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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6-14 17:07: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標題 [爆卦] 苗博雅廢死演講直播中
時間 Sun Jun 14 14:28:17 2015




【※鬥陣壇※ 陽光照不到的角落〈之二〉苗述世界的另一種模樣】
講者:苗博雅
主持人:程浩哲
時間:六月十四日(日) 下午一點半入場 兩點開始
地點:立法院研究大樓9樓禮堂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之1號)

直播:小鳥台
http://livestream.com/accounts/9824878/events/4119673
【※鬥陣壇※ 陽光照不到的角落〈之二〉苗述世界的另一種模樣】 on Livestream Watch 小鳥's 【※鬥陣壇※ 陽光照不到的角落〈之二〉苗述世界的另一種模樣】 on Livestream.com. ...

 

現在正在談杜氏兄弟案,沒想到第一審是無罪,

而且中國提供的計程車司機筆錄有兩份,第一份說他們去買西瓜霜,

第二份變成去買西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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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220.235
※ 文章代碼(AID): #1LVHy4m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4263300.A.C0F.html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14/2015 14:29:28
KillQB: 沒空1F 06/14 14:28
benson60913: 反廢死的看完再來提出你們的高見 掰2F 06/14 14:28
ask5566 
ask5566: 學匪支持廢死3F 06/14 14:29
knives: 竟然還有人去聽4F 06/14 14:29

先開直播聽聽看吧?

sd09090: 她真的紅了5F 06/14 14:29
Waitaha: 喔6F 06/14 14:29
sd09090: 跟風向唱反調的女人7F 06/14 14:29
alchemi: 廢死背離現實民意8F 06/14 14:29

小弟不支持廢死喔,不好意思。

S0KE: cc9F 06/14 14:30
darknight127: 反廢死肥宅崩潰10F 06/14 14:30
djcc: 廢死  支持真男人執行死刑11F 06/14 14:30
benson60913: 這樣也能崩潰……………12F 06/14 14:30
MWMWMWMWMW: 廢死選立委13F 06/14 14:30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14/2015 14:31:27
YYL00: 如果能提出更好的辦法才是高見, 別 嘴 砲 啦14F 06/14 14:31

還沒聽就知道是嘴砲了?

mibassmi: 台大法律萬歲15F 06/14 14:31
axiz711: 反廢死只能在FB發女巫文吸引妹按讚16F 06/14 14:31
vcx530: 干我屁事17F 06/14 14:32
kioh: 等文字稿出來我再看,現在聽他屁話浪費時間18F 06/14 14:32
RedCarRet: 西瓜屌19F 06/14 14:33
darknight127: 真希望看阿苗當立委 <320F 06/14 14:34
bowenwin: 她是女的@@21F 06/14 14:35
Isveia: 廢死的言論沒有任何聽的必要。22F 06/14 14:35

為何不同立場就不用聽?

Tattoo: 看成廢物23F 06/14 14:35
kanpfer: 廢死不敢對受害家屬說話24F 06/14 14:36
magumica: 希望他選上立委!!25F 06/14 14:37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14/2015 14:38:23
Tattoo: 廢死出來騙選票26F 06/14 14:39
liaoadam: 部分反廢死是不知道言論自由喔?連基本讓別人發言的禮27F 06/14 14:40
danieljh: 推28F 06/14 14:40
liaoadam: 貌氣度也沒有,戒嚴?29F 06/14 14:40
nctugoodman: 學美國阿,約1/3州沒有死刑,支持反對死刑可兼容並蓄30F 06/14 14:41
monkey60418: 阿苗加油>////<31F 06/14 14:41
LeftCorner: 要騙選票怎麼會主張廢死???32F 06/14 14:42
darknight127: 阿極右派只是把言論自由當口號喊喊啊,啥時知道言33F 06/14 14:42
why2kill: 最討厭兩種人: 不尊重言論自由的人 和 推廣廢死的人34F 06/14 14:42
Tattoo: 他選立委就是要弄廢死,千萬不能讓她選上35F 06/14 14:42
darknight127: 論自由了,看看他們在種族、環動保、性別跟人權的態36F 06/14 14:42
KYOROD: 一定選他對面的 不管是誰37F 06/14 14:43
darknight127: 度就知道了38F 06/14 14:43
darknight127: 他對面是賴士葆耶
darknight127: 好車輪黨不投嗎?XD
barlin: 一個民主國家的司法體系 能用中國這種專制垃圾國家的一面41F 06/14 14:45
yoyaha: 反廢加油好嗎42F 06/14 14:45
barlin: 之詞 就判人死刑 那問題就不是在廢不廢死了43F 06/14 14:45
YYL00: 如果他又提出更好的辦法,當然樂於討論啊44F 06/14 14:45

沒聽過演講,怎麼知道他有沒有提出方法,或是提出完整的論述?

