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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1-22 11:09: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標題 Re: [問卦] 到底「雙親ㄧ二」是哪來的謠言?
時間 Tue Nov 22 02:48:12 2016


※ 引述《yuponkimo (沈俠)》之銘言:
: 關注這事有一段時間了,
: 我從頭到尾都沒看到多元成家法案要改父母稱呼為雙親一二啊,
: 我原本以為只是護家盟的嘴砲,
: 結果現在竟然連我爸都在講這事,
: 媽呀這到底是哪裡來的謠言啦,

一大堆流傳的謠言都可以看這網站喔。

[婚姻平權闢謠事務所]

https://www.facebook.com/lawfirmagainstrumour/
 

https://lawfirmagainstrumour.blogspot.tw/


: 要怎麼阻止他們繼續創造全民智商下限啊?
: 有沒有卦

[Q:身分證上的父母欄,是否民法修正後會改為雙親一雙親二?

A:身分證屬於內政部之下的權責,目前沒有任何資料顯示是否會修改或如何修改。
但身份證上應顯示什麼欄位及如何顯示,和民法的規定並沒有必然的關連。]
  
戶籍法第52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之格式、內容、繳交之相片規格,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就是內政部。因此,身分證上要記載什麼
內容,是由內政部訂定辦法(參「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
理辦法」第21條規定)。大家翻翻自己的身分證,會發現上面已經是用性別中立
的「配偶」欄,而不是使用有些人擔心會消失的「夫」或「妻」用語。身分證
上的記載事項,法源在戶籍法,和民法上的規定沒有必然的關連。

  
另外補充,身份證上最重要的功能是要能確定這張證件確實屬於持證的個人,這就
是戶籍法第51條第一項所說的:「國民身分證用以辨識個人身分,其效用及於全國。」
為了個人資料的保障,現在一般的趨勢是慢慢把身份證上與人別辨識不一定相關的私
人資訊拿掉,例如早期的身份證上顯示的還有籍貫、職業,逐漸這些都不再保留。國外
有些證件上,所登載的資料是眼球顏色、身高等等,因為這樣的資訊才有助於當場確定
人證合一。最後,也因科技發展,有些資訊或許需要特定機器判讀,不再直接登載在

身分證欄位上。這些發展都是考慮到越多的資訊記載,都增加私人資訊流出的風險,
乃至造成有利於詐騙犯罪的環境。
  
總之,身份證的設計一直在更改,為了防偽也常大規模地換發,設計上最主要的專業
考慮是如何防偽、如何有效人別辨識、如何保護個人資訊。所以說,身份證件不必然
和民法連動,而必須在個人隱私權與提供簡便身份文件相衝突的利益中,求取平衡。
  

: -----------------------------------------
: 噓xxxxx : 看我噓死你 11/04 16:18
: 噓 xxxxx: 再噓一次 11/04 16:32
: → yuponkimo: 樓上真的壞 11/04 16:55
: 噓 xxxxx: 噓 11/04 16:56
: 噓 xxxxx: 噓 11/04 17:15
: 噓 xxxxx: 再噓 11/04 18:21
: 噓 xxxxx: 睡前噓 11/05 00:39
: 噓 xxxxx: 起床噓 11/05 08:38
: 噓 xxxxx: 吃飯噓 11/05 12:17
: 噓 xxxxx: 睡午覺噓 11/05 13:41
: 噓 xxxxx: 繼續噓 11/06 08:57
: → xxxxx: 晚餐噓 11/06 18:05
: 笑你沒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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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4.109
※ 文章代碼(AID): #1OCq5nNA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754097.A.5CA.html
topractise: 雙親一 雙親二 只是比喻吧1F 11/22 02:50
topractise: 至於如果真的要取消父 母稱謂 到底會變成什麼?誰知道
法律條文就沒有取消啊,要重複幾遍
topractise: 總之 同性可以結婚 立同性婚姻法即可3F 11/22 02:51
隨便啦,那去立個「同性婚姻法」要立委提案啊,我不在乎啦,要立同性婚姻法還是
放在民法裡都只是技術問題,法條位置放哪,對結婚的人又沒差!!!
topractise: 這樣行政成本最小 社會爭議最低 不用修改各法條的稱謂4F 11/22 02:52
Sayd20: 就只有1樓和盟盟會不知道5F 11/22 02:52
topractise: 又同時能讓同性結婚得到保障6F 11/22 02:52
Sayd20: 稱謂跳針王7F 11/22 02:52
※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1/22/2016 02:54:22
topractise: 不要再裝了 民法條文沒取消 但其它法條相關的稱謂都要8F 11/22 02:53
kageo101: 你本來也沒照著法律規定的稱謂在喊你家人啊9F 11/22 02:53
topractise: 做修改 還好意思說別人跳針 你們一直裝傻我能不跳針?10F 11/22 02:53
kageo101: 現在就突然在乎了?你以前是不是都沒關心過你家人?11F 11/22 02:54
topractise: 我要怎樣喊我的家人是我的事 你們同性戀來改我法律的12F 11/22 02:54
topractise: 稱謂 憑什麼?
dyingpete: 為何不想大破大立,可以做為什麼不做到最好14F 11/22 02:54
Sayd20: 裝傻的可是你 跳針跳N天大概跳到你們盟盟上凱道還會繼續15F 11/22 02:54
gunso: 法律是你的?16F 11/22 02:54
Sayd20: 跳不知道怎麼稱呼17F 11/22 02:54
kageo101: 你沒有照法律規定稱呼祖父母 那法律怎麼改又關你屁事18F 11/22 02:55
goldenfire: 大馬的身分證只有姓名跟身分證字號而已19F 11/22 02:55
jmt1259: 直接修法只要改幾個字成本明明超小20F 11/22 02:55
topractise: 我法律 是指我國法律 好嗎?......21F 11/22 02:55
dyingpete: 其他相關法條修正要改在哪?你資料來源在哪?提出再說22F 11/22 02:55
wayne62: t大一直說專法好專法妙, 可是到目前連個影子都沒見到23F 11/22 02:55
neverfly: 別這樣,說不定他真的叫爸媽是監護人及其配偶24F 11/22 02:55
goldenfire: 跟性平無關 身分證本來就寫太多東西了25F 11/22 02:55
kageo101: 你沒有照法律規定稱呼父母 法律改了你就會稱呼父母了?26F 11/22 02:56
topractise: 同性伴侶法阿 怎麼會沒影子呢?27F 11/22 02:56
wayne62: 請問同性伴侶法第1條是什麼?28F 11/22 02:57
ayumi067: 這種謠言都信也太好笑了!法律會管你要怎樣叫你父母?29F 11/22 02:57
dyingpete: 1117法務部長已經說了若修改972會提供受影響條文給委30F 11/22 02:58
topractise: 法律當然不會管我要怎麼叫父母 但法律上的用詞被改成31F 11/22 02:58
Sayd20: 修民法不是更快 不要跟我說法務部那個 比修民法慢多了32F 11/22 02:58
topractise: 甲甲的無性別用語 這我就有意見了33F 11/22 02:58
https://goo.gl/V3Bo6e

