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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10-30 09:54:2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bcdeffg (你快樂我也快樂)
標題 Re: [新聞] 立院三讀 消防員「退避權」確定入法
時間 Tue Oct 29 11:56:01 2019


※ 引述《yuzukineko (閃亮三叔公)》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賴于榛
: 3.完整新聞標題:
: 立院三讀 消防員「退避權」確定入法
: 4.完整新聞內文:
先說結論,這次是不成功的修法,
稍後消防員權益促進會(FB搶救消防員)應該會做聲明,反對這次的修法成果。

1.表面上將退避權入法,
但是" 危險性救災行動 "的案例裡面,排除" 無人待救入室搶救 "。

也就是說,從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到台中潭子農地工廠大火,
燒死那麼多年輕消防員都是因為" 無人待室入室搶救 ",
此次修法卻未將這些死亡案例納入退避權保障範圍,
就像是反紅媒修法卻排除旺中集團一樣不可思議。

2.新修消防法定義,若消防員在救災中重傷或死亡,就要啟動調查,
但何為重傷?
職業安全衛生法定義

    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
    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
    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刑法定義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講簡單一點,職安的重傷,只要救火途中造成消防員燒燙摔嗆傷等等,
就要立案調查。
但刑法就要消防員傷到殘廢不能治了甚至死了才能調查,
這就是現狀啊。

修消防法就是要改善消防員救火的安全,而不是等到人傷了死了才在公祭,
現在立法院這樣修,有修跟沒修不是一樣嗎?

~~

反正等等大家就能看到時代力量景濤哥出來咆嘯,
然後覺青一片歌功頌德政府好棒棒,
要蔥哥不要再收割惹。
什麼?消防員也在抗議?
拜託先顧全大局去救火好嗎?景濤哥都快把房子燒光了。

--
https://www.preventionaccess.org/faq  (原文)
2016年起科學界已證實,無論學理模擬或人體試驗,
" 愛滋病帶原者 "控制體內病毒在無法測得的狀態下,性行為不具傳染性。
這個結果無法去除歧視與汙名,但願大家都能獲得最新科學知識。
請支持帶原者接受治療,正常生活,做愛要戴套,這就是HIV+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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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7.128.6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jxXJy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2321363.A.F16.html
Lailungsheng: 高調1F 101.136.171.209 台灣 10/29 11:57
olaqe: 剛修完就唱衰 可以不要這麼急嗎2F 118.161.7.112 台灣 10/29 11:57
jorden: 景濤使出怒天長嘯 結束這一回合3F 1.170.133.113 台灣 10/29 11:57
duo0518: 菸粉:有修法了 不然你要怎麼樣4F 175.183.32.45 台灣 10/29 11:58
Osuma: 退避權的解釋太廣了5F 60.251.149.178 台灣 10/29 11:58
ch333: 幫高調6F 111.71.213.10 台灣 10/29 11:58
Osuma: 危險性救災就算有人也不要冒險搶救7F 60.251.149.178 台灣 10/29 11:59
chinhan1216: 第一點不是已排除火場內無人不用再進8F 223.137.157.217 台灣 10/29 11:59
chinhan1216: 去了?
phina005: 沒唱衰阿,昨天國昌的FB就有同意這點,10F 101.12.41.245 台灣 10/29 12:00
phina005: 一看就知道政府又在玩假
sean12345678: 又在不懂裝懂了12F 118.150.215.181 台灣 10/29 12:01
terry1020: 樓上有高見 講出來讓大家增長見聞阿13F 223.136.231.18 台灣 10/29 12:08
f222051618: 下次出事繼續推給裝備問題14F 61.57.118.112 台灣 10/29 12:09
turbomons: 推15F 36.231.122.122 台灣 10/29 12:14
ssmmss: 不進去? 邊緣人被燒死還是基層負責16F 223.141.6.5 台灣 10/29 12:17
turbomons: 讓人懷疑這修法有沒有先跟基層討論過17F 36.231.122.122 台灣 10/29 12:17
lamda: 你看不爽黃國昌也可以自己出來咆嘯啊18F 163.21.161.239 台灣 10/29 12:23
piece1: 讓子彈飛一會..現在牠們高潮中19F 36.231.159.106 台灣 10/29 12:24
lamda: 要收割也沒人擋啊,有本事就自己割啊20F 163.21.161.239 台灣 10/29 12:24
c8000733: 沒關係啦,台灣價值儲滿就沒事了21F 1.164.34.212 台灣 10/29 12:25
linlin110: 哇22F 140.112.249.219 台灣 10/29 12:28
yannicklatte: 不意外23F 101.9.4.149 台灣 10/29 12:30
manpower1216: 反正燒死幾個人沒差 台灣價值讚24F 117.19.214.246 台灣 10/29 12:32
kk520you: 我會建議藍家人投時代25F 42.76.44.133 台灣 10/29 12:36
dirklin: 推26F 223.141.171.56 台灣 10/29 12:37
KTR5566: 結果這篇沒人推 哈哈27F 101.15.212.195 台灣 10/29 12:41
rwhung: 我覺得第二案沒過很可惜,至少層級應再高28F 36.236.31.127 台灣 10/29 12:51
rwhung: 第一案應該是未明定…入法,而不是被排除
rwhung: 被排除會被以為是 還是要進去
Evoque: 推31F 114.137.36.168 台灣 10/29 13:00
fgjd125hg: 大家等著看消防署怎麼定義「重傷」32F 223.137.210.123 台灣 10/29 13:13
tanby: 等專業回應33F 27.247.1.252 台灣 10/29 13:26
FannWang: DPPer:時代力量又在收割!34F 42.74.113.225 台灣 10/29 13:49
coffee112: 媽的,某篇一堆吱障護航的那麼開心35F 111.255.37.85 台灣 10/29 14:18
spongegod: 推36F 59.124.143.199 台灣 10/29 15:19
colaer: DPP:立院過半才能順利推動法案37F 211.21.129.157 台灣 10/29 16:01
RAY1203: DPP:立法院要全部都民進黨立委才能推動喔38F 220.228.146.66 台灣 10/29 17:39
moonking3599: 綠共派一堆英糞1450蟑螂洗柯p文章39F 223.139.141.66 台灣 10/2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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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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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10-29 15:26:50 (台灣)
  10-29 15:26 TW
不能相信時代力量系列之--時代力量胡搞消防法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納入退避權。
#首先要確認的是事實是:法條內文,所有黨團都沒意見。
但是時代力量要求通過兩項附帶決議,作為說明,彷彿他們才重視基層權益。然而,時代力量就是胡搞一通。
先是20條之1:
時力要求主管機關明訂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不過大家請把條文看清楚,不就是授權主管機關明訂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為什麼同樣的東西,法條已經有了,還要透過附帶決議複誦一次?是在選舉開票嗎?
再來是27條之1:
關於重傷啟動調查。時力要求,只要休班達3天就算重傷。
這是什麼標準?國內各項法律都有定義重傷。刑法有定義。
就算是規範職場啟動調查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49條也規定,重傷是造成罹災者肢體或器官嚴重受損,危及生命或造成其身體機能嚴重喪失,且須住院治療連續達24小時以上。
那為什麼要用時代力量這種只要休班達3天就算重傷的奇怪標準?那腳扭到、脫臼,也是要休班3天,難道這就要啟動調查?那消防隊天天調查就好了,還需要做事嗎?
所以,時代力量的兩項訴求,完全就是荒唐至極,毫無標準可言。這還能說得振振有詞,理歪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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