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thfire (天龍巴布)
標題 [討論] 為什麼競爭中的聯盟不能「惡意」挖角
時間 Fri Sep  1 22:53:16 2023


如題

最近大聖的合約問題沸沸揚揚

今天9月1號

看來大聖應該就是鐵了心要去台新了

先不管大聖的心態

很多人說這是台新的「惡意」挖角

甚至批評是T1在惡意中傷環境打擊PLG


假設是同個聯盟

這樣搞是真的會很尷尬

但是今天是兩個競爭中的聯盟

使用金錢或是任何方法讓自己聯盟得利

讓自己的聯盟跟球隊更有競爭力

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嗎


換個角度

大家都知道小安領的錢很少

如果今天是PLG的某支球隊花大錢

給小安更多的錢把他挖過來

就算幫忙付掉違約金也好

我想風向一定跟現在大不相同

有能力的球團給球員更好的待遇

球員也選擇對自己更好的工作

在不同聯盟的情況下

不是很合理嗎


到底為什麼

不同聯盟的球隊不能用錢來壯大自己

單純用什麼「環境剛起步」之類的理由

來限制財團發揮自己的優勢

是不是把「職業」運動看的太簡單太矯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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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7.129 (臺灣)
※ 作者: deathfire 2023-09-01 22:53:16
※ 文章代碼(AID): #1ayVhUn0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93579998.A.C40.html
cowbei978: 可呀 支持血流成河 鬥到對方倒下為止1F 09/01 22:54
joejoe14758: 可以啊 但我也能嘴不要臉阿2F 09/01 22:55
誰不要臉 球團還是大聖
※ 編輯: deathfire (101.10.97.129 臺灣), 09/01/2023 22:56:23
rubio09: 可以啊 但是人多的那邊會瘋狂情勒 把場面弄得很難看啊3F 09/01 22:56
Cena520: 村民不喜歡這篇5F 09/01 22:56
TopGun2: 有錢就可以買良心   讚啦6F 09/01 22:56
tnfsh01008: 又沒有不行,但敢做敢當啊,還在辯解硬凹7F 09/01 22:57
Remianal: 可以啊但就要承擔會被嘴的後果啊8F 09/01 22:57
kenny142326: 沒不行啊 名聲臭掉到時候票房烙賽就不要出來哭說為什麼沒人看9F 09/01 22:57
tnfsh01008: 球團也不敢承認惡意挖角呀11F 09/01 22:58
Huan18: 合約精神好嗎......你要更好的待遇就不要這麼急著12F 09/01 22:58
kojacky: 可以啊,但為什麼不承認?13F 09/01 22:59
Geison: 職業道德啊 大家有默契 前兩年T1跟PLG也沒這種情形14F 09/01 22:59
kane7410: 當初決定去台新就知道會被嘴了 他覺得值得就好15F 09/01 22:59
yjc310746: 那你不會聽完所有人的報價再簽約嗎== 你在買東西???16F 09/01 22:59
我又沒在講大聖 我單純是在講球團
Huan18: 你真的這麼想要林秉聖有很多的方法,交易、買斷合約之類的!你不是欸18F 09/01 22:59
tsuki0826: 你好勇敢20F 09/01 23:00
WINKAO: 可能看到性騷家暴名聲都不會臭21F 09/01 23:00
ZIDENS: 你想想看為什麼叫"惡意"22F 09/01 23:01
我覺得這不是惡意啊 所以我有用引號框起來 我覺得是正常的挖角
jumilin927: 可以 兩邊繼續鬥才有好戲看23F 09/01 23:01
r44621: 台灣就是有一些吃相難看的人24F 09/01 23:01