在出現同志婚姻立法的爭議之前,不區分男女的稱謂用語,在民法以及各法律裡本來
就已經存在,而且不少見,它的意義只是這個法條的效力對女性或男性沒有差別,不
需要標註。例如已經提過阿公阿媽爸爸媽媽在某些地方稱為「直系血親尊親屬」、子
孫不分男女可稱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女婿或媳婦都屬於「姻親」,兄弟姊妹則是
「旁系血親」,夫及妻則分別是對方的「配偶」,不一定是男是女。例如,扶養義務
的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尊親屬」(民法1116條)就是不管是爸爸還是媽媽、阿公還
是阿媽,都是你第一個要負責扶養的對象,性別沒差。這些用語早已存在,似乎沒有
滅絕人倫,更不可能和同志婚姻有什麼連帶。

相對地,現在送進立法院的婚姻平權草案,最多人簽署的民進黨版本,對於稱謂的部分
一字不動,可是這不妨礙它技術上將同性婚姻納進民法體系中。(或許也是體會到大家
愛護「父」、「母」、「夫」、「妻」的心吧)

dyingpete: 員做修改,請您不用太操心,會改好改滿34F 11/22 02:58
topractise: 為何不要跟你說法務部那個? 那我是不是要跟你說 不要35F 11/22 02:59
topractise: 跟我說尤美女那個?
IvanKun: "人"也是無性別用語啊 你反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7F 11/22 02:59
topractise: 不反對阿 然後呢? 男+女的婚姻 可不是人+人就可以的38F 11/22 03:00
IvanKun: 還是你想改成 "法律面前男男/女女/男女平等"3句?39F 11/22 03:00
topractise: 普世大眾的男+女婚姻 與男+男的特殊婚姻 是不一樣的40F 11/22 03:01
Sayd20: 尤美女的快多了 如果你們沒用信仰干政早就進二讀了啦41F 11/22 03:01
topractise: 不同的事不用扯在一起囉42F 11/22 03:01
kageo101: 什麼叫甲甲的無性別用語?有哪個無性別用語是專屬甲甲的?43F 11/22 03:01
kab: 修法只有顏家後代有影響,同性戀誰管你是叫老公還叫老婆,就44F 11/22 03:01
kab: 只是變成不侷限陰莖配陰道的組合,可是就是有人看不懂
topractise: 幸虧有信仰干政 否則我一般小老百姓都不知道同志要偷46F 11/22 03:01
Waterpig: 我不是歧視黑人 只是黑人跟白人混在一起怎麼教學?47F 11/22 03:01
topractise: 渡法律 這種禍害殃苗的法律48F 11/22 03:02
Waterpig: 只要給黑人蓋專門學校 他們受教權就不會被影響了!49F 11/22 03:02
topractise: 白人黑人 學的東西都一樣 有何不能教學?50F 11/22 03:02
kageo101: 支持修性愛姿勢專法 各種體位都一部 因為姿勢不一樣51F 11/22 03:02
IvanKun: 人+人是包含男+女的集合 中文不好 數學有沒有比較好啊XDD52F 11/22 03:02
Waterpig: 某些人智商和大概就這樣子53F 11/22 03:02
kageo101: 某t好像說他寫程式的54F 11/22 03:03
topractise: 這裡我孤軍奮戰 我覺得很吃虧55F 11/22 03:03
a0813: 不讓我們進入校園推廣守貞我們要怎麼教小孩56F 11/22 03:04
wayne62: 立男同結婚專法,女同結婚專法,雙性,跨性. 因為不一樣57F 11/22 03:04
topractise: 我不是說我寫程式的 我是說我理組的 謝謝58F 11/22 03:04
goldenfire: Gan 我也寫程式的欸 我以為寫程式的邏輯都很好59F 11/22 03:04
Waterpig: 對阿 你趕快去找你的教會 讓聖靈充滿一樣60F 11/22 03:04
ayumi067: 結婚就結婚男女結跟男男結或是女女結有啥不同?61F 11/22 03:04
topractise: 這裡我孤軍奮戰 我覺得很吃虧62F 11/22 03:04
luckymore: 嗯 好可憐63F 11/22 03:05
Waterpig: 小時候我出生 我第一聲喊直系血親專親屬 我爸都哭了64F 11/22 03:05
topractise: 我覺得很吃虧的原因是因為 我的智商可能大於這邊加起65F 11/22 03:05
contrav: 去找個女(?)朋友就不會孤軍奮戰吃虧了啦66F 11/22 03:05
topractise: 來的 相同的時間 比起你們 我浪費更多的智商在這邊 還67F 11/22 03:06
Waterpig: 那你就用你的智商說服人阿 不是高智商?68F 11/22 03:06
topractise: 不吃虧嗎?69F 11/22 03:06
topractise: 我本來也不想提智商什麼的 只是看到有人一直在自以為
Waterpig: 像我看你這智商 就沒有想要說服你的打算71F 11/22 03:06
topractise: 別人智商比他低 就覺得 點點點72F 11/22 03:06
ayumi067: 我覺得你吃虧的原因就只是你想破壞別人的好事!自己不喜73F 11/22 03:07
ayumi067: 歡就別人不能擁有!
contrav: 他的智商太天賦異稟了 看來我們只好投降了 QQ75F 11/22 03:07
luckymore: 隨他啦 反正毫無影響力 智商是正是負也無所謂76F 11/22 03:08
IvanKun: 建議陳李聯婚、黃胡聯婚......立專法,因為不一樣77F 11/22 03:08
a0813: 為什麼所謂的幸福家庭會有個認為修法可以修到他連爸爸媽媽78F 11/22 03:10
dyingpete: t大要比智商我應該不會輸,有空到醫院找我看診79F 11/22 03:10
a0813: 都不會叫的小孩呢?也未免太幸福了吧80F 11/22 03:10
※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1/22/2016 03:12:44
dyingpete: 不收你掛號費,啾咪81F 11/22 03:11
hosen: 法律上的稱謂有其定義,法律上的責任跟義務,你愛怎麼叫你82F 11/22 03:11