小弟建議您還是聽聽看吧!

ihatekobe: 又來45F 06/14 14:47
hihi29: 反廢死要加油什麼 已經八成還要再加油?46F 06/14 14:47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14/2015 14:48:44
palajuice: X的~眼殘看標題看錯成死在家中47F 06/14 14:48
YYL00: 我可以等文字稿嗎?  這樣想關心社會每個演講都要聽啊?48F 06/14 14:49

不確定有沒有人做,有的話再貼上來喔!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14/2015 14:50:12
xiaolie: 我覺得先把名稱改成冤獄調查小組會比較容易得到支持49F 06/14 14:49
tomwu770926: 空有理想卻無法面對人性現實……50F 06/14 14:50
june14: 理性辯論也不敢 孬孬還是去跟既指物搞反廢死公投好了51F 06/14 14:50
deathsong: 杜氏兄弟案是有國際刑警組織加入通緝欸...52F 06/14 14:53
deathsong: 證據真的會像他們說得這麼有疑點?

小弟沒有接觸過,有機會再來整理資料。

不過邱和順的小弟已經整理過了,請參考。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860691.A.B6F.html
[爆卦] 編出來的故事-邱和順案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圖]
[圖]
[圖]

 今天,有退休員警出來證實,邱和順曾遭到台北市刑大員警的刑求。相信很多 人對邱和順案有點陌生,小弟在此跟大家聊聊邱和順案曾經發生的事。這篇文 章很長,畢竟是歷經數十年的案件,如果您不太習慣閱讀長文,可以存起來慢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14/2015 14:54:30
icq150220: 感覺應該會有文字稿 一直聽到打字的聲音54F 06/14 14:53
barlin: 樓上有國際刑警不能代表什麼啊 證據力就是不夠@@55F 06/14 14:54
icq150220: 杜氏兄弟是中共公安要求國際刑警組織幫忙通緝 不是國際56F 06/14 14:54
barlin: 今天有國際刑警加入所以我們不需要擔心直接判就OK57F 06/14 14:55
i8looimc: 不支持立即廢死 但反廢死的邏輯跟藍蛆不相上下zzzzz58F 06/14 14:55
barlin: 那跟歐洲都廢死 所以我們跟著做就對了 邏輯一樣59F 06/14 14:55
h73o1012: 糊阿 這樣我都不知道廢死是在廢啥 怎支持60F 06/14 14:56
icq150220: 刑警組織主動通緝他們 中共是會員國 有權利要求國際型61F 06/14 14:56
icq150220: 警組織幫忙不意外 中共也影響我們不能入聯合國啊 所以
barlin: 今天不管是誰說的一定要經過自己的審查 是真相我們的審查63F 06/14 14:56
deathsong: 所以不需要證據就可以叫國際通緝喔?真方便64F 06/14 14:57
barlin: 也只會證明其為真 而不會怎樣65F 06/14 14:57
icq150220: 你就知道中共在國際上權力有多大66F 06/14 14:57
barlin: 通緝就是抓而已啊XD 這人有嫌疑 所以通緝67F 06/14 14:57
icq150220: 紅色通報表示需要逮捕和引渡,但國際刑警組織在紅色通68F 06/14 14:58
barlin: 通緝犯只能說他有嫌疑 而不是他就是犯人XD69F 06/14 14:58
icq150220: 報下加以標註「這些要犯在被司法宣判有罪之前,都視同70F 06/14 14:58
icq150220: 無罪」[4][5],表示被通緝的要犯需在審判後才能定罪。
barlin: 其實不管是什麼犯人 都是要經過審判才能證明有罪@@72F 06/14 15:00
capitalofz: 上面有人覺得 通緝=有罪? 別鬧了....73F 06/14 15:01
z5582143: 版上反廢死的很多都只能嘴巴上講講而已74F 06/14 15:02

嗯,請問怎麼定義「嘴巴講講」?

