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標題 Fw: [新聞] 國中女學生水壺遭惡搞 喝下不明物 怒告求
時間 Thu Nov  2 07:07:43 2023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bGTr90L ]

作者 pdz (勞工典範)
標題 [新聞] 國中女學生水壺遭惡搞 喝下不明物 怒告求
時間 Wed Nov  1 13:08:21 2023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國中女學生水壺遭惡搞 喝下不明物 怒告求償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女子與其母親提起求償訴訟主張,她在2019年就讀國中時水壺遭同班同學投入不明物
體,致她喝下後扁桃腺發炎及潰瘍,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認定無法證
明同學在水壺內放置異物,且學校也沒有怠職行為,判決駁回她的請求,全案確定。


這名女子提起民事求償訴訟主張,她在2019年就讀國中時,放置在教室內之水壺,遭同班
同學5人中之一人投入不明物體,致她誤飲該等水及不明物體後,受有食道入口紅腫、急
性扁桃腺發炎及潰瘍等傷害,及罹患混合焦慮與憂鬱情緒之適應障礙症。


她說自己因而支出醫療費用30萬多元,並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30萬元,班導師,未盡防免
系爭事件發生之義務,應與同班同學等5人負共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而學校未阻止
事件發生,應連帶賠償責任,共求償60萬多元,學校也要返還學雜費11萬元。


高院認定,無法證明5名同學在水壺內放置異物,尚難僅因她與其中數人交情不好,或同
學傳聞係5人中之一人所為等情,推論5人涉有前揭不法行為,且學校事件發生前,已制訂
「校園霸凌防制執行計畫」,定期舉辦防制校園霸凌宣導活動,沒有怠於行使職務之行為
,判決駁回她的訴訟,全案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101002271-260402?chdtv
6.備註:
厲害了 你各位小孩在學校吃毒+霸凌請乖乖吞下去
我這樣理解有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28.15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bGTr90L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8815305.A.015.html
LawLawDer: 不然?證據拿出來啊1F 223.137.192.249 台灣 11/01 13:09
james732: 看起來完全沒有證據?2F 223.137.132.150 台灣 11/01 13:09
STi2011: 是說當初那水壺的水呢?3F 59.125.79.58 台灣 11/01 13:09
LawLawDer: 上法院還在講這種東西回去喝奶吧4F 223.137.192.249 台灣 11/01 13:09
lime1207: 那水壺沒有化驗嗎5F 1.172.179.194 台灣 11/01 13:10
koromo1991: 有錯啊 就沒有證據6F 49.217.70.235 台灣 11/01 13:10
LawLawDer: 啊他們欺負過我所以就是他們 殺小?7F 223.137.192.249 台灣 11/01 13:10
ianlin1216: 有證據就去告8F 114.137.34.209 台灣 11/01 13:10
koromo1991: 還是我現在說你欠我一千萬 你要還?9F 49.217.70.235 台灣 11/01 13:11
HodorDragon: 重點是證據阿10F 114.140.96.83 台灣 11/01 13:11
samm3320: 好慘11F 42.73.42.112 台灣 11/01 13:12
SSglamr: 是洨啦 大驚小怪12F 125.227.152.74 台灣 11/01 13:12
King541541: 霸凌bad13F 192.83.195.212 台灣 11/01 13:12
PanaS0Nic: 備註厲害了14F 211.22.123.18 台灣 11/01 13:12
zeolas: 看到新聞就急著上車,典型的鄉民15F 42.75.55.236 台灣 11/01 13:13
samm3320: 這種被陰的要找證據也挺難的16F 42.73.42.112 台灣 11/01 13:13
allahuakbar: 就驗不出來啊 吃到啥毒??17F 223.140.204.114 台灣 11/01 13:13
