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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8-19 02:11:30
看板 C_Chat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標題 Re: [閒聊] 職業漫畫家可以畫同人嘛?
時間 Tue Aug 18 23:50:07 2020


※ 引述《Birthday5566 (生日5566)》之銘言:
: 這種職業漫畫家畫其它人IP的狀況
: 大家怎麼看呢?

你是不是在說謝東霖最近幾篇臉書討論XD
(懶人包:https://reurl.cc/GrVlQy

我其實完全不知道為什麼他會燒起來耶QQ

他說的明明很有道理,不是不能同人二創

而是既然是職業,就要有足夠的板權意識

你要同人二創,就要主動獲得對方的授權

結果被說什麼傷害同人圈文化被燒到刪文

原本想看看西洽風向,但是好像沒啥討論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也覺得他傷害同人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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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5.2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E_Yn8T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97765809.A.21D.html
gox1117: 誰1F 08/18 23:51

他也是西洽板友啊,也會和其他有想要創作的板友創作心得(突然想到我上次忘記回他推
文,好像已經是好幾個月以前的事情惹QQ)

YoruHentai: 這樣說要那些同人出身的漫畫家怎麼辦2F 08/18 23:51
GodVoice: 嚴格講起來 應該說 二創 (同人也有原創同人)3F 08/18 23:51