小弟目前在民間司改會幫忙整理資料,雖然還不支持廢死,希望你不要認為
小弟只是嘴巴講講 Q_Q

deathsong: 廢死的才是只能嘴巴講講吧 畢竟前幾個禮拜又斃了幾個75F 06/14 15:03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14/2015 15:04:51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14/2015 15:05:33
ptta: 吃燒餅哪有不掉芝麻的,判錯幾個很正常,不可因噎廢食76F 06/14 15:05
godsmirror: 樓上要不要去當那幾個被判錯的?77F 06/14 15:07
happypg: 喔78F 06/14 15:07
PaiLang: 推,願意溝通79F 06/14 15:07
kuninaka: 就不要哪天你被判錯80F 06/14 15:08
barlin: 樓上那一點都不正常 但是要跟我說所以死刑不適用於任何犯81F 06/14 15:08
barlin: 人那也敬謝不敏
deathsong: 疑似判錯的可先擱置啊 難道讓鄭捷漁翁得利?83F 06/14 15:10
betapla: 誰理他84F 06/14 15:10
heidi0212: 推85F 06/14 15:12
godsmirror: 問題是疑似判錯誰說得算?每個都是三審定讞阿...86F 06/14 15:12
barlin: 樓上其實我個人算贊同 苗那個要判死的提早半年公布87F 06/14 15:16
barlin: "執行" 反正他們覺得有疑點的就給抓
barlin: 如果要大愛到連鄭捷那種都要提出 他不該執行死刑 證據有疑
Dyren: 苗好酸阿 殺幾萬人得到一座紀念館XD90F 06/14 15:18
monkey60418: 一堆噓的人就只會「誰理他」、「喔」,呵呵呵。91F 06/14 15:19
barlin: 點 那要戰還來的及(?)92F 06/14 15:19
godsmirror: 苗提的方案只是如果要執行死刑的最低標準93F 06/14 15:19
cmotpetb: 現實民意曾經支持馬英九94F 06/14 15:19
godsmirror: 給大家半年時間找碴 最後還是會落入是誰說的算的困境95F 06/14 15:20
yeap193: 打_高手呢96F 06/14 15:21
barlin: 找碴就是證據力的問題喽 今天找不出合理質疑證據的疑點97F 06/14 15:22
monkey60418: 阿苗也有講死刑的好處噢。98F 06/14 15:22
barlin: 那就執行99F 06/14 15:22
barlin: 應該這樣說 都給你找碴了 找不出來也不能怪我(?)
kuninaka: 這演講很棒101F 06/14 15:24
godsmirror: 在司法程序上證據力的判斷繫於法官的心證102F 06/14 15:24
godsmirror: 那這種三審定讞的案件 證據力的判斷要繫於誰的心證?
barlin: 那就要看證據的種類 今天要判死刑 "通常"需要科學證據104F 06/14 15:26
godsmirror: 專門執行死刑的陪審團? 全民公投?105F 06/14 15:26
barlin: 杜氏兄弟那種就(X) 那今天要推翻這個判決 就請找出可以推106F 06/14 15:26
barlin: 翻支持這個死刑的"科學證據"的科學證據吧
Dyren: 提到挪威殺人魔了...108F 06/14 15:27
kuninaka: 挪威對被害者家屬的修補式正義比台灣好太多109F 06/14 15:28
barlin: 然後只憑自白人證的判死刑 要被戰爆那也很正常=W=110F 06/14 15:28
godsmirror: 就算是"科學證據" 也需要有"人"來解讀阿 重點是誰?111F 06/14 15:28
barlin: 那就再上法庭 再請其他鑑識機構喽112F 06/14 15:29
barlin: 不然318找李昌鈺做啥呢?
barlin: 就是重新檢視一次 "人"是誰你覺得是重點嗎 一定得請某人判
barlin: 否則不可信 那制度是來做啥的?
SuperUp: 被害者家屬的部份講的遠遠比反廢死的有內容多了 完勝116F 06/14 15:33
barlin: 那我們就回到人治國家就好 心思也只需要花在怎樣選出完美117F 06/14 15:33
godsmirror: 我想你要說的是再審或非常上訴 但那些可能是冤獄卻已118F 06/14 15:34
barlin: 的人 反正"哪個人"來解讀才是重點119F 06/14 15:34
godsmirror: 經被執行的 民間團體都正在申請再審或非常上訴中阿120F 06/14 15:35
leo880509: 廢死盟早就提出一堆配套措施了,一堆反廢死的還是堅持121F 06/14 15:35
leo880509: 無視啊,反正廢死的就是該死啦,講什麼都是屁話啦 啦
barlin: 那就是政治的問題了不是 把執行死刑當工具用的KMT 不讓他123F 06/14 15:36
leo880509: 啦啦124F 06/14 15:36
barlin: 倒嗎?125F 06/14 15:36
mike78412: 廢文126F 06/14 15:36
godsmirror: 就算是法治國家 也需要有"人"做出決定 但只要是人127F 06/14 15:36
godsmirror: 就會有做錯決定的可能
barlin: 那這種講法就是制度不可信賴亦不可執行129F 06/14 15:37