kuosambition: 國中生當下應該沒有想到要留證據啦18F 211.20.245.139 台灣 11/01 13:13
bruce511239: 嘉明嗎19F 1.168.171.208 台灣 11/01 13:14
lpbrother: 真恐怖,2019年的事現在才判決出來
現在都大學了吧?20F 101.136.32.72 台灣 11/01 13:14
DPP48: 口可口可22F 185.189.161.141 台灣 11/01 13:14
Ilat: 誰的嘉明那麼毒 變種人嗎23F 220.134.32.8 台灣 11/01 13:15
nyyjeter8: 水沒留下 很難證明阿 不然你說有就有24F 59.115.205.205 台灣 11/01 13:15
確實很難
公立小學國中高中在教室走廊也都幾乎沒有監視器
那這種案子就只能自己吞了
以後小孩上學記得買要輸入密碼的電子水壺
※ 編輯: pdz (60.250.128.157 臺灣), 11/01/2023 13:17:31
pnsboy: 法律人真爽 又賺了四年薪水25F 42.73.136.85 台灣 11/01 13:16
jolor26sou: 備註是台女?26F 27.247.5.30 台灣 11/01 13:16
darkMood: 人類終歸要互相殘殺,也可以開始囉27F 175.181.111.5 台灣 11/01 13:16
zephyr105: 法律就要講證據啊28F 1.164.156.119 台灣 11/01 13:17
jeff0811: 舉證困難29F 101.9.49.151 台灣 11/01 13:17
lpbrother: 上次也有國小在水壺放有毒植物的液體到時候法律也不知道要怎麼判
這種霸凌真的是最糟糕的,而且無解30F 101.136.32.72 台灣 11/01 13:17
lovetina:                  人造可爾必思........33F 42.73.119.4 台灣 11/01 13:19
Yehei: 班班裝冷氣改成班班裝監視器34F 61.227.17.122 台灣 11/01 13:20
HodorDragon: 沒證據要搞公審 就像鳳梨搞保母一樣35F 114.140.96.83 台灣 11/01 13:20
並沒有要公審誰的意思
我只是想表達學校這種孩子都會經歷的地方
卻不能保護孩子 出事了只因為沒證據就當沒發生
不覺得荒謬嗎?
whitefox: 所羅門王:雙方各發一把刀36F 218.35.151.252 台灣 11/01 13:20
※ 編輯: pdz (60.250.128.157 臺灣), 11/01/2023 13:22:26
WunoW: 沒辦法證明就是無罪推定沒錯啊..37F 114.36.185.44 台灣 11/01 13:20
earnformoney: 被害妄想症?自導自演?38F 49.216.16.164 台灣 11/01 13:22
beviswu: 沒有證據你要法官怎麼判?39F 219.86.8.148 台灣 11/01 13:22
fytnship: 沒看到被告的說法40F 175.182.218.161 台灣 11/01 13:22
OrcDaGG: 簡單來說 只要沒證據 搞人也是可以的41F 125.231.97.126 台灣 11/01 13:23
tindy: 沒辦法啊 就真的難判42F 61.230.159.129 台灣 11/01 13:23
iphone55566: "小孩在學校吃毒+霸凌請乖乖吞下去""並沒有要公審誰的意思"43F 111.252.230.177 台灣 11/01 13:23
LawLawDer: 沒證據殺人也可以呀 到底在說什麼東西沒證據到底要人家怎麼判啦45F 223.137.192.249 台灣 11/01 13:23
iphone55566: 笑死 你說啥你看得懂嗎?47F 111.252.230.177 台灣 11/01 13:23
LawLawDer: 哭?48F 223.137.192.249 台灣 11/01 13:24
WunoW: 你太偏激了吧 誰跟你說學校當做沒發生?49F 114.36.185.44 台灣 11/01 13:24
zukidelko: 你不覺得沒證據就能隨便指控判刑才荒50F 49.217.68.8 台灣 11/01 13:24
WunoW: 然後在別人水壺加料這種行為學校怎麼防?51F 114.36.185.44 台灣 11/01 13:24
zukidelko: 謬嗎==52F 49.217.68.8 台灣 11/01 13:24
LawLawDer: 過去 現在 未來 沒證據的東西就是沒辦法 ok?53F 223.137.192.249 台灣 11/01 13:24
tindy: 其實搞霸凌的話 通常是有人證的55F 61.230.159.129 台灣 11/01 13:24
WunoW: 以後水壺管制 特定時間發放 喝完歸還?56F 114.36.185.44 台灣 11/01 13:25
HodorDragon: 保護孩子的方式 就是教導他正確觀念保存證據57F 114.140.96.83 台灣 11/01 13:25
