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resaga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7-15 09:14: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標題 Re: [新聞] 月租80萬免付 連勝文總部落腳綠營票倉
時間 Mon Jul 14 16:56:18 2014


如果八十萬的數字為真
這項政治獻金根本就可以直接開罰

就算是營利企業對個別參選人最多只能捐一百萬
參選期間到參選結束包含裝修租用時間應該至少五個月
一個月八十 五個月直接破表
就算是捐給國民黨一年也只能捐三百..


一、政治獻金: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
    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
    利益。但黨費、會費或義工之服務,不包括在內。

第 17 條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政黨對同一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四百萬元。
政黨對不同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以遺囑為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其捐贈總額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第一款
規定,並以一次為限;其捐贈總額超過部分,無效。
第 18 條
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五十萬元。
對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合計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二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二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一百萬元。
以遺囑為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其捐贈總額依第一項第一款、前項第一款規
定,並以一次為限;其捐贈總額超過部分,無效。


※ 引述《starbugs (STARBUGS)》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月租80萬免付 連勝文總部落腳綠營票倉
: 羅暐智 2014年07月14日 14:28
: 月租80萬免付 連勝文總部落腳綠營票倉
: 連勝文競選總部也已敲定地點,是位在綠營票倉中山區的一處新落成商辦大樓,位於雙捷
: 運交匯線上,距離國民黨中央黨部也近。(羅暐智攝)
: 國民黨在台北市選情吃緊,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持續勤走基層,組織動員慢慢加溫,連勝文
: 競選總部也已敲定地點,是位在綠營票倉中山區的一處新落成商辦大樓,位於雙捷運交匯
: 線上,距離國民黨中央黨部也近,預計9月中全代會前正式啟用。
: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上個月底已親自來看過,連勝文團隊也來場勘過。據了解,這棟捷運
: 出口共構的商業大樓,預計今年底、明年初才會啟用,房東是連家的好友,今年先無償贊
: 助連勝文當作競選總部,只需負擔水電費。
: 連勝文競選總部的門牌號碼是168號,象徵「一路發」的吉利數字。內部空間約佔地200坪
: ,以當地行情來算,一坪月租4000元,一個月租金就要80萬元。
: 2010年台北市長選舉,台北市長郝龍斌選擇中央黨部旁邊的華夏大樓作為競選總部,2012
: 年馬英九總統競選連任,已是選擇華夏大樓,被視為勝選福地,但如今已經出租,無法再
: 供作競選總部。
: 連勝文陣營挑的競選總部,距離中央黨部約2分鐘車程,臨近捷運文湖線的南京東路站,
: 更是未來捷運松山線南京復興站的站址,也是多路公車會通過的熱門路線,交通比中央黨
: 部與華夏大樓還便利。
: 巧合的是,2010年,朱立倫與蔡英文在競選新北市長時,兩人幾乎同一時間看中麗寶建設
: 的鵬程新板商業大樓,當時也是完工後先租借給朱立倫當作競選總部,選舉結束後才繼續
: 裝修並對外營業,這次房東也是先借給連勝文當競選總部。
: 3.新聞連結:
: http://goo.gl/pBoskZ
月租80萬免付 連勝文總部落腳綠營票倉 | 政治 | 新聞 | 風傳媒
[圖]
國民黨在台北市選情吃緊,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持續勤走基層,組織動員慢慢加溫,連勝文競選總部也已敲定地點,是位在綠營票倉中山區的一處新落成商辦大樓,位於雙捷運交匯線上,距離國民黨中央黨部也近,預計9月中全代... ...

 
: 4.備註:
: 早就說勝負已定,還要跟財閥鬥...柯P 還是洗洗睡吧
: 連勝文就說競選經費八千萬,就是不會超過八千萬...
: 接下來的人事費用,便當費用,交通費用,廣告費用...都會有人贊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48.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5328181.A.475.html
wl760713:有黨證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1F 07/14 16:57
waijr:圖利阿 不能說好朋友說借就借2F 07/14 16:57
zxcv3147:區區400萬 連勝文的存款零頭而已3F 07/14 16:57
shine32025:無實質影響4F 07/14 16:57
MicroB:山西布政司:我喜歡送錢給他花 你也不能說我違法呀 XD5F 07/14 16:58
coollonger:那用低於行情的友情價出租呢?6F 07/14 16:58
照規定必須以市價計算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7/14/2014 16:59:32
sd09090:林義雄:信良兄,國民黨的錢不能拿7F 07/14 16:59
JackyHung:用1元租約能不能破解?8F 07/14 16:59
zeumax:要看屋主他有沒有提供出租契約,出借和出租是不同概念9F 07/14 16:59
規定是無償提供和不相當對價
而不是出租 出借的概念

