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isai9230 (小為)
標題 [新聞] 尪偷拍妻出軌對話 法官認「維護婚姻必要手段」判無罪
時間 Fri Jul 14 17:51:12 2023


尪偷拍妻出軌對話 法官認「維護婚姻必要手段」判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298257

 


2023-07-13 15:16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鄭姓職業軍人發現陳姓妻子出軌莊姓同袍,將陳女、莊男手機對話紀錄截圖後,向軍方申

訴,陳女被記兩大過解職,還要和莊男賠償鄭男25萬元,事後陳妻反擊,指控鄭男竊錄手

機資料,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女當時手機屬解鎖狀態,且鄭男翻攝手機畫面,是為保

障婚姻,維護婚姻純潔,手段上並無過當,判鄭無罪。



判決指出,鄭男和陳女2015年結婚,兩人同在軍中砲兵單位任職,還有兩名年幼的子女,

是不少同袍眼中的神仙伴侶;但2021年間,陳女和同部隊的莊男因業務關係頻繁聯繫,兩

人墜入情網,爆發婚外情。



前年8月間,鄭男休假陪兒子玩耍時,正好看到兒子手中的陳女手機跳出莊男訊息,且言

語曖昧,當時陳女手機剛好解鎖,鄭男便趁機點開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兩人對話鹹濕。


莊男傳訊向陳女撒嬌「想要跟妳共枕眠」、「想要跟妳一起睡」,「妳都能自己拏我那兒


放進妳那兒」、「代表你技術純熟」、「年輕的都不會這樣,還要我自己來」,陳女見莊

男訊息,則回覆「睡上癮了嗎?」、「跟我睡很好睡嗎」。



發現妻子出軌後,鄭男私下將畫面截圖,同年隨即向陳女服役的單位檢舉,並向陳女、莊

男提告,索賠200萬元,事後陳女、莊男因違反兩性規定,被部隊記兩大過,並列入不適

服名單,黯然離開軍中。



民事求償部分,高雄地院審理時,陳女、莊男坦承有親吻、發生性行為等狀況,法官審酌

兩人對話及互動過程,認定侵害鄭男配偶權,判兩人賠償鄭男25萬元確定。



陳女丟了工作還要賠償25萬元,她指控鄭男私自竊錄她手機資料,氣得對鄭男提告,橋頭

地檢署偵辦後,依無故以錄影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談話等罪,將鄭男起訴。



橋院審理時,鄭男反駁,稱當時他是和兒子在玩陳女的手機,是莊男傳送「想你」、「你

在哪裡」訊息,他覺得奇怪才點開對話,看到兩人對話後,為保存鄭去,才拿手機翻拍,

他也只有把對話紀錄向軍方申訴,並沒有洩漏給其他人。



橋院法官認為,陳女只能證明鄭男取得她與莊男的對話紀錄,卻無法佐證鄭男是「無故」

輸入手機密碼,藉由侵入方式取得對話內容,因此不能完全排除鄭男是在偶然機會下,發

現LINE對話紀錄的可能性。



另外,鄭男和陳女當時仍有婚姻狀態,即便通姦已經除罪化,但婚姻存續、解消的自由,

仍受憲法保障,而違反婚姻純潔的行為,多取秘密方式為之,證據取得極為困難,若認為

婚姻一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蒐集證據,無異於架空離婚或求償的權益,鄭男翻攝對話內容

的行為,有助目的達成,符合手段跟保障間的適當性。



法官認定,鄭男所為是為維護婚姻純潔所做的必要努力,才以機械、數位方式蒐集對話紀

錄,他採取的手段已是侵害最小的方式,有法律上正當理由,並非「無故」竊錄,未逾越

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綜合事證後,判鄭男無罪。



https://reurl.cc/ZWExLg
[圖]

鄭姓男子發現陳姓妻子出軌部隊同袍,翻攝手機畫面後檢舉,反被妻子提告,但法官認為

他是為維護婚姻純潔,判鄭男無罪。圖/取自ingimag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220.183 (臺灣)
※ 作者: saisai9230 2023-07-14 17:51:12
※ 文章代碼(AID): #1aiHgJA1 (se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89328275.A.281.html
※ 編輯: saisai9230 (122.116.220.183 臺灣), 07/14/2023 17:51:24
cuteSquirrel: 好瑟喔1F 07/14 17:57
ha09875978: 嗯?之前好像也有類似的情況,判決好像不一樣5F 07/14 17:59
LSW1990: 越來越覺得法律沒個標準很可怕6F 07/14 22:36
MKAngelheart: 不是說這樣判不好 而是先前不是這樣判的啊7F 07/14 23:25
ga278057: 法官根本不中立,這樣還沒侵犯別人秘密?為了維護純潔必要手段?8F 07/15 09:13
Pep5iC05893: 偷看手機的這種劇情我好像在哪看過10F 07/15 12:13
et803: 不算侵犯秘密~因為考量證據蒐證不易 這之前都有例子了
不過也有房間裝監視器要錄下和小王通姦的影像當證據
被法院打槍說太過於侵犯隱私不能當成堂證據 我猜大概是放床尾 要拍性器交合的畫面 看來要拍也是要抓角度和法官心證放床頭搞不好還比較不會被挑毛病
至於放客廳 一句維護家庭安全但剛好拍到就可讓法官免挑毛病不要覺得偷看手機就啥十惡不赦的 很多都是偷看才抓包的11F 07/15 14:04
freddy50301: 台灣法官就很吃心證18F 07/15 14:17

--
作者 saisai9230 的最新發文:
  • [心得] 焦慮使用說明書 - book 板
    作者: 118.160.141.187 (台灣) 2024-05-28 21:56:18
    前言 《焦慮使用說明書》本書作者是提姆.坎托佛(Tim Cantopher), 他從倫敦大學醫學院畢業,而後成為英國皇家精神科學院成員,1999年當選該學院院士, 之後擔任修道院醫院集團擔任精神科醫 …
  • +1 Re: [問卦] 德軍在史達林格勒有很絕望嗎 - Gossiping 板
    作者: 118.160.130.116 (台灣) 2024-05-10 19:45:38
    10F 1推
  • +8 Re: [閒聊] 原味衣褲絲襪的市場 - sex 板
    作者: 118.160.130.116 (台灣) 2024-05-10 19:16:04
    13F 8推
  • +3 [心得] 日本監獄官現身說法:死刑紀實 - book 板
    作者: 118.160.151.123 (台灣) 2024-05-08 23:14:21
    我在圖書館在找書的時候,路經犯罪學的書架,突然被這本漫畫所吸引到。 由於是漫畫,大多數是採取「人物對話」來傳遞日本死刑相關細節的。 我將其整理摘要與心得。摘要的主要焦點在「死刑犯」和「死刑執行」兩者 …
    13F 4推 1噓
  • +2 [心得] 我一定要跟你聊超過15分鐘 - book 板
    作者: 220.138.66.173 (台灣) 2024-05-07 12:16:10
    《我一定要跟你聊超過15分鐘》這本書是日本人野口敏所寫的, 他是Good Communication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也是大阪、東京的「說話教室TALK&TALK」主辦人 書中先是定義何謂 …
    2F 2推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