hosen: 家的事,法院就是由法條來審判,前面已有貼了,要修300多
rsstar: 我都跟我一等直系血親一起去我二等直系血親家過年84F 11/22 03:12
hosen: 條法令及法條85F 11/22 03:12
Waterpig: 講得好像立專法其他法都不用調整一樣86F 11/22 03:12
topractise: 台灣的醫學生的程度是我發自內心佩服的 所以你贏87F 11/22 03:12
topractise: 那剛剛就修改一下 '除了醫學生之外 這些甲甲的智商..'
topractise: 不過我不會找你看診的 因為我不喜歡甲 很噁心
hosen: 結婚就影響三等親內的親屬權利與義務,不要再騙了90F 11/22 03:14
Waterpig: 原來是恐同阿 叫上面醫生推艦你個門診去看看比較實際91F 11/22 03:14
a0813: 有人來陪他了92F 11/22 03:15
hosen: 立專法就真的只把權利義務設定在同性伴侶之間93F 11/22 03:15
topractise: 同性戀不去看醫生 覺得同性戀噁心的反而要看醫生?94F 11/22 03:15
wayne62: 立同性婚姻專法,民法就不用修了嗎?可以給專法連結看看嗎?95F 11/22 03:16
IvanKun: 立專法要修更多喔。96F 11/22 03:16
Waterpig: 你不知道專法一立下去 其他法就會自動魔改了嗎(?97F 11/22 03:16
contrav: 立專法其他條法律還不是要一一調整…有請自認智商超乎常98F 11/22 03:16
contrav: 人的t大開示
topractise: 特別法優先 怎麼會一改下去其它要跟著改?100F 11/22 03:16
goldenfire: 就像黑人不用看醫生 但看到黑人會作嘔 影響日常生活101F 11/22 03:17
goldenfire: 建議可以去看精神科
hosen: 立專法就是把權利義務設定在伴侶,民法不動103F 11/22 03:17
wayne62: 現在是法務部2月要出的同性婚姻專法沒出來,才對專法有104F 11/22 03:17
wayne62: 美化想像的空間,以為專法一切設想週到,想的很美好
Waterpig: 不對喔 她覺得你膚色是黑的 有問題的是你!!!106F 11/22 03:18
Waterpig: 應該是你要去想辦法看醫生 改變膚色 顆顆
IvanKun: 德國因為受限剛性憲法只能另立專法,我們法務部去考察時108F 11/22 03:18
topractise: 專法出來以後再說阿 人家專法都正在進行了 等一下不行109F 11/22 03:18
topractise: 嗎 你們就是這麼猴急 都不懂的節制 所以才10%
IvanKun: 他們給的意見是覺得改民法就好。111F 11/22 03:19
topractise: 那法務部為啥不聽別人的意見 打他112F 11/22 03:20
luckymore: 結婚就是結婚 已經懶的溝通了 什麼伴侶專法門都沒有113F 11/22 03:20
abcpoppo: 我是不在意誰是雙親一二三啦 只覺得同性戀就是病 該治療114F 11/22 03:20
contrav: 那個上面醫生麻煩跟樓上講解什麼是dsm-v好嗎?115F 11/22 03:22
hosen: 就在騙嘛,先偷渡3條,等到過了一堆法條法令窒礙難行,只好116F 11/22 03:22
hosen: 被逼得修一整串,影響所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topractise: 樓上推推118F 11/22 03:24
dyingpete: 法務部是因為前幾年只有提出伴侶制度法案,所以他們針119F 11/22 03:24
dyingpete: 對了伴侶制去做調查並設計出政府版的法案預計明年推出
soria: 說立專法會省行政成本的人真是太北七了 德國立完就後悔了121F 11/22 03:24
dyingpete: ,我不認為是法務部的問題啦,但邱太三也明講啦,尊重122F 11/22 03:24
dyingpete: 大院,大院要改民法他們也支持
lastevil: 男男女女男女趨勢全部無差別及想起來其實有點可怕124F 11/22 03:25
contrav: 願聞法令窒礙難行其詳囉 相信兩位自稱智商高的一定能例舉125F 11/22 03:25
dyingpete: 講幾次,去看1117會議內容再來講,法務部已經整理好條126F 11/22 03:26
dyingpete: 文了,兩百多條會改好改滿
topractise: 其實也不是說我智商高 我剛剛應該是說我比你們這些甲128F 11/22 03:26
soria: 德國同志去辦甚麼婚姻財產相關事務時 德國的公務員就要馬上129F 11/22 03:26
soria: 翻其他法典看看能不能適用XD
topractise: 甲加起來高(醫生除外) 但這不一定代表我智商多高 好嗎131F 11/22 03:26
IvanKun: 當然影響啊,讓付出同等義務的同性戀能跟異性戀平等權利132F 11/22 03:27
soria: 請問一下top 德國這樣有省行政成本?你虎爛甚麼133F 11/22 03:28
dyingpete: 我真心覺得不用在講智商了...134F 11/22 03:28
topractise: 阿就那些甲一直提智商阿 我看一下剛剛是誰又在提的135F 11/22 03:29
topractise: contrav啦
soria: 光一個簡單的庶務 德國公務員就要翻10幾本書 這是害到誰137F 11/22 03:29
hosen: 同性伴侶法是誰在跟你省成本138F 11/22 03:30
soria: 明明另立在實務上會更麻煩 你的智商多少?139F 11/22 03:30
topractise: 德國那個 聽你在講 有沒有資料借參考一下140F 11/22 03:31
soria: 不用聽我在講……明明就一堆考察報告可看141F 11/22 03:31
hosen: 你要甲甲結婚是你們兩個人的事不要影響到其他人142F 11/22 03:32
topractise: 我又沒搜集那些考察報告我怎知你說的真的甲的143F 11/22 03:32
Waterpig: 支持都就是甲 不提智商 這是基本邏輯上有問題 ㄏㄏ144F 11/22 03:32
hosen: 你影響到其他人就增加別人的成本145F 11/22 03:32
