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 )
標題 Re: [警世] 網遊罵隊友「廢物」挨罰8千元 男3理由求
時間 Sat Mar  2 12:02:44 2024



: 貶損隊友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因而挨告。
: 阿豪一審被判處罰金8000元,

所以之前不是有個VR少女被性侵的新聞嗎

我認為那就是一個很好的先例

我大學時打三國信長的時候 網路上隨便嘴都沒事

比這難聽十倍的都有 但不是因為真的無罪

只是因為那時候這種大家還不知道要怎麼吉

後來也就有所謂訟棍 釣魚 等你罵他賺和解金

所以現在網路上還是比較不能口無遮攔

而id能連結到本人 讓本人感覺受傷害 受侮辱 所以判罰自然成立

也就是遊戲中或ptt上的虛擬帳號 是可以連結到本人的觀感的

那所謂的VR性騷 VR強暴 我認為未來要入法要連結應該也不是問題

個人是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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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13.31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4-03-02 1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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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9352166.A.332.html
hasroten: 天堂殺人要不要也告一告1F 03/02 12:06
gaym19: 統神發病.TXT2F 03/02 12:08
smik: 不是不知道怎告,是告了划不來,你光請假跑法院和交通費都超過這金額了3F 03/02 12:08
chejps3105: vr性侵不就性騷擾的一種,幹嘛再多立法,疊床架屋5F 03/02 12:09
gaym19: 訟棍就是看重這點啊 你划不來就認賠傳和解6F 03/02 12:09
smik: 你還不要運氣不好,住北部告到一個住花蓮 台東 屏東的7F 03/02 12:09
PunkGrass: 修身養性很重要8F 03/02 12:11
chejps3105: 刑事是被告要跑吧,我記得公會以前有人被告還要被迫從台北跑到台南,然後不起訴9F 03/02 12:12
SantaNM: 館長悲歌11F 03/02 12:14
homeboy528: 不是,在網路上性騷擾別人被告滿應該的阿XD12F 03/02 12:15
shortoneal: 本來就要罰,只是缺乏一個有效率的告法而已13F 03/02 12:32
f92174: 性騷擾遊戲角色?
玩楓之谷一直跟在女角後面 lol選貓咪附在身上 跟騷法嗎14F 03/02 12:33
trialmoon: 沒分刑民啦 都是以原就被 那個人一定是唬爛你16F 03/02 12:35
chejps3105: 翻了一下過去對話他只是被通知去警局做筆錄而已,不知道這程序正不正常17F 03/0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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