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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0-21 14:20: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52155 (玳鱗官洛音)
標題 Re: [新聞]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
時間 Fri Oct 21 01:32:03 2016


依照八卦版的說法,
最快的方式,
就是廢掉警察盤查的職務。


以後只能巡邏抓現行犯,
跟接獲報案後去處理,
好不好就看大家覺得如何啦。


小魯我只想說,
很多人說在大廳翻自己的行李有什麼錯誤,
是沒錯啊,
這件事情不該構成合理懷疑。


不過這一系列的故事,
不是應該看整個脈絡嗎?


北車因為常年有多起包包失竊→
警察加強巡邏→
遇上一個蹲在地上翻找行李的人→
上前詢問身分證進行盤查→
對方說沒帶後繼續翻找→
警察接著詢問那記不記得身分證帳號→
不理不睬繼續翻找行李→
警察接著說不然做個臉部辨識→
要對方站著讓他們掃描一下臉部照片→
對方不理會繼續翻找→
這時候形成不明人士在車站在翻不知道誰的包包→
符合盤查不回應身份可帶回三小時調查條件→
警方要求帶回警局調查身份→
對方突然爆走罵人→
被銬走。


是不知道各位客官如果這樣看完的想法啦,
小魯自己是覺得一開始就說在找自己的錢包要買票,
不出示身分證,
至少回答一下在做什麼,
或許結局就不一樣了。


不過沒關係啦,
今天大家連署廢除盤查,
故事就會是:
北車因為常年有包包失竊→
警方加強巡邏→
有人在大廳蹲著翻找包包→
警察走過去。


簡單俐落,
不需要多餘的法條,
不需要爭辯什麼,
這就是八卦大家要的人權社會,
還不一起努力連署,
爭什麼違不違法?


法律本來就是人訂的,
跟著社會自己的脈絡走的,
今天大家都不信任盤查,
那就一起發起砍掉盤查不就好了。


不過小魯自己先表態,
這起事件我是支持警方的,
律師自己也沒告贏過,
因為公權力本來就會侵犯人權,
為了維持一定的秩序。


但我也支持連署廢除,
因為這才是一個法治社會,
公權力能侵犯多少人權,
本來就是公民訂的,
今天大家都不接受,
那連署廢除就是一個人權展現。


八卦?
沒有八卦,
但一般來說警方應該是接獲通報才會派那麼多人到車站,
OTT只是剛好衰到被誤會,
結果又做了一堆更讓人誤會的事情。


結果搞不好真的嫌犯就這樣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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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26.163
※ 文章代碼(AID): #1O2F-Ll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6984725.A.BD6.html
Sevorlaga 
Sevorlaga: 說得有道理  但是還是很討厭警察 !!!1F 10/21 01:33
hiimjack: 半夜打了一篇廢文辛苦了 不過戰力太低 還是來睡比較實在2F 10/21 01:34
打廢文很好培養睡意的,
你也可以來打一篇試試,
超好睡,
晚安了。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1:35:33
hiimjack: 還是那句話 侵害是中性用語 重點是侵害有沒有不法3F 10/21 01:35
hiimjack: 這個案子在OTT罵警察前那些警察是站不住腳的
jungle01: 按照你這種假設法,所有的男性都可以盤查並且抓起來預5F 10/21 01:35
jungle01: 防性羈押因為他們都有陰莖
套進這個事件的話,
應該是:
某個公眾場所常年有變態出沒→
警方派人加強巡邏→
有個男的在哪邊隔著口袋摸雞雞→
警方上前盤查→
男子繼續摸雞雞說沒帶身分證→
警方說那還記得嗎→
男子摸雞雞說忘了→
警方說那拍照辨識一下→
男子摸雞雞然後不理警察→
被抓去警局調查。
VXcc: 不管啦 台灣是超級人權先進大國 你敢嘴?7F 10/21 01:35
我那裡嘴?
就是人權,
才要提廢除,
才不會整天在哪邊靠北有盤查啊。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1:39:45
kenro: 辛苦了,只是鍵盤人權白痴聽不懂,覺得自己不可侵犯8F 10/21 01:37
kairi5217: 其實重點就是那句話 OTT只是正好衰到被誤會9F 10/21 01:38
doomhammer: 本來警察就是在值行公權力 你提不出身份證沒關係 背一10F 10/21 01:38
doomhammer: 下身份證字號出來就好 你不能提出身份證明人家當然請
doomhammer: 你去局裡一趟
sylvia1105: 你說的沒錯!有人就想護航!13F 10/21 01:38
jungle01: 所有女性也都可以盤查因為她們都有陰道 有賣淫的可能14F 10/21 01:38
套進這個事件是:
某公眾場所常年有賣淫事件→
警方派人巡邏→
一名女性在那里擠眉弄眼挑逗路人→
警方上前盤查身分證→
女性說沒帶後繼續挑逗路人→
警方問那記得嗎→
女性說忘了並繼續挑逗路人→
警方說那做個臉部鑑識→
女性繼續挑逗路人不管警察→
被帶回警局調查身份。
doomhammer: 被誤會不是你不爽的理由 警察盤查又不是一直惡意真對15F 10/21 01:39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1:43:52
doomhammer: 你 一次性 盤查你又提不出證明不懷疑你要警察巡邏幹16F 10/21 01:41
TiggerLin: 推 前提是警察過程要平和 並盡到告知與溝通義務17F 10/21 01:41
doomhammer: 嘛?Ott的說法站不住腳18F 10/21 01:42
TiggerLin: 看電影看證件合理 警察盤查看個證件其實不過分19F 10/21 01:42
Xceberus 
Xceberus: 為什麼下樓買個便當要跟警察證明自己身分20F 10/21 01:43
jungle01: 你這種推論方式剛好證明警察不清楚合理懷疑的意思21F 10/21 01:43
所以不就說了,
人民不信任這法條,
就該連署廢除,
而不是整天靠北立委立這啥法。


懂得差法條說著違反人權,
不懂得行使自己真正有的權力?
kairi5217: 重點是 為什麼是我?因為我蹲在地上翻行李箱?22F 10/21 01:43
Xceberus 
Xceberus: 隨便一句執行臨檢勤務就可以盤查任何人 警察國家膩23F 10/21 01:44
那為什麼不連署廢除盤查?
這不就是我說的,
要嘛就讓盤查存在,
要嘛就行使立法權去廢掉盤查,
這樣才是人權國家。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1:46:51
TiggerLin: 所以警察要充分告知查驗身分的理由和情況24F 10/21 01:44
kairi5217: 這樣講對OTT比較不好意思 啊就算他外表不討喜25F 10/21 01:44
kairi5217: 算他長得不像清白之人 算他衰囉
TiggerLin: 並且在一定限度下盤查啊 看身分證其實並不過分27F 10/21 01:45
ZMittermeyer: 你這種處置方法非常極端 動不動就直接廢掉28F 10/21 01:45
TiggerLin: 如果進一步搜身/脫衣服/問無關緊要的話 那才過分29F 10/21 01:45
這不極端,
法律本來就是為了每個國家自己的文化設立,
今天臺灣認為盤查拿出身分證就是侵犯人權,
那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廢掉,
總比每次有盤查都在吵來的好,
相信警方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ZMittermeyer: 這問題就很單純 就要有SOP並且徹底貫徹 本案明顯失30F 10/21 01:45
ZMittermeyer: 當 根本不該帶回偵訊 嚴重侵犯人權
當警方面前有位不明身份的人士,
是要警方放他離去,
還是行使職權中,
可帶回局內在三小時內調查身份呢?


不過OTT被偵訊,
是因為他罵出口,
被用妨礙公務移送了。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1:50:58
TiggerLin: 如果民眾不肯出示身分證 警察也許可也用其他方式後續32F 10/21 01:47
TiggerLin: 處理 例如自行調閱監視器 確認當事人是否為嫌犯
TiggerLin: 而不是因為當事人拒絕出示並惡言相向 就逮捕回警局
根據OTT自己的說法,
他說沒帶身分證的時候,
警方希望他背出來,
他說不記得,
警方說那做臉部鑑識,
到這裡已經三道程序了,
我是不知道要到幾道程序才會被認為合理可以帶走啦。
lol404: 要說難聽一點就是自己上鉤被搞 不然去聯署修法啊35F 10/21 01:50
lol404: 以這討論聲浪一看就知道沒結果 根本沒幾個人在乎
對,
每次遇到盤查新聞就看大家在那邊吵也沒下文,
上次那個律師也這樣都沒告贏,
那既然身為人權國家,
公民行使自己的權利去連署修法那裡錯了?
還是身為公民的臺灣人不知道自己有這權利,
只知道人權?
Xceberus 
Xceberus: 盤查應該有隨機性跟比例原則37F 10/21 01:51
Xceberus: 有看過警察叫有司機的大老闆下車盤查的嗎
有看過大老闆在有常年發生竊案的公眾場所中,
一直翻找行李不理會警方的嗎?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1:56:44
lol404: 老伯自己後續的行為也站不住腳 難怪坦不住39F 10/21 01:53
Xceberus 
Xceberus: 法條? 以為法律萬能喔40F 10/21 01:54
今天這事情不就是在吵盤查的條文?
那不討論法條難道我跟你討論麵條喔。
asked 
asked: 你其實是菲律賓人吧 哈哈啊哈哈41F 10/21 01:55
所以你的立法權跑哪去了?
你中國人喔。
rock0807: 推你的邏輯  一堆抓到毒蟲通緝犯的新聞  以酸民的邏輯跟42F 10/21 01:57
rock0807: 程序來說根本都是違法盤查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1:58:08
Xceberus 
Xceberus: 自己去看看監所都關哪些人就知道了 酒駕毒品44F 10/21 01:57
Xceberus: 都是低收入的 如果警察臨檢真有隨機性
以你說的有司機的大老闆,
那來的酒駕?
司機喝酒大老闆被關喔?


臨檢跟盤查是兩件事情你知道嗎?
連這都分不清楚,
來這裡講什麼鬼話。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01:20
Xceberus 
Xceberus: 會都抓到這類人嗎46F 10/21 01:59
sjory: 不要跟沒學過法律的人談法律,因為他們只憑感覺去判斷而不47F 10/21 02:00
sjory: 是用法理邏輯
Xceberus 
Xceberus: 有錢白領 有權的不敢攔下來盤查 只會擾民49F 10/21 02:02
個案啥?
臨檢跟盤查是兩件事情你分清楚了嗎?
上網查一下找個懶人包好嗎?
臨檢真的攔下去,
對方直衝開走,
是可以到開槍的你知道嗎?


