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fesg (無價之寶)
標題 [閒聊] TWS疑似買榜的事情,公司提告就能止謗吧?
時間 Thu Feb 15 00:43:45 2024



其實啦,常常我看到粉絲說什麼沒證據就懷疑別人就是造謠,就是誹謗,
我都覺得是不合理的。本來就是事情越奇怪,懷疑的人會越多。
如果只有法院判定的事情才能懷疑,才能批評,做壞事的空間將變得非常大。

比如說BLACKPINK划水,買宣傳稿這些東西,根本都沒有實證,都是心證。
田小娟是否抄襲,其實也沒有經過法院認證。
同理現在的TWS也是一樣的,奇怪的音源趨勢,
但是真要論證起來,恐怕民眾仍是"苦無證據"。

所以,其實Hybe只要提告不就是穩贏的嗎?

因為買榜這種說法已經涉及到毀人名聲,影響他人商業利益的程度吧?
而一般人哪能取得什麼"確實證據"?
被告的話,只能寫悔過書跟經紀公司求情了吧?
然後經紀公司還可以出來當大善人,說顧慮粉絲前途,因此給予特赦之類。
又或是強硬堅定的處罰,如此更可以有殺雞儆猴的效果。

其實我覺得經紀公司常常時不時就說要提告民眾,
提告什麼內容也幾乎都不會公開。
說實話我覺得有恐嚇的意味,既是遏阻那些真正非常惡質的評論,
但其實也在遏阻那些他們不想看到的"負面臆測"。
比如買榜。

我覺得實務操作上,大公司可以透過買榜,推高聲勢,並要求旗下藝人一起"推廣",
營造大家都誇讚的氛圍。
然後一方面透過"提告新聞公告"(其實不見得真的有提告,很多只是說說而已,目的只是要嚇阻評論),讓"負面惡評"能夠獲得控制。
這樣風向就會越來越白,越來越乾淨。
使得新人只得到關注,而不會有太多"惡評"。
在虛與實之間,一開始是虛中帶實,之後是實中帶虛,
小紅者用大虛進補,大紅者買小虛進補,
如此虛實並用,就能確保趨勢一路向上,直達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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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9.133 (臺灣)
※ 作者: lifesg 2024-02-15 00:43:45
※ 文章代碼(AID): #1bpEt32d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07929027.A.0A7.html
ak7757: 喔1F 114.43.153.217 台灣 02/15 00:48
OforU: 這團是要洗幾篇阿2F 119.17.34.234 澳大利亞 02/15 00:52
ak7757: 原PO鬼打牆?自己不是說有討論是好事,現在不就一堆人討論3F 114.43.153.217 台灣 02/15 00:54
?? 對啊,現在不就在討論嗎? 是好事啊。討論TWS不好嗎?
※ 編輯: lifesg (49.216.19.133 臺灣), 02/15/2024 00:56:05
ak7757: 好了啦5F 114.43.153.217 台灣 02/15 01:00
PHME317: 這團也太多篇了吧XD6F 49.216.160.98 台灣 02/15 01:55
ChrisDavis: 夢迴2017年7F 1.162.219.208 台灣 02/15 02:02
HELLOMONKEYs: 冷處理才是最佳解吧...
不然一個操作不好風向就變了
想到文章代碼(AID): #1WnOU0z6
而且若是想走黑紅路線 不告才有話題你哪知道這到底是不是宣傳策略8F 1.165.237.189 台灣 02/15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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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volley: 看到BP划水沒有實證這裡就知道這篇是廢文了21F 49.216.223.71 台灣 02/15 09:07
aponla: 田小娟那個有去大概了解了一下,她應該沒有認過抄襲,一開始的道歉看起來就不是為抄襲道歉,是說因為相似性導致的爭議所以道歉,事實上最後她的歌好像也通過審查了,原本被疑似抄襲的著作者也沒有走訴訟,從結果論來說就沒有抄襲的問題,所以覺得這件事若定調抄襲確實有點說不過去,畢竟一小段相似的歌真的太多了,不過8拍相似也確實多了點,如果只有4拍當初可能也不會燒那麼大。23F 49.217.133.209 台灣 02/1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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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6078547: 無罪推定原則啊,其實做壞事的機會空間越多,相對的做好事的空間也是越多,相反,限縮的話也是兩種事做起來都會綁手綁腳的
不過確實如樓主所言,覺得冤枉的話,提告就是了34F 42.79.158.200 台灣 02/15 10:21
Iamtitlehgm: 粉絲快求公司告刑事啊,看看會不會被認證合理懷疑40F 114.136.229.163 台灣 02/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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