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武漢肺炎乃神罰天擇)
標題 Re: [新聞] 邱于軒挨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 月入32K網
時間 Sun Aug  6 17:38:42 2023


應該有些人不知道
刑事跟民事是分開的
而且民事法庭 沒有義務採用刑事法庭的判決

你被告時 刑事判你無罪
如果對方使用"刑事附加民事"
對方不只不用付民事裁判費 你還有可能被民事判賠

而且價格會遠遠高於刑事

除非你對自己講的話 很有自信可以在刑、民都獲勝

如果中間帶有髒字、貶低人格的用語 就算主要內容是談公事
建議也是在刑事庭就認輸
否則你不知道 對方是否具備使用"刑事附加民事"的知識來追擊你

補個高雄點
我在八卦版也被選議員的人告過
還好當時住哈瑪星 去愛河旁那個偵查庭很近
如果是現在住楠梓 要我去那裏絕對超幹

當時我沒認輸 對方也沒有用民事追擊
因為我有自信我沒帶髒字跟貶低人格的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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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yoflag 2023-08-06 17: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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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邱于軒挨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 月入32K網
08-06 17:38 yoyoflag
misson: 楠梓現在歸橋頭這邊1F 08/06 17:56
bibiwei: 感謝分享2F 08/06 18:19
s380914: 沒有以原就被嗎?3F 08/06 20:24
chx64: 沒有義務採用刑事法庭的判決講得太籠統了 在民事訴訟基本原則叫做當事人進行主義 詳細你可以估狗看看刑事證據同樣會參考 但不一定見解會相同 僅此而已另外刑附民  刑判無罪通常也會直接判民無罪
刑庭法官會問告訴人是否還要送民 如果說要  那就要付裁判費
建議刑庭認輸你講的應該是地撿階段檢察官慫恿你直接簡易庭吧 不是法院階段 法官水準沒那麼差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罪疑惟輕、無罪推論
另外以原就被原則建議在筆錄階段就提 別等到地撿
地撿水準沒那麼高 還要送高檢審後令  會各種塘塞
還有就是訴訟你要看對方目的到底是什麼 是讓你有罪還是主要求賠償  後者的話就叫做以刑逼民求償4F 08/06 21:35
lpllpllpl: 一般不是以刑逼民的情況居多嗎?17F 08/06 21:54
chx64: 另外民事裁判費是依照你求償金額的比例繳納
所以才會看到原文是求償1元講好聽是象徵性18F 08/06 21:54
lpllpllpl: 目的就是用輸了就有前科來逼迫嗎20F 08/06 21:55
chx64: 實際上這樣他先繳納裁判費只要一千
兩年以上刑期才算前科21F 08/06 21:55
amudi: 民事裁判費至少要一千,費用過多也會隨之增加23F 08/06 22:50
qqqmmm: 你真的懂法律嗎24F 08/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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