然後你講的跟目前的盤查事情關係在哪裡?
你想說今天一個大帥哥或正妹在哪邊翻行李,
就不會被盤查,
所以警方很爛嗎?
那你有沒有試著說中文讓大家理解你要說啥?
Xceberus 
Xceberus: 都一樣啦 我又不是針對個案 警察本來就是自由心證50F 10/21 02:03
umaga1: 八卦版一堆學生沒出過社會 這篇才是正解51F 10/21 02:03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07:04
Xceberus 
Xceberus: 隨機性跟比例原則 有做到嗎52F 10/21 02:04
umaga1: 台灣治安會排名世界前三 還不是警察努力盤查而來的53F 10/21 02:04
Xceberus 
Xceberus: 講白一點就是看你像罪犯 所以攔你下來盤查54F 10/21 02:06
瓜田李下這個成語現在都不教了嗎?
今天OTT的事件,
就是剛好在瓜田蹲下綁鞋帶,
這樣理解了嗎?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08:36
Xceberus 
Xceberus: 排名世界前三 是監視器數量吧哈哈哈55F 10/21 02:07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10:25
rock0807: 講白一點就是仇警  哈哈哈56F 10/21 02:09
asked 
asked: 你出過社會 然後說治安是違法盤查來的 哈啊哈哈哈57F 10/21 02:10
又來一個違法盤查,
願意一起跟同陣線的人站起來,
連署廢除這個違法的盤查行為嗎?
我個人支持連署,
但我支持盤查。
Xceberus 
Xceberus: 這種事天天都在發生 又不是只有今天這個案例58F 10/21 02:10
所以你無法就事論事,
講一要談二三四五六是吧。


你認為臺灣警察爛,
那就提出解決方案,
我個人是覺得讓警察機構獨立出來,
然後由檢察官去監管,
減少被議員立委施壓的機會,
但實作上還是會有更多的問題,
講白了,
做好事的警察都得不到民眾支持,
被上層打壓了,
其他警察又怎麼會淌渾水。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15:52
asked 
asked: 社會要哭哭了 根本沒有教育性59F 10/21 02:11
repast: 難怪打人的警察抓不到 哈哈60F 10/21 02:11
請求大大證明這件事情跟打人警察抓不到的關聯性,
認真求知,
真心不騙。
umaga1: 要就直接要求立法委員修法 禁止警察臨檢、盤查61F 10/21 02:11
umaga1: 不然這話題吵了二十幾年依然無解
lol404: 擺明反串的也在跟 已經不是出不出社會的問題63F 10/21 02:14
Xceberus 
Xceberus: 這裡沒人說盤查違法  但侵犯隱私跟便宜行事 天天上演64F 10/21 02:14
沒有人說盤查違法,
你真的回對文章了嗎?
所以覺得盤查侵犯人權,
就用你的公民權利去反制,
修法,
這點錯在那裡?
還是要像個被虐狂一樣,
每天被打一直叫,
然後爽在心裡不准不打?
lol404: 有啊 二樓65F 10/21 02:15
rock0807: 要嘛立法人民一律要接受警察盤查   要嘛一律不准警察盤66F 10/21 02:15
rock0807: 查  沒有模糊空間就不用戰了
lol404: 同串其他文也一堆 還有人以為被抓走是因為拒絕盤查 XDDDDD68F 10/21 02:16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20:17
hide0325: 台灣治安在世界排名應該有前五69F 10/21 02:17
kairi5217: 不是 這個邏輯性就很弔詭啊 台灣警察有盤查權 可是常年70F 10/21 02:17
rock0807: 就是上位者不能完美解決問題  才叫下面的自己判斷自己扛71F 10/21 02:17
rock0807: 責任
p9i1n0g0u4: 看你箭頭那麼長就知道你不夠專業73F 10/21 02:19
對不起我還真的不是專業,
箭頭是跟我的30cm取材的,
我想聽聽專業的大大您的看法,
真心求知。
kairi5217: 有多起包包失竊 再來 一般人在轉運站要避免瓜田李下74F 10/21 02:19
ga652206: 盤查和被帶走事兩回事 但前提的盤查有人認為不當盤查75F 10/21 02:19
Xceberus 
Xceberus: 怎麼解釋法條是一回事 但有些線是不能隨便跨越76F 10/21 02:20
什麼線?
北回歸線嗎?
這跟解釋一點關係都沒有,
公權力本身就是侵犯人權的存在,
而覺得願意犧牲多少權利的,
是公民自己。


今天整體覺得被侵犯了,
那就是用公民的立法權去反制,
這就是我的論點。


請問跟警察爛,
踩線有什麼關係?
ga652206: 那如何才算正當盤查?77F 10/21 02:20
這就要問反對盤查的人的意見了。
asked 
asked: 不能開行李 不能摸行李 不然瓜田李下 抓起來!78F 10/21 02:21
抓起來?
你要不要重頭看一次?
被抓起來的原因是什麼?
是因為他在李子樹下扶帽子,
還是他扶帽子遇到捕快,
捕快問什麼他都不配合,
所以捕快變成了面對一個不明人士在做可疑的動作?


今天OTT三個程序都不願意做是他的權利,
但這就變成警方當下是面對一名身份不明的人士,
因此他們行使另一個條文,
也就是帶回警局,
三小時內調查身份。


誰知道眼前這個不願意配合的不明人士,
是哪裡來的那個國籍?
或是你要說,
看臉就是臺灣老好人,
抓屁抓這樣?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29:27
kairi5217: 翻個行李箱也有事 那最好是別出門了 我講真的79F 10/21 02:21
Xceberus 
Xceberus: 怎麼判斷是警察素質的問題80F 10/21 02:21
asked 
asked: 這個行李真的是你的嗎? 抓起來 先抓再說81F 10/21 02:21
ga652206: 開行李和被盤查不甩要混在一起那就沒辦法討論了吧82F 10/21 02:22
lol404: 前面還有人咬著違反6-1又講不出個所以然狂跳針83F 10/21 02:22
techih: 哈哈你跟白痴戰什麼啊84F 10/21 02:22
asked 
asked: 就是因爲開行李才被盤查啊 當然只能一起講85F 10/21 02:22
valorhu: 違法盤查這條真的可以廢了,反正沒人被判過這條86F 10/21 02:23
techih: 警察問你身分證 你就回答就好啦 這麼簡單都不會?87F 10/21 02:23
foreveris520: 推這篇88F 10/21 02:25
techih: 被抓是他罵警察 跟盤查有什麼關係89F 10/21 02:26
asked 
asked: 警察叫你幫吹兩下你也會說好吧90F 10/21 02:26
請求吹兩下跟這件事情的關聯性,
真心求解,
請大大開示。
t158384991: 推好文91F 10/21 02:26
wangyc: 推這篇92F 10/21 02:27
KillerMoDo:93F 10/21 02:27
lol404: 反串要像一點 太假會被酸94F 10/21 02:28
ga652206: 這樣和前幾篇問話=強姦有什麼不同? 硬要扯下限95F 10/21 02:28
KillerMoDo: 看了很多人覺得 侵犯人權 你都罵警察了 還不被抓?96F 10/21 02:29
KillerMoDo: 平常人這樣幹譙別人都會被人告了 怎麼換成警察就沒事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35:41
LOVEMOON3427: 同意98F 10/21 02:32
Cervelo1995: 給箭頭,臨檢在警察職權行使法裡面都有詳細規定,警察99F 10/21 02:33
Cervelo1995: 嘴上很愛說依法行政但常常自己都沒依..給人的感覺就
Cervelo1995: 很難信任,遇到稍微不配合的就亂抓去警局;但民眾在某
Cervelo1995: 些狀況還是要基本的配合,例如提供身分證字號
就事論事,
目前無論是誰都有注意到,
合理懷疑四個字有多難界定,
因此不修法怎麼樣都沒救。


今天的狀況就是,
有人在不適合的地方剛好做了不適合的事情,
警方用「合理懷疑」去盤查,
對方完全不配合引發的。


所以要杜絕這事情,
要嘛從合理懷疑的盤查下手,
要嘛從配合下手,
也就是廢掉這個法,
或是跟隨這個法,
兩個簡單的選項。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40:08
senior: 大絕103F 10/21 02:39
扣打不放又不會變兩倍。
Cervelo1995: 車站是公開場合,然後如果警方有穿著制服並說明合理的104F 10/21 02:40
Cervelo1995: 盤查理由,被盤查人員確實需要提供身分證明,不配合又
Cervelo1995: 說廢話加上不適當的情緒就是這個事件的結果
所以說了,
看是要砍掉盤查,
還是接受它,
不然每次有盤查就又兩方人馬,
臺灣是要怎麼才能往前邁進,
互打都來不及了。


