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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ssamaimai (葵花寶典傳人)
標題 Re: [閒聊] 分家產 兄弟姐妹都會鬧翻嗎?
時間 Sat Nov  4 16:42:04 2023


※ 引述《chengyou66 (Quality)》之銘言:
: 大家安安
: 我隔壁的女同事他們家
: 最近在分家產  7000萬
: 結果我同事跟他哥鬧的很不愉快
: 所以在台灣
: 分家產 兄弟姐妹都會鬧翻嗎?

借標題問一下

我也常常在想 我父母走了後房產會分給我妹妹 還是獨留給我

不是民法中有特留分嗎?

是我妹妹不管怎樣都會分到一半嗎?

怎樣才能分到全部的家產 到時候我妹妹會打官司嗎?

(因為父母都是我在照顧 所以理所當然我應該全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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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53.36 (臺灣)
※ 作者: tessamaimai 2023-11-04 16:42:04
※ 文章代碼(AID): #1bHWFVb3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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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分家產 兄弟姐妹都會鬧翻嗎?
11-04 16:42 tessamaimai
denhhy: 房子這種東西通常生前就會過戶好,省稅1F 112.78.76.194 台灣 11/04 16:43
milk7054: 搞不好生前就移轉剩沒毛錢
會留一手通常是看子女會不會負責養3F 114.37.224.93 台灣 11/04 16:43
※ 編輯: tessamaimai (123.194.153.36 臺灣), 11/04/2023 16:45:43
p16771: 先過戶啊5F 223.136.127.99 台灣 11/04 16:47
ymx3xc: 當事人還在的情況下 先贈與給你就好這樣就不會變遺產,自然也無特留
不過要繳稅跟代書費~應該要幾十萬起6F 114.38.80.219 台灣 11/04 16:54
RaiGend0519: 特留份 > 遺囑
基本上沒辦法全拿
房子印象中繼承省些,但生前過戶可以保證拿到房子不過要注意贈與額度還有一點是入土前兩年贈與也算遺產9F 125.224.154.24 台灣 11/04 17:15
nutrino: 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一半 所以只有1/414F 114.40.161.181 台灣 11/04 17:40
ru899: 你父母活著的時候先過給你就沒問題15F 118.170.147.211 台灣 11/04 17:54
ibaby: 妹妹結婚了嗎 沒結直接趕出去 房子過戶賣掉 父母死訊不告知 等她發現你錢早就入袋了 還可以冠一條沒來喪禮不孝該死 親戚都站你這邊 爽啦17F 58.114.195.7 台灣 11/04 18:10
ihl123456: 沒有你應該全拿這種事 法律上就是你們兩個都有份21F 180.217.30.6 台灣 11/04 18:11
s0011121: 可以每一年轉一些持分給你,再注意贈與額度即可
不過就是還需要一些代書還有稅費等23F 1.200.155.155 台灣 11/04 18:21
william826: 自己努力比較實在 父母給的當作撿到的 這樣人生會開心點26F 42.74.110.204 台灣 11/04 18:44
caramelputin: 沒有什麼理所當然,你父母想怎麼給就給,要先過戶也都是可以,每年有兩百多萬的免稅贈與。28F 111.252.109.4 台灣 11/04 19:14
linkmusic: 不過老人都會怕先過戶給你,你財產到手後就落跑,所以也真是很麻煩
所以就是你出你該出的那份錢或力就好,不要全扛。31F 1.169.210.24 台灣 11/04 19:15
cherylsilent: 沒有什麼理所當然的35F 175.180.84.179 台灣 11/04 20:01
binbin0112: 民法規定一人一半36F 114.136.12.168 台灣 11/04 20:38
Kayusumi: 生前過戶37F 1.170.116.128 台灣 11/04 21:08
lakb24: 分完家產之後我跟我姊至今斷絕聯絡都快七八年了38F 223.139.159.130 台灣 11/04 21:18
qazsunnyboy: 幾乎都會鬧翻40F 101.10.106.174 台灣 11/04 21:26
lavign: 除非你父母還在世時賣給你。41F 111.253.121.170 台灣 11/04 21:27
Royalwarrior: 有啊妳妹暴打妳父母就能剝奪繼承權42F 123.194.160.244 台灣 11/04 22:13
kamayer: 趁爸媽在世趕快去諮詢律師吧
紅明顯,沒有理所當然你全拿這回事,就算都你在照顧44F 101.9.174.59 台灣 11/04 22:48
micoun828: 理當?!47F 101.136.106.1 台灣 11/04 23:27
chigo520: 你的理所當然根本不是理所當然48F 125.228.244.66 台灣 11/05 08:01
hygen: 我要是當父母的,沒死之前,房子都不會過戶給小孩,以防不肖子女得手後就把我趕出門49F 111.248.26.165 台灣 11/05 08:25
fish10241: 房子過戶後遇到不孝子女的問題很好解決,過戶時前合約先簽好,要收回贈與很容易。
去跟父母談談吧,該過戶就過戶,有些天邊孝子平常不出錢出力,長輩有狀況就回來靠北照顧者或裝孝順子女,真噁心。52F 114.42.225.155 台灣 11/05 08:51
valentian: 之前遇到一位女遊民,說她房子被兒子賣掉了,等等要去對面的機車行走廊睡覺...59F 123.205.150.104 台灣 11/05 09:00
bllove: 你父母還在你就常常在想喔62F 114.43.54.12 台灣 11/05 10:00
REVERSI: 找信得過的人把房子設定借款就好啦!要繼承就債務一起分,然後再讓債主來催債。包你妹直接丟掉這個燙手山芋
借款理由就說要幫爸媽治病之類的63F 223.139.238.226 台灣 11/05 10:30
linqqq007: 先過戶就好,不然直接每月照護費算清楚68F 115.43.137.69 台灣 11/05 10:46
Colitas: 特留分只有應繼分的一半70F 39.14.25.94 台灣 11/05 14:31
otonashi1003: 沒有什麼理所當然,法律會這樣設計有他的原因
照顧的人全拿那不就你拿到東西立刻放生
真的有意見你可以去申請監護宣告
遺產設計是以死者生前最佳利益為主法律上親屬之前有互相照顧責任,有意見就監護宣告71F 101.12.103.217 台灣 11/05 18:29
SweetLee: 照顧的人哪有理應全拿的?有的人照顧個兩年 全拿10億你覺得合理嗎?79F 59.127.156.17 台灣 11/0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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