soria: 就說啦 他們結婚明明就不干你的屁事146F 11/22 03:33
IvanKun: 德國明明是說在效益上考量,一步到位比較好。147F 11/22 03:33
soria: 你是gay嗎?有人找你結婚嗎148F 11/22 03:33
soria: 另立明明就比較麻煩 光適用其他法典的問題就亂七八糟了
topractise: 不要改現有男+女婚姻用詞, 父母男女等字, 不甘我事阿150F 11/22 03:34
hosen: 專法就是不給你適用還適用151F 11/22 03:35
soria: 奇怪是哪裡會改到父母 ? 怎麼沒聽說152F 11/22 03:35
IvanKun: TOP別再唬爛造謠了啦153F 11/22 03:35
topractise: 特別法 基本上就是依該法 是哪裡會亂七八糟154F 11/22 03:35
soria: 所以你立了專法 其他財產法會跟著改? 北七嗎155F 11/22 03:36
topractise: 我虎爛造謠什麼了156F 11/22 03:36
Waterpig: 請問高智商大大 改了以後會怎樣影響你?157F 11/22 03:36
topractise: 立專法 裡面可以規定要怎樣對應到現有法律阿158F 11/22 03:37
soria: 別笑死人啦 一個專法怎麼可能包羅萬象159F 11/22 03:37
topractise: W大大 重覆問題不要再問了 還有不要再提智商 醫生說的160F 11/22 03:37
soria: 所以我不是說了嗎!德國的做法就是不管什麼事都要重新翻一161F 11/22 03:38
soria: 次其他的法 看有沒有牴觸
topractise: 我又沒說專法包羅萬象163F 11/22 03:38
Waterpig: 我就不懂阿 一堆人說修法會侵害到他原有權益164F 11/22 03:38
Waterpig: 問說會侵害到哪些權益 又都講不出來
Waterpig: 反應這麼激烈 舉個三項被侵害的權益來聽聽阿
soria: hello top 是你說這樣省行政成本的? 省個屁167F 11/22 03:39
IvanKun: 啊這版本就沒有改到父母168F 11/22 03:39
topractise: 特別法是優先的吧? 怎麼會有抵觸的問題? 抵觸憲法喔?169F 11/22 03:39
topractise: W大大 你自己爬推文啦 我一戰多很累 你們一人問一題
topractise: 一樣的問題每個人問一次 我怎麼受的了
soria: 為什麼會沒有牴觸不適用的問題? 它又不是憲法172F 11/22 03:40
topractise: 我不能了解你說的抵觸的事情 既然你拿不出證據 我只好173F 11/22 03:41
topractise: 先當成你在虎濫
Waterpig: 你看 開始閃了 就講不出來阿~175F 11/22 03:42
Waterpig: 我就沒碰道回答得出來的 ㄏㄏ
soria: 德國公務機關的實務考察再怎樣也比你虎爛好177F 11/22 03:42
soria: 你本來就在虎爛啦 啊不然德國公務員每天翻法典是翻個屁
topractise: 因為你說是考察報告 那個會有PDF檔連結 你可以提供一179F 11/22 03:43
topractise: 下連結 我會去看阿
topractise: 你又不提供 我怎知你說的是真的甲的 那我跟你說愛斯基
topractise: 摩人發現甲甲會自體產生愛滋病 出國考察報告說的
IvanKun: GOOGLE這麼簡單不會?183F 11/22 03:44
topractise: 你們隨便講話我就要幫你們求證 這樣對嗎?184F 11/22 03:45
kageo101: 拿法條出來你也會說人隨便講話啊185F 11/22 03:45
IvanKun: 造謠的就是這麼輕鬆,辛苦的工作都闢謠的來做。186F 11/22 03:46
topractise: 拿出哪個法條我說隨便亂講187F 11/22 03:46
ilanvincent: 改稱謂到底會損害什麼啊,不就不爽甲甲硬要弄。感覺188F 11/22 03:46
ilanvincent: 是一個會被文字玩弄到神經衰落的人
kageo101: 謠言止於智者 很明顯某些人不在智者行列190F 11/22 03:46
soria: “考察法國、德國同性伴侶/同性婚姻法制發展及實務運作情191F 11/22 03:47
soria: 形 ”p.39
Waterpig: 啦啦啦~ 就是舉不出被侵害的權益 講這麼多幹嘛193F 11/22 03:47
IvanKun: 幹嘛便宜他啦 讓他自己找 氣死194F 11/22 03:48
soria: "從立法技術與法政策的觀點,我認為台灣應可思考直接開放婚195F 11/22 03:48
soria: 姻給同性伴侶這個選項。因為德國同性伴侶法是特定時空脈絡
kageo101: 他也提不出現行法條哪一條證明他的論述的197F 11/22 03:48
soria: 回應保守派勢力下所妥協的產物,但文化實踐的結果後來證實198F 11/22 03:48
soria: 與婚姻無太大差別。如果要走德國的路,那就必須再一次經歷
Waterpig: 跳針 閃躲 迴避 每次我問都是這樣 ㄏㄏ200F 11/22 03:48
soria: 逐步且緩慢地在各個關聯領域作法制上的調整,在效益的考量201F 11/22 03:48
soria: 上,倘若社會已經成熟到一個階段,民眾對此議題已有共識,
soria: 一步到位不論在政策上或是技術上,都是比較好的選擇。 "
soria: 你看 德國人一直跟你說相關領域法制要有漫長又麻煩的調整
Waterpig: soria 使用重擊 效果非常顯著205F 11/22 03:51
soria: 考察單位: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時間民國105年206F 11/22 03:52
topractise: 我還在看 我從那31頁開始看 那邊那隻小丑不要一直跳207F 11/22 03:53
soria: 我已經告訴你頁數了 你不用浪費時間!208F 11/22 03:54
Waterpig: 看那麼多幹嘛 連被侵害啥都講不出來 就在反對 ㄏㄏ209F 11/22 03:56
soria: 隨便講一句不用負責的廢話就要我去找 fuck210F 11/22 03:59
Waterpig: 都這樣啦 閃爍 跳針 迴避211F 11/22 04:00
topractise: 我肯看你們提供的資料已經很好了 你們甲方會引述的資212F 11/22 04:01