然後廢文發一發,
最近瘋狂加班的悶都散了,
感謝大家陪小魯耍廢,
明天一樣早期上班,
晚安了大家。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44:12
pantw: 觀念正確,但是以鄉民們的智慧是不能接受的。107F 10/21 02:45
winger: 根據當事人(ott)的說法,他是在警察行使強制力中罵警察的108F 10/21 02:48
wasijohn: 北車 呵呵109F 10/21 02:48
Cervelo1995: 盤查不能廢,但也看了非常非常多警察不依法行事的行為110F 10/21 02:49
Cervelo1995: 所以對警察的看法還滿尷尬的,但我想問題比較大的還是
Cervelo1995: 那些舊時期進警察的那群...年輕的倒是好很多
Cervelo1995: 警察整體水準有待提升,然後人民也該搞清楚自己的權益
satan04: 嗯嗯114F 10/21 02:51
你怎麼知道我剛剛去拉睡前便!
winger: 而且警察似乎也沒先說明盤查理由,劈頭就要身份證,這樣我115F 10/21 02:52
ienari: 哈哈奴才哈哈116F 10/21 02:53
我是不知道啦,
不懂自己人權的人,
每天只會murmur這東西爛那東西糟,
但不敢用自己的權利去更變,
把一切吞下去的人,
跟我比那一個奴啦,
我想應該是龜笑鱉無尾吧。
KENDO777: 要射了117F 10/21 02:53
ShitHappens: 推明理 八卦版一堆邏輯白痴 一看到60路就興奮護航118F 10/21 02:53
winger: 覺得依法拒絕配合也站得住腳,然後警察見人不配合,覺得有119F 10/21 02:54
被盤查的可以拒絕,
之前那律師說過,
同時律師也說了,
拒絕就會進下一階段,
也就是被帶去局裡花最多三小時調查。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2:58:42
pantw: 打人的警察不是已經移送了,就事論事對跳針的人好像很難。120F 10/21 02:54
ShitHappens: 單靠片面之詞選邊站 八卦水準不意外121F 10/21 02:55
Sam60232: 八卦板=仇警板 而且ptt永遠是反指標 原po太認真了QQ122F 10/21 02:55
ienari: 看清楚原文  是警察先拉他才爆粗口好嗎?123F 10/21 02:55
Cervelo1995: 警察所說的盤查理由這個就是一個模糊空間,如果雙方認124F 10/21 02:55
ienari: 打人警察移送了?你哪個平行世界來的125F 10/21 02:55
winger: 鬼動用強制力,這樣當事人立場覺得受到不當對待也挺合理的126F 10/21 02:55
ga652206: 有人只是要個理由仇警 原因根本不重要127F 10/21 02:56
Cervelo1995: 知有落差的時候該怎麼辦,我也還滿好奇的~ 不要變成說128F 10/21 02:56
Cervelo1995: 警察如果隨便掰一個理由就要人民配合,好像也很糟糕
ienari: 9.2:什麼認知落差  賤民看到警察就下跪 哪有認知的份130F 10/21 02:57
Sam60232: 經由這件事 就可以看出八卦肥宅仇警的程度了xDDD131F 10/21 02:57
ienari: 不用這理由也可以仇警啊 台灣警察就黨國走狗 憑什麼不仇?132F 10/21 02:57
ga652206: 樓上示範133F 10/21 02:58
winger: 而罵人的時候警察已經是在執行動作中了,我不認為這階段警134F 10/21 02:58
ienari: 黨國垃圾  不要說什麼已經改了 打人警察到今天交不出來135F 10/21 02:58
ienari: 警察犯法沒事 平民沒做什麼就抓去關一天
ienari: 奴才崩潰了喔
Cervelo1995: 剛剛去爬文,如果事主說的是實話,警察說一句"這個一定138F 10/21 02:59
Cervelo1995: 有問題先把她帶回去"這樣確實就很糟糕!但警察對不接
winger: 察的公務有被妨礙,還是說警察是用玻璃作的,不論如何都沒140F 10/21 03:00
罵員警就是妨礙公務了喔,
如果沒記錯的話。
Cervelo1995: 受盤查且無法確認身分的人好像也有權利帶回警局..141F 10/21 03:00
所以我提到之前那個律師都說了,
人民可以拒絕被盤查,
但警方就多了一個帶回去警局調查身份三小時的權利,
連律師他自己都無法反駁這個條例。
ienari: 警察說你妨礙公務就妨礙公務  賤民頂什麼嘴?142F 10/21 03:01
真的,
那身為公民的你,
找回你的公民說明書了嗎?
出來投票權你還有什麼權利你翻到了嗎?
一邊喊著漢堡臭酸,
一邊吃得津津有味,
我實在不懂你是超級奴隸,
還是單純的被虐狂。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04:54
winger: 有被罵的空間,即便是警察有錯在先?143F 10/21 03:01
ienari: 樓上說對了  警察比天還大  是我們賤民不懂144F 10/21 03:02
MaxAndCat: 看到推文一直有人忽略事主不理警察辱罵警察145F 10/21 03:02
Cervelo1995: 真要我說,警察嚴格上來講免強OK,但有更好的處理手法146F 10/21 03:02
winger: 但是要先符合盤查要件啊,不是你高興查就查147F 10/21 03:02
winger: 以後會不會進化成警察違法執勤你沒對他說謝謝,還得再多關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09:21
Cervelo1995: 翻自己的包包如果姿勢像竊賊的時候呢? 在哪裡翻,怎麼149F 10/21 03:05
ienari: 以後會變成警察打人你還要跟他跪謝150F 10/21 03:06
Cervelo1995: 翻都是問題,所以我前面有說認知差異,警察職權行使法151F 10/21 03:06
ienari: 這樣才符合奴民的要求152F 10/21 03:06
winger: 三兩天啊?讓我想起國中小的體罰時代153F 10/21 03:06
Cervelo1995: 忘記第五還是第六條第一項,就有講了154F 10/21 03:06
ienari: 什麼姿勢叫做像竊賊的姿勢?可以示範一下嗎?155F 10/21 03:06
Cervelo1995: 到底是怎樣我覺得不能單信一方說詞,畢竟要勿忘督割156F 10/21 03:06
ienari: 是啊  警察如果覺得ott說的有錯可以發新聞稿澄清嘛157F 10/21 03:07
ienari: 我怎麼知道哪天我翻包包會不會警察覺得我像竊賊的姿勢?
Cervelo1995: 行茶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159F 10/21 03:08
winger: 然後就變成各說各話了,天天上演160F 10/21 03:08
Cervelo1995: 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這個就會有雙方的認知差異161F 10/21 03:08
pierre0650: 推162F 10/21 03:08
Cervelo1995: 所以我前面也說了,如果警察隨便掰一個理由就要盤查163F 10/21 03:09
Cervelo1995: 當然不好, 這件事關鍵也要看警察怎麼說明
ienari: 奴才不要再崩潰了,大家都看到囉165F 10/21 03:09
你的人權找回來沒有?
找不回人權,
那你連人都算了喔,
奴才對上不是人,
頗有趣的。
umano: 麻煩這系列的請到公民覺醒版討論好嗎?這裡是左膠樂園166F 10/21 03:10
$→ winger: 以後會不會進化成警察違法執勤你沒對他說謝謝,還得再多關  10/21 03:05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09:21
Cervelo1995: 翻自己的包包如果姿勢像竊賊的時候呢? 在哪裡翻,怎麼167F 10/21 03:05
ienari: 以後會變成警察打人你還要跟他跪謝168F 10/21 03:06
Cervelo1995: 翻都是問題,所以我前面有說認知差異,警察職權行使法169F 10/21 03:06
ienari: 這樣才符合奴民的要求170F 10/21 03:06
winger: 三兩天啊?讓我想起國中小的體罰時代171F 10/21 03:06
Cervelo1995: 忘記第五還是第六條第一項,就有講了172F 10/21 03:06
ienari: 什麼姿勢叫做像竊賊的姿勢?可以示範一下嗎?173F 10/21 03:06
Cervelo1995: 到底是怎樣我覺得不能單信一方說詞,畢竟要勿忘督割174F 10/21 03:06
ienari: 是啊  警察如果覺得ott說的有錯可以發新聞稿澄清嘛175F 10/21 03:07
ienari: 我怎麼知道哪天我翻包包會不會警察覺得我像竊賊的姿勢?
Cervelo1995: 行茶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177F 10/21 03:08
winger: 然後就變成各說各話了,天天上演178F 10/21 03:08
Cervelo1995: 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這個就會有雙方的認知差異179F 10/21 03:08
pierre0650: 推180F 10/21 03:08
Cervelo1995: 所以我前面也說了,如果警察隨便掰一個理由就要盤查181F 10/21 03:09
Cervelo1995: 當然不好, 這件事關鍵也要看警察怎麼說明
ienari: 奴才不要再崩潰了,大家都看到囉183F 10/21 03:09
奴才
umano: 麻煩這系列的請到公民覺醒版討論好嗎?這裡是左膠樂園184F 10/21 03:10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12:43
eyb602: 本來還以為又是一個警察最偉大的 但你後來的論述合理給推185F 10/21 03:10
ienari: 叫人家接受不就奴才嗎? 奴隸最喜歡罵反抗者了186F 10/21 03:10
Cervelo1995: 如果警察這樣說"因車站內經常有竊賊行竊,我們看你翻187F 10/21 03:10
ienari: 自己要當奴才還不想承認  主子會不高興的喔188F 10/21 03:10
Cervelo1995: 成這樣,好像對行李不太熟悉,為了預防竊案發生需要請189F 10/21 03:10
ienari: 所以公眾場所不能翻包包?  誰規定的?190F 10/21 03:11
Cervelo1995: 您配合盤查一下....balabala.."這樣的說法加上適當態191F 10/21 03:11
mi324: 好文推推192F 10/21 03:11
eyb602: 不過還是覺得警方執法過當了193F 10/21 03:11
ienari: 給某奴才,要跟人吵架講用聽的懂的話來吵194F 10/21 03:11
Cervelo1995: 度其實是能接受的! 沒說你不能翻包包阿195F 10/21 03:11
ya8957: 推邏輯清晰,可是你會被無限擴權的台灣鯛噓,幫補血,希望196F 10/21 03:11
ya8957: 讓更多霧裡看花的鄉民瞭解脈絡
p1ayouro1e: 有理198F 10/21 03:12
ienari: 只看的出來在崩潰而已199F 10/21 03:12
我一次回兩個好啦,
既然你們兩個都找不回自己的人權,
那現在這階段就是我一個奴才,
對上兩個不是人,
喔喔,
感覺頗有趣的。
winger: 我是覺得違法執勤不能視同公務啦,既然不是公務就沒有妨礙200F 10/21 03:13
所以方法就是,
砍掉大家認為違法的盤查這個勤務,
或是接受這個公權力的侵犯,
這就是人權法治社會的調整。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15:58
ienari: 可憐  崩潰到修文都可以修失敗201F 10/21 03:13
因為身為人的我累累的,
但不是人的您應該剛睡醒吧,
真好,
自由自在的。
Cervelo1995: 其實這個事件客觀來講,警察還算是合法值勤耶..建議可202F 10/21 03:14
winger: 的問題203F 10/21 03:14
eyb602: 應該說媒體太常報導 某警員看某人行跡可疑結果是通緝犯 無204F 10/21 03:15
ga652206: 小心釣魚吧205F 10/21 03:15
感謝,
但我不是魚,
也只會帶人觀落陰,
我想他是發現沒有台階下,
而我又不給他,
所以只好跳針了。
eyb602: 形賦予警察無上權力206F 10/21 03:15
並無無上權力啦,
盤查中了是應該,
不中就是現在的爭議,
所以才說,
不要每次都在吵一樣的事情,
明明可以透過人民去一次解決。
Cervelo1995: 以去看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4/5/6條~ 應該是這三條207F 10/21 03:15
ienari: 所以沒有明確證據的時候可以動手拉人嗎?208F 10/21 03:16
在三次不同方式確認身份都被拒絕時,
基本上對警方來說,
你是不明人士,
是需要強制無誤。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20:29
Cervelo1995: 這個就是癥結之一,警察對拒絕盤查且無法確認身分者就209F 10/21 03:16
ienari: 沒有人權的人就不是人,你是在說對岸13億嗎?210F 10/21 03:16
ienari: 你這說法就是奴才啊  只要是法律都無條件遵守
ksksks: 極盡全力擴張自己的自由  果然一堆屁孩無誤212F 10/21 03:17
Cervelo1995: 有權力帶他回警局...但是怎麼帶他回去這就有空間213F 10/21 03:17
ienari: 你的主人一定很愛你214F 10/21 03:17
Cervelo1995: ienari我覺得你要理性一點啦,雖然我也很清楚警察有時215F 10/21 03:18
ienari: 現在是說他罵髒話才被以妨礙公務罪名上銬帶走216F 10/21 03:18
ienari: 我跟你討論的時候很理性啊  科科
Cervelo1995: 後做事就亂七八糟(例子不少)但這個事件理性來看其實218F 10/21 03:18
ienari: 但他爆粗口是因為警察動手  那警察憑什麼動手呢?219F 10/21 03:18
eyb602: 大家都認為形跡可疑就是該抓 但就是有抓錯人而且人家又不220F 10/21 03:18
eyb602: 配合的狀況 應該要有為這種情況減低被抓錯人不合理待遇的
eyb602: 解套方式
Cervelo1995: 是有脈絡可循,不要落為單純仇恨而已223F 10/21 03:19
ienari: 中華民國法律 = 黨國權貴的玩物  所以馬最愛講依法行政了224F 10/21 03:19
ienari: 一切合法、依法行政 這兩句話的背後是  法院是我家開的
Cervelo1995: 所以我就說啦,警察在他不配合又無法確認身分後可以把226F 10/21 03:20
ienari: 我說的就是法律  奴民遵守法律就好 科科227F 10/21 03:20
所以你們的四個公民權找回來了沒有?
除了投票你們還有罷免權呢,
什麼,
怎麼那麼好,
中國只能投黨的人選耶!
而且臺灣還送了我們公民,
創制跟複決權呢,
啊,
你們沒聽過?
當然啊,
奴奴們只要會做事,
每天碎碎唸就好,
什麼修法啊改善社會都跟你們無關,
畢竟顧三餐對奴奴比較重要啦。
Cervelo1995: 他帶回警局,但是對方抵抗這個時候該怎辦..這我頗納悶228F 10/21 03:20
Cervelo1995: 而且這個狀況建立在警察依規定盤查,對方不配合又抵抗
所以才會有盤查的爭議,
也所以我說,
修盤查的法才是最重要的。
ksksks: I很明顯我要自由我最大 法律選擇性尊守 好棒棒230F 10/21 03:21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26:33
Cervelo1995: 先不要扯那麼遠麻,雖然我知道馬英九還有現在的dpp也231F 10/21 03:21
wangyc: 說個笑話:守法的人都是奴才232F 10/21 03:21
ksksks: 某i說守法的都是奴民 我是真的不知他活在那個國度233F 10/21 03:22
Cervelo1995: 開始北爛了,但這個事件我們如果有法可循,且還沒上到234F 10/21 03:22
Cervelo1995: 那個層級,我們就盡量朝正確的方式處理麻~ 總不能說廢
lin900117: 台灣就一堆人自私236F 10/21 03:22
lin900117: 嫌酒駕多,違停多,治安不好。但只要警察盤查或抓的是
ienari: 回C大  釋字535有說不是公共場所警察都可以隨意盤查238F 10/21 03:22
wangyc: 法律還能選擇性遵守 法治概念真薄弱239F 10/21 03:22
Cervelo1995: 掉盤查機制是不是?240F 10/21 03:23
lin900117: 自己,就又GGYY一堆。241F 10/21 03:23
eyb602: ott又沒有違法...242F 10/21 03:23
ienari: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到第五明顯不符243F 10/21 03:23
taurus512: 當警察真好 看哪個妹漂亮也可以看一下她叫什麼名字了244F 10/21 03:23
winger: 個人看法是ott覺得警察未依規定執法,警察覺得自己依法執245F 10/21 03:24
ienari: 警察當然一切合法   官官相護啊246F 10/21 03:24
ienari: 問題是執法人員明顯袒護 這時候合法、依法行政只是笑話
winger: 勤,前者再依法拒絕配合,後者再依法動用強制力248F 10/21 03:25
ienari: 因為公權力違法是不受罰的 而法治精神就是要克制公權力濫249F 10/21 03:25
Cervelo1995: 車站應該是符合釋字535的空間條件,第六條第一項應該250F 10/21 03:25
wangyc: 既然不想當奴才 那廢掉警察盤查的職務有什麼不好?251F 10/21 03:25
ienari: 用  管不到公權力的國家不叫法治國家  叫統治國家252F 10/21 03:26
ksksks: 不錯嘛 釋字535...但是不要只看你想看的啊!253F 10/21 03:26
Cervelo1995: 就是警察所依的法源吧我猜254F 10/21 03:26
winger: 兩者衝突下就是前者被國家機器壓的扁扁的255F 10/21 03:26
ienari: 這不叫依法行政,叫依(政府訂的)法統治256F 10/21 03:26
ienari: 第六條第一項不符合啊 ott有犯罪之嫌或犯罪之虞嗎?
ksksks: 看清楚點...目前這case警察行為都符合釋字535啊!258F 10/21 03:27
wangyc: 要克制公權力濫用 就更該修法 而不是選擇性守法259F 10/21 03:27
所以我一開始就提修法砍,
但我不知道那些一邊維護這公權力不讓它受損,
又一邊假裝不爽公權力的人,
是不是反串的間諜。
Cervelo1995: 我能理解ienari的賭爛點,尤其是社運期間累積下來的不260F 10/21 03:27
ienari: 奴才碎碎念一堆幹嘛  反正你只要聽主子的話就好了嘛261F 10/21 03:27
對啊,
我也不懂你們奴奴碎碎唸做啥,
反正你們又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去修法改善,
只會在那裡說這個不對那個錯的。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30:18
Cervelo1995: 良形象...但討論盡量還是要維持在這個事件上啦..我也262F 10/21 03:28
ienari: 說真的  我被警察扣留過,也被警察跟監過263F 10/21 03:28
wangyc: 不管啦 幫警察講話的都是奴才264F 10/21 03:28
Cervelo1995: 知道台灣在執法上還有很多缺陷,但這邊一起討論難免淪265F 10/21 03:28
ienari: 而且是在我完全沒有犯法也沒有違規的情況下266F 10/21 03:28
Cervelo1995: 落情趣上的紛爭267F 10/21 03:29
ksksks: 自以爲別人都是奴才的才真的有病...268F 10/21 03:29
Cervelo1995: *情緒269F 10/21 03:29
ienari: 現在也不是修法的問題  而是法不上"警察、檢調、公務員"270F 10/21 03:29
ienari: 奴才就承認嘛  很難嗎?
ksksks: 一直鬼擋牆 中文看不懂 法律你自己訂算了...真是...272F 10/21 03:30
ienari: 台灣早就很多法很多規定  但警察不懂也不需要懂273F 10/21 03:30
Cervelo1995: 我知道你說的法不上警察檢調(公務員..就..幫土木QQ)274F 10/21 03:30
ienari: 為什麼?因為他們根本不需要守法  法律對他們來說是對付275F 10/21 03:30
ienari: 奴民用的  他們反正做什麼也沒關係  幹嘛在乎法律?
Cervelo1995: 但這個根本主題就還沒關係啊,其實本事件警察盤查真的277F 10/21 03:30
沒關係啦,
我懂了,
他只是因為有過創傷,
希望能夠找個發洩的地方,
轉移心理的壓力。


