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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6-07 16:12: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ram (chram)
標題 Re: [新聞] 女校護開車對撞機車 交大兩生一死一命危
時間 Wed Jun  7 13:24:41 2017


我當場看到對撞 約早上七點零幾分 我正要去上班

那個路口真的危險,如果是南下要進後龍要繞很大一個圈,

我看到撞擊的瞬間機車是在對向 不確定是否從龍港車站衝出來

"猜測"如果是由北南下機車出來的時候吃到對面的線了?


(不負責任說法 可能路況不熟又沒有減速 不小心吃到對面)

但蘋果新聞目擊者是寫龍港車站小路竄出 對撞的? 所以我的記憶不可信(?)





那個路口,不熟的人常常會逆向開去北上,標誌沒有很明顯,但女駕駛在通霄上班應該路
很熟不會犯這種智障錯誤。

這種逆向的智障錯誤我曾經犯過




然後腦漿四溢…真的是四溢,不是血…

因為在地上的時候有點像小山丘突起…

我到現在都吃不下飯


RIP

補充:我最近因為車子壞掉 所以每天都要騎車上班 西濱 赤土崎接西濱快速道路是每日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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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45.28
※ 文章代碼(AID): #1PDuuRm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6813083.A.C21.html
Aliass: 呵1F 06/07 13:25
jeffkent: 有圖嗎?2F 06/07 13:25
sagem29: R.I.P.3F 06/07 13:25
bluebluelan: 好喔4F 06/07 13:25
alladult: 像豆腐而已,幹嘛吃不下飯,沒禮貌5F 06/07 13:25
Tchachavsky: ……人生登出方式真特別6F 06/07 13:26
akway: 這下有一輩子陰影7F 06/07 13:26
akway: 原來是高速吃到對線
marszues: 三寶9F 06/07 13:27
link5566: 所以不能說人家三寶了 肥宅哭哭10F 06/07 13:27
kathypig: 不要再騎機車,後悔都來不及11F 06/07 13:28
akway: 如果是三寶肇事主因 這篇就會被推爆 大學生就可惜年輕人12F 06/07 13:28
k03004748549: 決定了  晚餐吃麻婆豆腐13F 06/07 13:29
greg7575: 確定你記憶無誤的話,畫個圖幫警察吧14F 06/07 13:29
我也在想要不要跟警察聯絡 我後來趕著上班就走了
Lorazin: 其實可以統計ㄧ下 多少比例大學生掛在兩輪15F 06/07 13:30
Zhenx20805: 想吃蟹肉豆腐羹16F 06/07 13:30
SuperUp: 還好啦 多看幾次就習慣了17F 06/07 13:31
Tchachavsky: 現代神風機車18F 06/07 13:32
dahlia7357: 你可以幫女車主一把19F 06/07 13:32
clairebear: 原po幫個忙吧~20F 06/07 13:32
Kobelephants 
Kobelephants: 下午茶吃豆花21F 06/07 13:32
greg7575: 一個爆汁死、一個重傷昏迷、一個要收驚。沒錄影22F 06/07 13:33
greg7575: 原po 你記憶夠的話去講一下吧。唉。
AppleOuO: 拜託幫一下女車主吧24F 06/07 13:34
gg889g8: R.I.P.25F 06/07 13:34
gg889g8: 阿彌陀佛
WANGMIN: 圖呢27F 06/07 13:35
stu25936: 安全帽的重要性28F 06/07 13:36
alpha008: 吃對向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29F 06/07 13:36
biglarge: 不可信30F 06/07 13:36
rosemoli: 你打打字就要說是死者問題 又不能提供影像 這樣公平嗎31F 06/07 13:37
我只說我看到的
linda17a3: 去跟警察聯絡                                        
06/07 13:37
rosemoli: 我若要說你是肇事者親友 這也是合理推論阿33F 06/07 13:37
我根本不認識他們啊
Refauth: 那麼為什麼機車車速會這麼快呢?是因為台灣人基因問題嗎?34F 06/07 13:38
rinatwo: 叉路出來起碼七成啦 幫校護QQ35F 06/07 13:38
husky5566: 去跟警察說要做證人筆錄吧36F 06/07 13:38
augm60: 標題殺人37F 06/07 13:38
所以我要打去哪裡問?