soria: 我肯幫你找就已經很好了 大慈大悲拯救你那可悲的腦袋!213F 11/22 04:02
topractise: 料絕對是對你們有利的才會引述 我肯看 是因為我還願意214F 11/22 04:02
soria: 這是法務部的報告 甲你個屁 我根本不是甲215F 11/22 04:02
casman: 某top才是真諧星, 每句都逗趣216F 11/22 04:02
topractise: 看看一些不同的意見 否則我大可去找世界上150個國家217F 11/22 04:03
Waterpig: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218F 11/22 04:03
casman: 快找, 150個國家你說的喔219F 11/22 04:03
soria: 我是異性戀啦 但就是看不慣台灣有像護家萌那些北七出現220F 11/22 04:03
topractise: 為何不開放同性婚姻的理由勒221F 11/22 04:03
topractise: 我說150個國家 是指全世界有超過150個以上的國家 不支
topractise: 持同性婚姻 我理當是去找他們的資料來反對你們 但我卻
soria: 啊?你虎爛完之後被戳破了 還要拖其他國家下水喔!224F 11/22 04:04
topractise: 是去看你們甲方給的資料 懂不懂阿225F 11/22 04:04
Waterpig: 快去找快去找 ㄏㄏㄏ226F 11/22 04:05
topractise: 我虎爛完什麼 我剛剛都還沒看完你那篇PDF呢227F 11/22 04:05
soria: 這是法務部的報告 關甲不甲屁事啊228F 11/22 04:05
topractise: 你說你直接COPY給我 那裡面可是提到"倘若社會已經成熟229F 11/22 04:05
Waterpig: 不敢回答被侵害哪些權益 又無法反駁別人提出的報告 ㄏㄏ230F 11/22 04:05
soria: 不用啦 你閱讀這麼差 直接看39頁就好!231F 11/22 04:06
topractise: 到一個階段,民眾對此議題已有共識,....」請問你覺得232F 11/22 04:06
topractise: 台灣社會很成熟嗎? 咳咳...
topractise: 你就回答這個問題吧
Waterpig: 我一直以為很成熟的 但看到你 我要思考一下了235F 11/22 04:06
Waterpig: 恩 果然 還是很成熟 反正像你一樣的人大概沒幾個
kageo101: 你想學還沒開放同婚的國家要很小心 基本上剩沒幾個是以237F 11/22 04:07
topractise: 那看來就是認為不成熟嘛? 所以上面說的 在台灣不適用238F 11/22 04:07
kageo101: 民主自由人權為價值的國家了 不是專制獨裁皇室宗教保守239F 11/22 04:08
topractise: 如果很成熟的話 那台灣應該沒有歧視同志的問題了 所以240F 11/22 04:08
soria: 我覺得很成熟啊!光這整串只有你在講屁話而已 令人欣慰241F 11/22 04:08
kageo101: 就是在戰爭 你覺得那些國家比較好就請自便慢走不送242F 11/22 04:08
Waterpig: 你太逗了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243F 11/22 04:09
topractise: 大家應該都可以接受男男的行為吧 是嗎?244F 11/22 04:09
kageo101: 啊我按到噓了等等補推orz245F 11/22 04:09
soria: 恐同一直都不會消失的 明明德國也有北七 只要他們少數即可246F 11/22 04:09
kageo101: 可以啊 你關起門來想用什麼姿勢打砲也不關我的事247F 11/22 04:10
topractise: 你覺得很成熟 我是覺得不成熟 尤其是同志的自制能力248F 11/22 04:10
kageo101: 你太天真了吧 只要是人就什麼人都有可能存在249F 11/22 04:10
soria: 隨便 就像我也不會想知道你跟你女友是否會走後門……250F 11/22 04:10
topractise: 我問的大家不是問甲甲 我是問一般人251F 11/22 04:11
soria: 你自己不成熟還怪別人不成熟!252F 11/22 04:11
kageo101: 人民100%都一樣那是因為不這樣做會被處死 懂253F 11/22 04:11
topractise: 所謂的社會"成熟" 是否指一般人對於男男行為 已經能理254F 11/22 04:11
kageo101: 我不是甲甲 所以我是你口中的一般人囉255F 11/22 04:11
topractise: 解 我想你應該沒資格替一般大眾回答256F 11/22 04:11
tthtt60018: t這推理..跳針到我覺得應該是在反串257F 11/22 04:12
topractise: 如果你真的不是一般人 你當然可以回答 但我想聽的是大258F 11/22 04:12
kageo101: 你的成熟定義好狹隘喔wwww基本上有過半數人都理解259F 11/22 04:12
topractise: 多數人的答案260F 11/22 04:12
soria: 對啊 整串看起來就你跟一兩個人不理解 那我們找人來教你不261F 11/22 04:12
soria: 要歧視別人好嗎!
topractise: 有過半數都理解 理解因為這是心理有病造成的嗎? 那我263F 11/22 04:13
topractise: 也可以理解
kageo101: 畢竟民調支持同性婚姻結果通常都超過反對265F 11/22 04:13
topractise: 所以我說你那篇 你COPY那幾行字 前提是台灣社會"成熟266F 11/22 04:13
soria: 我可以把你在這邊隨口虎爛理解成是因為你有心理疾病嗎267F 11/22 04:14
kageo101: 還在心理有病喔 你如果是精神病權威就快點拿論文出來268F 11/22 04:14
topractise: 且民眾對此議體已有共識 的條件之下269F 11/22 04:14
kageo101: 你不是專業就閉嘴 我看你好像很難270F 11/22 04:14
topractise: 你覺得 台灣現在符合那個條件嗎?271F 11/22 04:14