對不起我不該對有這樣情況的人酸言酸語,
應該沒有刺激到你的陰影吧,
如果有需要不要壓抑,
講出來也是一種發洩。


來說說你發生什麼事情讓你那麼火大吧,
我應該可以再稱十幾分鐘,
不然我明天上班會沒精神。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34:01
Cervelo1995: 是站的住腳的....278F 10/21 03:31
ienari: 修法?你告訴我哪一條法律說警察可以打學運學生的279F 10/21 03:31
wangyc: 只有合我意的法律才是法律 不和我意的法律去遵守都是奴才280F 10/21 03:31
ksksks: 被害妄想症...有問題要去看醫生281F 10/21 03:31
Cervelo1995: 當然最好是能看到警察的影像紀錄啦..畢竟勿忘督割282F 10/21 03:31
Cervelo1995: 幹我不行了....這個事件跟學運兩碼事,他媽的學運打人
ienari: 我怎麼看ott都不符合釋字535號的要件284F 10/21 03:32
Cervelo1995: 遮編號我也很賭爛阿, 但一碼歸一碼阿285F 10/21 03:32
ienari: 誰可以解釋一下?286F 10/21 03:32
ienari: 講學運是在講法律問題  警察違法沒事  這是事實
ksksks: 中文程度不好請去找老師288F 10/21 03:33
ienari: 這情況下修法有屁用?289F 10/21 03:33
ienari: 是原po一直跳針修法的  去問他啊 科科
我還在等你的故事,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個奇妙的遭遇,
會影響到你也是難免,
來,
說吧,
說說遇到了什麼,
讓你如此如此難忘。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36:15
winger: 就警察覺得ott翻包包可疑啊(不過我也覺得理由不夠充份)291F 10/21 03:35
ienari: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292F 10/21 03:36
Cervelo1995: 幹..I大, 我...我...我認..認輸..了, 明天還要上班..293F 10/21 03:36
晚安大大
ienari: 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294F 10/21 03:36
臨檢?臨檢?臨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啊對不起,
我忘了你有心理陰影,
應該是要跟我們說,
你發生的事情,
是在某一次被臨檢的時候吧,
來,
繼續吧,
抱歉剛剛氣吐的比較大力。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39:01
ienari: 我是歷史上第一個嗆馬英九被抓到警局的  其他自己去查295F 10/21 03:36
ienari: 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
ienari: 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
ienari: 、所進行盤查。
wangyc: 我知道i大想要講什麼: 警察在學運違法打人都沒事了 所以299F 10/21 03:37
wangyc: 修法沒用
Cervelo1995: 所以你是遇到警察在確認你的身分後,被強押的囉? @@301F 10/21 03:38
ienari: 他沒有確認我的身份就強押囉  不過畢竟我們去嗆馬嘛科科302F 10/21 03:38
Cervelo1995: 這倒是另外一個有趣的事件...深表同情, 但我要睡了303F 10/21 03:40
ienari: 奴才還在崩潰?  看不懂法條可以去請教你的國文老師304F 10/21 03:40
ienari: 不用在這裡秀下限
法條請教國文老師?
啊對不起我又忘了你受過創傷,
所以算一算,
你剛退伍沒多久?
Cervelo1995: E大也晚安~ I大也晚安...有機會再聽你被強押的故事306F 10/21 03:40
晚安~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42:10
ienari: 我退伍多久甘你屁事?307F 10/21 03:42
你不是叫我去查你嗎?
林先生,
在高鐵嗆馬英九被高鐵駐警抓去警局半小時?
wangyc: 先說只要是法律都無條件遵守=奴才 又嗆人看不懂法條308F 10/21 03:43
wangyc: 是精神分裂嗎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44:45
wangyc: 難道國文老師也是奴才?310F 10/21 03:43
ienari: 錯囉~311F 10/21 03:44
喔,
沒關係我也沒興趣,
你爸工作後來順利嗎?
lol404: 刁民通常都喜歡說別人奴 然後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他312F 10/21 03:45
wangyc: 那我還是不要看懂法條好了 反正看懂只能當奴才 ㄏㄏ313F 10/21 03:45
不要這樣,
目前看起來他只是需要一個可以說話的地方,
這樣酸對他的心理不好啦~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47:21
ienari: 好吧林先生比我早一點314F 10/21 03:46
.....
我這人最討厭說謊的人,
你這樣跟你前面說的警察有什麼不一樣?
講一套做一套,
你別想我會再相信你的話,
因為你自己也說了,
警方錯了一次沒有受罰,
你恨之入骨到現在,
現在你錯了,
不會受罰,
我也打算恨你一輩子。
wangyc: 嗆人法律無條件遵守=奴才 還拿一堆條文給別人看 頗ㄏ315F 10/21 03:46
看來是個在自己世界的孩子,
ㄏㄏ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49:55
ienari: 甘你屁事啊316F 10/21 03:47
ienari: 來啊  我又不怕你恨  科科
HausRush: 辛苦了 應付某些智障 還回應這麼多318F 10/21 03:55
其實我只是帶著一個友善包容同理的心,
想關懷一下受創的孩子,
沒想到他太讓我傷心了......
感謝您的支持,
我看到有人回了一篇很專業的,
也推薦你看最新的那篇回應喔。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57:18
papasun: 幫你推,你在八掛版認真了319F 10/21 03:56
感謝,
我一直覺得八卦版是集認真與廢文一體的有趣地方,
晚安嘍。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03:58:36
yutwo: 搞不懂為什麼這麼多傻子在亂噓320F 10/21 04:10
kmtrash: 翻包包不構成行跡可疑,瓜田李下,是不配合的態度才真正321F 10/21 04:19
kmtrash: 構成可疑和瓜田李下的要素。一堆人搞錯。你每天在路邊翻
kmtrash: 自己包包不可疑,但每天嗆警察拒絕配合就很可疑
lol404: 形跡可疑的判斷很主觀吧 翻包包跟單純走在路上也是有差324F 10/21 04:23
lulocke: 就一堆人被攔過不爽 就覺得警察專找麻煩 不覺得他們可以325F 10/21 04:45
lulocke: 些微理由叫你拿出身份證明呀 然後再補個律師說怎樣怎樣
lulocke: 所以不要理警察就對了 他硬要查 你就爆嗆
lulocke: 還會用長輩傳LINE的謠言方式補充 今天你不拒絕 明天台灣
lulocke: 就變警察治國 恐怖唷恐怖極了唷
fukoff: 有種就去拗警職法6打行政 除了像陽律師那種 我看都沒救330F 10/21 04:52
fukoff: 系列文一堆大律師回文說可以不甩警察根本喇叭嘴
fukoff: 標準別人家小孩死不完在亂起風向
mychat: 講的不錯有想法 可惜法盲看不懂333F 10/21 04:58
bahamut5461: 個人覺得很糢糊,簡單說ott行經太自恃了。334F 10/21 05:12
iuexeyz: 噓二樓鍵盤人權維護者335F 10/21 05:28
qa1122z: 補血336F 10/21 05:28
kenyin: 推337F 10/21 05:44
nicayoung: 人權寶地台灣,人權觀念超英趕美338F 10/21 06:05
zane21: 補血339F 10/21 06:19
Anddyliu: https://youtu.be/NB6lkt94OLs 警察釣魚盤查340F 10/21 06:24
罵警察俗辣後下一秒變成俗辣(The next moment was arrested by police) - YouTube 一個臨檢與盤查的故事(請詳細閱讀)  ----------- 班上有幾位在職生,一個是市刑大的警察,一個是國安局的,某堂下課,二個人聊天,我在旁抽菸,那是我研究所收穫最大的一個下課,他們的談話救了未來的我一命,否則我現在會是有前科的人 國:「若我開車在路上,你只是第六感想要...

