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作者 ccc101419 (好像該減肥了)
標題 Re: [討論] 婦幼車位遭占用檢舉結果
時間 Tue Oct  3 17:51:17 2023


你不孤單

https://i.imgur.com/H3zkBtB.jpg
[圖]

https://i.imgur.com/u8GflMU.jpg
[圖]

明確的無婦幼證停婦幼車位

檢舉後不舉發

理由是非道路用地

https://i.imgur.com/L6ipa9J.jpg
[圖]

廢話,停車場都馬非道路用地啊

所以再向市長信箱申訴

收到很棒的罐頭簡訊回復

https://i.imgur.com/21uVVqB.jpg
[圖]

你各位啊,看到殘障車位婦幼車位就停啊別客氣

不會罰的別擔心!


※ 引述《c06m4 (c06m4)》之銘言
: 先上圖
: https://i.imgur.com/8WYxDHv.jpg
: 可以看到回覆內容為『並未限定於必須持有身障或婦幼證明者使用』
: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鴿子封包沒跟到這資訊,現在全台已經改成不能檢舉了?
: 還是只有新竹市會用這種理由打槍?
: 之前檢舉沒過的理由是我沒附上婦幼車位全景照或是擋風玻璃近照,
: 沒想到這次全都齊了結果理由讓我驚呆,
: 原來身障格或婦幼格根本就不用證啊,
: 來新竹市的鄉民可以大方停囉,
: 也不用管別人側目,
: 還可以嗆他不爽可以去檢舉呢,反正也不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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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33.78 (臺灣)
※ 作者: ccc101419 2023-10-03 17:51:17
※ 文章代碼(AID): #1b6-GNMS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96326679.A.59C.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婦幼車位遭占用檢舉結果
10-03 17:51 ccc101419
chinaeatshit: 車號po出來會被吉吧?1F 10/03 17:58
basterds: 黑色奔ㄗ敢罰就吃子彈2F 10/03 17:58
Dusha: 車號不屬個資 為何會被罰
打錯 為何會被吉3F 10/03 17:59
Rudolph0726: Po車牌最好吉得成5F 10/03 17:59
morrishh: 唉  有夠爛6F 10/03 18:00
bestsonaever: 牌子都寫罰責了還不罰 這可以檢舉處理單位了吧7F 10/03 18:01
canlest: 不是 這是停管處業務
跟警察檢舉本來就不對8F 10/03 18:02
NCC1305: 身障的停車證是有登記車牌的,就算沒證也可以查該車是否符合停放資格10F 10/03 18:03
alittleghost: 違反前條規定占用停車位者,‘’停車場經營業‘’應
通報停車場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辦理。
法條是說業者通報,民眾檢舉看警察心情12F 10/03 18:05
yameiday: 光是非屬道路用地就9成以上罰不了了吧16F 10/03 18:08
canlest: 紅明顯 這就直接市長信箱檢舉即可
台北的話就是單一陳情系統17F 10/03 18:10
ttnyhaay: 看到沒[非屬道路用地],上次檢舉亂停身障車位的也是一樣回覆,奉公守法的被當傻子19F 10/03 18:10
ppp369: 猴猴做代誌21F 10/03 18:12
kivan00: 根本一個法令各自解讀嘛 看心情辦22F 10/03 18:12
ttnyhaay: 苗栗也一樣啦,台灣最美的風景23F 10/03 18:13
t5p3ax: 反過來檢舉告示牌詐欺24F 10/03 18:13
lordwill: 在台灣不要生小孩 育兒環境超不友善25F 10/03 18:13
jameslee0723: 這我問過警察,說要開單不易!26F 10/03 18:14
ttlun: 讚  以後我要爽停27F 10/03 18:15
poeoe: 因為不屬於警察單位開罰啊28F 10/03 18:16