Huan18: 挖角小安跟簽兩份合約的惡意挖角是兩碼子事欸
邏輯壞死喔25F 09/01 23:02
bruce2325: 情勒?把場面弄難看?邏輯死了喔27F 09/01 23:03
heyhimoly: 建議去重唸高中28F 09/01 23:03
workhardplz: 惡意惡意惡意29F 09/01 23:03
funny90290: T前兩年成立沒人這樣搞,你台新成立就這樣玩,向大家示範什麼叫有錢就是任性30F 09/01 23:03
Huan18: 中信、國揚都不敢這樣玩了!你台新真強32F 09/01 23:04
cama: 應該說悍創為什麼不願意公開競價33F 09/01 23:05
Remianal: 邏輯壞死了吧早就約簽下去了公開競價個毛34F 09/01 23:06
MxxgHxxg: 可以啊 招黑而已
等到解散前都得背負著這種污名35F 09/01 23:07
pineapple238: 可以啊,只是要負法律上責任而已37F 09/01 23:08
cama: 為什麼要偷跑 為什麼簽委任合約☺38F 09/01 23:10
gekkou: T挖P就是惡意,懂?39F 09/01 23:11
TopGun2: 你試試看訂婚之後,就在要結婚登記前,拋棄另一半跟更有錢的人結婚。
原PO 你414R40F 09/01 23:11
kojacky: 公開競價XDD43F 09/01 23:12
ikohuge: 樓上 還沒登記結婚前 等於還沒簽字,沒問題的XD44F 09/01 23:13
※ 編輯: deathfire (101.10.97.129 臺灣), 09/01/2023 23:14:02
Remianal: 攻城獅有知會中信而且中信同意這樣叫偷跑喔台新那時候連成立都還沒成立45F 09/01 23:13
Crissangel: 沒不行啊 負法律責任就好47F 09/01 23:13
ZIDENS: 那就是你命題有問題啊== 這叫為什麼算惡意
不是為什麼不能惡意48F 09/01 23:14
[圖]
omracnata: 可以阿 但你處理得很差啊51F 09/01 23:15
那你覺得怎樣處理你就可以接受
ZIDENS: 惡意之所以不行就是因為他是惡意52F 09/01 23:15
我把標題惡意拿掉了
QooBY: 講得好像有付違約金一樣53F 09/01 23:15
那你覺得有付違約金就可以了嗎 現在攻城獅合約也沒有完整的內容 官司也還沒打 誰知
道是簽哪種合約內容是什麼 等官司打完說不定攻城獅還敗訴 就算攻城獅勝訴了 賠錢完
你就覺得沒問題了對嗎
jimmy199483: 台新自己都堅持不是「惡意」了 請正名善意挖角54F 09/01 23:16
※ 編輯: deathfire (101.10.97.129 臺灣), 09/01/2023 23:17:05
※ 編輯: deathfire (101.10.97.129 臺灣), 09/01/2023 23:19:11
TopGun2: @44樓,我當然知道沒問題啊。錢可以買良心55F 09/01 23:17
shifa: 台新就(疑似)碰到不成文的底限:接觸球員
如果球團鼓動球員向契約球隊買斷甚至消極不履約
這對很多人而言不能接收 不是能不能 是不能接受56F 09/01 23:18
jimmy199483: 兩隊比賽不就是為了競爭輸贏嗎 為什麼不能惡意犯規 你說對吧59F 09/01 23:20
ROCArmy623: 這怎麼會是“正常”挖角? 他都簽約了你還公然挖?61F 09/01 23:20
那要看合約怎麼寫啊 怎麼解約 怎麼賠錢 現在官司都還沒打 你怎麼知道攻城獅合約裡面
長怎樣
jordan5168: 邏輯0分 笑死62F 09/01 23:21
shifa: 一般的程序是球團對球團談球員交易或是買斷合約63F 09/01 23:21
※ 編輯: deathfire (101.10.97.129 臺灣), 09/01/2023 23:23:22
TopGun2: 誠信跟良心,對部份人而言可以用錢來買,不意外64F 09/01 23:21
shifa: 球團對球團頂多就被肯尼貼臉書靠北而已
#1X4aQrex (basketballTW)65F 09/01 23:22