 
finocoundown: 竊賊:還好我偷了包,都先到廁所‘處理’341F 10/21 06:30
esspx: 明事理342F 10/21 06:34
finocoundown: 所長:X  這幾個是那梯的?賊有那麼好抓嗎?343F 10/21 06:36
finocoundown: 警校教官:快開一門 ‘嫌犯辨識課’
shadow77727: 無罪推定的精神呢?345F 10/21 06:47
snowyfat: 警察都不守法   還講個屁346F 10/21 06:47
violette0809: 推這篇 ott自己行為有問題吧347F 10/21 06:55
willy14: 推348F 10/21 07:00
sdyy: 推349F 10/21 07:09
pony666: 我覺得內文有這種想法的人比較需要預防350F 10/21 07:15
pony666: 或者依內文邏輯所有三寶不得考取駕照及出門
eatcc: 嗯352F 10/21 07:17
YCC28: 不用這麼認真 笑一笑就好了  人群最好操弄了353F 10/21 07:26
ienari: 這種文還一堆推是怎樣354F 10/21 07:30
sputniky: 討厭警察的人,在發生事情時不要打110噢355F 10/21 07:32
ienari: 先叫警察不要領納稅錢再說356F 10/21 07:34
willy14: 就是因為只是瓜田李下 所以才只能用查身份 侵害不強的強357F 10/21 07:34
willy14: 制處分
willy14: 何況還多次不提供身份證明 合理懷疑都高到不能再高了 再
grace84105: 推這篇,仇警的人仇到連基本邏輯都沒有了360F 10/21 07:36
willy14: 加上罵警 剛好而已361F 10/21 07:36
grace84105: 我長得一副正派人士的樣子也是被盤查過啊,好好跟警察362F 10/21 07:39
grace84105: 正常講話,被看個身份證很快就放人了
ienari: 這篇就開大絕啊  科科364F 10/21 07:39
ienari: 整串就這個原po在說廢除盤查
willy14: 正常狀況 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是個良民 又沒理由 跟366F 10/21 07:42
willy14: 本懶得盤你
ksksks: 某i崩潰了一整晚...科科368F 10/21 07:43
willy14: 盤查了 你態度正常 資料ok 警察馬上會滾 不會互相浪費時369F 10/21 07:44
willy14: 間 增加自己被投訴機率
philmaru: 八卦素質真的棒371F 10/21 07:50
sampsonhugh 
sampsonhugh: 有任何意見,歡迎來寫信。 https://goo.gl/evVAH2372F 10/21 07:56
Mario5566: 現實世界酸民乖乖配合的啦,只敢在鍵盤後面說那些373F 10/21 07:58
wangyc: 噓文眼紅嗎374F 10/21 08:00
linein: 有一個明顯邏輯錯誤,你是在現場嗎375F 10/21 08:00
wangyc: 開大絕臭了嗎376F 10/21 08:01
member7023: 噓文的簡直像爆料公社的親友團啊哈哈 護航不遺餘力377F 10/21 08:02
ji394snoopy: 某x邏輯真的好可怕= =378F 10/21 08:03
Kiwigogo: 你這心態不就矯枉過正379F 10/21 08:10
jami: 護航素質有夠糟 ,回去多念書好嘛380F 10/21 08:14
we60213: 推你一把 但還是討厭某部分警察381F 10/21 08:16
calmofwind: 支持廢除盤察,最好巡邏也都廢掉,只抓現行犯就好,警察382F 10/21 08:16
calmofwind: 快累死啦
Vladivostok: 結論就是還是罵了啊 台灣老人真是棒384F 10/21 08:17
TWayne: 補血385F 10/21 08:18
Pttjoe0210: 看到脈絡就想笑ㄏㄏ386F 10/21 08:19
Kemuel: 你用摸雞雞比喻翻行李就有問題了。387F 10/21 08:21
chuckbrown:388F 10/21 08:24
yukai0919: 嗯嗯,希望全部都廢掉,警察就不用出勤,反正現行犯也389F 10/21 08:25
Latokos: 辛苦了390F 10/21 08:27
RayKer: 罵警察哪裡妨礙公務 是140不是妨礙公務391F 10/21 08:29
Alaba: 有理,幫補392F 10/21 08:29
yukai0919: 哈哈哈哈,i崩潰,這種人一定平常摔倒都會怪馬英久393F 10/21 08:30
selph1120: 兩位半斤八兩394F 10/21 08:31
tngeracso: 台灣人民最乖了 根本不需要警察啦395F 10/21 08:31
UntiedDragon: 9.2真不是蓋的396F 10/21 08:36
bigpowerplay: 推397F 10/21 08:42
digger5566: 八卦滑坡又來囉398F 10/21 08:43
p9i1n0g0u4: 就說了後面都不重要,重點在於盤查的一開始齁399F 10/21 08:47
p9i1n0g0u4: 不會a我喔
omegajoker: 推401F 10/21 08:49
plusonezero: 八卦護短你以為是第一次嗎?科,如果今天換成不知名402F 10/21 08:53
plusonezero: 阿伯早就各種三寶問候
RCSQJack: 這麼愛談人權就不要活在社會中,山上最自由404F 10/21 08:58
ian90911:405F 10/21 09:00
Pttjoe0210: 必須有警察維護治安和必須讓警察濫權這之間的連結到406F 10/21 09:00
Pttjoe0210: 底在哪裡呵呵呵呵呵
Pttjoe0210: 不然照鄉民的說法乾脆回去戒嚴治安最棒呵呵呵呵呵
dlouder2655: 某i崩潰秀誒409F 10/21 09:01
GermanNavy: 這串文出來  我才發現八卦版的白癡不是普通的多410F 10/21 09:01
Pttjoe0210: 今天要盤查都不用解釋自己根據什麼法,什麼條例來做411F 10/21 09:02
Pttjoe0210: 事,說查就查,以為日據時代?
GermanNavy: 支持軍人自由退伍逃避作戰  支持警察不盤查放縱可能犯413F 10/21 09:02
GermanNavy: 罪  媽的台灣未來真是黑暗不見底
thegod13: 盤查就是戒嚴  說這三小話415F 10/21 09:06
mario21025: 照他們的說法警察盤查個屁 誰會覺得自己形跡可疑416F 10/21 09:07
supremexiii: 警察盤查的要件就是不夠明確 實務上警察就比較優勢417F 10/21 09:07
asked 
asked: 違法盤查還一堆人護航超好笑 覺得自己太自由嗎XDDD418F 10/21 09:08
Pttjoe0210: 實務上來講,除了警察的良心之外,這樣的盤查有沒有419F 10/21 09:09
Pttjoe0210: 防堵濫權的機制?
asked 
asked: 開自己行李叫做行跡可疑 你怎麼不把出境大廳的人全抓起來421F 10/21 09:09
Pttjoe0210: 看這串我才發現自己不是生在一個人權國家ㄏㄏ422F 10/21 09:09
asked 
asked:  笑死423F 10/21 09:09
tutu0106: 樓上...法律一定會有空間,盤查要件多麼明確才夠?用條424F 10/21 09:09
tutu0106: 列式哪些才能盤查嗎?
holynight123: 我個人認為你說的有理426F 10/21 09:12
supremexiii: 所以我說警察有優勢哪裡有錯嗎427F 10/21 09:12
tutu0106: 沒說優勢有錯...只是想表達法律不可能完美428F 10/21 09:16
yudofu: 這些低能只會喊警察盤查違法,叫他去廢除他不敢的啦www429F 10/21 09:18
bhis: 支持啊,不要一直罵又不行動,快點讓複決權復活430F 10/21 09:19
Pttjoe0210: 叭叭~臺灣就是太自由啦431F 10/21 09:20
evarei6124: 還在跳針"開自己行李"笑死人 鴿子是x教授可以直接知道432F 10/21 09:29
evarei6124: ott是在翻誰的行李 不問哪知是不是小偷在翻別人行李
qsc96: 釋字有先唸過嗎?434F 10/21 09:33
evarei6124: 車站又常有行李失竊案件 這樣還不能算合理懷疑喔 呵435F 10/21 09:33
aqua17: 好多學店還是智障還是沒出社會的一直聽不懂啊?436F 10/21 09:40
asked 
asked: 智障警察講什麼你都接受?是有多低能才會這樣XDD437F 10/21 09:42
oxkay: 有理438F 10/21 09:43
gph010142: 推這篇439F 10/21 09:43
asked 
asked: 以前的獨裁教育真的害人不淺 教出一堆憨奴440F 10/21 09:43
Eric40131: 推你 又不是要你幹嘛441F 10/21 09:44
evarei6124: 整串目前就這篇理性分析 論述的最好 再來推一下442F 10/21 09:45
BrunoBao: 推這篇443F 10/21 09:45
asked 
asked: 警察就是因爲講不出理由 才會刻意激怒ott弄他444F 10/21 09:45
asked: 這次允許警察這樣亂搞 下次警察就搞你
asked: 無故盤查 還真的以為拿出身分證警察就會放你走? 笑死
Pttjoe0210: 小偷那麼棒剛偷到行李就大庭廣眾開?ㄏㄏ447F 10/21 09:48
taco13: 推448F 10/21 09:48
herced: 幹台灣真的民智未開欸449F 10/21 09:48
gncn: 看你跟一對白癡解釋得要死,辛苦了,活在智障國家很累吧450F 10/21 09:49
evarei6124: 開始用辱罵式推文了 觀點不被同意就罵他人智障低能XD451F 10/21 09:49
super223351: 跟白癡解釋辛苦你了,這麼簡單的道理怎有的人還不452F 10/21 09:50
super223351: 懂
chloeslover: 順便開放有合理懷疑可直接槍殺嫌疑犯454F 10/21 09:51
chloeslover: 不能讓盤查遭遇壞人反擊的危險讓辛苦的警察承擔
Pttjoe0210: 推推,順便開放看到懷疑對象直接槍斃,治安棒棒456F 10/21 09:53
cs005337: 推  辛苦原po了!457F 10/21 09:54
dspswen: 推458F 10/21 09:56
liquidbox:459F 10/21 09:56
BamKero: 推原po460F 10/21 09:59
supremexiii: 支持提告違法盤查的警察 由司法決定461F 10/21 10:05
abcdgfe: 警方盤查身分前必須要先告知事由 未告知事由民眾得以拒462F 10/21 10:09
abcdgfe: 絕 一句「請出示身份證」本來就可以不用理會好嗎
abcdgfe: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寫的清清楚楚
abcdgfe: 還有釋字535第二段也看一下吧 到底有多少人可以不在乎
abcdgfe: 自己的權益到什麼地步 你放權你家的事 不要拖別人權益
abcdgfe: 陪葬
feanor0709: 廢除盤查跟禁止違法盤查是兩回事 推到極端止顯得你缺468F 10/21 10:16
feanor0709: 乏邏輯素養 既然你同意不構成合理懷疑 那也不用扯甚麼
