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xuan ()
標題 [討論] 有加班跟想捐錢應該拆開處理吧
時間 Mon Aug 14 22:52:12 2023


假設這次公衛文真的有加班
領加班費的應該沒問題

假設他就是拿自己的零用錢 不管是媽媽給的
還是薪水,或是拍照得到的酬勞
想要捐給窮立委虹安
應該也沒問題
怎麼就她要起訴
有法律達人可以解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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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91.7 (臺灣)
※ 作者: taxuan 2023-08-14 22:52:12
※ 文章代碼(AID): #1asZ-U6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2024734.A.1BA.html
ckai1983: 一定是繳回多報的部分1F 223.141.112.23 台灣 08/14 22:52
lavarslaker: 去看檢察官的Q82F 49.216.174.81 台灣 08/14 22:53
Lailungsheng: 請洽law板3F 27.53.241.7 台灣 08/14 22:53
ckai1983: 從line對話紀錄可以得知吧4F 223.141.112.23 台灣 08/14 22:53
lavarslaker: 她自己也承認幫忙領出5F 49.216.174.81 台灣 08/14 22:53
BIA: 本來就要分開阿 他自己亂都亂湊的6F 42.76.16.114 台灣 08/14 22:53
ckai1983: 當檢察官亂判喔?
以為檢察官那麼好當嗎7F 223.141.112.23 台灣 08/14 22:53
Drkate: 她就承認自己是幫忙把加班費領出來呀9F 42.73.47.136 台灣 08/14 23:00
aiolk: 她就有浮報加班費,然後繳回了啊10F 180.177.3.113 台灣 08/14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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