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
標題 [問卦] 腳踏車或電動自行車有次帝王條款?
時間 Sat Sep  9 22:00:55 2023







腳踏車或電動自行車雖然不屬於行人,沒有行人那種帝王條款,
但是跟汽機車相比,他們依然有所謂'次帝王條款',
意即他們即便違規被撞,只要汽機車是有責任(比如應注意未注意
或未禮讓)往往到後來汽機車肇責會遠高於他們,這也是一堆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的
會無視交通規則的原因,既然它們不是行人,且電動自行車是有動力,還免強制掛牌,
為何會讓它們可以享有這種'特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31.1 (臺灣)
※ 作者: aitt 2023-09-09 22:00:55
※ 文章代碼(AID): #1a_7gP6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4268057.A.1AA.html
jhbgybj123: 別亂說 屬慢車責任歸屬還很難說咧1F 101.12.112.133 台灣 09/09 22:02
lazioliz: 不然你給他一條專用道啊2F 180.217.129.68 台灣 09/09 22:03
gsm60kimo: 體積小 質量輕  利法怨怠惰3F 36.228.238.235 台灣 09/09 22:04
jojolau: 他們沒有保強制險是不是原因?4F 1.200.123.216 台灣 09/09 22:04
max19860825: 自行車跟電動車(無牌的)都算行人5F 223.140.213.123 台灣 09/09 22:05
s860134: 因為他們撞不死人6F 180.176.42.66 台灣 09/09 22:05
max19860825: 喔,以前去開庭過7F 223.140.213.123 台灣 09/09 22:05
jojolau: 速度慢也不可能撞死人,所以出車禍,是騎腳踏車跟電動車比較弱勢!8F 1.200.123.216 台灣 09/09 22:05
gsm60kimo: 路上還常常有那種老人電動輪椅當跑車10F 36.228.238.235 台灣 09/09 22:05
s860134: 強制險的立法原因就是有人騎機車撞死人沒錢賠11F 180.176.42.66 台灣 09/09 22:05
jojolau: 所以法律應該要更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13F 1.200.123.216 台灣 09/09 22:06
s860134: 機車一台才才十萬不到 撞死人兩百萬吐不出來裝死
所以才讓買車的通通繳錢給這些賠錢仔沒錢的時候受害者拿得到賠償
責任和你的速限是正相關的啦 不然你以為交通法規在限制排氣量和速度上線幹嘛 小五十改過也能破百啊14F 180.176.42.66 台灣 09/09 22:06
jojolau: 汽車跟機車相撞,一定是機車的人死或斷手斷腳,機車跟腳踏車或電動車相撞,那也21F 1.200.123.216 台灣 09/09 22:11

--
作者 aitt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