更多不同需...
2樓 時間: 2019-06-10 19:50:44 (台灣)
  06-10 19:50 TW
其實就像美國要加拿大抓人然後送到美國那樣 問題是中國沒那麼遵守法治沒這法中國也是能在香港抓她們想抓的人遣送到中國 只是有國籍限制例如有外國籍的香港人就會出問題造成國際關注 現在立個法就能讓國際閉嘴 這法通過後台灣人就自己小心了 對香港人來說最大的問題在經濟 可能讓其他國家取消對香港的特別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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