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eper7keys (Keeper of 7 Keys)
標題 [請益] 繼承房產與共同持有的相關問題
時間 Mon Nov 13 17:03:09 2023


最近家中長輩過世,有一點房產會由我和弟、妹共同繼承。
其中一個是鄉下透天厝(蠻舊的)和新北大樓的一戶(也大概25年左右屋齡),皆無貸款。
原本長輩生前想法是透天厝轉放我名下,新北那一戶放我弟名下(這是已經放他名下)。
但是實務上是三人共同持有,日後處置決定都是三人一起,也會均分。
最近要辦理繼承事宜,因為我大多時間居住在美國,
不知道房子放我名下是否日後會有遇到哪些處理(例如要出售或出租)上的不便之處?
我在台灣沒有買過房子,名下目前也沒有房產,若繼承這間房子是否會影響到日後
若要在台灣買房時的貸款?

若是改放我家人的名字的話,不知怎樣如何能法律上保障三人共有
(是否可以立個法律上有效的契約)?
我是相信家人的。
不過我們年紀也都不小,若有萬一,還是希望對我們配偶和子女有更明確的保障。

還是會建議一開始繼承就登記共同持有?

謝謝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2.187 (臺灣)
※ 作者: keeper7keys 2023-11-13 17:03:09
※ 文章代碼(AID): #1bKUPF4j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9866191.A.12D.html
mochagirl: 建議不要真的辦理共同持有,除了處分時麻煩之外,地價稅房屋稅也只有其中一戶可以辦理自用住宅,整體要繳的稅反而是增加的1F 11/13 17:07
shena30335: 不要共有就是三名繼承人談好價格,看要賣掉三人均分還是某一人繼承然後補價差給另兩位繼承人4F 11/13 19:17
rainbowcatch: 親兄弟明算帳,  共持麻煩 但必要
這個板只會叫人不要共同持有,  其實法院可以強制分割的6F 11/13 2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