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8-22 12:10: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ZZZZ0 (問號)
標題 Re: [爆卦]檢察官無視要塞堡壘法,利用國防部欺騙放水
時間 Sat Aug 22 01:49:17 2015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你的誤解就跟管媽的一樣
聽你在放X

: 法的立意根本就不是那樣
立意,你這種理解能力也能談立意,佩服佩服。

: 我們從沿革開始看起
: http://0rz.tw/luzFK
: 要塞堡壘地帶法
: 二十年八月二十九日
: 第一條 國防上所設各種要塞堡壘,其周圍之區域稱為要塞堡壘地帶。
: 這是最原版的第一條因為  那時候就真的只有要塞堡壘所以這樣制定
: 當時就有了
: 第二十三條 適用本法之要塞堡壘,由軍政部會商參謀本部或海軍部後,以命令定之。
: 從這邊就可以看出不管第一條說的有多明確哪些類型的設施
: 都得要由一個單位以命令定之
: 之後的幾次調整
: 二十四年三月一日
: 拿掉了一堆從23條變成15條
: 第十五條 適用本法之要塞堡壘,由軍政部會商參謀本部或海軍部後,以命令定之。
: 二十六年九月十八日
: 增加了一條變成第十六條
: 四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 改了條文變成第十八條
: 文中的軍政部之類的字樣全改為國防部
: 九十一年四月二日
: 第一條修正
: 第一條 國防上所必須控制與確保之戰術要點、軍港及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
: ;要塞堡壘及其周圍之必要區域(含水域),稱為要塞堡壘地帶。
: 理由一、增訂要塞堡壘地帶之定義。
:   二、為維護海軍軍港安全、航道暢通及確保軍用飛機場之飛航安全,爰將軍
:         港、軍用飛機場列為要塞堡壘予以管制。
: 但是第十八條還是沒有移除
: 第十八條 適用本法之要塞、堡壘,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
: 還看不懂嗎?
: 只要18條沒有移除
: 你可以把軍機場自己稱他為要塞堡壘
: 但是是否適用要塞堡壘法 就是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
: 找碴要找對人
: 該死的就兩個
: 1.國防部
: 2.立法院管媽講的言之鑿鑿說第一條就不用命令了..那第十八條還躺在那??

為什麼說你在放X,因為18條不是這樣用滴~~~~

至少在這個案子不適用。

前面有個板友寫出來:


發文單位:      國防部
發文字號:      猛獅字第0930000257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1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0 卷 5 期 59 頁
相關法條:      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 7-1 條
要  旨:
公告九個軍用機場周圍禁止飼養飛鴿距離範圍
主    旨:公告「龍潭、清泉崗、新社、頭嵙山、歸仁、岡山、左營、志航及佳山等
          九個軍用機場周圍禁止飼養飛鴿距離範圍」乙種,各機場以跑道兩端中心
          點為中心,五公里半徑圓至中心點向外左右各三十五度之連線範圍內禁止
          飼養飛鴿,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生效。

依    據:「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七-一條。

發文單位:      國防部
發文字號:      猛字第0930002446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9 月 08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0 卷 37 期 110 頁
相關法條:      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 16 條
要  旨:
公告「龍潭、清泉崗、新社、頭嵙山、歸仁、岡山、左營、志航及佳山等
九個軍用機場周圍禁止飼養飛鴿距離範圍」,其中清泉崗軍用機場之禁止
事項,溯自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解除

主    旨:公告「龍潭、清泉崗、新社、頭嵙山、歸仁、岡山、左營、志航及佳山等
九個軍用機場周圍禁止飼養飛鴿距離範圍」,其中清泉崗軍用機場之禁止
          事項,溯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解除。
依    據:「要塞堡壘地帶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交通部會銜國防部及內政部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以交航字第○九
              三○○三一七一○號、猛  字第○九三○○○一五六一號及臺內警字
              第○九三○○○三八六三號公告,臺中清泉崗機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
              圍內禁止飼養飛鴿相關事項。