barlin: 連制度都是人訂的 人訂的制度怎麼可能沒有缺點
loki94y: 一堆配套措施在哪131F 06/14 15:38
godsmirror: 所以苗才說 死刑只適用在一個絕對完美的司法制度裡132F 06/14 15:39
barlin: 我這樣講好了 那種說法不只死刑不行 其他也不行133F 06/14 15:39
barlin: 今天 法院判處我必須償還 XXX所有債務
barlin: 可是其實XXX騙我 但是我沒有可以讓制度相信的證據
barlin: 所以我一無所有了 制度怎麼能這樣
barlin: 是制度找不到證據 證明事實 他明明就騙我
barlin: 那太好了 大家打一架吧
barlin: 認為制度不完美所以不該執行哪種動作根本是假議題
barlin: 因為人不完美 怎麼可能制定出完美的制度
godsmirror: 你說的我都同意 我們必須尊重制度有其解決問題的功能141F 06/14 15:43
godsmirror: 但正因制度有其極限 我們也只能賦予制度有限制的權利
godsmirror: 在民事上我們允許金錢賠償 在刑事上我們允許自由刑
godsmirror: 那要不要再進一步賦予其生命刑的權利 就是價值的選擇
barlin: 這種講法就很有趣 上面的問題你並沒有解決145F 06/14 15:46
barlin: 今天如果這個人跑去自殺了 然後XXX因為良心不安
barlin: 說其實他是騙子 那法律要不要變成 不能判處金錢的補償
jmwang40: 這場演講講得非常好,深入淺出,很值得一聽喔148F 06/14 15:48
barlin: 因為錯誤的物質補償也可能讓承受損失者 放棄生命149F 06/14 15:48
godsmirror: 當然可以啊! 這不就是再審制度存在的翻案目的嗎?150F 06/14 15:48
barlin: 我指的是不能強制提出訴訟的人 收取其主張的債務喔151F 06/14 15:49
barlin: 反正欠債的人 只要一直主張 我其實沒欠
dorydoze: 我個人是這麼想的,死刑所帶來的好處値不値得大家去承擔153F 06/14 15:50
barlin: 就算欠到我死 也不用還了 因為制度不能強制金錢的轉移154F 06/14 15:50
barlin: 因為錯誤的金錢轉移 可能導致我去自殺
dorydoze: 相對的風險和成本,認為値得的人就贊成死刑,反之則反對156F 06/14 15:51
barlin: 制度不該讓人的生命承受這樣的風險157F 06/14 15:51
j1992624: 人在現場推加一158F 06/14 15:56
godsmirror: 我想dorydoze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如果barlin你認為159F 06/14 16:00
godsmirror: 判賠而自殺的風險 大於整個民事制度所維繫的利益的話
godsmirror: 你當然也可以主張廢除金錢賠償 這也是一種價值的選擇
barlin: 樓上講的其實我也理解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死刑存廢與否162F 06/14 16:02
chiao38: 剛剛講了很多配套措施163F 06/14 16:03
barlin: 本來就是種價值的選擇 所以我並不認同廢死的價值必然正確164F 06/14 16:03
barlin: 我們要選擇死刑 那就必然要充分討論死刑的適用範圍等等
barlin: 那種被判死刑就必然是罪有應得的 那真的不太需要去管XD
barlin: 制度的變質 就是認為制度不需要監督修補的想法給予的
chiao38: 現在提到論罪和量刑,還有馬里蘭州的例子168F 06/14 16:11
chiao38: 我們如何對「該死」下定義
yokoaka: 在現場推,有講到被害者家屬喔謝謝170F 06/14 16:18
chanphat: 演講很精彩,支不支持廢死都該看看171F 06/14 16:27
regeirk: Push172F 06/14 16:27
vicky23615: 推 不要再無腦抨擊 好好聽看看她的說法173F 06/14 16:33
rada118: 如果要廢死,可以阿,那配套就是要酷刑讓犯人生不如死174F 06/14 16:38
chungkuowei: 推  前面一堆亂噓175F 06/14 16:55
greedypeople: 反對廢死  但是那個案子很誇張176F 06/1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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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6-14 18:59:33 (台灣)
  06-14 18:59 TW
這麼厲害怎麼不跟受害家屬踹共?
嘴砲王
2樓 時間: 2015-06-14 21:15:23 (台灣)
  06-14 21:15 TW
說真的說再說 不過被害者家屬那關都沒有用= =
3樓 時間: 2015-06-14 22:29:50 (台灣)
  06-14 22:29 TW
不能因噎廢食,還是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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