嗯嗯,感謝提醒,我修改一下用語。
※ 編輯: BoBoLung (140.112.215.21 臺灣), 08/18/2020 23:54:46
GodVoice: 而東方是有名的開放性可用 又是另一種4F 08/18 23:52
GodVoice: 其他 少部分有條件是開放宣言的 最後就是根本沒說要開放
GodVoice: 本來同人誌活動 是私下類型的活動 但是日本發展太大了
gm79227922: 也是會有繼續創作同人的職業漫畫家 不過暢銷的通常沒7F 08/18 23:55
gm79227922: 時間這麼做而已
GodVoice: 私下的意思 就是大概指一小群同好分享那種9F 08/18 23:55
gm79227922: Jump系週刊的那一票畫自己的都沒時間了10F 08/18 23:56
GodVoice: 不過日本卻把同人誌活動完全開展成 近商業活動了11F 08/18 23:56
GodVoice: 所以一堆私下能做的事 現在變成 檯面上不應該做的事
GodVoice: 但是卻沒有人阻止
BITMajo: 其實不管是職業漫畫家與否,都該尊重著作權啊14F 08/18 23:59
GodVoice: 在 "我的老爸是阿宅"這邊主角就提盜 收入除了助手費15F 08/19 00:00
BITMajo: 真要說的話,畫之前先找有公開聲明開放二次創作的IP16F 08/19 00:00
gm79227922: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在色情雜誌連載的色情漫畫家 常常會17F 08/19 00:00
gm79227922: 有擺攤賣同人本 因為光靠雜誌連載但單行本不賣會餓死
BITMajo: 或是去聯絡IP主詢問授權才是正確的做法19F 08/19 00:00
GodVoice: 有很多都是靠 同人誌收入 (這真是可怕的事啊)20F 08/19 00:00
GodVoice: 這一行還真是難走
BITMajo: 同人場想畫就畫根本就是積非成是22F 08/19 00:00
ORIHASHI: 沒有幾個公開說ok的啦 問了一定回不行,但不問也不會管23F 08/19 00:01
gm79227922: 也不會有人覺得在色情雜誌連載就不該去同人賣24F 08/19 00:01
dsa3717: 有問題公司該自己出來做事 不是個人要去詢問25F 08/19 00:02
ORIHASHI: 不成文的默許,除非官方公告說不准還去挑戰就白目被查26F 08/19 00:02
ORIHASHI: 水表
BITMajo: 怎麼會不是個人要去詢問...28F 08/19 00:02
dsa3717: 除非本身就是開公司的 而且用公司的名義出版29F 08/19 00:03
GodVoice: 在"巧手人型師"這部作品 是作模型的 裡面提到的制度就30F 08/19 00:03
Satoman: 但是目前除了幾個本來就有做版權聲明的,日本那邊也沒在31F 08/19 00:03
REDF: 這被燒正常啊32F 08/19 00:03
Satoman: 避諱吧 ==33F 08/19 00:03
Satoman: 還是他的職業漫畫家的定義和我們認知的不太一樣
GodVoice: 比較完善一點  你要做版權作品 是要申請版權貼紙和付錢35F 08/19 00:03
cactus44: 道德上應該取得授權才去畫啦,但實務上就不太可能做到36F 08/19 00:04
BITMajo: 實務上不是不太可能做到,是一堆人根本不會去做37F 08/19 00:04
GodVoice: 奇怪的是 模型有這個制度 為什麼同人漫畫就沒發展這個?38F 08/19 00:04
REDF: 每個人要來創作都來給你問一下 煩都煩死   要就默認二創 不39F 08/19 00:04
REDF: 想給人二創就直接說就好  什麼都要問的確是阻礙創作
ClawRage: 這在吵啥41F 08/19 00:05
dsa3717: 實務上這麼幹 大概公司信箱會滿滿的都是授權請求XD42F 08/19 00:05
ClawRage: 平民能偷,畫家就不行ㄇ43F 08/19 00:05
BITMajo: 原作者被問到煩了,自然會公開說明啊44F 08/19 00:05
ORIHASHI: 一次性表態那就會是公開放棄權益,而且界線很難抓45F 08/19 00:05
Satoman: 最主要是大部分的同人本的收入是版權方本來就賺不到的46F 08/19 00:06
BITMajo: 怕他煩就不問,問題是本來就應該問,這理由很弱...47F 08/19 00:06
cactus44: 會這樣圖像版權管制寬鬆也是原因啦,像模型管制比較嚴48F 08/19 00:06
cactus44: 就有WF這種一日授權的
gm79227922: 就算公開聲明一樣可以界定界線 像少女與戰車就是同人50F 08/19 00:06
gm79227922: 本可以 但同人周邊商品完全不行
Satoman: 所以與其禁止,很多版權方是睜一隻眼或樂見其成當宣傳52F 08/19 00:06