          二、原國防部會銜內政部於九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以猛獅字第○九三○○
              ○○二五七號、臺內警字第○九三○○九六○五一號公告「龍潭、清
              泉崗、新社、頭嵙山、歸仁、岡山、左營、志航及佳山等九個軍用機
              場周圍禁止飼養飛鴿距離範圍」乙種,其中清泉崗軍用機場禁止飼養
              飛鴿距離範圍,依「要塞堡壘地帶法」第十六條規定,應予解除。



發文單位:      國防部
發文字號:      猛獅字第09500000161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5 年 01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2 卷 26 期 4741-4745 頁
相關法條:      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 14-1、7-1 條
附  檔:       禁止養鴿距離範圍圖.DOC
要  旨:
公告「龍潭、新社、頭嵙山、歸仁及左營等 5  處軍用機場周圍禁止飼養飛鴿距離範圍」
主    旨:公告「龍潭、新社、頭嵙山、歸仁及左營等 5  處軍用機場周圍禁止飼養
          飛鴿距離範圍」乙種,各機場以跑道中心點為中心,1.4 公里半徑圓至中
          心點向外左右各 35 度之連線範圍內禁止飼養飛鴿 (如範圍圖) ,自中華
          民國 95 年 1  月 12 日生效。

依    據:「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七之一條。

公告事項:違反主旨所述規定者,將依「要塞堡壘地帶法」第 14-1 條處十萬元以上
          五十萬元以下罰緩,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日連續
          處罰。所處罰緩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我們來看看:

第 1 條
國防上所必須控制與確保之戰術要點軍港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
;要塞堡壘及其周圍之必要區域 (含水域) ,稱為要塞堡壘地帶。

第 7-1 條
軍用飛機場禁止牲畜侵入,對已侵入之牲畜及鳥類顯有危害飛航安全者,
得捕殺之。
軍用飛機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飼養飛鴿或施放有礙飛航安全之
物體。
軍用飛機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權責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飛鴿
、鳥類及牲畜侵入。
前二項所稱一定距離範圍,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劃定公告之。

第 14-1 條
違反第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者,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
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所處罰鍰經限期繳納
,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本法修正施行前,於軍用飛機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已設之鴿舍,由權責
機關會同警察機關,令其所有人限期遷移,並由權責機關給予補償;屆期
不遷移者,強制拆除,不予補償,並依前項規定處罰。

前項拆遷補償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第 16 條
本法所禁止及限制事項,國防部得斟酌情形,就某區域內解除或緩行其全
部或一部。但應於顯著地點公告週知;以後遇有變更時同。

第 18 條
適用本法之要塞、堡壘,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




整段看下來有看懂嗎?

第1條跟在講戰術要點軍港軍用飛機場要塞保壘

第7-1條在講軍用飛機場不准牲畜入內
(請不要在這邊討論馬英九能不能去軍用機場,他畢竟是總統唷)

第14條在講罰則

第16條在講要塞保壘的緩行措施

第18條在講要塞、保壘的適用可以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

你說我豪洨?

從猛獅字第0930000257號來看,依據法條是第7-1條,裡面內容是在講軍用機場禁鴿範圍

從猛字第0930002446號來看,依據法條是第16條,裡面就是在講軍用機場的養鴿範圍放寬

從猛獅字第09500000161號來看,依據法條是第7-1及第14條,
罰的部分不管,還是在講軍用機場禁鴿範圍


你拿第18條出來說嘴,除了放X就是看不懂法條是在講戰術要點

--
幹,這樣有沒有資格當綠營網軍?