feanor0709: 脈絡 支持警方的原因竟是他們向來被判贏也是搞笑
feanor0709: 而且你是整天宅在家沒去過車站? 沒看過警察在車站巡?
repast: 這種文還有人推喔472F 10/21 10:21
feanor0709: 嫌犯甚麼的根本是子虛烏有 真在追查嫌犯還去跟老伯盤473F 10/21 10:21
feanor0709: 盤查拉扯逮捕? 沒有的嫌犯還走個鬼
Jupiter1129: 推 ~475F 10/21 10:23
covenant: 自己都說不構成合理懷疑了,那後面還談什麼?476F 10/21 10:24
ismydear: 你被警察搞過就不會這樣想了477F 10/21 10:24
covenant: 只是要警察守法照程序來原來這麼難,連人民都支持不守法478F 10/21 10:27
ienari: 警察違法有被處理嗎? 沒處理談修法有什麼用 反正警察不用479F 10/21 10:27
ienari: 遵守法律
luntalk: 推理性分析,支持廢掉481F 10/21 10:28
king22649: 就說宅宅不要隨便出門 會被抓走的482F 10/21 10:29
HuoJung: 給推483F 10/21 10:42
yuphlin: 推原PO脈絡清晰484F 10/21 10:42
PeikangShin: 你怎麼知道警察不會黑你485F 10/21 10:43
esspx: 推486F 10/21 10:43
PeikangShin: 有些事是很黑暗的487F 10/21 10:43
chichung: 警察大白天跑去問騎車的工人有沒有喝酒算歧視嗎?488F 10/21 10:48
morphology: 因為公權力本來就會侵犯人權489F 10/21 10:49
chichung: 我是看到對方很不爽的回嗆你查什麼490F 10/21 10:50
xzero000: 秀下限491F 10/21 10:54
qw6789q: 這篇很清楚阿!492F 10/21 10:56
mario21025: 說個笑話 根據XX法條493F 10/21 11:06
dkchronos: 釋字535是說,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494F 10/21 11:06
dkchronos: 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
SQUANN: 上面噓的真的懂自己在說的是啥嗎?496F 10/21 11:08
dkchronos: 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其實報個身分證是沒什麼問題497F 10/21 11:08
SQUANN:498F 10/21 11:08
SQUANN: 你享受著公權力帶來的(最低標準)人身安全,卻同時反對公
SQUANN: 權力的執行,到底是理盲 睜眼蝦 還是身有屎?
SQUANN: 今天在北車如果持續發生著有人做著OTT同樣的行徑 蹲在地下
SQUANN: 翻行李 拒絕配合且惡意回應查問 卻無公權力介入制止 或是
SQUANN: 幫你確認是否對公共安全/他人財物造成威脅 你覺得在第幾次
SQUANN: 會發生事情? 你覺得在出現幾個被害人後你才會同意這個你
SQUANN: 看不順眼的公權力業務繼續執行?
SQUANN: 別跟我提太陽花打人警察 那是個人道德行為問題 跟是否執行
SQUANN: 公權力不是同一件事 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的神邏輯 我也是看
SQUANN: 得醉了
dkchronos: 時代都進步到哪了,不是535就無敵好嗎=_=509F 10/21 11:08
SQUANN: 真要比起來 OTT把國家賦予的自由無限上綱用在度爛拒絕配合510F 10/21 11:09
SQUANN: 盤查上
SQUANN: 跟那位警察把國家賦予的公權力無限上綱用在施展個人暴力上
SQUANN: (舒壓/洩憤?) 反而有87%像
gjo3i: 盤查又怎樣?背個身份証字號就好,不到幾秒的事,搞毛阿514F 10/21 11:09
smin7073: 順便把腦殘酸民的腦廢一廢好嗎~配合盤查根本不須5分鐘515F 10/21 11:09
esspx: 推SQ大516F 10/21 11:11
SQUANN: 啊 我說暴力的是太陽花打人的警察 別搞錯了517F 10/21 11:11
doris5566: 廢文518F 10/21 11:16
AyaBrea8592: 不能查證身分就警執法第7條 帶回處所查證啊519F 10/21 11:16
JONES0816: 一堆仇女 仇警的魯蛇520F 10/21 11:19
breakryu: 法律不就是定義合理懷疑才能盤查521F 10/21 11:25
SQUANN: 對了 我對OTT大沒惡意 度爛警察是個人自由 但是要是警察在522F 10/21 11:25
SQUANN: 當時狀況下不處理 就換我度爛警察了
ienari: 就廢文啊524F 10/21 11:27
feanor0709: 在車站翻包包的老人一天台灣不知有幾十人525F 10/21 11:31
wangyc: 有些人仇警仇到挺警察的文章都變廢文了526F 10/21 11:32
feanor0709: 本文PO也同意不夠成合理懷疑 怎麼又跳回查一下也沒甚527F 10/21 11:32
feanor0709: 麼?
feanor0709: @dkchronos "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ott符合嗎?
asked 
asked: 好多差不多先生 還查一下不會怎樣哩 違法盤查也在護航 笑死530F 10/21 11:38
asked: 這麼奴怎麼不搬去中國跟菲律賓 這邊自由台灣不適合奴才的
dennishsieh: 哈哈哈,某I戰不贏就開始跳針科科了噢?532F 10/21 11:40
supremexiii: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要依照第六條規定 看清楚行不533F 10/21 11:42
wangyc: 杜特蒂:說你違法盤查就違法盤查534F 10/21 11:43
dennishsieh: 樓樓上,請說違法的點在哪?535F 10/21 11:44
dennishsieh: 願聞其詳
kissung: 中肯清流~~八掛版少見優文537F 10/21 11:47
dennishsieh: 第六條一到三款,就在防止具體危害、預防犯罪,不配538F 10/21 11:48
dennishsieh: 合,只好另當別論
aa1052026 
aa1052026: 翻包包的老人不知幾十人 但要身分證沒有要號碼說忘了要540F 10/21 11:49
dontaskme 
dontaskme: 某i真的很可憐......541F 10/21 11:49
covenant: 這種文章可以這麼多人支持,難怪台灣是鬼島^^542F 10/21 11:49
aa1052026 
aa1052026: 來個臉部辨識不想給的老人 我看一年都不知有沒有一個543F 10/21 11:49
aa1052026: 這種文章還有這麼多噓 難怪台灣人本這麼猖獗
ga652206: 噓文的還真累 噓來噓去都那幾位 辛苦了545F 10/21 11:50
aa1052026 
aa1052026: 畢竟人權最重要啊 他要翻就給他翻啊 等他翻累了就不翻546F 10/21 11:50
aa1052026: 了 或是等到他翻一翻明明是男的卻翻出成套女性內衣再抓
Pttjoe0210: ㄏㄏ警察工作很辛苦,大家不要為難好不好,看到壞人548F 10/21 12:04
Pttjoe0210: 直接槍斃國家才有安全啊叭叭~
Pttjoe0210: 臺灣警察真的很屌,盤查也不用說自己根據什麼法,什
Pttjoe0210: 麼判斷基準,想查就查呵呵呵呵呵呵
feanor0709: 你也知道翻包包的老人多的是 那你也認同這不是合理的552F 10/21 12:10
feanor0709: 的懷疑有具體危害、犯罪 那就不滿足盤查、要身分證的
feanor0709: 合法要件 叫違法盤查 懂?
ismydear: 有次去家    附近超商買東西 被盤查 只帶錢出門沒証件555F 10/21 12:14
Zyn: 這篇表達清楚,文理分明,可惜還是一堆裝睡叫不醒的在底下跳556F 10/21 12:15
Zyn: 針
ismydear: 就被警車載走了558F 10/21 12:15
feanor0709: 要先有具體懷疑 才有合法盤查 有合法盤查 才有拒絕盤559F 10/21 12:15
ismydear: 警察口氣非常差 我根本莫名其妙560F 10/21 12:16
wangyc: 具體懷疑認定太主觀了 所以乾脆廢除盤查職務561F 10/21 12:18
umano: = =562F 10/21 12:18
feanor0709: 過份推理只是種詭辯 要求合法盤查被推至廢除盤查563F 10/21 12:21
truevill: 超北爛 警察自己值勤不按規矩 你也能挺 厲害564F 10/21 12:21
feanor0709: 一邊說不夠成合理懷疑 一邊說要配合違法盤查565F 10/21 12:22
supremexiii: 不符合第六條的條件就可以拒絕出示身分證 現在問題566F 10/21 12:22
supremexiii: 是符不符合都是警察說的算?
feanor0709: 一邊指出警察違法 一邊說支持警察 還要連署修法568F 10/21 12:23
truevill: 就跳針阿 合理盤查是應當的 他就跳針說要廢除盤查569F 10/21 12:23
wangyc: 警察盤查違不違法鄉民說了算?570F 10/21 12:23
feanor0709: 這種文章叫表達清楚 文理分明 普及教育真是失敗571F 10/21 12:23
wangyc: 夠不夠成合理懷疑鄉民說了算?572F 10/21 12:24
truevill: 警察違法是警察說了算? 又有一個跳針的了573F 10/21 12:24
truevill: 所已有懷疑 就可以違法盤查 挖糙 厲害
wangyc: 我可沒有說警察違法警察說了算575F 10/21 12:25
feanor0709: 你只是說與其要求警察遵守法律的執法 不如不要執法576F 10/21 12:27
feanor0709: 你對警察的能力要求之低 令人嘆為觀止
jardon: 警察的這種隨機盤查本來就是在灰色地帶 鬼扯什麼反對盤查578F 10/21 12:28
jardon:  一副你不是民進黨就是國民黨的二分法
jardon: 他們的隨機盤查已經弄到大法官哪裡去過 網路上針對的評論
jardon: 也多如牛毛 不能批評哦 批評打擊警方士氣?
nadekowang: 鄉民真的是警察的好朋友wwww582F 10/21 12:30
truevill: 奴性重啦 或者是帶風向啦 一看就知道583F 10/21 12:37
curranmath: 接不接受盤查,是自己的權力,不要把合理懷疑無限上584F 10/21 12:38
curranmath: 綱?警察權力沒那麼大,還是得依法,抓壞人是警察的義
curranmath: 務,只想亂槍打鳥,當警察只是耍特權?ps還是有好警察
dennishsieh: 樓上一堆本末倒置的神邏輯587F 10/21 12:39
zenuo: 跟警察說我翻的是我的行李 警察就應該走掉了還要身分證幹嘛588F 10/21 12:40
m4tl6: 警察因為盤查抓到犯人的新聞會有人關心嗎?想想就知道…想589F 10/21 12:44
m4tl6: 要享受安全的治安又討厭警察…台灣多刁民啊
happydo: 間單說,鄉民都不會滿意,如果今天真的是竊賊,但警察沒591F 10/21 12:45
哇那麼多人重視,
太好了,
這樣就可以討論了。