[閒聊] Kenny FB - 看板 basketballTW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perdidohow (chihhow)  高景炎 Kenny Kao 就已經說過合約還沒有到期,惡意挖角有什麼意義呢 - 看來喵喵有球員被惡意挖角了!?
Remianal: 請正名這是為了台籃環境好的”共好”挖角67F 09/01 23:22
shifa: 但球迷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反應68F 09/01 23:23
TopGun2: 你都不在乎誠信了,被人看不起剛好而已69F 09/01 23:23
那如果今天一樣的事情 發生在去年小安的身上 然後新的球隊給小安多好幾倍的錢 你也
是一樣的反應嗎 或是今天如果是NBA向大聖拋出合約 你也會去撻伐NBA跟大聖嗎
jackpig10235: 照這個邏輯別人婚姻存續中介入可能也不是惡意70F 09/01 23:23
shifa: 台新這次操作「疑似」煽動球員主動違約71F 09/01 23:23
※ 編輯: deathfire (101.10.97.129 臺灣), 09/01/2023 23:26:12
shifa: 這就是一般行業獵人頭的手法
一般行業常見 但職業運動領域 球迷不樂見
就球員立場來看 能這樣隨意不履約當然很爽
但就目前多數的職業運動經營手法來看72F 09/01 23:24
beautydots: 挖角可以 惡意挖角不行 為了市場競爭的公平秩序 公平交易法禁止惡意挖角 不過很多個案難在究竟是挖角還是惡意挖角 界線如何區分76F 09/01 23:27
shifa: 球團私下招募球員還是破壞了球員交易 合約價值玩法過去都認為球員是球隊「資產」 球員隨意不履約
就是針對這個觀念的重新定義
當球團手上有的資產能隨意被球員清除 資產價值就是0嚴重 滑坡一點可以分屍球隊 這樣連比賽都打不成
所以聯盟會針對私下招募處以重罰79F 09/01 23:27
JediYoda: 以商業界來說很合理沒問題 但放到職業賽事觀感不好85F 09/01 23:33
shifa: 棒球發展成為名單制有一部份原因也是避免球隊被分屍86F 09/01 23:33
noknow801011: 你知道什麼叫合約精神嗎87F 09/01 23:34
shifa: 尤其棒球又是分工相對精細的項目88F 09/01 23:34
jimmy199483: 提小安提NBA其實都算偷換概念 今天這件事是卡在一人兩約 你覺得正常球隊來挖人會不處理原合約嗎89F 09/01 23:34
dannyao: 良心老實說不能幹嘛! 這種跳槽在業界還蠻常見
不是刑法都是小事91F 09/01 23:35
ikohuge: 一人兩約這件事情,目前為止也是大家一廂情願的認定吧,現在就有一方不認定這合約有效,前面幾篇也有討論過內容了,這部分有待法院釐清。
要是合約有效就賠違約金,要是合約無效,那一堆人這陣子真的不知道在白白生氣什麼的93F 09/01 23:38
TopGun2: 民事實務上常見口頭承諾視為合約的一種。雙方已口頭承諾,你卻不履行造成對方損失,是可以求償的98F 09/01 23:42
MingenWu: 9/1可以這樣說 但是9/1之後生效 不能這樣說無效100F 09/01 23:43
jackie36952: 挖角沒問題啊 把合約解決啊101F 09/01 23:43
MingenWu: 因為公開的資訊內容寫9/1生效日102F 09/01 23:43
AriesC: 目前看起來都是一些鄉民不知道在氣什麼哈哈哈哈哈103F 09/01 23:45
YeezyBoost: 沒想到這麼多人把毀約當成稀鬆平常的事104F 09/01 23:46
dannyao: 毀約 是不是毀約還未知咧! 委任的話可以單方終止
法院都還沒認定 哪能定調毀約?105F 09/01 23:48
shifa: 其實違約也不算少見 重點還是合約的「保證」性質
有沒有被破壞 今天球員如果片面解約的方式是用不履約強迫球團就範 而不是買斷合約 那才是問題
因為合約的「保證」性質會這樣失去經濟價值
今天球團不想被球員買斷合約可以開天價違約金