tokyoto:看最後是怎麼申報的吧 若對方要半租半送應該可以規避掉10F 07/14 17:00
sca133:8.4表示路過休息 所以不用租金 謝謝11F 07/14 17:00
zeumax:如果是出借就沒道德問題,12F 07/14 17:00
OmegaWind:小題大作   最好民進黨政治獻金全部沒問題13F 07/14 17:01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7/14/2014 17:02:11
chirex:無償租借…,那先查屋主是誰,有沒有逃漏稅14F 07/14 17:01
shine32025:快去檢舉阿15F 07/14 17:01
AiManX:只是不小心路過然後在那邊做事跟屋主都不認識~查無不法16F 07/14 17:01
diskdie7045:沒有道德問題~也沒法律問題~因為顏色對了!!!17F 07/14 17:01
omage:最後決定租金每月一塊,連剩蚊繼續挑戰黃金傳說18F 07/14 17:02
不相當對價也是不行的
租金一元無法破解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7/14/2014 17:03:31
zeumax:哪這樣幾乎會有大半侯選人出問題19F 07/14 17:03
zeumax:選舉車輛的提供者也同樣涉及,這會有非常複雜的問題
waijr:政治獻金就應該登記在獻金法 圖例就是圖利 法律都有規定21F 07/14 17:04
henry8400:Zzzzz 那你不檢舉?22F 07/14 17:04
smalltwo:選舉車輛租用跟不動產租用價格差很多嘔XDDDDD23F 07/14 17:05
waijr:該怎麼樣就是怎樣 我相信這沒有模糊的空間 如果規定是合法24F 07/14 17:05
likeaprayer:這個真的是選舉常態= = 很多人都是這樣規避25F 07/14 17:05
waijr:那沒有話說 因為別人也是同樣的標準26F 07/14 17:05
一般來說規避的手法很簡單
1.補差價,差價一百就給一百的租金,下個年度再捐回
2.分割產權變成共同持有人頭捐贈,多幾顆頭能捐的額度就變高
3.分別捐個人和政黨,由政黨再補助回個人
4.快年底了,切割到下個年度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7/14/2014 17:08:18
zeumax:這種算法目前沒有法律案例可考,我不清楚能不能成案27F 07/14 17:06
notea:神豬:林杯買下來總可以了吧28F 07/14 17:06
zeumax:不要忘了很多人是又有捐錢又有出力,出力是否都該換成對29F 07/14 17:07
zeumax:價?
Klosr:百姓上班為了2,3萬拼的要死 有聖人無償每月送80萬給人不用還31F 07/14 17:07
zeumax:我覺得這樣算問題非常大32F 07/14 17:07
我這樣算??明明就是政治獻金法這樣算
..
你當然可以把不守法當常態
就好像不戴安全帽 闖紅燈一樣
但是被挑出來的時候
就不要說大家都一樣
這樣抓會有問題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7/14/2014 17:09:28
waijr:我相信法律這方面一定規定很嚴格 不然要用這種方式圖利太容33F 07/14 17:08
sharkimage:哈哈哈34F 07/14 17:09
zeumax:無償幫忙辦的募款餐會,金額又該算侯選人身上還是募款人35F 07/14 17:09
zeumax:身上?
基本上募款餐會就好像我的方法二
抓人頭.一個人可以捐多少有限制
多幾個人就可以多些額度
不但自己可以捐
自己的公司還可以捐
waijr:意了 葉世文也這樣做阿 接受建商用低於市場價格許多長期租用37F 07/14 17:09
waijr:豪宅 不也違法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7/14/2014 17:10:58
codehard:法律是拿來規範賤民的 不是拿來限制尊貴的天龍人 謝謝指39F 07/14 17:11
PePePeace:他會不會說 啊就掛個名而已 沒在使用40F 07/14 17:11
yunfeeling:notea,XD41F 07/14 17:11
codehard:教42F 07/14 17:11
turbomons:法律很嚴格 不過執法者可以有選擇43F 07/14 17:11
zeumax:幹…我突然發現這樣變幫連胖說話44F 07/14 17:12
zeumax:我覺得你可以舉報看看,因為沒案例可考,但很多選舉人是
zeumax:這樣做的