tindy: 你亂下什麼東西搞霸凌 他們自己可能就一
群人在那邊嘻嘻哈哈的59F 61.230.159.129 台灣 11/01 13:26
WunoW: 你是想把軍隊邏輯搬到學校才甘心嗎61F 114.36.185.44 台灣 11/01 13:27
freddy50301: 根本沒人知道到底發生什麼62F 42.77.30.30 台灣 11/01 13:27
snoopy790428: 宣導有用這世界就不會有霸凌了63F 61.65.241.26 台灣 11/01 13:28
kimi0829: 法律講求證據啊,除非有監視器?人證?64F 27.242.99.64 台灣 11/01 13:28
arickal: 好,以後禁帶水壺,班班設置賀眾牌飲水機乙台65F 111.242.95.122 台灣 11/01 13:30
ghfjbh: 頂級邏輯欸 所以你覺得要怎麼判 五個全部鞭刑?67F 36.225.225.113 台灣 11/01 13:30
longdick: 不是知道是誰放的也不知道放了什麼,是要怎判有罪69F 39.15.10.93 台灣 11/01 13:30
iamandre: 我錢被偷同學錢也被偷我們班都大概知道是誰 但也沒證據阿71F 111.83.128.196 台灣 11/01 13:30
guzai: 只要沒證據 殺人就是合法的 沒問題啊73F 114.137.67.162 台灣 11/01 13:31
iamandre: 這種不是現行犯的 就是自認倒霉74F 111.83.128.196 台灣 11/01 13:31
Insania: 老實說這種根本很難有直接證據~通常都是靠當事人說溜嘴或自白75F 49.216.40.66 台灣 11/01 13:31
ymfx000a: 能殺人殺到沒證據算你厲害77F 223.139.37.216 台灣 11/01 13:32
Lowpapa: 民進黨的犯罪天堂78F 114.136.134.88 台灣 11/01 13:32
achun1212: 難怪勝歧視可以這麼斬釘截鐵79F 211.23.182.115 台灣 11/01 13:33
coffee112: 怕80F 220.142.84.114 台灣 11/01 13:33
WFSGT: 早就該班班有監視器了81F 180.217.43.137 台灣 11/01 13:34
frank111: 當初沒有報警留存證據就輸了82F 124.219.109.112 台灣 11/01 13:35
WFSGT: 一堆在那搞破壞、偷竊、霸凌的,還會搞串供滅證,早就該設監視器保護善良學生83F 180.217.43.137 台灣 11/01 13:35
frank111: 沒證據就定罪反而更可怕85F 124.219.109.112 台灣 11/01 13:35
huabandd: 如果真的沒證據但有確切事實,我建議直接弄回去86F 101.137.211.21 台灣 11/01 13:36
Tencc: 水壺採集指紋啊88F 59.125.27.163 台灣 11/01 13:38
gtcb: 理解沒錯,有小孩的人自己保重89F 123.51.128.140 台灣 11/01 13:38
lusifa2007: 沒證據要法官硬判 厲害了90F 49.217.196.60 台灣 11/01 13:39
LawLawDer: 小孩之間本來就是私刑來私刑去啊
還上法院 根本笑死
找人揍那五個屁孩一頓幫小孩出氣實在點法院只會覺得屁事滾而已 但影響小孩一生絕對不是小事
要就幹回去不然就轉學 就這麼簡單91F 223.137.192.249 台灣 11/01 13:40
WWR1234: 怎麼霸凌就用那套搞回去 以為法院有用喔97F 210.244.113.69 台灣 11/01 13:43
LawLawDer: 逼小孩忍耐等法院判只會長更歪
體制內解決方式就是反人類才建立起來避免你冤冤相報或是希望你冷靜理性
但懶叫啦 傷害已經造成還冷靜個懶
直接花錢找旁邊高職一人一萬堵人就行帶小孩看讓小孩知道爸媽會保護你
不會讓你白白受委屈+轉學換環境
最大幅度保護小孩身心才是最重要的98F 223.137.192.249 台灣 11/01 13:44
chenda:106F 192.192.44.126 台灣 11/01 13:48
Freeven: 教室沒有監視器,就算毒殺同學也沒事吧107F 1.200.105.29 台灣 11/01 13:49
liyahui: 教室應該要放監視器…108F 123.195.0.109 台灣 11/01 13:49
kuosambition: 校園霸凌最麻煩的就是這樣,所以當事人被逼瘋,最後開大殺人其實不意109F 60.250.152.209 台灣 11/01 13:50
ZIbrahimovic: 所以你想怎樣? 先幫你回答啦 你也111F 61.219.175.105 台灣 11/01 13:50
kuosambition: 外,自己的委屈無法討回公道,要把112F 60.250.152.209 台灣 11/01 13:50
mou5009: 備註的邏輯真好113F 101.12.114.75 台灣 11/01 13:50
