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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viwu (joviwu)
標題 [討論] 政院拍板1200元罰鍰以下微罪不開放檢舉
時間 Thu Mar  7 12:47:4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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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項1200元以下輕微交通違規不開放檢舉 政院通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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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十項1200元以下不開放檢舉 政院提修法
[圖]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去年6月底擴大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項目,引發民怨。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相關修法,調整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措施,未來10項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 ...

 

我看不得懂,是1200元罰鍰以下不開放民眾檢舉,還是只有新聞列舉的10個項目。
這樣紅黃牌騎慢車道、停機車停等區、停機車停車格,還會被民眾檢舉嗎?
是不是還要等立法院通過才生效?

根據草案,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10個項目包括︰

一,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二,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三,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四,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五,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
車;

六,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

七,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八,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
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

九,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
栓前停車;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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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57.147 (臺灣)
※ 作者: joviwu 2024-03-07 12: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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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政院拍板1200元罰鍰以下微罪不開放檢舉
03-07 12:47 joviwu
befriend: 可以選擇性辦案了!民主真好1F 03/07 12:49
louis0724: 不開放檢舉有不開放的好處啦 但也要警察執法積極一點2F 03/07 12:52
ayuhb: 去看騎機慢車道要罰多少錢 還有什麼疑問嗎4F 03/07 12:54
tom12122323: 很好 我以前每週剪影片檢舉違停人行道 現在我每天看到一次抱怨一次5F 03/07 13:02
VSshow: 第二點很好啊!。開車的都躲在裡面用手機
然後根本不會被罰,騎機車被罰機率高多
選什麼樣的政府,就有什麼樣的政策!讚啦!7F 03/07 13:02
gbear: 大違規時代10F 03/07 13:11
vanqish: 警察執法積極是不可能的事情11F 03/07 13:20
BDmaple: 行駛慢車道是600~1800,其實還是在檢舉範圍12F 03/07 13:29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的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的小型車最高不是九百嗎
?還是要看六百到一千八這一欄
YangMJ: 是只有上面10項不能檢舉吧,其他還是可以13F 03/07 13:37
ssccot: 大重停機車格600~1200 可以利用一下了14F 03/07 13:38
ayuhb: 還停什麼機車格XDD 直接找紅線停了
人行道 騎樓 想停就停15F 03/07 13:44
ming791218: 禁行機車跟沒有兩段式左轉一樣下去,顆顆
事實証明有吵有糖吃,王國材這麼軟,軟土就多挖一點,重機上國道白牌上快速就是這波!17F 03/07 13:46
lin70493: 大違停時代開始了20F 03/07 13:48
saTUnotSATO: 禁行機車跟兩段式左轉罪大惡極 其他四輪違規都微罪21F 03/07 13:51
dieorrun: 反正政策這樣 我就當聰明用路人囉22F 03/07 14:02
dader: 白癡低能狗官23F 03/07 14:10
※ 編輯: joviwu (111.246.157.147 臺灣), 03/07/2024 14:18:04
gjcl6: 選對的人走對的路24F 03/07 14:27
baw88: 剛剛看了一下,我決定待會1.跟後座都不戴安全帽2.一邊講電話3.嘴上吸煙4.本來要停飲料店門口的人行道買飲料,但是被停滿了5.所以我停在路口轉角,草民感謝政府的德政讓我省荷25F 03/07 14:28
ayuhb: 結果出巷口就遇到警察lol29F 03/07 14:31
xxaabby0224: 政府政策就是要鼓勵民眾違規,當然不會鼓勵警察加強執法30F 03/07 14:32
tomaschan: 然後被科技執法抓到開單 (選我
接下來就是要設更多的科技執法區域了32F 03/07 14:44
liusean: 唉 超越全球34F 03/07 14:48
vi000246: 遇到警察不會怎樣 都被無視35F 03/07 14:50
LeiHide: 機車未兩段跟行駛禁行機車 看來是重罪?36F 03/07 14:51
nrsair: 違規停車 路口違規停車 人行道停車 併排停車通通不管37F 03/07 14:54
york1987: 多數都贊成38F 03/07 15:00
kingkiller: 不知道該說啥了 等狗官家的人被違停害死才會改吧39F 03/07 15:02
Shawn650: 這些幾條還是以服務計程車跟大車這些職業駕駛為主,微罪不罰只是個藉口40F 03/07 15:07
BDmaple: 原來還有基準表這東西…看來是只有表定那些不能檢舉42F 03/07 15:26
b79205: 交通部這堆廢物竟然沒讓它們滾下台
什麼不學 學零元購 白癡政府43F 03/07 15:27
brodieis: 累積3次超過1200可以檢舉嗎?45F 03/07 15:30
impt1144: 選錯人死路一條嘻嘻46F 03/07 15:30
foxtrot004: 會不會是要故意放爛 推科技執法?47F 03/07 15:35
s211275: 微罪不罰那幹嘛立法,刪掉了阿48F 03/07 15:47
xhung: 行政命令可以凌駕道路交同館裏處罰條例?
 https://i.imgur.com/EIfM1hH.jpg49F 03/07 15:50
[圖]
as305602: 政府帶頭擺爛,真的是會笑死51F 03/07 16:10
LiamTiger: 超爽的 隨便停車了52F 03/07 16:13
frice: 交通部的微罪標準還真可笑53F 03/07 16:25
matrox323: 亡國才54F 03/07 16:56
BeNsOn0087: 好爽喔,違規天堂55F 03/07 18:41
alienen: 台版零元購56F 03/07 19:15
s12358972: 謝謝交通部讓我有位置停57F 03/07 19:35
n2346879328: 我可以隨便停囉?交通部爛到沒剩58F 03/07 20:02
lian5415: 我為什麼要吸別人的二手煙?59F 03/07 21:08
goodjop: 重機多好多停車選擇耶~60F 03/07 21:17
saTUnotSATO: 沒有待轉 騎在禁行機車道上 比 開上人行道停車還嚴重61F 03/07 22:16
koenigs: 可以安心其慢車道了嗎!? 還是只有這十項不能檢舉而已62F 03/07 22:21
mechtec: 太好了,以後買東西,想停就停。反正違停不能檢舉,等警察來趕快走就好(逃)63F 03/07 22:48
woodghost: 原來是開放大重停機車格阿65F 03/07 23:06
DarenR: 王國材只對汽車與職業司機軟,你各位重機騎士騎上國道,只會跨縣市聯合追捕66F 03/07 23:33
paul40807: 你要看的是處罰條例 基準表怎麼寫都無關 他這邊就是要修除非條例<1200的全部不舉
*處罰條例
所以600-1800的這種全部還是都可以檢舉68F 03/08 02:44
kill466: 好猛哦,這是覺得現在交通不夠亂?每年死不夠多人?= =72F 03/08 07:47
asdf70044: 帶頭擺爛 真他媽白爛73F 03/08 08:33
airandy1102: 有本事這樣搞科技執法就給我插滿啊幹泥娘74F 03/08 10:52
BigBird110: 誰叫你各位騎重機75F 03/08 11:05
cocazero: 全部調高罰款,有用嗎76F 03/08 11:40
Tomatowei: 大違規時代開始 無能官員讓交通大退步77F 03/08 11:54
oRaNIX: 垃圾交通部78F 03/08 11:59
crazy126: 騎禁型機車車道跟直接左轉還會被檢舉嗎79F 03/0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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