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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ra686 (索拉)
標題 Re: [新聞] 六都社宅進度大評比
時間 2019-05-21 Tue. 23:40:41


※ 引述《ctjh900805.》之銘言:
: 六都社宅進度大評比 僅桃園達標
: 「8年20萬戶」政策推動滿3週年之際,對六都推動進度進行評比。
: 高雄市:等無車
: 台南市:剛開車
: 台中市:開倒車
: 新北市:開慢車
: 台北市:踩剎車
: 桃園市:準點車

這篇結論和我前一篇結論基本上差不多,
稍微回顧一下我前篇六都社會宅興建進度結論,

高雄(規劃中405戶)可能發大財了,不屑租房
台南(規劃中430戶)可能市民心態難轉變,不想租房
台中過去林佳龍時代積極推動,卸任後顏市長基本上甚麼都反,全部都不做,進度趨緩(規劃中2,762戶),不過也可能大家都轉行做水餃,或台中人還是比較喜歡搞重劃、炒地皮,又或者根本房價對他們來說很低,根本沒必要跟人搶租屋
第三名目前還是新北...過去吃老本,用林口世大運戶數獨霸全台(其實業績應該算中央的),現在進度趨緩(規劃中2,882戶)很不積極推動
台北市(規劃中6,274戶),不意外推動很久,既有的新建的數量也都很高,但規劃中數量掉出第一名...有點意外
桃園(規劃中8,838戶)已經超車到第一名...不過我對肥宅沒興趣,不評論


當然規劃中的數量一直有變動,
我也懶的更新進度,
反正這種案子,一兩年看一下數量就好,
趨勢就是,
雙北慢慢做、桃園積極做、台中不再做、台南高雄從頭就不想做

當然,各縣市有各縣市的需求,
像我是南部出生的北棲人士,
我就覺得就是要結婚買新房啊,
結果上來台北才慢慢發現有多困難,
但是普遍南部人應該想法跟我差不多吧,
所以擁有自己的新房是目標,
那你蓋社會住宅幹嘛?

基本上現在台灣推的社會住宅是只租不賣的房子,
你只能承租,而且有租期,
租期滿了,照理說你要搬出去,
而且台灣定的租期也好短,
一般人6年,弱勢12年,
現在台北市就要面臨第一波租期滿的市民,
請問你該怎麼處理?
事實上是很棘手的問題,
當然柯P應該有其他考量,現在對社宅態度轉趨保守

我個人是覺得,
其實過去也有一些很好的案件類型,
其實多向並行,
才應該是最好的住宅政策,
可惜台灣藍綠惡鬥,
綠的上來推翻藍的政策,藍的上去推翻綠的作為,周而復始

回正題,最早台灣是從國宅、軍宅開始做公宅
國宅 軍宅很好理解,
政府出地,政府出錢蓋,
然後賣人民成本價,政府都不賺,
那因為是公共工程,
老房子建築技術規則也不完善,
當時也沒有工程會嚴格把關品質,
現在你隨便找一個監工來問,
他都能講的出三級品管在做什麼,
所以老國宅、軍宅,品質被人詬病很多,
連101的主設計建築師都設計過好幾票醜到不行的國宅,
品質更是讓人髮指,
不過後來有越來越好,
不過政府蓋的數量也越來越少,
大概原因是因為,越來越多人會買二手,然後囤房炒作,
這個我應該不用多解釋,
朱立倫上次總統大選副手已經教會全國怎麼炒軍宅,
理論上她也沒違法,但政府美意被踐踏,
其次,政府很難都更,
所有權是屋主的,房子老了,該更新了,
你沒辦法收回重建,
後來就不蓋國宅、軍宅,

到了馬英九時期,開始做合宜住宅,
合宜宅的概念是,
政府出地,建商去蓋,
然後建商自己去賣人民,
但是你只能買到房子,地還是政府的,
理論上改善了上面一些問題吧!
因為地還是國有,你沒辦法炒地皮,
房子建造成本,所有在買房地產的人都有概念,
一坪該多少就多少,看起來很不錯的政策
但壞就壞在馬先生跟一些財團關係太好了
你總是要發工程案給遠X、日勝X等知名公司
他們就是能想辦法去給你搞東搞西
遠X的手段大家都看到了,桃園、林口合宜跟評審關係太過親密,還涉賄
後來葉世X 趙滕X入獄,
林口合宜一坪售價約23萬

日勝X集團的品質大家有目共睹,
浮州合宜宅,完工後多處地下室樑柱損壞,地坪隆起,一完工,
就開始找土木 結構技師公會鑑定,
然後開始漫無目標的補強工程,
為什麼漫無目標?
因為你是區域性的問題啊…
浮州土質就軟,你一票大樓踩上去,
就是會沉,房子蓋再好,補強在堅固,
它還是會不均勻的沉,然後一直會有地方壞,
當然其實應該有辦法克服,但是日勝X公司發包給新X建設,一坪發包不足6萬
哇,這什麼行情,你隨便街上問一個炒房的,
這行情什麼概念? 嗯,很不妙的概念,
所以成品就是這樣,
浮州合宜宅一坪售價約19萬,

那在國家政策推動的期間,有些市長不喜歡這些政策,比較喜歡炒房,
所以會有重劃區的推動,
重劃區雖然一開始會由政府主導,
完成一些公有設施,
不過後續交地後主要由建商、開發商在玩,
屬於私領域,我們就不去討論,
比較有名的就台中七期一直到不知道十幾期,
新北新莊副都心、新店央北、八里台北港
桃園航空城...等

後來蔡英文上任,又一改公宅政策,
推動社會住宅,那前面說了,
社會住宅,只租不賣,
政府出地,政府出錢蓋,
但所有權是政府的,
租期到了,政府可以收回,
當然推動政策的人很細心的加入了托嬰養老等一些的概念,讓社會宅功能健全
但其實還是少了點什麼啊,
就是我還是想買房啊…

所以我是覺得,政府如果很不想土地被拿來炒作
那地上權宅、社會住宅,
應該都要同時去做,
其他應該也有很多種公宅的方式,
我們都應該可以嘗試,
社會面向本來就很多,你侷限幾種方法,
就會限制一些有其他需求人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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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xra686 時間: 2019-05-21 23:40:41
※ 編輯: xra686 時間: 2019-05-21 23: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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