ZIbrahimovic: 不知道怎麼辦114F 61.219.175.105 台灣 11/01 13:50
kuosambition: 老實人逼瘋就是這麼簡單115F 60.250.152.209 台灣 11/01 13:50
Freeven: 法律就只能這樣   要解決問題必須用法律之外的手段116F 1.200.105.29 台灣 11/01 13:50
yz1120: 你告上法院本來沒證據就只能當沒發生,到底哪裡荒謬?民法私法案件想自己處理真的就自己私下搞定118F 111.71.213.246 台灣 11/01 13:51
iwinlottery: 中國不意外121F 42.70.73.121 台灣 11/01 13:52
x0003: 播這新聞實在不太好,讓霸凌仔學到一招了122F 223.137.101.14 台灣 11/01 14:00
s8800892000: 沒證據你怎麼能確定是他們投的123F 114.136.137.210 台灣 11/01 14:02
asdf70044: 有問題直接抓起來打 或拿刀直接砍下去124F 114.32.143.78 台灣 11/01 14:06
sted0101: 又不是權貴之子, 隨便查查就差不多這樣125F 1.200.38.202 台灣 11/01 14:07
leolarrel: 吃到八卦鄉民的口水了,只因覺得那五個126F 123.51.165.127 台灣 11/01 14:08
huckebein12: 這告錯了,應該告性騷擾,只要講得煞有其事就很高機率成功,不用證據127F 42.73.76.166 台灣 11/01 14:08
cado0824: 法盲備註129F 49.216.80.231 台灣 11/01 14:08
leolarrel: 人討厭自己,就覺得是他們做的,先告再說130F 123.51.165.127 台灣 11/01 14:08
sted0101: 真的要查一定查的出來吧,不過你平民沒有這種規格
上次那個VPN不就查到了,只有要不要查的問題131F 1.200.38.202 台灣 11/01 14:09
zxcv157: 沒證據就想判人墬 你才荒謬
135F 223.140.230.74 台灣 11/01 14:14
ptyu: 恐龍家長,告學校告老師告同學137F 223.140.244.172 台灣 11/01 14:16
swordmr20: 你前因後果都沒出來 下定論下的太快了138F 111.83.146.20 台灣 11/01 14:17
sted0101: 事實就是有被加料,但被誰加的查不出來140F 1.200.38.202 台灣 11/01 14:19
arbee: 神秘的備註141F 42.72.130.70 台灣 11/01 14:22
tasy4n: 偷偷放洨嗎?142F 101.136.205.210 台灣 11/01 14:23
notlolicon: 沒證據還判有罪才有問題吧 如果這個人是因為跟人結怨想捏造罪名給別人怎麼辦?
判決根本沒有問題 要檢討也不會是檢討這個判決結果 在那邊偷換概念143F 42.77.15.5 台灣 11/01 14:24
j056237: 跟Lie一樣,有證據嗎?148F 42.72.58.178 台灣 11/01 14:26
gooff: 人生好難 沒證據的話被傷害就是只能吞下去149F 140.131.146.30 台灣 11/01 14:30
solomon999: 這麼ㄐㄅ的求償肯定也是個臭ㄐㄅ150F 42.72.143.52 台灣 11/01 14:31
c642358: 我知道以後要怎麼做了!151F 36.229.2.122 台灣 11/01 14:34
lip335513: 叫自己孩子打回去啊?就看你好欺負152F 101.9.133.34 台灣 11/01 14:36
stu25936: 完全沒證據而且應該也沒有證人 真的慘153F 60.248.32.24 台灣 11/01 14:36
Jimwater: 怎麼是用民事不是刑事?難怪查不到154F 39.12.121.220 台灣 11/01 14:37
luck1225: 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沒證據都是枉然。155F 101.10.60.213 台灣 11/01 14:52
stardream: 就沒證據啊不然我以後感冒都去告同學要賠我錢喔156F 39.14.17.116 台灣 11/01 14:52
Jimwater: 查了一下有提告重傷害被裁定不付審理
https://reurl.cc/x6XbZ4
不賠蠻合理的158F 39.12.121.220 台灣 11/01 14:52

 
amkero: 法院認證霸凌無罪161F 223.137.18.134 台灣 11/01 14:54
d8731400: 又沒實質證據 當然無罪162F 114.140.128.170 台灣 11/01 14:57
ji2my: 邏輯呵呵163F 122.147.212.10 台灣 11/01 15:00
Gokudo: 人證物證都沒有是判個洨164F 223.141.147.80 台灣 11/01 15:04
