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
標題 [新聞] 2萬4罰單真相曝!乘客下車「非單純禮讓」
時間 Sun Dec 10 18:10:06 2023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張君豪、劉人豪

3.完整新聞標題:
2萬4罰單真相曝!乘客下車「非單純禮讓」 警認無惡意停煞撤單

4.完整新聞內文:
臉書社群有苦主PO出2萬4千元罰單,並表示他守法禮讓行人,卻遭後方駕駛檢舉開罰。對
此,警方今(10)日回應表示,該車煞停確實為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而是停
路邊讓乘客下車,之後前行時還是煞停了幾次,所以從嚴認定開單,經當事人申覆後,尚
無惡意停煞情形,從寬撤銷罰單。


開出該張爭議罰單的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表示,經查11月接獲民眾檢舉影像後,初判根
據道交條例開罰2萬4千元,但經被罰車主提出申覆後,今天上午遭罰車主前來警局,經車
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製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發現該車煞停
確實為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駕駛一開始聞喇叭聲仍有驟停停路邊讓乘客下車
,之後前行時還是煞停了幾次,所以開單同事從嚴認定,經當事人申覆後,分局交通組重
新檢視,該車車速不快,且前方有行人,警方接獲車主申覆後,從寬撤銷罰單。


該張罰單是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最近在LINE群組上看到一張超扯罰單
,台北市一車主禮讓行人,卻慘遭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罰得比不禮讓行人還貴,
讓原PO相當吃驚,「意思是寧願開車衝過去,也不要驟停的意思嗎?」


罰單告發時間是11月3日晚上7時許,地點位在北市中山區合江街,而違規事實為「非遇突
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3點」,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4款處2萬
4千元。不過,照片中可見路人穿越馬路,可知白車駕駛是因禮讓行人才驟然停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10/2640488.htm
2萬4罰單真相曝!乘客下車「非單純禮讓」 警認無惡意停煞撤單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臉書社群有苦主PO出2萬4千元罰單,並表示他守法禮讓行人,卻遭後方駕駛檢舉開罰。對此,警方今(10)日回應表示,該車煞停確實為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而是停路邊讓乘客下車,之後前行時還是煞停了幾次,所以從嚴認定開單,經當事人申覆後,從寬撤銷罰單。(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2萬4,罰單,開罰,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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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影片怎麼感覺是煞停閃雙黃讓乘客下車,然後前面行人才過馬路
乘客下車以後他還往前開才又煞停
這樣也算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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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0.244 (臺灣)
※ 作者: st210113 2023-12-10 18:10:06
※ 文章代碼(AID): #1bTOw0P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2203008.A.671.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2萬4罰單真相曝!乘客下車「非單純禮讓」 警認無惡意停煞撤單
12-10 18:10 st210113
lucifiel1618: 八又翻1F 111.254.80.228 台灣 12/10 18:10
SLEEPNIGHT: 哪有翻,是資訊不足跟錯誤2F 42.79.147.184 台灣 12/10 18:11
ChungLi5566: 第一篇就說了有開車門3F 116.241.253.112 台灣 12/10 18:12
iPadProPlus: 花了錢開單又撤銷 低能4F 101.12.21.140 台灣 12/10 18:12
tux80420: 以後都上新聞吵就贏,可悲欸難道大家容忍路上這要開5F 114.137.177.128 台灣 12/10 18:12
hosen: 同時存在,因為要禮讓停車,乾脆就先下車7F 123.195.196.130 台灣 12/10 18:12
belmontc: 八卦上一堆路權維權人士,結果都是四輪大爺心態
此刻講資訊不足?真他媽可笑,誰叫你們8F 42.76.12.20 台灣 12/10 18:13
ffaatt: 就算不是禮讓行人 罰單一樣開錯11F 180.217.208.61 台灣 12/10 18:14
belmontc: 提早亂噴12F 42.76.12.20 台灣 12/10 18:14
flavorBZ 
flavorBZ: 台北剩下少數雞掰綠營搞得13F 39.12.48.134 台灣 12/10 18:18
enthpzd: 所以扯禮讓行人的護航仔都沒腦14F 101.136.155.181 台灣 12/10 18:20
johnny: 跟柯粉一樣吵一吵就免罰嗎15F 36.237.81.228 台灣 12/10 18:20
enthpzd: 原篇被帶風向的不要笑被詐騙集團騙的受害者,自己一下就被騙16F 101.136.155.181 台灣 12/10 18:23
henrk: 警察存在價值是?以後直接由民眾開紅單就好18F 39.15.48.229 台灣 12/10 18:25
coffee112: https://i.imgur.com/q7OpX0u.jpg19F 111.255.228.253 台灣 12/10 18:26
[圖]
flamerlin: 明明影片中車子有先路中閃燈暫停右側開門放乘客下來,檢舉的是這個,不要再帶風向了20F 123.192.216.220 台灣 12/10 18:28
nowitzki0207: 風向真好帶,還有人站他那邊
這種直接停的被撞死都叫活該23F 49.216.184.148 台灣 12/10 18:32
sted0101: 2輪檢舉仔不EY25F 116.241.254.207 台灣 12/10 18:38
vatog: 就職業違規蟑螂避重就輕 只提對自己有利的不敢提第一次驟停下客被叭
後面停讓行人不能作為驟停下客的免責理由啊26F 220.141.30.130 台灣 12/10 18:39
rs6000: 八卦又翻車了29F 49.147.195.132 菲律賓 12/10 18:44
vatog: 只能說第43條要成立比較難 本案至少要用
違規臨停開罰30F 220.141.30.130 台灣 12/10 18:45
rapnose: https://iili.io/JTYDl3B.gif32F 61.224.99.28 台灣 12/1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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