kageo101: 你一不是法律專業對法條錯誤理解也拿不出證據反駁272F 11/22 04:14
topractise: 就性向來說 我是沒有疾病的 你們我就不曉得273F 11/22 04:15
soria: 民調做輸別人連考察報告也這麼明確 你是因為心理疾病不願274F 11/22 04:15
kageo101: 二也不是精神病醫學專業卻可以大言不慚說別人是心理有病275F 11/22 04:15
soria: 承認嗎?276F 11/22 04:15
topractise: 考察報告我要認真仔細看 你就一直逼我只能看你那些字277F 11/22 04:15
kageo101: 那就請你拿出證據 證明性向是疾病的一種278F 11/22 04:16
topractise: 那我就只看你那幾行字 結論就是 台灣似乎不符合所述民279F 11/22 04:16
topractise: 情 所以就是這樣 阿是還有問題嗎?
kageo101: 你現在要做的功課有兩樣 拿出法條證明你對稱謂的理解281F 11/22 04:16
soria: 不用啦 反正你也看不懂 我倒是知道德國人把你這種人視為麻282F 11/22 04:16
soria: 煩
topractise: 所以就是立專法 而不是改民法 因為台灣民情尚無達到所284F 11/22 04:17
topractise: 述標準 OK?
kageo101: 還有拿出證明同性戀是病的期刊paper 阿某宗教被打臉打286F 11/22 04:17
topractise: 不過我看我也不用仔細看了 畢竟被甲派人士COPY出來的287F 11/22 04:17
kageo101: 到死了的那種沒根據的paper就不用拿了288F 11/22 04:17
topractise: 精華中的精華文字 也不過如此 那其它的也就不用再看了289F 11/22 04:17
ayumi067: 有病的是自以為高尚的歧視別人吧...再說一直在那邊男男290F 11/22 04:18
ayumi067: 男男的,同志是只有男的嗎?
soria: 所謂的民情喔 就是像你這種無端恐同的大麻煩 可是德國還是292F 11/22 04:18
kageo101: 民調都表示贊同多數了還在尚無達到 你一定不住在台灣293F 11/22 04:18
soria: 把法案過了 哈294F 11/22 04:18
Waterpig: 他就什麼都回答不出來阿 打到他痛腳的人他就開始迴避295F 11/22 04:19
topractise: 我記得以前有個多元成家的議題 當時我聽到也是說很好296F 11/22 04:19
soria: 你先把民調做贏 再來跟我講民情 不然只有你一個有屁用297F 11/22 04:19
Waterpig: 1.無法回答被侵害的權益 2.無法反駁報告 3.無法反駁同298F 11/22 04:19
topractise: 阿 但到了今天我才知道 有些東西不能亂讚成 因為有人299F 11/22 04:19
Waterpig: 性戀非疾病問題 反正他會攻的那幾點跟萌萌基本上沒差300F 11/22 04:20
kageo101: 1.無法拿出法條支持他自己的論述2.不是精神病專業卻說人301F 11/22 04:20
topractise: 會偷渡法案 所以你說那個民調 是在資訊公開下做的民調302F 11/22 04:20
Waterpig: 那你要不要說說看被偷渡哪些法案? 說阿303F 11/22 04:20
topractise: 嗎? 還是有引導性回答的民調呢?304F 11/22 04:21
soria: 我先講啦 不只是民情問題還有效益問題 所以德國人才反對立305F 11/22 04:21
kageo101: 有病3.事實為民調多數贊成同婚還能說民情尚無達到標準306F 11/22 04:21
topractise: 領養小孩就是偷渡的法條307F 11/22 04:21
soria: 專法 看不懂就閉嘴308F 11/22 04:21
Waterpig: 那你就去把民調拿出來指出有引導性問題阿309F 11/22 04:21
kageo101: 結論:他在造謠310F 11/22 04:21
topractise: 根本就沒幾個人知道要被偷渡了 在此感謝宗教團體 讓一311F 11/22 04:21
Waterpig: 單身也可以領養拉 甲甲要領養 在現行法規上早就可行312F 11/22 04:22
topractise: 般民眾發現 原來有甲甲想偷渡法案過關313F 11/22 04:22
soria: 明明效益也是一大問題 就是你講的行政成本啦 看半天看三小314F 11/22 04:22
luckymore: 喔315F 11/22 04:22
Waterpig: 你可以感謝我 讓你知道這殘酷的事實了316F 11/22 04:22
topractise: 那既然單身也可領養 那甲甲幹麻要偷渡法案? 其心可議317F 11/22 04:22
Waterpig: 既然單身可以領養 你不修法不過是鴕鳥心態而已 ㄏㄏ318F 11/22 04:23
Waterpig: 就 我看不到~我看不到~我看不到~ ㄏㄏ
topractise: 你那篇 德國人哪裡反對立專法了?320F 11/22 04:23
topractise: "倘若社會已經成熟到一個階段,民眾對此議題已有共識
topractise: 以上條件下 可使用一步到位的方式
topractise: 所以台灣尚不符合此條件 所以當然就不使用一次到位的
soria: 就效益的考慮上一步到位是比較好的選擇 你是沒看到啊324F 11/22 04:25
topractise: 方式 阿是有啥問題325F 11/22 04:25
topractise: 喔 對呀 那句話的使用前提 你沒看到嗎?
soria: 你不成熟自己回家自我再教育 不要牽扯其他人327F 11/22 04:26
topractise: 自我教育的方式 是多看甲片嗎?328F 11/22 04:26
soria: 就跟你說民調拿出來啊329F 11/22 04:26
topractise: 這可能不叫自我教育 你是要我自我毀滅吧 就跟毀滅被甲330F 11/22 04:27
topractise: 甲領養的小孩一樣 被甲甲養成甲小孩 毀了一生
soria: 哪裡是不成熟 是心理有病的那一種吧?332F 11/22 04:27
itsmyspirit: https://goo.gl/j57FuX 看一下這篇吧,談不合理的恐333F 11/22 04:28
 