nikesb: 垃圾警察只有機車兩段擅長而已啦,其他都一堆理由29F 10/03 18:16
[圖]
alwang: 台北有規定要透過單一陳情系統檢舉 不能走警察系統台北市的警察系統也選不到占用粉紅色藍色車位的項目31F 10/03 18:20
george31708: 法條說要業者報警舉發。你是業者嗎?33F 10/03 18:22
CoachKuester: 10台佔用婦幼專用車位的8台是雙B
在台灣開雙B的是不是都是沒水準的居多啊?34F 10/03 18:24
basterds: 沒水準的是那種以為有台車就優越的,不限雙B36F 10/03 18:31
siopp: 你只是投錯單位而已,不是投道路違規的檢舉信箱37F 10/03 18:32
ccc101419: 給樓上:後面申訴市長信箱已經是「權責單位」回復我了哦
不過可能是因為法規要求停車場業者才能檢舉啦,難怪根本沒人在怕形同虛設38F 10/03 18:34
everfit: 我在泰安休息站不小心停過婦幼專用格,路人馬上提醒42F 10/03 18:38
choosin: 這就技術性擺爛 基本上這種事政府有臉規定就要有本事執行 等到民眾自己檢舉都已經是政府怠惰 然後民眾還很難檢舉補救43F 10/03 18:41
ckzzz: 會認為開什麼車都是怎樣的人,根本弱智
人的因素硬要扯到車的品牌46F 10/03 18:42
ultratimes: 不要沒事就搬法條出來,不開罰,很大是嗎?48F 10/03 18:47
vatog: 錄案辦理? 這答覆實在模糊49F 10/03 18:51
Lowpapa: 不只婦幼  一堆殘障車位都沒證亂停50F 10/03 18:52
buster520798: 在路上騎車開車亂丟煙蒂,即使拍到了也標注時間地點也檢舉失敗,供參考51F 10/03 18:53
gjgj6666: 停車場法的主管機關本來就不是警察局啊,你投錯當然被打槍53F 10/03 18:59
berryc: 單一陳情系統才是對的啊, 直接打去派出所被搓掉都不知道55F 10/03 18:59
jack55777100: 你可能沒看過台中港outlet殘障車格,+9跟豪車的最佳停車位57F 10/03 19:04
ymy7171: 你檢舉錯地方了吧,這不是交通違規阿....59F 10/03 19:04
zxc654033: 要跟1999檢舉60F 10/03 19:06
ccc101419: 第二次申訴市長信箱已經是新北市交通局停管科回復我了61F 10/03 19:06
abobi: 台北市會罰喔63F 10/03 19:09
wuliou: 好 明天開始爽停64F 10/03 19:42
ives522: 好 停爆65F 10/03 19:43
hcshin: 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的「道路」,本來就不是警察的管轄範圍。
一堆人搞不懂正確受理檢舉的對象是誰66F 10/03 19:44
deeder1: 別說什麼商場百貨公司啦,前兩天在泰安休息站,也是一堆+9跟雙B都直接停身殘/婦幼車位,只因為這些車位離廁所最近。(看過確定沒證、而且下來一車都+9)69F 10/03 19:49
ludoren: 這種停車場權責單位就不是“警察局”,不要就只會
憤世嫉俗,然後推文說到的國道服務區,那就是真的道路範圍73F 10/03 20:02
sazabijiang: 你跟原PO一個樣,並不是真心為了弱勢團體著想
你只是想滿足自己的正義感而已。76F 10/03 20:20
YEHBOBO: 不適用道路處罰條例要送社會局還是哪裡看看78F 10/03 20:21
toshiba5566: 車牌門牌不是個資啦!79F 10/03 20:22
SIL: 因為你寄錯單位了,這個應該是找交通局80F 10/03 20:23
ccc101419: https://i.imgur.com/vZ3UkWh.jpg
讓我替某幾樓highlight一下重點,知不知道什麼叫「權責機關」?81F 10/03 20:32
[圖]
canlest: 我們跟你說的是實務可行的
你可以先用可行的方式檢舉
同時要求他們照規矩來84F 10/03 20:44
ccc101419: 其實我已經看到某樓有正解了,就是只有停車場可以檢舉,民眾檢舉就看承辦87F 10/03 20:49
wtfconk: 一直都是這樣啊,奉公守法的永遠吃鱉,懂得鑽漏洞才是真的89F 10/03 20:58
TobyW: 一開始就檢舉錯單位,跟停管處檢舉幾乎都成案91F 10/03 21:05
wim1990: 這個行為跟你去台電說你家停水一樣 要人家怎麼辦?92F 10/03 21:09
[圖]
 