跟我說一下,
現在臺灣法制中,
何謂「合法盤查」?


楊律師提過,
他認為目前這樣用「合理懷疑」做的盤查,
是違法的,
所以人民可以拒絕,
但他也說了,
當人民拒絕證明身份,
警方就有權帶對方回警局調查,
這點連研究盤查多年抗爭多年的楊律師都說了,
現在在場那一個要去反駁他的觀點?
我很希望有人站出來。


現在臺灣的盤查,
在規定上就是建立於「合理懷疑」上面,
可是沒有規範什麼是合理懷疑,
所以每次都起爭議。


這時候最重要的,
就是規範合理懷疑的部分,
但是一旦規範了,
這個盤查就會跟臨檢有87%像,
那留它做啥?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盤查案件,
被法官判敗的,
為什麼?
實務上「合理懷疑」是由警方判斷,
在場那一個是警察?
說更重的,
在場有法官嗎?
以為看條文就可以當法官,
連那位楊律師都比不上在場看條文的鄉民是吧。


回到主題,
今天沒有被判過違法,
那就表示盤查這件事情在法律上爭議那麼久,
法界還是支持。


可是民眾不支持啊,
怎麼辦?
那就修法啊,
你們可以為了隱私權嗆爆公權力,
現在叫你們執行人權,
又靠北說提議的就是奴。


告訴你,
你們這樣一邊罵,
一邊默默吞下去不改革的,
才叫奴啦。


回答我,
現在何謂「合法盤查」,
然後回答我,
面對目前每次都有的爭議,
是在那邊靠北公權力,
還是執行自己的人權實在?


整天人權人權不能被侵犯,
連自己有權利反抗去修法限制公權力都不知道,
還在這裡喊人權。


講白了你們也沒有打算改變啦,
一邊維護警方的公權力,
一邊罵他們公權力,
擺明了就是享受著罵他們的快感,
跟榕樹下聊政治的老人家一模一樣,
罵歸罵卻怕人家改革,
因為改革了你們就沒東西罵,
無法展現自己的優越感。


下一個提出具體一點的反駁意見好嗎?
我提出了要嘛遵守要嘛改,
你們提出了什麼?
嗯嗯呵呵你棒棒?
難怪臺灣幾十年來都不會進步,
因為改革都是別人的事情啦。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13:00:35
truevill: 不知道誰才是刁民 警察依法做他該做的事 有啥好讚許的592F 10/21 12:46
m4tl6: 樓上…犯人偷翻別人行李會老實告訴警察喔…天才邏輯啊!593F 10/21 12:46
truevill: 不要以為警察就是啥狗屁正義化身594F 10/21 12:46
happydo: 處理,整個風向就不一樣了595F 10/21 12:46
adifdtd: 怎麼我遇到的警察都好像我欠他錢  新聞上好警察哪去惹?596F 10/21 12:46
WindSucker: 奴597F 10/21 12:47
truevill: 所以警察懷疑在捷運站翻包包就是是合理囉?598F 10/21 12:47
wangyc: 合不合理鄉民說了算?599F 10/21 12:48
aa1052026 
aa1052026: 我把女的迷暈後在她身上亂摸 被警察看到後我就說我在摸600F 10/21 12:48
aa1052026: 我馬子 警察應該馬上滾才對 絕對不准盤查我
truevill: 不要再跳針啦 不然說說看 在捷運站翻包包 就要被盤查602F 10/21 12:49
wangyc: 原來認為警察盤查合理就是奴性重XD603F 10/21 12:49
truevill: 這叫合理?604F 10/21 12:49
truevill: 你馬子被人摸了喔
aa1052026 
aa1052026: 其實是摸你馬子         啊你沒馬子你只有左右手606F 10/21 12:50
truevill: 原來不合理的盤查有人這麼喜歡 難怪奴性重607F 10/21 12:50
wangyc: 杜特蒂:我說你違法盤查就是違法盤查608F 10/21 12:50
truevill: 不要跳針囉 某W 跳久了腦袋會不靈光609F 10/21 12:51
feanor0709: 沒馬子摸要意淫別人的 意淫不過癮還要幻想別人也沒有610F 10/21 12:52
wangyc: 說不過別人只好說別人在跳針XD611F 10/21 12:52
truevill: 你不是在跳針 不然是嗑藥喔 重複的話一直講612F 10/21 12:52
feanor0709: 大概是幻想過了頭 以為在車站摸女人的跟翻包包的一樣613F 10/21 12:53
akpipnlge: 重點是警察的態度614F 10/21 12:53
wangyc: 小偷表示:以後我偷的東西都說那是我的就好囉^^ 反正警察615F 10/21 12:54
feanor0709: wangyc一小時才重複一次 也許技術上不算跳針616F 10/21 12:54
wangyc: 不能盤查我 因為我說那是我的617F 10/21 12:54
feanor0709: 只要警察沒理由盤查你 你根本不用說是不是你的618F 10/21 12:56
feanor0709: 警察合法盤查你 你敢拒絕或扯謊就等著被法辦
wangyc: 警察的理由就是懷疑你翻的東西不是你的啊~~620F 10/21 12:56
feanor0709: 警察違法盤查 不要說東西是不是你的 你回答是上帝給你621F 10/21 12:57
feanor0709: 的也行
wangyc: 警察懷疑你翻的東西不是你的 是違法盤查嗎623F 10/21 12:58
linccccc: 推這篇624F 10/21 12:58
feanor0709: 懷疑不是你的? 合理性在哪? 在車站翻包包? 一小時又625F 10/21 12:58
feanor0709: 到了是吧?
wangyc: 小偷表示:警察不能懷疑我偷的東西是不是我的 不然就是627F 10/21 13:01
wangyc: 違法盤查^^
feanor0709: 是不能"任意"懷疑 難道警察沒事懷疑你身上有贓物合理?629F 10/21 13:04
我想知道對您來說,
怎樣的情況算是合理?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13:05:37
wangyc: 那你又知道這次警察是不是"任意"懷疑?630F 10/21 13:05
wangyc: 杜特蒂:我說你任意懷疑就是任意懷疑
evarei6124: 就是不能懷疑啦 怎麼懷疑都不合理喇 人權至高耶!632F 10/21 13:06
lue0511: 警察態度?是要跟沒品集團一樣低聲下氣嗎633F 10/21 13:06
ga652206: 只會講不合理 卻說不出合理例子 說一件來聽聽吧!?634F 10/21 13:07
feanor0709: 盤問對象有符合贓物或罪犯的外觀敘述 夠合理嗎?635F 10/21 13:08
feanor0709: 我想知道對原PO您來說 "這件事情不該構成合理懷疑。"
feanor0709: 所謂不該構成的原因是甚麼?
feanor0709: 那您合理的情況又是甚麼?
ga652206: 把贓物放在包包內警察永遠找不到嫌犯了 因為不能盤查639F 10/21 13:09
truevill: 你合理懷疑 至少要說出懷疑的點 不是翻包包就可以懷疑640F 10/21 13:09
truevill: 跳針王搞不懂這件事 難道警察不能出示拍到的嫌犯影像
feanor0709: 至於wangyc 對於任意與合理的敘述我可不限於這次642F 10/21 13:10
truevill: 或者照片嗎 或者至少說明 嫌犯的特徵嗎643F 10/21 13:10
truevill: 你什麼懷疑的證據都沒有 只有翻包包 就可以構成合理懷疑
feanor0709: 說是任意懷疑就是對於你們提不出合理懷疑的結果645F 10/21 13:11
truevill: 只有腦袋奴性重的才會覺得合理 不過 跳針王等等一定跳針646F 10/21 13:12
feanor0709: 沒有人咬定是任意懷疑 不過是你自己講不出合理性在哪647F 10/21 13:12
bingreen: 覺得是警察要弄他,就這樣648F 10/21 13:15
這要才有討論的樣子,
前面那些跳針都提不出問題的根本浪費時間。


