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hateve (Story)
標題 [公告] 即日起開放仲介發表買屋文
時間 Tue Apr  9 00:49:53 2024


修正版務公約


 1-1-3 預設分類使用標準

       [買//]:有購買不動產需求者,請依預設格式填寫發表,
            一人一天限發表三篇

 1-1-3 預設分類使用標準

       [買//]:有購買不動產需求者,請依預設格式填寫發表,
            一人七日內限發表一篇,仲介未填經紀業資訊水
               桶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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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開放仲介發表買屋文代客尋屋

一個帳號七日內限發表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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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七日內超PO會被桶嗎?
A:不會,但是我看到就刪掉不另行通知

Q:尋屋文底下如果有很多人+1,有案件的話可以蒐集這些買方嗎?
A:可以

Q:仲介沒放經紀業資料會被桶嗎?
A:會,14D

以上,有問題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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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180.23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c520pKc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2594995.A.526.html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00:52:23
childeviler2: 現在買氣爆棚了1F 04/09 01:01
x156w423: 庫存歷史新低, 仲介困擾無房可賣2F 04/09 11:42
NinePi: 就說房仲來這裡就是營業板了3F 04/09 15:51
tenkaakido: Ptt讓房仲這樣玩對嗎?討論板讓仲介當開發平台玩4F 04/09 19:32
仲介對這個版有貢獻,敢問您有???
mark0204: "板規逐條討論","每月檢討一次板規","一切照舊"
政見不兌現,違反政見,還是選上啊,不然你要怎樣?
我建議加板規:板主不得曾受刑事有罪判決
違反者每任一日板主即處罰新台幣1千元(可捐公益單位)5F 04/09 21:12
這個提案置底七天沒有反對意見,等到施行了以後才有意見,這其實也沒超出原本預期
逐條討論、檢討版規,其實可以看看置底檢舉文的標題,希望大家善用
※ 編輯: lohateve (101.139.251.174 臺灣), 04/09/2024 22:01:01
mark0204: 板主另立新規不用照逐條發文+推>噓+投票通過喔?
我建議的板主不得曾受刑事有罪判決怎不討論呢?
反正繼續裝傻裝瞎擺爛,沒人提罷免有就這樣了啊,哈~~~
"板規逐條討論","每月檢討一次板規"是要求網友啊,哈~~~9F 04/09 22:19
這個提案置底七天沒有反對意見,等到施行了以後才有意見,這其實也沒超出原本預期
逐條討論、檢討版規,其實可以看看置底檢舉文的標題,希望大家善用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23: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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