[圖]
TobyW: #32-2是說停車業者應通知主管機關,如限期改善仍不作為,則「停車場」會被依#40-1罰1800~3600
#40-2則是說如果車主違反#32-3違規停在專用車位,「車主」會被罰600-1200,並沒有停車場才能檢舉這種事95F 10/03 21:33
ccc101419: 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如果真如T大所說 為何新北交通局停管科也沒有舉發呢100F 10/03 21:37
ymy7171: 權責機關回覆你是因為你改寄市長信箱
所以你一開始就該找交通局停車管理科檢舉就好了
而且他都寫 錄案辦理 不就是在處理了嗎 怎麼沒做為?102F 10/03 21:40
https://i.imgur.com/yfA8f0A.jpg
[圖]

請你比較兩個回復的文字,看看差別在哪
※ 編輯: ccc101419 (1.163.165.245 臺灣), 10/03/2023 21:44:37
TobyW: https://i.imgur.com/6bm64eG.jpg
錄案辦理就是已舉發的意思,停管沒有不處理
https://i.imgur.com/VQIfF8L.jpg105F 10/03 21:44
[圖]
 
[圖]
TobyW: 民眾可以跟停車場反應,也可徑向停車場主管機關檢舉,供參108F 10/03 21:50
原來是這樣嗎?

謝謝賜教 但為何另一個回復有出現"並依停車場法進行裁處"的文字而我這件沒有?

※ 編輯: ccc101419 (1.163.165.245 臺灣), 10/03/2023 21:54:39
dream6789: 推110F 10/03 22:00
whitecow: 你是不是不爽賓士車111F 10/03 22:18
yumeixuan: 婦幼車位跟博愛座有87%像112F 10/03 22:30
qweboy: 檢舉送錯單位 警察局不管停車場的113F 10/03 22:52
joseph0318: 不是寫錄案辦理了嗎 哪裡跟罐頭跟你說不罰114F 10/03 23:05
theone5204: 新莊好市多檢舉,跟原po類似的回覆115F 10/03 23:23
VVVV55555: 不是找警察局,是停管處開罰的,請找停管處,網路搜尋就有婦幼車位檢舉攻略了。116F 10/03 23:34
fj90201: 鳳山火車站停車場以前也檢舉過,大家踢皮球 真可憐118F 10/04 01:29
snowfish104: 要找停管處啦 台北市1999每一件都隔天就開119F 10/04 01:43
iuexeyz: 檢舉錯機關當然不舉發,呵呵120F 10/04 06:50
AHEAD099: 不就用字遣詞差別而已 第一點看起來就人工回覆的
就是通知你有在處理了 意思差不多121F 10/04 07:38
trickart: 是停管處管…不是警察局 天啊…檢舉送錯單位還在不開心…123F 10/04 07:52
qazwd: 送錯單位了吧,這是地方政府交通局管的,開單的單位是交通局125F 10/04 07:59
danielpupu20: 加油127F 10/04 09:09
ChikanDesu: 呃 廢話嗎 停車場哪裡能跟警察檢舉128F 10/04 11:08
pepe5566: 所以你這是投錯單位…129F 10/04 11:21
hanabidsca: 網路攻略一堆啊130F 10/04 12:11
wenchin1023: 先噓爆 停車場本來就不是警察主管 去把規定讀熟再說131F 10/04 14:49
p1227426: 好市多 家樂福 都可以停了132F 10/04 16:53
ssqqqqqq: 你想知道停管科有沒有裁罰就把案件編號抄下來再寄一次去問就好了...133F 10/0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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