itsmyspirit: 懼,想省時間可以從中間談不合理與合理的恐懼開始334F 11/22 04:28
soria: 現在明明就還在談結婚 馬上跳針到收養 你腦子還好吧335F 11/22 04:28
topractise: 可以再做一次民調吧 不要用偷渡的方式 公開透明 那我336F 11/22 04:28
topractise: 會相信這份民調 到時德國那篇或許你就可以拿出來了
soria: 你有本事就做一個出來啊!338F 11/22 04:29
topractise: 不過也或許 德國那篇你就再也不要出來了339F 11/22 04:29
soria: 人都被護家萌嚇跑了 再繼續做很難看啦340F 11/22 04:29
topractise: 誰被嚇跑了341F 11/22 04:30
soria: 我都還沒說你愛隨口虎爛甚麼效益問題 常識方面你是需要再342F 11/22 04:31
soria: 教育啦
soria: 之前做反同都還有過半 才兩年而已連遊行都沒人 笑死
Waterpig: 異性戀都沒辦法改變甲甲性向 怎麼就覺得甲甲可以 ㄏㄏ345F 11/22 04:33
topractise: 我想 所謂的效益考量 可能是指 改一次法VS改兩次法 的346F 11/22 04:33
topractise: 成本
topractise: 而不是什麼 要回去翻法條啥的
topractise: 甲甲可以改變小小朋友的性向呀 傻傻的你~
soria: 我就說報告給你也是白看…效益根本不是改一次兩次的問題 是350F 11/22 04:35
soria: 好幾百次的問題好嗎
IvanKun: 明明支持的都比反對的多 活在哪在平行時空啊XDDDDD352F 11/22 04:35
Waterpig: 對阿 那我們立場一致 直接改民法 比立專法方便 結案353F 11/22 04:35
topractise: 所以報告說的效益考量 並不是指要翻法條比對的問題嘛354F 11/22 04:36
Waterpig: 拿研究出來證明性向可以改變阿 ㄏㄏ355F 11/22 04:36
soria: 這份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所有相關法制領域都要改 實務上就是356F 11/22 04:36
soria: 要一直翻一直確認啦 真的好北七
IvanKun: 你說像梁文音恢復同性戀那樣嗎XXXDDDDDDDDDDDDDDDDDDDDDD358F 11/22 04:36
topractise: 支持的多 可能是因為民調內容不公開透明喔...不要騙自359F 11/22 04:36
topractise: 己了..
Waterpig: 要是可以改 那堆恐同異性戀父母會不希望自己孩子改嗎 ㄏ361F 11/22 04:36
Waterpig: 你去找出哪邊有引導性問題阿 阿你又提不出來 哭哭喔
soria: 你是看不懂人話嗎“所有相關法制領域”363F 11/22 04:37
topractise: 有些天生的是不能改的 阿門364F 11/22 04:37
topractise: 什麼“所有相關法制領域”這幾個字在哪 PDF沒有阿
soria: 那“各個"會比較少嗎366F 11/22 04:38
Waterpig: 對不起 我是北七 才會在這裡XDDDDDDDDDDDDDDDD367F 11/22 04:39
soria: 還在跟我說文解字喔 腦子也是先天的 真的改不了368F 11/22 04:39
topractise: 總之 特別法 應該沒有抵觸的問題 你說的效益考量是指?369F 11/22 04:39
soria: 效益考量喔 就是因為你這種人在亂 所以德國公務員要一直在370F 11/22 04:41
soria: 各個領域法制確認啦 fuck
MBAR: 跟無法理性討論的人講那麼多幹嘛,傻傻的~372F 11/22 04:41
soria: 這樣很沒效益啦 奇怪 前面已經寫很清楚了 你是看不懂字吧373F 11/22 04:41
topractise: PDF哪裡有寫各個領域要什麼法制確認的?374F 11/22 04:44
topractise: 你說德國效益怎樣怎樣 我看PDF就沒看到你寫的那樣
soria: 原來調整之前不用先確認的 你的腦袋還好嗎……XD376F 11/22 04:45
topractise: 原來你說德國的東西 是你自己想的阿377F 11/22 04:46
soria: 緩慢的法制調整 效益考量…… 你要找國文老師來嗎378F 11/22 04:46
topractise: 他所謂的緩慢的法制調整 是指 特別法的抵觸問題?379F 11/22 04:47
soria: 哪裡自己想的 明明就他們官員講的380F 11/22 04:47
soria: 沒牴觸你還調整個屁
topractise: 之前在說效益 是從特別法抵觸 然後找適用的法 是吧382F 11/22 04:47
soria: 不是 是先一一確認適用與否的問題383F 11/22 04:48
topractise: 全部都規定在特別法裡 我真的想不到有這麼難?384F 11/22 04:49
topractise: 沒規定到的 依普通法 真的很難嗎?
soria: 奇怪耶 人家都講了很清楚了 各個相關法制都要重新調整 還386F 11/22 04:53
soria: 有立法
soria: 為什麼你還是看不懂?
topractise: 我不懂的是全部訂在特別法 沒訂到的依普通法 這麼難?389F 11/22 04:54
Runna: 回歸依普通法不需要把同性寫進普通法嗎???390F 11/22 04:56
topractise: 就在特別法註明就好了吧 我覺得這是小事391F 11/22 04:58
Runna: 寫了特別法又說沒規定到的回歸普通法,啊請問你是把同性寫392F 11/22 04:58
Runna: 進去民法囉???
topractise: 大部份都會寫在特別法 沒寫到的是以防漏掉394F 11/22 04:58
Runna: 註明是什麼?直接適用還是準用還是類推適用?395F 11/22 04:59
soria: “相關判決包括:2009 年關於同性伴侶與婚姻在工作撫卹金權396F 11/22 04:59
