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ishman5566 (揚長走)
標題 [新聞] 拒分手!男寄「殺人嗆不判死」新聞和女
時間 Thu Jun 29 12:58:13 2023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
拒分手!男寄「殺人嗆不判死」新聞和女友裸照 這下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杜男拒絕分手,6年前將「槍殺情敵與前妻 嗆不會被判死」的新聞報導寄給女友的母親,還
把女友裸胸照附在明信片,寄給女友現任男友等人。高等法院刑庭認定他違法個資法等罪,
判得易科罰金之刑11個月;台北地院民庭再要他賠償女友、母親共60萬元。


2017年12月,被分手的杜男將女友婚紗照片,以及標題為「槍殺情敵與前妻 嗆不會被判死
」的新聞報導,寄給女友母親進行恐嚇。

杜男又被查出,將女友裸照附在明信片上,並寫上「老公:生日快樂」、「老公:蜜月同遊
上海四周年紀念」、「祝:狗年行大運」等,寄給女友現任男友、男友公司的員工、女友母
親與親戚、鄰居等人


北院刑庭指杜男犯恐嚇罪、偽造私文書罪,併判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高院刑庭則
認定他犯恐嚇罪,也違反個資法,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1個月,得易科罰金33萬元。

民事部分,女友、母親分別提告求償100萬元、50萬元;杜男拒絕賠償。

北院民庭認為,刑事一、二審已判決在案,杜男卻單純否認刑事判決所認定的事實、抗辯求
償金額過高,然而,他已在刑庭審理時承認有在明信片上附上女友裸照,承審法官因而認定
他侵害女友、母親的權利,審酌雙方資力與加害程度,判他應分別賠償30萬元,共60萬元;
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48105
拒分手!男寄「殺人嗆不判死」新聞和女友裸照 這下慘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杜男拒絕分手,6年前將「槍殺情敵與前妻 嗆不會被判死」的新聞報導寄給女友的母親,還把女友裸胸照附在明信片,寄給女友現任男友等人。高等法院刑庭認定他違法個資法等罪,判得易科罰金之刑11個月;台北地院民庭再要他賠償女友、母親共60萬元。2017年12月,被分手的杜男將女友婚紗照片,以及標題為「槍殺情敵與 ...

 

6.備註:
求現任男友的陰影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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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杜男很客氣惹4F 36.225.82.28 台灣 06/2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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