所以你提出了看法,
認為警方只有在對方擁有像是贓物,
或像是疑犯的情況下才能合理盤查。


那是不是就如同我說的,
現在法規寫了什麼?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後面這個犯罪之虞就變成要砍掉,
因為要有贓物或是疑犯,
表示罪案已經發生了。


那法要不要修?


釋字535號提到,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份」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
不得要去其同行至警察局。


且參酌社會實際狀況,
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


依照你所要求的合理懷疑,
這邊條文跟釋字的即將發生,
跟犯罪之虞是不是要修?


因為還沒有發生案件,
沒有贓物沒有疑犯,
警方不得盤查,
這不就是你選擇的,
那為什麼不修法?
然後靠北提議修法的人是在護航?
你們這種才叫護航。


釋字也提到可以在已發生危害,
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執行。


回到這個事件,
哪邊本來就有新聞是竊案頻傳,
警方早就加強巡視,
這樣不算合理判斷?


再來,
警方在這樣的處所看到有人一直蹲著翻找行李,
覺得有疑慮所以上前盤查,
這樣不算合理懷疑?


最後,
無從確定對方身份,
所以才帶走,
這不就是釋字535號?


所以問題的源頭在哪裡?
在合理懷疑,
而你提出的看法在目前的合理懷疑中,
就是要砍一半,
砍掉預防犯罪的部分。


那是不是修法?
而我一開始說的砍掉,
就是沒有人提出他們所謂「合理懷疑」的看法,
那幹嘛不砍掉一個,
釋憲說有欠完備已經15年,
卻沒有改過,
整天讓人民靠北的法律?


臺灣是人權法治社會,
法律本來就是為了每個國家風情自己訂的,
一堆人整天靠北說人權被迫害,
卻不知道自己可能行使人權去修改公權力。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13:40:24
happydo: 同意原PO,不作出實質舉動,只是空談,下次再發生也依舊649F 10/21 13:15
happydo: 上網嘴砲而已
feanor0709: 就說廢除盤查是誇大極端的推論 才顯得荒謬 只是種詭辯651F 10/21 13:18
lyu0001: lyu652F 10/21 13:18
feanor0709: 實際上約範盤查的法條也已經具備 只是執行不徹底653F 10/21 13:19
lyu0001: 打錯654F 10/21 13:19
feanor0709: 這跟人民與警察的法律素養有直接因果關係655F 10/21 13:19
vowpool: 似是而非656F 10/21 13:20
feanor0709: 不用把討論當成是打高空嘴砲 相信有許多人再兩天前並657F 10/21 13:20
feanor0709: 沒有相關知識 以為警察沒事攔住你問話也行
truevill: 原來討論就是嘴砲 那你跟老闆討論問題也是嘴砲囉659F 10/21 13:22
ismydear: 因為警察的嘴臉就是一副你就是現行犯啊 當他們想盤察的660F 10/21 13:23
ismydear: 時候 你什麼事都沒做被這樣查會開心嗎
iam0718: 那些一直說人奴才的 真的很好笑662F 10/21 13:37
truevill: 那些一直替值勤不合程序的警察護航的人 更可笑663F 10/21 13:39
iam0718: 真的 某些人只會整天靠背自己人權被迫害 到底誰才是奴664F 10/21 13:42
missddd: 推你665F 10/21 13:43
jardon: 警察積非 愚民成是666F 10/21 13:50
happydo: 謝謝fean指正,這點我同意667F 10/21 13:51
ila9970: 八卦一堆看到名人就在護航668F 10/21 13:52
feanor0709: 有犯罪之虞為何要修掉? 看到一人手持武器 來回走動669F 10/21 13:53
ienari: 我講很多你也無視  奴才就自己承認670F 10/21 13:54
咦你還在啊,
我說了我不想理會騙人的人說的話,
掰~
feanor0709: 並沒有已犯罪的跡象 而是有犯罪之虞 (當然也違反刀械671F 10/21 13:54
feanor0709: 管制) 但類似的盤查就有合理性
feanor0709: 又或是 一排上鎖的機車 一名民眾逐一嘗試開鎖發動
feanor0709: 並不符合已構成犯罪 但卻有犯罪之虞 盤查是否合理?
依照這個邏輯,
今天警方一樣在轉運站那邊看到人在開鎖,
要躲在附近等他嘗試開第二個第三個鎖,
才能進行盤查。


這個構想很棒啊,
那要不要提出增修條例,
限縮目前的合理懷疑給的範圍,
不然還是跟現在一樣在吵。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14:01:02
feanor0709: 那我們又回頭看 在車站翻找包包 這是合理的懷疑依據?675F 10/21 13:58
feanor0709: 我不認為 本文作者也不認為 下面修文又改疑問句
我說了,
這個動作我不認為是合理懷疑的依據,
但是我支持警方依照目前的條文走,
而條文中的合理懷疑不是民眾,
是執勤員警的合理懷疑,
既然他跟著條文走,
我當然支持。
iam0718: 他的重點都在於不爽就去修法阿 不然都是鍵盤氣憤677F 10/21 13:59
啊不然?
釋字完十五年了,
也沒改過,
整天吵這個,
不改繼續放著還不是一樣吵。
ienari: 原文就放大絕了  討論個屁?678F 10/21 13:59
ienari: 警察違法有受罰嗎? 警察不遵守法律你修法有個毛用
我對於說謊的人沒什麼好說的。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14:04:37
iam0718: 你說的那些是誰的問題 號召一下啦 氣憤的人這麼多..680F 10/21 14:01
ienari: 修法就有用?無視真正問頭只會叫人去修法  就是來唬不懂的681F 10/21 14:01
ienari: 人
好啊大家都不要管法律了,
反正警察違法沒事,
我們也找不到方式懲罰,
所以整天在那邊靠北警察才是正解。


我是不知道那些涉嫌貪污被革職警察算不算違法啦,
但你除了靠北還有什麼建設性的提議?
廢除警察?
iam0718: 你一定有可以讓這些惡警怕的方式阿 快點快點683F 10/21 14:03
feanor0709: 我不能明白增修或縮限條文的目的性 畢竟問題是執行面684F 10/21 14:04
longkiss0618: 推啦!685F 10/21 14:04
gjo3i: 去問那楊律師背不背的出來身份証字號,會不會配合人臉辨識686F 10/21 14:04
gjo3i: 。都回答不會,再問他,那如何確認對方是否為非法人士
feanor0709: 而開鎖的例子我完全沒看出爭議 難道你開鎖自己的機車688F 10/21 14:04
feanor0709: 警察也能合理懷疑你等等還要開鎖其他台竊盜 就進行盤
feanor0709: 查?
如果偷的是鑰匙或是他只是找錯車呢?
雖然這樣就變無限上綱,
但最後判斷還是取決於現場第一線的警察,
因此如果要在執行面上想要減少這些爭議,
就是靠限縮他們可以做的事情來處理。


而且講白了,
這樣最後還是看對方行為,
不上前詢問沒有人能知道實際的情況。
※ 編輯: e52155 (223.138.126.163), 10/21/2016 14:13:04
ienari: 哈哈  可悲的奴才又崩潰了691F 10/21 14:06
iam0718: 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是誰崩潰  可不是先說先贏692F 10/21 14:07
feanor0709: "我不認為是合理懷疑的依據" "是執勤員警的合理懷疑"693F 10/21 14:08
ienari: 逃避討論的不知道是誰厚  科科694F 10/21 14:08
feanor0709: 到底是合理懷疑還不是合理懷疑?695F 10/21 14:08
feanor0709: 如果你的主張是"條文中的合理懷疑"由執勤員警決斷
feanor0709: 那就會變成員警爽盤查誰就盤查誰 通通都能合理懷疑
feanor0709: 這樣的壞處跟論點缺陷上面已經很多 我就不再重複
ienari: 一開始就放大絕到底有什麼臉說 我們來討論吧?699F 10/21 14:10
feanor0709: 我只希望你想想看 要是員警說了算 法律可以不編寫"合700F 10/21 14:11
feanor0709: 理懷疑" 而是直接授權員警 可任意進行盤查、詢問
feanor0709: 又為何多此一舉?
covenant: 楊律師也說先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才能再適用第7條703F 10/21 14:15
covenant: 你都覺得不符合第6條的合理懷疑了,還說警察可以運用
covenant: 第7條直接帶人走,邏輯沒問題嗎?
HeavensFeel: 這種文也一堆推 八卦水準......706F 10/21 14:15
Dix123: 只能幫推了~707F 10/21 14:17
covenant: 不管如何今天有這條法律警察就該照規定來,708F 10/21 14:17
covenant: 不是說民眾沒有抗議修法警察就可以違法。
YCC28: 為什麼噓的好像都是一樣的人…710F 10/2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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