soria: 利之不平等、2010年關於同性伴侶與婚姻關係在繼承及稅法上
soria: 之不平等、2012 年關於同性伴侶與婚姻關係在公務人員薪資法
soria: 上眷補費之不平等、2013 年關於接續收養判決、2013年關於稅
soria: 法上同性伴侶與婚姻關係稅制之不平等。” 你看這些相關判決
soria: 有多少
Runna: 先回答所謂沒規定到沒規定到回歸普通法是不是承認要把同性402F 11/22 05:03
Runna: 婚寫進民法普通法先吧
Runna: 我只能說,別裝了,什麼沒寫到回歸普通法,設特別法目的是
Runna: 想要明文排除同性婚某些權益吧
Runna: 要設特別法可以啦,先說明特別法權益保障是優於普通法或是
Runna: 等於還是劣於普通法,先想清楚這大前提吧
topractise: 不同等 那就是要加進去特別法 真的不太難 可以嗎?408F 11/22 05:19
Runna: 昨晚就說了,立專法會造成兩種法律主體在權益上的雙向歧視409F 11/22 05:22
Runna: ,並且在未來修法須注意兩個法律是否有需同時修正之處還有
Runna: 兩個法律間主體轉換的施行法,還有就是六法全書頁數會多增
Runna: 加好幾頁,比起只要翻3頁的事情你卻跟我說翻5頁比較有效率
Runna: ??麻煩解惑一下這中間的效益比好嗎??
Runna: 先回答我前面的問題吧?特別法衝突法效適用,普通法承認與
Runna: 否,權益保障優劣
Runna: 你不能只講說要設特別法,同時要清楚解釋特別法立法目的和
Runna: 權義內容吧
Runna: 我請教你的問題都已經是以設立特別法可能的前提上為基點,
Runna: 煩請解惑。
kageo101: 果然講到法律就中離420F 11/22 05:51
wushiny: R大認真了,像某t這種跳樑小丑只會不斷跳針而已,根本沒421F 11/22 05:54
wushiny: 那個腦來論證
Runna: 其實我另外想問婚姻平權方有處理男女結婚年齡的限制嗎?我423F 11/22 06:03
Runna: 承認我沒follow很深,不甚瞭解。
boyd1014: 就屁精無父無母啊425F 11/22 06:32
vsss: 要傻要歧視的人講再多也沒用426F 11/22 06:42
smallwolf89: top究竟還能說出多歧視的字眼啊法...427F 11/22 06:43
Rucca: 護家盟到底有沒有先讀過法律啊,戰力弱爆了428F 11/22 06:48
sharline1013: 我怎麼看都是直接改民法男女的部分比較簡單,為何一429F 11/22 06:58
sharline1013: 直要專法
icepet0015: 這篇專業431F 11/22 07:11
izna: 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每次都有這麼多人看錯或看不懂啊432F 11/22 07:29
a3268403: 同意同性婚姻立專法433F 11/22 07:32
hua0207: 某帳號真會跳針...434F 11/22 07:37
gametv: T某都在跳針啊435F 11/22 07:58
apteekki: 專業 謝謝436F 11/22 07:59
beryll: 智障來的437F 11/22 07:59
windersword: 因為立專法比較難,然後護家盟又可以繼續鬧438F 11/22 08:02
bg00004: 你和教徒講理...那是行不通的!439F 11/22 08:07
U0215C023: 某id根本跳針 解釋完A 跳B 解釋完B 跳A 哪招440F 11/22 08:12
U0215C023: 直接修改民法,是最大效益,一直跳不成熟的國家,請問
U0215C023: 這跟馬宗時代一直喊未達社會共識,謝謝指教,有啥不同?
yoyodio: 到底鄉民是反對還是讚成,我都搞不懂惹443F 11/22 08:18
sh8882: 登愣反同都不進這一串444F 11/22 08:26
gsx7777777: 某T沒念過法律就不要一直搬"其他法律會受影響"的笑話445F 11/22 08:39
gsx7777777: 講專業點,法律講求一體適用並簡化,多立專法哪裡好?
kshssoar: 民法稱父你還不是叫爸爸較很爽  變雙親你就會叫雙親?447F 11/22 08:45
bt222: 某t不要秀下限了 身為異性戀我覺得非常可恥448F 11/22 09:20
barucher: 立專法的行政成本超高的好嗎...一看就知道不懂449F 11/22 09:23
bbaad: 學者治國就是現在台灣的現況450F 11/22 09:48
jake255121: http://i.imgur.com/VMA105R.jpg 某t最重要的稱謂451F 11/22 09:55
[圖]
 
april7777: 跳針T452F 11/22 10:04
ApAzusa126: 立專法一直往民法準用 XX才這樣玩453F 11/22 10:05
Vdragon: 中肯推454F 11/22 10:30
blxbl: 居然覺得同性戀要看醫生?你就快承認自己是從中古時代穿越455F 11/22 10:31
blxbl: 過來的吧
HsuTW: 感覺沒人回答到 取消父母稱謂之後要改成甚麼?457F 11/22 10:36
Jim43: 全體跳針中,正反雙方都回答不出所以然XDDD458F 11/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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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11-22 09:25:55 (台灣)
  11-22 09:25 TW
某人秀下限 要被做成簽名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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