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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3-17 17:10:13
看板 C_Chat
作者 nahsnib (悟)
標題 Re: [閒聊] 這鮭魚太星爆了吧?
時間 Wed Mar 17 15:47:03 2021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 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
: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 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 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 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重點放在第五條,這條也不會吃三次上限,

根據我剛才鍵盤搜尋法條:


民法1073條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
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
收養。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


民法1075條

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民法1080條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
代理人之人為之。
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
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單獨終止:
一、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二、夫妻之一方於收養後死亡。
三、夫妻離婚。
夫妻之一方依前項但書規定單獨終止收養者,其效力不及於他方。




大致上是這幾條,但並沒有規定不能收養一個雙親還在的人,

這代表你去找一個比你大二十歲的人,之後再放棄收養,

你一共獲得兩次更名的機會,想參加本次活動就直接收養改名,解除收養改回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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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雙眼親睹靈魂的奧秘
以雙手掌握生命的法則

人類不應觸及,僅屬於神祇的禁忌之天頂…不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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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04.3.1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KRFwx8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15967226.A.EC8.html
CactusFlower: 其實我 也沒真的那麼想吃鮭魚啦.....1F 03/17 15:48
kirimaru73: 原來是三家.....啊2F 03/17 15:48
LABOYS: 活動不是只有兩天嗎,他有說定期要辦? xddd3F 03/17 15:48
這個重點是,以後任何需要名字才能折價的活動都可以來這套

不過要注意了,因為民法1082條:

因收養關係終止而生活陷於困難者,得請求他方給與相當之金額。但其請
求顯失公平者,得減輕或免除之。

可能會被反咬一口
knight45683: 其實我 是找不到人陪吃鮭魚啦…4F 03/17 15:48
※ 編輯: nahsnib (120.104.3.17 臺灣), 03/17/2021 15:50:22
Bewho: 可以為了和牛做準備啊5F 03/17 15:49
ilohoo: 吃個鮭魚還得當呂布6F 03/17 15:49
kixer2005: 今天優惠最後一天  後面再來想辦法  先改再說7F 03/17 15:49
Bewho: 但是,但是,如果生父母還在,申請的文件中要包含「被收養8F 03/17 15:52
Bewho: 人父母的同意書」,我覺得比起叫爸爸幫忙改名,叫爸爸簽同
Bewho: 意被收養的同意書,被打殘的機率更大…
這個重點是你不會吃到你父母的改名扣打,
而且根據活動的說明,只要一個人叫做鮭魚,同桌6人都免費,

所以你可以去領養一個蘿莉把她改名為鮭魚,跟大家爽吃一頓之後再解除就好
※ 編輯: nahsnib (120.104.3.17 臺灣), 03/17/2021 15:54:12
kixer2005: 而且會中止親權喔  遺產都沒得分  嘻嘻11F 03/17 15:53
kirbycopy: 有因為名字有幾十萬的福利或是有錢也得不到的福利再來12F 03/17 15:53
SCLPAL: 還好我沒去戶政事務所報到=w=13F 03/17 15:54
Bewho: 民法親屬編第 1076-1 條 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14F 03/17 15:54
kirbycopy: 研究 感謝分享15F 03/17 15:54
kixer2005: 考上不去報到會被國考版追打16F 03/17 15:55
lickllll: 呂布當初就是吃鮭魚吃到撐死的17F 03/17 15:55
kirimaru73: 「去領養一個蘿莉把她改名為鮭魚」這行為進行到一半18F 03/17 15:55
kirimaru73: 你就被消失了吧
kirbycopy: 領養辦好活動都結束了吧 領養哪有那麼容易20F 03/17 15:56
Bewho: 第 1077 條 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21F 03/17 15:57
Bewho: 關係存續中停止之。上面有人提到的沒辦法繼承遺產,基本上
Bewho: 就是等於跟你爸說我要吃免費鮭魚,斷絕父子關係吧XD
murphyhu0219: 你認為懂民法有點水平人會為了這個去搞這些嗎==24F 03/17 15:57
kixer2005: 他指的是改完之後要怎麼改回來  可以慢慢辦收養25F 03/17 15:57
kixer2005: 只是書記官會笑死而已
Hellery: 鮭島人為了吃免費鮭魚花這麼大功夫還要斷絕關係~27F 03/17 16:00
jimmy90946: 領養一個蘿莉改名鮭魚www你是鬼吧28F 03/17 16:00
alerzart: 這個工作會變成趣談,但改名的人也許就一輩子的事啦29F 03/17 16:01
kirbycopy: 領養蘿莉還不如去北車找個遊民快30F 03/17 16:05
ilohoo: 蘿莉有其他用途啊 遊民沒有 而且遊民要比你小20歲有點難31F 03/17 16:07
kirimaru73: >我要領養一個蘿莉32F 03/17 16:09
kirimaru73: >我要把她改名為鮭魚
kirimaru73: >我除了想吃壽司外還有其他用途
kirimaru73: >現在在這裡
k920354496: 是有必要這麼麻煩嗎XDD 自己花錢吃鮭魚花的時間都比36F 03/17 16:12
k920354496: 較少XD
REDF: 對我這種本來就沒遺產分 甚至可能有債要棄的可能挺適合38F 03/17 16:13
rainnawind: 呂布:我也要吃鮭魚39F 03/17 16:14
LastAttack: 笑死40F 03/17 16:23
OldYuanshen: 吃個壽司你們就這麼拚  其他廠商本來想辦和牛松阪都41F 03/17 16:23
OldYuanshen: 縮回去了啦
Hellery: 怕.jpg43F 03/17 16:28
ssccg: 收養程序太多了,花掉的時間金錢成本不一定划算44F 03/17 16:32
多吃幾盤就回本了啦,你看那個星爆的有在意嗎?
※ 編輯: nahsnib (120.104.3.17 臺灣), 03/17/2021 16: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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