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wo0204 (大大大優惠)
標題 [討論] 為啥不規定不分區立委直接政黨代投?
時間 Mon Jan 29 22:42:59 2024


如題

眾所周知不分區立委
因為有黨紀控制
實質上就是黨意立委
橡皮圖章

不特指哪個黨 都差不多

那為什麼法律不直接規定

不分區立委不能自己投票
一律由政黨代投

比如我這黨不分區有20席

那就是黨主席或黨出一個代表直接投20票

令行禁止

這樣是不是比較乾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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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7.213 (臺灣)
※ 作者: owo0204 2024-01-29 22:42:59
※ 文章代碼(AID): #1bjxbr2p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6539381.A.0B3.html
McCain: 類似美國的選舉人團嗎?1F 118.167.213.171 台灣 01/29 22:46
yudofu: 因為不分區是政黨"推薦",如果有人解釋成政黨"恩賜"的話,想法就不同了,跟選舉人團本質是不是同樣東西2F 114.36.196.7 台灣 01/29 22:54
master32: 其實區域也差不多,甲級動員下去,敢反抗的也真的不多5F 111.253.67.250 台灣 01/29 22:57
s916813: 區域有民意基礎不分區沒有,我記得劉建國林淑芬都有被停權過7F 111.249.230.41 台灣 01/29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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