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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10-02 09:53:15
看板 Boy-Girl
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標題 Re: [討論] 現在年輕一代會納妾有2房3房嗎?
時間 Sun Oct  1 00:13:22 2023




其實真的要這麼玩

現在的民法也是允許的

因為大清律例當年是允許納妾的

所以中華民國民法當年施行的時候

也不可能一刀切

讓已經當人家妾室幾十年的被趕走流落街頭

這反而會造成社會動盪


目前的民法條文隱藏允許妾室的條文有

第 1122 條
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第 1123 條
家置家長。
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所以這個第三項

基本上就是說如果妾室住在家裡面

那就是家屬

既然是家屬

那麼就有扶養義務

第 1114 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至於鄉民最愛的嘿嘿嘿的問題怎麼處理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第 1053 條
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
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簡單來說

如果你是大老婆

妾室入門也會對你敬酒

那麼你就已經算是知悉了

你當然可以越想越不對勁

但是這也只有六個月的審閱期

如果六個月之後沒問題

就算你是大老婆

妳老公有妾室

你也不能用這個方式把人家趕走或是吵離婚




所以整套遊戲規則弄下來

你要納妾還是很簡單

要嘛你都不要結婚

大家一起在家裡生活瘋狂做菜

人人都妾室 人人都正宮


要不然就是搞定大老婆

只要她點頭

其他人也拿你沒辦法




※ 引述《motivate (motivate)》之銘言:
: 以前老一輩的 都有2房3房 原因是有錢
: 現在有錢的還是有 但有納妾嗎
: 比如王永慶的子孫  長榮 張榮發的子孫
: 還是一樣有錢 不知道有沒有納2房 3房
: 如果說要去那邊當2/3房 現在女生會願意嗎


你夠有錢應該還是有

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簡單來說

你妾室生出來的小孩

只要你有養育過(給錢上學之類的)

就自動認領成為婚生子女

而且爸爸還不能撤銷認領

所以要爭遺產還是沒啥問題的



事實上大清律例197x年

還是有人在用

如果大家還記得五e探長雷洛傳

當年人家的青梅竹馬差點就要用納妾的方式嫁給雷洛



只是如果只是要爭產

也沒有必要一定要跟男生住

生一個小孩確認是他的骨肉

想辦法讓他有扶養的事實

後來就能去打官司



古代的侍妾說到底

也只是比奴婢地位高那麼一點點點

一樣是很沒人權

生死也是捏在人家手上

現在義務教育普及

女生能做的事情也不比男生少

又何必一定要去當人家的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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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9.150.203.251 (美國)
※ 作者: CuLiZn5566 2023-10-01 00:13:22
※ 文章代碼(AID): #1b64aadO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96090404.A.9D8.html
suxen       : 就想榮華富貴才去當妾室啊1F 10/01 01:28
never00696  : 謝謝大大  又學到一招了2F 10/01 01:31
Yishanhuang : 推那妾系大師3F 10/01 01:36
tsuku       : 不對呀 妾違反公序良俗 不能解釋成家屬才合理4F 10/01 06:40
就只是一種生活習慣

人家開心就好

為啥違反公序良俗?

而且這種關係也不是契約關係

也沒辦法用民法72條推翻掉

jamo        : 你贏了,給個推~5F 10/01 07:18
※ 編輯: CuLiZn5566 (89.187.187.74 美國), 10/01/2023 07:45:04
et803       : 這樣在外面偷生的男性死不付養育費 就看女方要不要6F 10/01 08:52
et803       : 打官司耗到底
et803       : 這樣女方錢和時間都不夠 男方這連財產都不用分對方
tsuku       : 那你找個判決來證明吧XD 妾能被承認做家屬根本就是9F 10/01 09:51
tsuku       : 推翻一妻一夫制 應該還沒哪個法官會這樣判的
tsuku       : 不然這就只是你的個人見解而已
tsuku       : 我是說以目前的民法喔 從大清到現在都多久了啊...
tsuku       : 照大清律例納的妾都差不多過世了 還有74年的修法...
zzztrees    : 長姿勢了14F 10/01 10:27
owo0204     : 納妾大師15F 10/01 10:59
popcool     : 這解釋怪怪的,以永久生活為目標就可以認定為家屬,16F 10/01 11:25
popcool     : 那同性婚姻當時就不用特別提出來討論了,條文也沒寫
popcool     : 要異性
那個主要是在吵繼承權以及配偶專屬權利問題

妾室本來就不可能跟大老婆有一樣的權利
yun0112     : 還有1052條第2項可以用啊19F 10/01 11:25
vovovolibear: 法律高深莫測20F 10/01 12:03
Ashaku      : 66621F 10/01 12:54
saintlin    : 你的見解是一回事,上法庭又一回事,法官判又一回22F 10/01 14:27
saintlin    : 事,當參考看看。

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度侵上更(一)字第 13 號刑事判決

這個故事比較複雜

有空鄉民可以自己看一下

簡單來說有夫妻兩人丁XX與戊XX

丁XX跑去越南假結婚

娶了一個A女來當小老婆

順便當廉價勞力

結果丁XX與戊XX跟A女3P

A女一起告丁XX跟戊XX

判決是:

   被告丁○○以上開方式引進A女來臺,與A女同居一處,身
    為外籍人士之家長,不知應有之尊重,竟為私己慾念,與戊
    ○○共同對A女為性交行為,對A女造成身心傷害,影響我
    國在國際形象,被告戊○○因與丁○○同居,與A女同為家
    ,不知扶持照顧,仍參與犯行...


    然被告丁○○因納A女為妾而與之為性交行為,尚難遽認其有利
    用權勢性交之故意,附此敘明。


結論是丁XX跟A女做愛不算犯罪

3P的部分才是利用權勢性交罪

因為納妾或是假結婚

習慣上來說並不包括跟大老婆3P


如果今天如鄉民所說

納妾是違反公序良俗

那麼這個丁XX與A女性交就不可能無罪
※ 編輯: CuLiZn5566 (89.187.187.74 美國), 10/01/2023 15:14:49
zoro178     : 漲知識,推你納妾系大師,其實直接小三、小四就可以24F 10/01 16:32
zoro178     : 了,不用娶回家當小老婆,不用給名份的
zoro178     : 其實,以現在的社會來看,小三、小四的地位,就等同
zoro178     : 於是小妾的地位了
zoro178     : 只有名媒正娶,光明正大娶回家的女生,才是所謂的大
zoro178     : 老婆、正妻的地位
zoro178     : 砲友、床伴,就等同於所謂的侍妾、填房丫頭,就是古
zoro178     : 代所謂的,陪睡、暖床的
s114752     : 啟德老闆表示……..32F 10/01 17:00
aaaflutist  : 學到了,受小弟一拜!33F 10/01 19:48
siaxing     : 你好厲害,很佩服可以找到不起眼的法律條文的人,34F 10/01 20:03
siaxing     : 很有美國律師神奇表現的風格
linyap      : 這樣看起來不要結婚儀式就直接生小孩 就無敵惹 (打36F 10/02 05:45
linyap      : 飛)
Cireiat     : 結論:夠有錢就沒問題,自古皆然38F 10/02 07:33
champagne   : 納妾要正妻同意 妾同意 不容易的點在這 現在女權意39F 10/02 08:53
champagne   : 識抬頭 會同意本來就不容易
VoV         : 女權自助餐的控制狂情勒本性,87%正宮和姬妾互相爭41F 10/02 09:31
VoV         : 位,女權內鬥都來不及了,更別提正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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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3-10-07 01:54:43 (台灣)
  10-07 01:54 TW
可以去了解一下開放式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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