我不想跟水牛伯那個努力不夠的阿伯被當成同一掛呀呀呀呀。


--
※ 文章代碼(AID): #1LrsIVP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0179359.A.666.html
pusufu: 換顏色啦幹 用那什麼顏色1F 08/22 01:50
a1122334424: 努力不夠的阿杯w2F 08/22 01:51
Waterpig: 深藍色太暗不好閱讀 換個顏色一下3F 08/22 01:51
silentence: 上色是敗筆( ′-`)/4F 08/22 01:51
kissa0924307: 顏色不明顯 看得有點吃力......5F 08/22 01:52

對不起,努力不夠,已經重新上色了。
lhy8104522: 幹那個藍色看了我眼睛好痛6F 08/22 01:56
DontGoCMI: 人家有黨証吧7F 08/22 01:56
schumi7401: 用心給推8F 08/22 01:56
douge: 這些東西當時就貼過了  國民黨的餘孽 不看就是不看9F 08/22 01:57
samule: 撿茶官大喊:我要升官~10F 08/22 01:58
soleaching: 悶R~11F 08/22 01:59
samule: 叮咚~查水表...12F 08/22 01:59
lhy8104522: 這樣好看多了13F 08/22 02:00
lslayer: 601:我又是要塞堡壘啦 我又不是要塞堡壘啦 打我阿笨蛋14F 08/22 02:01
lslayer: 簡單的說 是不是由國防部說了算 小心過兩天國防部又是
douge: 你現在跑去營區 搭梯子上去看 保證被國防部送辦16F 08/22 02:07
douge: 這判決根本就侮辱檢察官自己
lazyming: 第18條是補充法條阿 就是要塞堡壘不可能窮盡列舉出來18F 08/22 02:08
lazyming: 所以留給國防部一個另外的解釋空間
lazyming: 但是已經在前面列舉的例如軍用機場 最好他媽的不是要塞
kissa0924307: 台灣越來越像高譚市了 正邪難以分辨 哭哭21F 08/22 02:11
kokus 
kokus: 你的分析很有道理 法律上有辦法重新提告嗎??22F 08/22 02:12

印象中不起訴的話,除非你能找到新事實或新證據再告一次XDDD

問題是你是告訴人嗎?

(以上兩句亂講)

因為目前只適用侵入住居,應該是告訴乃論。

這邊我也不知道要塞保壘法是非告訴乃論還是告訴乃論

總之,恭喜欠揉~~

還有請問"有用"的黨證要去哪裡辦?

Abalamindo: 看到軍方無恥護航成這樣 誰還有心重新辦?辦心酸的?23F 08/22 02:14
lslayer: 本來18條是要防止別人鑽法條漏洞 結果國防部拿這條去鑽..24F 08/22 02:15
kissa0924307: 這就是當公務員的好處啊 無為也沒事 沒犯法就好25F 08/22 02:15
evaji548: 推26F 08/22 02:16
kissa0924307: 難道要舉證告檢察官包庇嗎? 沒看過有這種案例啊~27F 08/22 02:19
kissa0924307: 更何笨是沒罪的 要證明是裝笨更難.....
ISNAKEI: 所以現在那附近可以養鴿子?29F 08/22 02:21
ZZZZ0: 不只可以養鴿,你衝進去或翻牆大概也只能告你侵入住居…30F 08/22 02:25
Argosde: 唉  國軍保重  鳥事一堆31F 08/22 02:41
※ 編輯: ZZZZ0 (111.243.98.118), 08/22/2015 02:56:40
onlyhuman:32F 08/22 02:55
kokus 
kokus: 講了一堆法條 然後又問我要"有用"的黨證 所以你講那麼多法33F 08/22 03:01
kokus: 條不都是白講??
lolan2000: 說真的,台灣法條遇高官權貴就    彎也不是首例,看看035F 08/22 03:48
lolan2000: 14及魏董
getbacker: 其實有兩個龍潭的機場,你欠揉去的是假的!37F 08/22 07:00
entay: 認真推38F 08/22 07:53
Pegasus170: 認真推!39F 08/22 10:08
SHIU0315: 認真推40F 08/22 10:18
swgun: 老實說我實在看不懂你的重點在哪 大概是政治正確41F 08/22 10:32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977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5-08-22 12:18:34 (台灣)
  08-22 12:18 TW
作錯就作錯,但我覺得國家培養人才不易,可以有戴罪立功的機會也是不錯,只要能改正風氣制度即可。
2樓 時間: 2015-08-22 12:47:46 (台灣)
  08-22 12:47 TW
改得回來嗎?XDDDDDDDDDD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