BITMajo: 說真的"很多版權方"實際態度怎樣,我覺得根本是同人圈53F 08/19 00:07
BITMajo: 自己想像出來的
Satoman: 版權方覺得有利益衝突就會宣告,大部分的作家也會避嫌55F 08/19 00:07
REDF: 理由一點都不弱 就是方便56F 08/19 00:08
REDF: 所以是持續的現狀
Satoman: 我不是日本的版權方啦,但是在台灣做過版權方的工作58F 08/19 00:08
BITMajo: 跟別人借東西但怕問別人會讓別人覺得煩,這理由最好不弱59F 08/19 00:08
ORIHASHI: 官方也不是做慈善的覺得太超過自己就會跳出來了(米老60F 08/19 00:08
ORIHASHI: 鼠
REDF: 正版跟盜版還有二創之間的界線光譜說真的不是在這種討論區來62F 08/19 00:08
REDF: 個幾句就能界定的東西
BITMajo: 就是積非成是64F 08/19 00:09
Satoman: 基本上有人來畫我們遊戲的東西都是歡迎,等於是免費宣傳65F 08/19 00:09
REDF: 抱歉就是不弱 持續的現狀就是對你最好的反駁66F 08/19 00:09
Satoman: 因為我們自己請人來畫漫畫就是另一筆開銷,效益也不太好67F 08/19 00:10
ORIHASHI: 盜版跟同人的界線根本分不清68F 08/19 00:10
cactus44: 一堆二創同人別說原作者連原作品名都不會寫,更別談去69F 08/19 00:10
cactus44: 談授權了...
BITMajo: 同人圈自我感覺良好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無所謂71F 08/19 00:10
ORIHASHI: (有愛無愛這種東西法律上才不管72F 08/19 00:10
gm79227922: 模型是因為有可能阻礙到商品授權銷售73F 08/19 00:10
gm79227922: 很多作品就是賣模型的 不然也能2次授權賺一筆 但同人
gm79227922: 本是賺不到的 要搞授權大概就沒人想畫了w
BITMajo: 賺多賺少其實是做的人自己的事,跟合不合理使用無關76F 08/19 00:13
gm79227922: 你看那個已經涼掉的馬娘77F 08/19 00:13
zxcasd848: 灰色地帶的東西,只要吃相不要太難看 對原作品的人氣78F 08/19 00:14
zxcasd848: 是有拉抬的效果
Satoman: 就很多版權方會覺得是合理的啊,要不然同人展早就被抄了80F 08/19 00:14
GodVoice: 馬娘那個是因為 都有實際馬 怕被馬主告的結果吧81F 08/19 00:14
Satoman: 同人本本的收益這種東西對很多版權方就是看的到吃不到82F 08/19 00:15
GodVoice: 馬主多的是錢和時間83F 08/19 00:15
BITMajo: 問題是很多是多少,實際比例多少...我是很懷疑啦84F 08/19 00:15
ORIHASHI: 跟官方詢問:我要出你這部女/男主的無慘本請問可以嗎85F 08/19 00:15
BITMajo: 好像也沒看過有人去研究、統計過各版權方的實際看法86F 08/19 00:15
Satoman: 你會看到有版權方特別宣告可以畫本,但不能做商品就知道87F 08/19 00:15
nigatsuki: 他自己也一堆致敬疊圖meme抄梗,講這個不就把槍口對自88F 08/19 00:15
nigatsuki: 己嘴巴塞嗎......
Satoman: 商品這種東西版權方可以吃到,但是本本就很難吃所以乾脆90F 08/19 00:16
ORIHASHI: 得到回應的機率多高(幼女向、青少年向作品91F 08/19 00:16
Satoman: 放著當宣傳92F 08/19 00:16
greatloser: 看留言圖第一張感覺沒在吵架啊 到底怎麼會變炎上的=93F 08/19 00:16
greatloser:  =
zxcasd848: 版權方認為不ok就會出來聲明原則了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95F 08/19 00:16
zxcasd848: 要尊重原作者 不能視為理所當然
Satoman: 現在日本也很多版權是同人圈出來的,自然就更鬆了97F 08/19 00:17
cactus44: 正好今天發生有艦娘同人作家擅自拿官方圖來改做成周邊98F 08/19 00:17
cactus44: 販售的事情呢...
nigatsuki: 其實感覺就一小撮人在吵啦,也沒真大燒100F 08/19 00:17
Satoman: 像TM長成現在這麼大隻也是因為他們一直有在收編同人作家101F 08/19 00:18
BITMajo: 這倒是,如果一開始就靠二創同人起家的傢伙,自己原創後102F 08/19 00:18
BITMajo: 回來收割別人拿他做的二創的話,是說不過去