就算開到5年或10年年薪 但在球員不履約的狀況下
天價違約金一樣形同虛設 那麼合約等於無價值107F 09/01 23:51
dannyao: 那你就簽雇傭阿 雙方都更有保障
搞委任還不是為了解約球員方便114F 09/01 23:55
shifa: 所以聯盟官方可以設立一定的處罰機制避免球員
不履約造成球團損失 才會說霹靂哥可以考慮接受申訴BAN球員幾年不得登錄霹靂哥
這樣也可以墊高球員主動不履約時的風險成本116F 09/01 23:58
sd2567: 委任就是能單方面解約
你違約金拉高誰要跟你簽120F 09/02 00:00
shifa: 自己不拉高違約金被球員買斷也怪不了人
這當初成力煥事件就說過了122F 09/02 00:04
HaLouis: 你要簽不會等確定後再簽嗎
大家生氣的跟合約本身有沒有效才無關好嗎
這就跟我沒違反法律我就可以做的講法相同124F 09/02 00:28
hacker10158: 良性競爭 良性挖角 把秉做大127F 09/02 00:37
ikohuge: 這本來就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你硬要說成難道沒犯法就能做嗎? 就真的能做啊~而且大家都這麼做啊
跟租房合約沒到要搬家被扣押金一樣道理,大家都是這麼幹的,還是你覺得別人這麼幹你可以道德譴責別人,自己幹卻沒關係?128F 09/02 01:00
simon9327: 可以挖角呀 原合約有解決嗎?133F 09/02 01:04
對大聖來說他解決了啊 是獅不承認他的解約 主要就是看合約裡面到底怎麼寫
※ 編輯: deathfire (101.10.97.129 臺灣), 09/02/2023 01:08:05
HaLouis: 大家都這麼做 誰阿134F 09/02 01:14
ikohuge: 球團解約戰力外球員 想換手機跳槽電信 租房合約沒到想搬家 一堆啊,都是簽了合約要解約,就是怎麼賠償受損方的問題而已135F 09/02 01:37
Geison: 你的例子P如果去挖有約的小安,一定也是炸鍋啦 時任CEO說過不碰 https://i.imgur.com/N0WJGDt.jpg
真的要P第一年直接把在SBL領低薪的球星都挖來就好了 也不用忍受幻神的情況138F 09/02 02:09
[圖]
Apricity4189: 這就臉皮厚度問題 還真的沒有不行
違約金繳的出來 不怕被噴就沒差142F 09/02 03:24
ROBIN60216: 基本上來說8/16大聖的確沒有約在身144F 09/02 04:09
Hsiuhsin: 會這樣講的人 應該是沒有誠信觀念的145F 09/02 06:12
blackin: 這篇竟然能合理化這種行為,有誇張146F 09/02 06:14
roland753951: 有些人觀念真屌,自己找人簽約,自己婉拒道德觀真差,然後簽委任或僱傭也是要看內容,一堆人只看合約名稱,就覺得可以單方面解約 怪147F 09/02 07:00
BUKU: 可以挖阿  有錢說話  但賠償該繳要付
社會在走  底線要有
我們中職也很多洋人賽季中被韓國挖走的150F 09/02 08:24
[圖]
ikohuge: Hsiuhsin我並沒有說這樣的行為是可以被鼓勵的,只是想要指出這種違約的事情這個社會上一直在發生,也許你自己都有可能會碰到需要違約的事
而這種違約的事情解決辦法並不需要上綱到道德譴責的層級154F 09/02 10:37
TEM: 如果今天挖的是NBA,風向一定不同159F 09/02 11:49
e123win: 小安有簽兩張合約嗎?160F 09/02 15:31
snane: 就算付錢也要對方同意才能買好嗎...161F 09/02 15:53
loveboa01: 一堆p寶氣噗噗162F 09/02 15:58
ken18000: 一堆T寶都喜歡到處簽約辣雞163F 09/02 19:50
tz5514: 真的邏輯壞死164F 09/0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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