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q204 ()
標題 [新聞] 黃偉哲228新書發表會被嗆聲 法官不罰鬧
時間 Tue Apr 25 16:43:17 2023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21101

 

2.新聞來源︰
聯合

3.完整新聞標題
黃偉哲228新書發表會被嗆聲 法官不罰鬧場者:保障言論自由

4.完整新聞內容︰
台南市長黃偉哲2月間參加228受難遺族新書發表會時,遭「移除中正路行動聯盟」鬧場,
對著他高喊「糟蹋228受難者,沒有資格發言」,聯盟發言人蔣耀賢被認藉端滋擾涉違反
社維法送辦,台南簡易庭認他表達訴求僅持續約34秒,且對言論自由盡可能給予最大程度
的保障判不罰。


警方調查,蔣耀賢2月15日11時26分,在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3號的228紀念館3樓,為訴求
移去中正路威權,大聲喧嘩藉端滋擾黃偉哲演講及展覽的進行,妨害安寧秩序,認他涉有
違反社維法第68條第2項規定「有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
入之場所者…」,移送台南地院審理。


台南簡易庭認為,所謂「藉端滋擾」是指行為人有滋擾場所的本意,以言語、行動等方式
,藉特定事端擴大發揮,逾越該事端在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容許的合理範圍。在判斷上
應特別審酌行為人行為所據的理由為何?是否有正當性?是否與受影響的對象、場所有合
理關聯性?滋擾手段為何?是否有使用已伴隨危險或產生威嚇的方法?時間久暫?有無經
勸阻後仍重覆發生的情形?


台南簡易庭指出,依職權勘驗警方執勤密錄器影像檔案,被移送人在會場內表達訴求的時
間僅持續約34秒左右。蔣在警詢中表示,他雖然在市長演講同時未徵得同意,他還是要表
達他的訴求。他要向市長表達移除中正路去威權,「這是他身為台南市長要做的事情,否
則他沒有資格在這個場所發言」,蔣並提出移除「中正路」行動聯盟宣言1份。


同時,黃偉哲於該事件發生後,也公開表示「針對台南市38條中正路更名的轉型正義議題
,市府一直在持續努力,例如2022年先在台南具有象徵意義的台灣文學館,作為湯德章大
道1號,更改路名必須一步步來做,未來市府也會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由此可證被移送
人表達去除中正路威權的議題實屬台南市政府重要的施政項目,實難認被移送人前述舉動
已逾越言論表達的合理範圍。


台南簡易庭認為,言論自由為人民的基本權利,憲法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維
護。在個案適用法律的過程中,如涉及言論自由的限制,即應在文義所及的最大範圍內,
透過解釋方法,對於言論自由盡可能給予最大程度的保障,避免裁判牴觸憲法的情事發生


5.附註、心得、想法︰

二二八新書發表會當天就讓你體驗何謂威權時代

果然是最捍衛言論自由和民主的黨

直接手把手教你威權時期是怎麼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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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qq204 2023-04-25 16: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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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deFromMars: 可惡的民進黨 還敢告1F 27.53.136.58 台灣 04/25 16:43
gogoegg: 黃尾折這爪耙子 還有臉出書啊
無恥的程度 和牠妹妹一樣2F 180.217.58.224 台灣 04/25 16:45
clwXXX: 書不是黃偉哲出的吧4F 114.137.190.171 台灣 04/25 16:47
abobstar: 光讓你跑法院就會讓人卻步了5F 60.249.227.34 台灣 04/25 16:47
wulaw5566: 法院難得有風骨6F 61.222.80.136 台灣 04/25 16:51
supisces: 黃偉哲連34秒的言論自由也不給7F 162.156.170.66 加拿大 04/25 16:53
starport: 呵 作秀哲8F 42.74.56.73 台灣 04/25 17:00
Gavatzky 
Gavatzky: 我靠 民進黨根本是綠色版警總吧9F 39.14.50.128 台灣 04/2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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