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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imshan.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5 09:51:49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sarada (Tin man with a heart)
標題 Re: [分享] 我看洪崇晏與警察工會
時間 Tue Apr 15 09:47:59 2014


這也是FB看到的 消防員和警察都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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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crocus.alfafa

我是消防員 我支持警察組工會

警察乃至消防員都是具備二種身分的人員,先是一般國民,後是公務人員身份。身為一般
國民,自然享有與背負憲法賦予的權利與義務,包括生存權、工作權與結社權等等。但特
別權力義務關係的論述,讓公務人員的權益受了不同的限縮。以保障勞工權益的工會法來
說,警察、消防、等公務人員及國防部所屬、軍火工業員工受到了適用排除。警察、消防
、等公務人員改以公務人員協會法規範公務員的工作權與結社權,更精確的說法是警察及
消防被取消了罷工的權力,而工時也未受足夠保障(行政機關可以任意解釋、延長、不完全
補償該類人員工時),正因為行政機關必要時可以延長警察工時,所以能如此彈性動員這麼
多的人員工時投入勤務。


警察是可以加入各公務人員協會,但公務人員協會設計上是個大雜燴,警察、消防與朝九
晚五的文職公務員同屬一個協會,工時、權益基礎都不相同,難以動員其他人員為警察人
員爭權益,各公務人員協會只是個紙殼子,能做的事不超過辦辦會員旅遊、聯誼一類的事


警察的統治體制容不下異議者,殺雞儆猴、寒蟬效應。所以我們只看的見眷屬出來大喊警
察組工會、降低工時還我丈夫等訴求,卻看不到任何一個現職的警察敢出來"呼籲"組工會
。我是不知道修改工會法需要多少民意基礎,若所有警察都願意組工會的話,粗估7萬現職
員警+7萬警眷至少就會有14萬民意基礎。我覺得真正難突破的不是修法,而是能否喚醒警
察的意識,勇敢對抗統治體制的潛規則。


警察組工會對我們的法治、民主乃至公民意識有什麼助益?

誰來搶救搶救者
誰來保護保護者
誰來監督監督者

第三句是源流自羅馬共和時期的一句名言與難題。換成現代語言就是指憲法保障的罷免、
創制及複決之權。沒錯,選舉就是交托並信任代議士,但這並未免除人民監督的權利及義
務,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應該與選舉權同等重要。可惜我們的罷免及公投門檻越修越高
,就像心肌梗塞患者的心冠動脈越來越窄,你不放個支架撐開,或不做繞道手術,終有一
天會病發死亡。今天的代議政治的走向讓人民的監督越來越難循正常管道發揮作用,就像
狹窄的心冠動脈,我們可以放個支架,讓更多的壓力流向代議士,OO政權一定要掌握警察
及軍隊否則無法存續,讓警察能組工會,讓警察加入公民社會的洪流,讓警察不只維護法
治,更是民主公民的一部份。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理事 王炤程 敬上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銘言:
: 以下在 FB 看到來分享一下 本人非作者 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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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goo.gl/NPjdlt
: 2014 年 4 月 13 日 13:30
: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洪崇晏會在現場帶群眾呼喊這樣的口號,很可惜沒多少人在意:
: 「高層出來,基層下班」
: 「仰寧說謊,累死警察」
: 「基層進去,局長出來」
: 我支持警察組工會,只要有警察願意出來組工會,我願意分享我組織消防員的經驗,
: 更願意和消防員幹部討論更進一步協助警察組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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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rada (36.230.250.85), 04/15/2014 09: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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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4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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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4-15 10:26:29 (台灣)
  04-15 10:26 TW
5/1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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