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si0773 (深知身在情常在)
標題 [新聞] 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股價 要吐12.5億償還
時間 Sat Jul  1 14:06:00 2023


原文標題: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股價二審出爐 要吐12.5億還被害人

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8001759-260402?chdtv
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股價二審出爐 要吐12.5億還被害人 - 社會 - 中時
[圖]
台商鄭文逸與鄒興華、林振興等人,利用其等所掌控的證券帳戶,在2016年間炒作大同公司股票,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依高買低賣證券罪審將鄭文逸判刑13年6月,張湘羚判刑3年8月,鄒興華判刑4年6月,林振興判刑9年 ...

 

發布時間:2023/06/28

記者署名:中時 林偉信

原文內容:
台商鄭文逸與鄒興華、林振興等人,利用其等所掌控的證券帳戶,在2016年間炒作大同公
司股票,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依高買低賣證券罪審將鄭文逸判刑13年6月,張湘
羚判刑3年8月,鄒興華判刑4年6月,林振興判刑9年10月。可上訴。



台商鄭文逸在2016年到2017年間,因觀察股票上市的大同公司股價長期低靡不振,受到市
場嚴重低估,而認為該公司股票是值得投資的標的,且其有意於該公司2017年董事會改選
時,爭取董監事席位,以監督、介入該公司經營。


鄭男為了炒作大同公司股價以牟利,與秘書張湘羚、友人鄒興華與股市投資人林振興,在
2016至2017年間由鄭文逸利用其本身、親友與張湘羚之證券帳戶,鄒興華、林振興等人利
用其等所掌控的證券帳戶,用境外證券帳戶共同下單買賣大同公司股票。


鄭文逸為再增加爭取大同公司董、監事席次之機會,又在2016年及2017年間,投資設立欣
同投資顧問公司、新大同公司,並以該等公司所有之證券帳戶,委由張湘羚下單買進大同
公司股票。


鄭文逸等人鎖定在公開市場上流通買賣之大同公司股票,使得該檔股票於市場上流通量減
少,以利炒作,再利用各自掌控之證券帳戶,以連續相對成交之方式,以及在盤中密接時
間內,連續以高於或等於當時揭示委賣價之高價委託買進,違法炒作大同公司股票。



心得/評論:
這是神仙打架股
幾乎每年都會炒作一波
每個主力大戶都是狠腳色
新手切勿將錢投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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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nisi0773 2023-07-01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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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kiwi: 高買低賣罪,該不會股版有99%的人都犯罪了吧1F 07/01 14:07
IBIZA:  被害人是大同公司?
相對成交啦2F 07/01 14:07
EZ5566: 判到13年哦?4F 07/01 14:15
m4vu0: 高買低賣。每天都在犯罪5F 07/01 14:18
teller526: 這是得罪誰 炒股被抓還判刑這麼久6F 07/01 14:19
edward699: 高買低賣罪?7F 07/01 14:20
jceefailurer: 這個人是做人太差?8F 07/01 14:23
Feting: 到底是得罪誰了@@
炒股跟內線的那麼多都活得好好的9F 07/01 14:23
id44kimo: 高買低賣當韭菜還要被關?11F 07/01 14:26
yymoya: 大部分的人錢都不夠,用高買低賣,只會被割韭菜12F 07/01 14:32
Kobe5210: 內線交易本來就罪,你各位喜歡以加群組為榮的要小心有罪的地方不是在於你賠錢或賺錢13F 07/01 14:37
ethan0419: 沒分黑手嗎?15F 07/01 15:03
NEX4036: 高買低賣笑噴16F 07/01 15:16
public99: 高買低賣那我應該也會被很重,這我專長…17F 07/01 15:26
bjqs0827: 判決合理啊 有誰會自己賣給自己18F 07/01 15:29
amysun91: 請判我死刑19F 07/01 15:55
False: 當年炒的時候股性太差愛洗盤才得罪人嗎?20F 07/01 16:29
gy206578: 低端疫苗股價異常檢調倒是很識趣21F 07/01 18:09
sospeter: 左手敲右手,這不是每檔主力都這樣做嗎?
到底是得罪誰?判這麼重22F 07/01 18:10
tigerliao: 大同星期一漲停,台股原本就是主力市場24F 07/01 18:16
hito21: 反觀...XD25F 07/01 18:39
totoro7923: 開槍。虜人殺害都沒判這麼重了26F 07/01 18:46
hicjgogogo: 這數字比較像,上次什麼內線賺幾萬塊的笑死27F 07/01 19:12
fomzantom: 歸還被害人資產?賭輸還可拿回本?28F 07/01 19:13
gj942l41l4: 活該 左手賣右手的該通通抓去關29F 07/01 19:55
LiamTiger: 原來賠錢犯法....30F 07/01 20:00
neverlight: 明明違法的部分是故意用自己控制的帳戶相當成交來洗交易假象,到底有多少人看得懂中文?31F 07/01 20:07
kuoQ: 樓上~一堆人只是在湊熱鬧,認真就輸了33F 07/01 23:57
brabra: 交易量大不就無法控制成交價了不是嗎?34F 07/02 02:27
jackgn: 這才是政府黑手控制的地方,知道犯法,故意不抓,選舉時叫你配合辦事,辦事不力你就爆了35F 07/02 08:02
li11223344: 做交易量也違法歐..這不是當沖大戶最愛的玩法嗎37F 07/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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