smalltwo:檢舉要等他彙整申報上去以後才能檢舉壓47F 07/14 17:14
dcoog7880:xddd48F 07/14 17:14
smalltwo:現在違法的事實還沒產生49F 07/14 17:14
zeumax:畢竟提供活動場地該換算對價,這種是真的沒聽說過50F 07/14 17:16
zeumax:如果可以不用算對價,當然沒有法律問題
如果不用算的話
那這個政治獻金法根本該廢了
拿錢的被管
直接送東西就可以避開XDDD你為什麼會覺得這才是政治獻金法???
swpoker:明天KMT就會修法了~所以不會非法喔52F 07/14 17:18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07/14/2014 17:20:38
balcon:我開一張月租象徵性的10000元給他不就得了...想太多53F 07/14 17:29
zeumax:我不清楚,反正以往有免費的場地時都沒問題過,我講多變54F 07/14 17:35
zeumax:我是連的人馬,反正有問題自然會有人去舉報,這件事會不
jack:送一張不值錢的破畫 拿去給指定的藝品店高價賣出56F 07/14 17:36
jack:反正是老闆自己估的 願打願挨 兩廂情願的合法交易行為唷
neilisme:房租是有公定價嗎 不然0元出租你是要怎麼算贊助了多少58F 07/14 17:39
neilisme:你一個月算80萬 以後租不到80萬少的政府要貼嗎
smalltwo:市價調查很難嗎???60F 07/14 17:40
joestoman:拿出黨證就可規避這個問題啦~61F 07/14 17:40
yfefey:政治獻金法不是給中國黨用的,你搞錯了62F 07/14 17:40
smalltwo:有人不長眼不去看"不相當對價之給付"還要硬噓硬酸63F 07/14 17:41
rolangreen:有長眼就不會支持神豬了64F 07/14 17:45
kgtmac1:顏色對了 哀65F 07/14 17:49
Yuwuen:阿不然你是怎樣  過戶給連勝文好不好66F 07/14 18:04
Bokolo:如果是自己租給自己呢?不用開罰吧XDDD67F 07/14 18:23
Trionychidae:法院是國民黨開的68F 07/14 18:27
rayonwu:推69F 07/14 19:17
JamieWu:不相當對價之給付"這要件可能有黨證就自動隱蔽了XDD70F 07/14 20:03
timshow:無償走得通 國民黨選舉就花買票錢就好了 其他企業都會贊助71F 07/14 20:27
Aeryzephyr:任何法律與kmt抵觸者無效72F 07/14 20:28
star964523:發炎人:看板目前沒有使用!尚未撤下 - 啊看板擺在那邊73F 07/14 21:58
star964523:就是在使用啊!以為大家都是白痴 一定是他爸贊助的啦
star964523:才講不出口又對於獻金不做解釋
rainbowclub:Kmt之法比憲法還威76F 07/14 22:32
j68345517:科科77F 07/14 23:09
SuperPenguin:某幾樓可以先把條文看完再來嗎?78F 07/14 23:45
rumicco:79F 07/15 01:58
rumicco:
rumicco:
rumicco:
rumicco:
deasai:查無不法,依法行政,謝謝指教84F 07/15 06:13
ooxx101:看,這樣搞,競選經費可以免費了85F 07/15 08:2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150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Taipei 以及 1 個隱藏看板
作者 smalltwo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revive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7-14 17:03:53 (台灣)
  07-14 17:03 TW
根本不夠他塞牙縫
2樓 時間: 2014-07-14 17:06:22 (台灣)
+1 07-14 17:06 TW
光明正大違法
3樓 時間: 2014-07-14 17:58:30 (台灣)
  07-14 17:58 TW
剩文無敵了
4樓 時間: 2014-07-14 19:36:24 (台灣)
  07-14 19:36 TW
KMT >>>>>> 法律        懂?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