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klyl (135綠 246白 週日忠貞藍)
標題 [討論] 藍粉真的別再鬧了 重點不是80%
時間 Tue Apr 30 21:18:49 2024



我白粉

反串也反串夠了


真的奉勸藍粉別再鬧了

今天重點根本不是80% 90%

就算你寫成95%也一樣


重點就試用期3個字

工作過 求過職的

一定都有在求職過程中

聽過親友或網路文章說到

沒有試用期這回事


錄取就是錄取

想趕人走就是非自願離職單交出來簽




這是花了很久

才改掉的台灣人「試用期」概念陋習

一旦錄取就是100%



今天這個法案如果通過

以後又開始回到試用期輪迴

怪來怪去怪勞工 過勞死本身就有病


藍粉真的別再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97.197 (臺灣)
※ 作者: jacklyl 2024-04-30 21:18:49
※ 文章代碼(AID): #1cCE-xAG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4483131.A.290.html
gogobar 
gogobar: 你沒出社會過吧?1F 220.133.218.212 台灣 04/30 21:19
lono: 更新日期:2021-11-24
        關於「試用期」之約定,原規範於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但該細則已於86年6月12日修正發布刪除試用期間之規定,可由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
勞動部網站就有了 查一下很難?2F 123.192.202.62 台灣 04/30 21:19
bluenan 
bluenan: 柯糞低能兒真的很多,幹你娘趕快全家74149F 58.114.248.4 台灣 04/30 21:20
bluenan: 好不好?
lono: 勞動部網站就寫試用期是私人合約 勞動部不干11F 123.192.202.62 台灣 04/30 21:21
Hoty69: 白粉別西了,西多傷腦13F 49.218.90.203 台灣 04/30 21:22
Sinreigensou: 法規就是三個月內可以直接踢人14F 49.216.163.28 台灣 04/30 21:22
indium111: 跟支那無縫接軌是藍粉的夢想15F 125.231.110.108 台灣 04/30 21:22
platinum500a: 我才剛發完文...16F 27.51.88.72 台灣 04/30 21:25
Forestier: 台灣哪時候三個月內可以直接踢人了?17F 61.216.57.1 台灣 04/30 21:25
lbowlbow: 但是那些支那腦的想法就是跟支那同步啊18F 118.160.95.97 台灣 04/30 21:25

--
作者 jacklyl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