bomda: 某R在崩潰什麼?38F 06/07 13:39
SupCat: 好啦 別緊張 我請你吃豆花39F 06/07 13:39
rinatwo: 過死致死背定了40F 06/07 13:40
akway: 證人不用提供影片 有證詞作證就好 真偽程度警調會調查41F 06/07 13:40
followwar: 應該打去警察局繫好了吧42F 06/07 13:41
akway: 以前車禍目擊者證詞是很重要依據43F 06/07 13:41
atobela: 某R在崩潰什麼,就是有你這樣的人,害得目擊者不敢出面還原44F 06/07 13:42
Sanish: 如果內文為真,女駕駛超級倒楣,可以的話幫幫忙作證吧45F 06/07 13:42
據說車上有行車記錄器了
IMISSA: 需要你提供資料46F 06/07 13:42
ogcman: 你中午有吃豆腐嗎47F 06/07 13:42
SoLaYo: 要是覺得不舒服就去收個驚收心安的吧QQ48F 06/07 13:42
siahlin: 打去附近派出所問問看嗎?49F 06/07 13:43
rinatwo: 竹南分局交通隊吧50F 06/07 13:43
hh800315: 拜託幫一下車主QQ51F 06/07 13:43
hogu134: 哇 感覺好有畫面52F 06/07 13:43
atobela: 可以打電話給當地轄區分局吧,說你是某個時間事故目擊者53F 06/07 13:44
GothicMetal: 出面一下比較好54F 06/07 13:44
WinnieDad: 目擊證人的證詞本來就可當呈堂證供,那位r開頭的仁兄不55F 06/07 13:44
WinnieDad: 知在激動什麼?
WindSucker: 豆花57F 06/07 13:46
WinnieDad: 那我不妨也說rosemoli是死者親友,意圖將肇事責任推諉58F 06/07 13:46
HAHAcomet: 人家發個文就要被質疑是肇事者親友 這和幫忙報警就要被59F 06/07 13:47
HAHAcomet: 質疑是肇事者一樣 很冤吶
LOVEMS: 反正證人作偽證也是有偽證罪 不要太激動61F 06/07 13:48
neofish: 圖勒62F 06/07 13:48
ilsr: 若不是女車主的錯, 原op只要陳述所見就好, 別理沒勇氣的酸民63F 06/07 13:49
jeff12280: 好噁64F 06/07 13:49
polarization: 奇怪有些推文在凶殺小 別人說說自己看到的在那邊哭65F 06/07 13:49
polarization: 啥
kwinner: 心裏陰影面積很大 去收個驚 經驗談67F 06/07 13:50
幹 我真的需要收驚了 我看到的時候 還不敢過去往回騎走 後來在過去的時候救護車
就到了
Whitening: 行車記錄器ㄧ定要裝68F 06/07 13:50
yoshro: 有空就去幫忙做個見證,辛苦了。69F 06/07 13:50
YCL13: 推,這種年代願意當目擊證人的越來越少了70F 06/07 13:51
kwinner: 親眼看過 那一幕我到現在還忘不了 連幾個晚上都失眠71F 06/07 13:51
Mohism: 如果可以 真的麻煩您幫警察做個證詞筆錄 因為你幫助的是72F 06/07 13:51
Shichimiya: 這會有陰影吧 好恐怖73F 06/07 13:51
Mohism: 2個家庭釐清事實74F 06/07 13:51
dazax0749: 目擊文也要被親友嗆75F 06/07 13:55
Yijhen0525: 去跟警察說明吧!反正被記者抄去你還是得去76F 06/07 13:56
LOVEMS: 對呦 還是會被記者抄77F 06/07 13:57
也好 這樣我就不用煩惱要找哪個單位了
alihsuan: 後座受傷那個我同學 希望他快點好起來QQ78F 06/07 13:58
Shin722: 你是不是帶眼鏡的小學生?79F 06/07 13:59
s860382: 撞到的車主更是一輩子的陰影80F 06/07 13:59
mow1982: 證據,人證,釐清真相。81F 06/07 14:03
edward13: 草莓醬+優格嗎82F 06/07 14:07
kenay: 原PO 我想問一下是這個點嗎 https://goo.gl/cJV9eS83F 06/07 14:08
Yes是這裡 這很多石虎在這被撞死(補充 就是苗栗後龍 龍港車站那邊)
kenay: 還有當時號誌是閃黃燈還是紅綠燈QQ84F 06/07 14:09
我沒印象閃什麼燈了...而且是在前面 即使闖紅燈 那邊沒因果關係 已經在前面那個圈圈了
Pennyjr: 很多石虎在這被撞死?有資料嗎??路殺社會感謝你86F 06/07 14:17
之前這邊有隻石虎被撞死 有大學生的不知道什麼團體有來過,西濱路上有很多疑似石虎的屍體(但我不是專家 不知道是野貓還是石虎 不過我ˋ想野貓應該不太可能會跑這麼遠)
Petronas: 所以那兩位的路徑是走這樣嗎?87F 06/07 14:17
我看到的時候已經撞擊而且聽到聲音 機車「應該」是在對向車道 應該不是從龍港車站出來才對...
kenay: 不 我覺得機車是從龍港車站那條 要往東接上台六線88F 06/07 14:19
kenay: 汽車則是台六線往西要接西濱
NOKIA3210: 第三人眼見在法院上也是證據啊,怎麼在ptt就被鄉民嫌90F 06/07 14:20
[圖]
 
