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tratimes (別人家看優點 自家找缺失)
標題 Re: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時間 Thu May 25 23:16:19 2023


請問依照這個規定,請問區間測速要怎麼處理?
通常區間測速只會在起點前面放警52牌子
有些是終點會放
但是沒看過整段都會放的

如果依照規定,平面道路是牌子100-300M,快速道路是300-1000M

那代表一面警52的效力只有200M,快速道路則是700M可取締區間


區間測速的整個區間如果沒有完整包含進去,請問算不算取締上的瑕疵?


或許你覺得起訖都有設就夠了

但是拜託,區間測速的執法又不是只有起點和終點

他是整個區間都是取締區間耶

難道有人認為區間測速的執法區間只有起點和終點兩個點嗎?

有的話你最好給我觀念改過來!


這樣區間測速是不是要放一堆警52才能算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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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ultratimes 2023-05-25 2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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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05-25 23:16 ultratimes
TllDA: 每200公尺設一個最沒爭議1F 05/25 23:19
zero501595: 區間測速有公告地點區域,符合明確性原則啊2F 05/25 23:22
amilkamilk: 不要超速不就好了3F 05/26 00:33
lang0720: 那怎麼不說政府幹嘛不限制車廠生產車子馬力?這樣全台灣就沒人超速了啊呵呵
管你什麼車馬力都不能超過新勁戰這樣最安全了~4F 05/26 01:20
furio: 馬力跟速度又不一定相關,你要怎麼用馬力來限速?7F 05/26 06:04
nakaru: 取締「路段」前的100-300公尺,這路段也沒規定只能多長,所以會看到區間測速前,有警52跟區間測速的標示8F 05/26 09:05
lang0720: 有關動力的配備全部宣告違法啊,通通不准裝渦輪、變速箱、排氣量通通修法,可以跑超過110公里的車一律禁售 這樣夠安全了吧^^
3樓思維大概4john11F 05/26 12:10
ultratimes: 如果改天國道變120,那怎麼辦?全部又要回廠改?15F 05/26 13:22
lang0720: 現在110超速好危險,改天改成120好安全  那不是政府問題是誰的問題@@16F 05/26 17:54
國道有可能做提升速限的工程的
以前國1只有100,工程做完後就110了,不是無故提升

lang0720: 跟現在249CC好危險要待轉251CC不用待好安全一樣蠢主要是臺灣一堆路段的限速根本不合理18F 05/26 17:56
※ 編輯: ultratimes (36.236.104.203 臺灣), 05/26/2023 19:37:36
sazabijiang: 難道你都是看到違規取締警告牌之後才不超速違規?20F 05/26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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