Hooz: 要證明啊 不然隨便路上抓人告就好了165F 220.133.180.201 台灣 11/01 15:07
b2233a44: 以後教育小孩寧願當壞人也不要被欺負166F 61.230.108.82 台灣 11/01 15:18
Ycosmos: 要先有證據167F 111.252.162.142 台灣 11/01 15:19
arx3721: 防治法就脫罪了 這三小168F 111.71.215.151 台灣 11/01 15:22
kt040: 沒證據毒死人 可以說是本來就有病嗎169F 114.24.76.101 台灣 11/01 15:29
leolarrel: 八卦鄉民有在看證據? 女生出出來哭哭鄉民就相信哪還需要證據170F 123.51.165.127 台灣 11/01 15:39
rosydark: 水壺有剩餘可以拿去化驗啊172F 27.53.131.168 台灣 11/01 15:51
cms6384: 真的這杯水了173F 60.248.189.97 台灣 11/01 15:56
rex03187: 要教育小孩直接報警 學校只會搓湯圓啦174F 114.137.254.54 台灣 11/01 15:59
vulpuff: 沒證據就當沒發生荒謬在哪?你想清楚再來啦!175F 101.10.13.60 台灣 11/01 16:00
a8824031: 宣導有個懶用喔?177F 111.251.129.212 台灣 11/01 16:07
r10896: 大家學起來囉XD178F 211.75.233.25 台灣 11/01 16:15
ice76824: 什麼證據都沒有要判個小179F 42.75.39.179 台灣 11/01 16:18
AIRWAY1021: 沒有證據就不能亂定罪是常識180F 111.83.103.158 台灣 11/01 16:18
whathefuc: 可以把自己的OO泡到女同學的水壺裡?181F 42.72.151.43 台灣 11/01 16:19
QUEENANN: 法官小孩都送國外嗎?182F 42.70.246.178 台灣 11/01 16:20
sdamel: 這個案子記得是在水裡加硼砂,可能再喝一個禮拜小女生就要去了,這個案子其實是謀殺等級的案件183F 42.78.99.237 台灣 11/01 16:29
gunfighter: 唉 台灣司法沒救了 自求多福吧186F 42.76.41.81 台灣 11/01 16:38
linbasohigh: 學校要裝監視器才能降低這類風險,宣導根本沒屁用187F 122.121.203.145 台灣 11/01 16:49
dream0131: 餵毒+霸凌=無罪,法院認證189F 180.217.65.204 台灣 11/01 17:19
sheep79119: 備註190F 126.208.156.14 日本 11/01 17:29
gcobc07494: 沒差啦 又沒要生小孩 乾我屁事191F 180.217.231.13 台灣 11/01 17:39
mn435: 以為檢察官超神能幫你找證據嗎192F 1.173.157.250 台灣 11/01 18:14
ziso: 第一段的敘述方式 感覺很像事情結束很多年才提告..這樣是要告個毛193F 111.240.131.125 台灣 11/01 19:1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114.136.238.203 臺灣), 11/02/2023 07:07:43
RoChing: 沒證據沒辦法判,但還是應該想想遇到時該怎麼抓,當下全班個別隔離分開詢問?1F 11/02 07:59
DickCowBoy: 就算有未成年也很難怎樣吧?希望不要分少年法3F 11/02 08:39
yellowjuice: 你備註真牛逼 有證據?4F 11/02 09:37
m8403051: 沒證據要法官判個鳥, 毒物灼傷醫生會看不出來?
另外現在未滿 14 歲刑法不罰啦, 無敵星星都開了5F 11/02 09:56
anly888: 告訴他,以後不可以這樣喔!就結案了,有輔導了。有證據也不能怎樣,一樣是進入輔導。7F 11/02 17:38
daccdacc: 沒證據,輔導受害學生。有證據,雙方都要接受輔導。9F 11/02 18:34
qwe123456460: 班班有監視器10F 11/02 18:39
ckwckw: 班班監視器,爛老師現形,師生共好,何樂而不為11F 11/02 19:40
anly888: 如果不能入罪,要監視器就只是釘老師
有學生使壞的證據也沒用的現況,敷衍過去就好了,都別人家孩子,不用替別人操心,是家長該為自己孩子操心12F 11/02 20:16
JumpWay: 拜託,連黃金葛都無消無息了,這算什麼16F 11/02 23:37
slipinto13: 書包放監聽器就好了,學生做壞事多半都會說話17F 11/03 14:22

--
作者 YOPOYOPO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