Petronas: 汽車要往白沙屯方向走,應該就是台六往台6192F 06/07 14:22
Petronas: 那機車是怎麼騎的呢? 看照片是車子左前方受損嚴重
Pennyjr: 屍體很多都是野貓,目前確定在這裡撞死過一隻石虎94F 06/07 14:23
我不確定是不是石虎 只能說是貓科動物的屍體 而且看過至少5次
Pennyjr: Petronas說的那條小路只有當地人會走,如果要去仁德不會95F 06/07 14:24
jajoy: 好危險哦 注意安全96F 06/07 14:25
Pennyjr: 從哪裡出來,除非它們先跑去西湖溪出海口玩97F 06/07 14:25
Pennyjr: 大迴轉的機會機率比較高,尤其是仁德那個入口被改成陸橋
Pennyjr: 如果衝過頭,只能從龍港這個出口轉頭才能回後龍
龍港車站那邊有小路可以繞一圈 會到西濱快速道路橋下(很多人釣魚)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4:30:20
Pennyjr: 早上記者才說要去仁德找人,下午就改成鐵道迷拍火車100F 06/07 14:30
Pennyjr: 那就還是要有行車紀錄器才準,推測不容易猜出是走哪條路
Petronas: 希望紀錄器有拍到撞擊的瞬間...102F 06/07 14:32
b54102: 原po記得去作個證啊 救人一命 XD103F 06/07 14:33
iMail: 豆腐乳好吃喔~104F 06/07 14:36
Petronas: http://i.imgur.com/6KxkeRd.jpg 蘋果是這樣說的...105F 06/07 14:39
[圖]
 
我看到撞擊的瞬間 機車是在對向  嚇死我了
sendicmimic: 那個就叉路對向擦身阿,機車是對向,汽車也是對向阿106F 06/07 14:47
sendicmimic: 看的角度不同但那只是交匯點而已
可是 我記得人有往車玻璃貼上去...如果他是橫向出來 慣性應該是被撞飛? 我不知道...
PS 人印象中是彈到車旁後方..如果沒記錯  橫向移動 很難彈到後面吧..?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4:51:04
sendicmimic: 就互撞阿,橫的又沒路,至於誰沒注意到誰就羅生門了108F 06/07 14:51
jay022137: 依低能的邏輯,只要是證人都能合理推論是原告被告其中109F 06/07 14:52
jay022137: 一方的親友
jay022137: 還有偽證罪不是那麼容易成立的,就按你知道的敘述清楚
jay022137: ,基於事實的推論也可以講,至於採不採信是法官的事,
jay022137: 問心無愧就好
Petronas: 所以按照蘋果給的方向 那到底是怎麼撞的...114F 06/07 14:57
Petronas: 汽車左前方受損的話 好像是對向相撞比較說得通?
幹 被這樣講一講我覺得記憶根本不可信 我現在只能確定  機車我看到的是在"對向"車道 但不確定是直行還是橫向移動了拉 幹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4:59:04
Petronas: 橫向相撞的話 應該是右前方會受損才對?116F 06/07 14:57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5:01:30
gin10791: 大學生幾乎都騎很快 好像要117F 06/07 15:05
gin10791: 趕投胎 邊騎邊滑手機的也一堆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5:09:05
schopan: 幫高調  原po要去作證一下119F 06/07 15:19
我現在根本不確定我的記憶到底是怎麼樣 機車現在從哪邊出來我不確定...
怕我這種模糊的記憶作證會害到雙方家屬...不過如果警方需要我可以到場描述撞擊的過程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5:22:12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5:24:57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5:27:24
nickss: 拍拍,裝個行車記錄器比較保險120F 06/07 15:26
ck290996: 機車行車紀錄器也很重要QQ121F 06/07 15:26
※ 編輯: chram (125.230.118.13), 06/07/2017 15:27:50
jiangee: R.I.P. 我覺得原PO不管記憶如何都該說看看QQ122F 06/07 15:33
s81005123: 騎車小心 注意安全123F 06/07 15:40
octopus4406: 恐怖喔124F 06/07 15:46
MikaHakkinen: 小時候看過被貨車爆頭和肚子的騎機車情侶,終身難忘125F 06/07 15:51
nsmmsn: !126F 06/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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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6-07 16:50:35 (台灣)
  06-07 16:50 TW
記憶是可以被誤導跟竄改的,這種紀錄太多太多
2樓 時間: 2017-06-07 16:52:26 (台灣)
  06-07 16:52 TW
唉我如果有樓主這種員工我一定哭死
一堆假設性問題,如果我記錯了,如果我看錯了,如果如果
發生這種狀況第一時間就去警局說你是目擊證人,要協助釐清現場狀況
然後說你時間不多趁記憶還沒消散趕緊問一問做記錄,人家員警也是有專業在的
躲在網路發文求溫暖真的呵呵呵了
你不去說清楚,這東西放在腦子裡,三不五時跑出來讓你回憶一下是很好過嗎? 去說一說幫幫當事者,那些地方有出入由專業人員去評估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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