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標題 Re: [討論] 這張未停讓行人$3600錯在哪?
時間 Sun Jul  2 04:31:29 2023


※ 引述《AMSTERDAM14 (AMSTERDAM14)》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TwkC-bI7-g
: 乳提
: 哪邊做錯  導致$3600飛走囉
: 是因為沒有完全停止
: 還是因為離斑馬線太近?
: 都擠
: 討論一下吧

這篇推噓文到底是在公三小?

https://www.facebook.com/search/top?q=tcpb 局長室


三公尺規定是你行經穿越行人道時,離行人前方要超過三公尺
不是行人畫一個三公尺的圓
https://imgur.com/YMy9iim
[圖]

行人後方穿越過去沒有距離規定
https://imgur.com/IFVO9Vh
[圖]


所以影片中於行人後方駛過並沒有違規

完全就是鴿子自己都搞不清楚新規或是太想業績加一

可以去申訴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74.237 (臺灣)
※ 作者: shamanlin 2023-07-02 04:31:29
※ 文章代碼(AID): #1ae8qZWT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8243491.A.81D.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這張未停讓行人00錯在哪?
07-02 04:31 shamanlin
pttbird: 鴿子見獵心喜,根本毫無執法人員該有的素質1F 07/02 06:29
cityport: 難怪台灣是行人地獄..國外是行人踩上斑馬線就必須停2F 07/02 06:54

哪個智障國是行人踩上斑馬線就要停的?

你夢中的智障國嗎?

https://imgur.com/6OUcLNh
[圖]

你來跟我說行人穿過這條要走多久,對面一踩上去就全停? 智商還ok嗎?

eelifb: 影片好像是05/15的?所以…..3F 07/02 07:04
ksk0516: 爛規定,從後方過去不會撞到?4F 07/02 07:13

有可能啊,偶而會有那種明明看到有車過來

還會在人走過去而車子要從後方穿越的時候,突然瞬間轉身往後衝

那種碰瓷的我覺得就天擇一下好了

lausai: 行人地獄真正原因是朝令夕改以及基層員警都搞不清楚執法標準就急著上路的鬧劇 來看看交通模範生日本有沒有踏上行穿線就停車https://tinyurl.com/mttyxn3s5F 07/02 07:14
tkna23: 主要是「加速」警察看到你預判行人可通過並加速
我是警察我也會想開罰單 好歹看到警察 先慢慢推進8F 07/02 07:28

警察開單可以隨你想不想而不是按法規嗎?

ericekin: 不開紅單,會對不起良心10F 07/02 07:33
dctmax: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現行取締標準就是這樣 警察亂開單是事實 最後也撤銷了
至於取締標準是不是該改變 我是覺得應該要更嚴格才對 但鬼島嘛….11F 07/02 07:46
Aixtron: 只是放大檢視單一項目,對交通本來就無助!您看多少垃圾紅燈要越線,而且不只越線,牠就慢車,紅燈起步從內側往外側螃蟹走,另外加上越雙黃線刷邊超車的,從專用道硬塞的,連行人都要闖紅燈,您一雙眼睛能對付這麽多事件嗎?那您只有兩種選擇,一種照法規走,一種慢十秒起步,結果法院告訴您前面是錯的,守法的人就慢,反而給不守法的人機會,說只怪國財,其實法院等問題也很大!
一直怪交通部長,換誰都沒用,明明法規就那樣,法院就亂冠天條,神仙也難救
像我起步因為要閃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零肇責被後車追撞受傷,另外兩車都有肇責,檢察機關竟然不起訴!就行人使用道路?好人不能用交通工具!
我浪費了一堆時間一堆錢,結果對方在偵查庭說他完全沒錯,司法還認証!我前後都有行車紀錄器,檢察都惡搞,更何況鴿子,鬼島沒救了!
所以很多鍵盤說假傷以刑逼民,我都真傷,檢察都惡搞了,這樣的鄉民您認為能嘴出什麽東西XD
我現在只要看到問車禍,建議別人去驗傷的,我都知道此人必定嘴砲!15F 07/02 07:51
cobal: 推你這篇,有理有據35F 07/02 08:45
pippen2002: 最後也撤銷了 ? real? why?
所以原PO說去申訴有撤銷??
就某部門很廢啊! 給我當部長就沒事!36F 07/02 08:49
suntex01: 幹,你這些圖根本就廢物.第一張圖以美國的規定都是違規.基本上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你就不能從他前面開過去就算從後面開過去也得要離他一段距離跟減速.39F 07/02 10:02
dctmax: 所以樓上是把台灣當美國51州嗎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42F 07/02 10:28
hcshin: 笑死,打臉一堆自以為很懂的鍵盤高手,臉都腫成豬頭硬要扯外國的法規是怎樣?全世界每個國家法規都不同!我國是中華民國還是美利堅合眾國台灣州啊?43F 07/02 10:36
inuwanwan: 先開單,再讓你去打訴訟取消,耶,蟹煮蓉恩46F 07/02 11:08
suntex01: 幹 就有樓上這種的台灣所以是行人地獄啊。一堆自以為時機抓的很準,時間比蓋茲寶貴,連停一下都沒辦法47F 07/02 11:08
kalistanm: 行人地獄 這都有人護航49F 07/02 11:45
dctmax: 鬼島現行取締標準就是這樣啊 樓上是在崩潰什麼 笑死 不爽建議去警政署拉白布條抗議50F 07/02 11:46
aortic: 所以轉彎車只要從行人後方過就行?那行人看車朝他過來怎知是否要閃?
重點應該是從行人角度是否能看出該車會讓。52F 07/02 12:00
knik119: 這種開單方式是不是已到病態?不健康的執法態度
檢舉魔人絕對不允許這種事發生,距離2.9公尺都該罰,艮55F 07/02 13:53
noChance: 龜內線道的習慣改掉了嗎,自己先提升水平再來評論他58F 07/02 14:07

堅決在內線超速超很爽還叫守法人都閃開的雞腿駕駛,沒有資格跟人討論法規

酒駕護航者好像還更沒有,嘖嘖

cuteneo: 所以他後來申訴也真的撤銷罰單了 很合理
現行標準我是覺得沒必要改啦 目前這樣能嚴格執行就不錯了 不要想一步登天60F 07/02 14:54
hcshin: 某人真的以為這裡是「美利堅合眾國台灣州」無誤
被中華民國法規打臉之後,見笑轉生氣,就反過來說中華民國的法規這樣規定是錯的,要變美國的一州才對63F 07/02 14:57
※ 編輯: shamanlin (125.229.74.237 臺灣), 07/02/2023 17:20:39
yuinghoooo: 3600相比國外又沒有很貴,沒有停止他也有錯,我覺得很難申訴成功,乾脆直接繳一繳當作經驗66F 07/02 20:09
cuteneo: 樓上去了解看看舉發的條件就知道這件絕對能申訴過並撤銷68F 07/02 23:50
w10211: 幫二樓說,美國日本都是。然後從人後也是三米70F 07/03 04:38
gm3252: 他用讓左轉車的方式對行人就沒事了71F 07/03 07:20
suntex01: 打臉?中華民國法規怎麼寫的?有寫三米嗎?
有人不懂法規跟執法標準的差別還一直出來丟臉.
也難怪是行人地獄72F 07/03 08:18

--
作者 shamanli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