nigatsuki: 拿官方圖做周邊跟二創又不太一樣了,那是盜版@@104F 08/19 00:18
youzen1226: 你去問原版權方怎麼可能隨便給個人授權自找麻煩,都是105F 08/19 00:23
youzen1226: 已經把規範訂出來的才要去申請
BITMajo: 因為問了麻煩所以不必問了,大多二創同人就是這樣的邏輯107F 08/19 00:25
ORIHASHI: 因為官方不能回應授權,這是很正式而非口頭ok而已108F 08/19 00:30
BITMajo: 前提是所有的"官方"都如同同人圈預設一樣,沒主動說不行109F 08/19 00:32
BITMajo: 就等於是OK才成立
raincole: 其實就算99%的版權方都覺得OK 剩下1%你畫了還是侵權啊111F 08/19 00:41
raincole: 只是我覺得這是版權方跟同人作家之間的是,其他人沒必要
raincole: 去說三道四的...
BITMajo: 就沒辦法證明吧114F 08/19 00:50
BITMajo: 只是我覺得硬要說他們沒說就算同意也太那個了...
ORIHASHI: 官方也沒說不同意啊,二創不高調也不會被盯116F 08/19 00:55
microerect: 沒問就預設原作同意到底是什麼流氓邏輯 你在路上難道117F 08/19 00:57
microerect: 可以問都不問亂摸別人屁股 然後說人家同意嗎
BITMajo: 就是同人圈自古以來積非成是的文化119F 08/19 00:58
raincole: 大部分有在出本的應該都是知道有著作權風險啦120F 08/19 01:01
ORIHASHI: 積非成宅圈大盛事,也算日本獨有的文化121F 08/19 01:01
raincole: 反而純粹的同人消費者比較會有這種默認同意的誤解...122F 08/19 01:02
ORIHASHI: 很多二創創作也洋洋得意的說在幫忙宣傳就是123F 08/19 01:04
ORIHASHI: 大多日本二創都是滿低調的,匿名藏tag,樣子還是有做足
ORIHASHI: 公開說靠二創吃飯賺錢真的是滿囂張
SAKUHIRO: 這個人畫的圖都簡單到不行,就是只有人像,跟韓國漫畫那126F 08/19 01:08
SAKUHIRO: 種很像,個人感覺是完全沒功底的人才會畫這種
youzen1226: 麻煩是指版權方麻煩不是同人作者,因為要是說沒問題那128F 08/19 01:09
youzen1226: 有人亂搞他就必須出面處理,有些版權方會明寫說"常識
youzen1226: 內""個人與同好交流"他們不會管,但實際上界線在哪還
youzen1226: 是很模糊
Yanrei: 我覺得就這件事燒他是很奇怪啦,你當然可以說有潛規則,132F 08/19 01:09
Yanrei: 但他的說法也不算錯,然後就一票人去戰他實在有點奇怪
BITMajo: 著作權是告訴乃論,所以要持有權一方提告才有問題134F 08/19 01:10
youzen1226: 會寫明白不可超過多少份量多少收入的版權方同人創作者135F 08/19 01:11
youzen1226: 也好做事
BITMajo: 而他的問題其實是職業漫畫家沒得到授權能不能畫二創同人137F 08/19 01:11
BITMajo: 問題是,他的梗圖有沒有得到授權...結果就變雙標了
gm79227922: 他的問題是他自己也雙標 所以被戰爆139F 08/19 01:11
BITMajo: 然後還在人二事件時有接受採訪,這到底140F 08/19 01:12
ORIHASHI: 實務上怎麼區分滿懷愛與感激跟想賺錢的二創作品?141F 08/19 01:12
Yanrei: 可能因為我覺得玩梗這個很正常吧142F 08/19 01:13
BITMajo: 根本就不可能區分143F 08/19 01:13
Yanrei: 這就有點像以前偶爾會吵的致敬or抄襲的分界144F 08/19 01:14
BITMajo: 其實可以算是同一個問題吧145F 08/19 01:15
ORIHASHI: 怎麼期待官方就能分得出來哪個該同意146F 08/19 01:16
rosary10526: 有啊我就有看過職業漫畫家換個名字畫二創還出一堆周147F 08/19 01:24
rosary10526: 邊XD
dwdt: 被戰我覺得是他濃濃的高傲味,假裝自己要討論但其實沒有,149F 08/19 01:32
dwdt: 版權問題是其次
JI3G4QU4C96: 就站在道德至高點發表評論,但是實際上做的是另外一151F 08/19 01:50
JI3G4QU4C96: 套吧
rubyapple7: 本來也沒燒起來,他後來刪文然後說自己在同人圈黑掉了153F 08/19 02:05
rubyapple7: 才整個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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